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52、蓝铃帮 过于自信 ...
-
他记得自己跟几个高手打斗,身受重伤,眼看不敌。
那几个高手虽未说话,他却知道,这群人肯定是朝廷的人。
朝廷已经把他们帮派的底细打听清楚了,这段时间到处在围剿多福帮的成员。
已经有很多成员落网了。
他和几个亲信逃窜了上千余里,还是没摆脱朝廷的追踪。
而且,前来追踪他们的有好几路人马,好像分属于不同的主子。
他们往往是刚结束一次恶战,又陷入新的包围圈。
他知道自己大势已去,能不能保住性命还是两说。
没想到,多福帮会在自己的手里灭亡。
就在他快要支撑不住的时候,忽然听见了一阵铃声。
有几个身穿蓝色裙子、领口绣着白色山茶花、腰间系着蓝色铃铛的女子凌空而来,挥着软鞭加入战场,把尹南淮和他的几个亲信救走了。
朝廷的追兵不是这几个蓝衣女子的对手,追更是追不上,只好作罢。
当时,尹南淮已经流了太多血,见到自己得救,心头一松,晕了过去。
晕过去之前,他在琢磨这几个蓝衣女子的来历,以及这几个蓝衣女子为何要救他。
联想到蓝衣女子的穿着打扮,以及她们使用的兵器、腰间挂着的铃铛,尹南淮想到了一个帮派——蓝铃帮。
蓝铃帮是一个神秘的帮派,据说其首领和一大半的成员都是女子,而且武功奇高。
其首领叫慕容英,不过旁人都尊称她为蓝铃夫人。
据说,只要被蓝铃帮救了,下半辈子就不用愁了。
只是,这蓝铃帮很少出现,见过的人也很少。尹南淮纵横江湖大半辈子,也没见过。
还有人说,蓝铃帮根本不存在。
但如今看来,蓝铃帮确实是存在的。
尹南淮打量着自己所在的这个陌生房间,见这里富丽堂皇,每一样陈设都十分精致。
他不是个文化人,但也可以看出,墙壁上挂着的每一幅画,都不像是随随便便能画出来的。
桌上摆的每一样东西,也不是随随便便能做出来的。
久闻蓝铃夫人喜爱奢华,住处富丽可比皇宫,如今他才信了。
随便一个客房,都如此精美,那蓝铃夫人所住的房间,又该如何?
想到这里,尹南淮不禁对蓝铃夫人产生了一种绮念。
一个神秘、富有、有品位,还独立经营一个神秘帮派的女人,总是惹人遐想的。
人们会下意识认为,她一定是个大美人,能在一瞬间让人心荡神驰。
就算她年纪不轻了,也一定风韵犹存。
尹南淮在感情方面一向不太在意,他这大半生,都在兢兢业业地拐卖人口。
赚钱对他来说才是最重要的。
有了钱,他可以随便去哪个青楼消费,每天换一个女人。
只不过,他对这方面也不太感兴趣。
他觉得,娶妻生子是一种愚蠢的行为。
当有了自己的孩子后,也许会对别人的孩子心软,就不能很好地拐卖孩子了。
前任帮主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才金盆洗手,把帮主之位传给他的。
所以,他没有娶妻。
人到中年,穷途末路,他反而对蓝铃夫人有了一种不切实际的遐想。
他想,蓝铃夫人为什么要救他?
是不是素来仰慕他的威名,所以想见一面?
一定是这样的,毕竟自己也算有些名声,而且长得也不赖。
他环顾四周,发现没有丫环,也没有暗卫守着,连他自己的几个亲信都不在这里。
他这时清醒了过来,觉得还是应该先找到自己的亲信再说。
也许亲信们被安排在别的客房。
于是,他打开了门,打算出去找找。
这时,一个蒙面的蓝衣女子走了过来,道:“尹帮主醒了,我们帮主想见您。”
尹南淮有些兴奋:“劳烦姑娘引路。”
蓝衣女子带领尹南淮走过了一大段曲折的路,才进入一个房间。
一进门,尹南淮就被惊呆了,因为他从来没见过这么大、层高这么高的房间。
他没去过皇宫,但他觉得,皇宫也不过如此了。
房间正中央摆着一张紫檀木太师椅,这种椅子一般是高官家里才用的。
一个气度雍容、身穿蓝白渐变色长裙的女子端坐在椅子上,头上戴着几件珍珠首饰,她应该就是蓝铃夫人了。
可惜她也蒙着面,看不出模样和年纪。
只是,从露出的眼睛看,蓝铃夫人应该很美。
尹南淮赶紧行了个江湖人相见的礼节,说道:“您就是蓝铃夫人?是您救的我?”
蓝铃夫人道:“没错。你们多福帮已经土崩瓦解,只剩下你和四个亲信了。
从今以后,多福帮就不存在了。
我救了你,所以以后,你就为我效力。”
尹南淮没想到,蓝铃夫人打的是这个主意。
不过想想也合理,自己和蓝铃夫人素昧平生,她搭救自己,必然是有所图。
自己毕竟曾经是帮主,武功、智谋、眼界都是一等一的。
如果自己这样的人为蓝铃帮做事,蓝铃帮自然会更加强大。
于是,尹南淮笑道:“为夫人效力,自然可以。不过,在下有什么好处呢?”
他走上前,似乎想跟蓝铃夫人套套近乎。
谁知,从帷幔后忽然冲出几个手持长剑的蓝衣女子,用剑指着他,说道:“退后!”
尹南淮赶紧退后。
他已经看出,这几名女子如果联手,自己应该是打不过的,好汉不吃眼前亏。
不过,这蓝铃夫人的武功有多深,自己却看不出来。
蓝铃夫人对他说道:“你为我效力,自然有好处。你可以按月领月钱,立了功还有额外的奖金。
我这里公平公正,谁都吃不了亏。”
尹南淮有些失望:“只是如此吗?”
蓝铃夫人道:“无论你之前是什么身份,入了我蓝铃帮,初始待遇都是一样。
至于以后能不能得到更高的待遇,就看你自己的本事了。”
尹南淮笑道:“我还以为夫人看上了我,想招我为夫。原来只是想让我当下属。”
蓝铃夫人没有理他,而是对旁边的侍女道:“现在外面的男人都这么自信了吗?”
侍女笑着回答:“是的,凡是有点本事的男人,都以为全世界女人都会爱上他。”
“夜月,你告诉他,加入蓝铃帮需要做到什么。”
“是。”
这个叫夜月的侍女对尹南淮道:“首先,要上交全部财产。其次,要服从夫人的一切命令,不得对夫人有任何不敬的言行。
第三,夫人的命令,要无条件遵从。
第四,永不背叛。
第五,要每天照照镜子,认清自己几斤几两。”
尹南淮笑不出来了,道:“夫人莫不是在开玩笑?上交全部财产?
恕我做不到,把我的亲信还给我,我走了。
夫人救命之恩,异日自当报答。”
蓝铃夫人慢悠悠地道:“你当这里是什么地方,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再说,外面到处都是通缉你的告示,不知有多少人想抓到你,向朝廷邀功。
你要是离去,活不过十天。”
“那也不劳夫人费心。我的随从在哪里?”
蓝铃夫人拍了拍手,竟有人推进来四个大笼子。
每个笼子里都关着一个人,正是尹南淮的亲信。
每个笼子里除了人,还有一只大狼狗,看着能把人活活撕碎那种。
只不过,现在笼子里的四个人和四条狗都是昏迷的,所以还没发生争斗。
尹南淮震惊道:“你们想干什么?”
蓝铃夫人道:“再过半个时辰,笼子里的人和狗都会醒来。
你的这几个随从,都是已经吃饱饭了的;
不过我这几只狼狗,每一只都饿了三天。
你猜猜,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你有半个时辰的时间考虑,是否要把你们多福帮所有的财产都交给我。”
尹南淮道:“你……没想到你如此恶毒……”
尹南淮想就此离开,但又不能眼睁睁看着四个亲信死去。
这四个人跟他出生入死很多年了,感情如同亲人一般。
可是,如果不走,难道真的要把所有财产上交,以后什么都听这个女人的?
尹南淮产生一个想法:已经被逼到这个份上,不如拼了。
是时候让蓝铃帮见识见识自己的厉害了。
自己之前是身受重伤,才需要人救。
否则,自己早就逃跑了,也不必欠蓝铃帮一个人情。
于是,他突然暴起,朝蓝铃夫人攻去。
……
一炷香之后,尹南怀趴在地上,喘着粗气,再也爬不起来。
而蓝铃夫人只是衣角微脏,看起来毫不费力。
尹南淮直到现在才明白,他跟蓝铃夫人的差距不是一般的大。
一个女人能独立经营帮派,手下有这么多女孩,却没被人吞并,没在江湖上吃亏,肯定是很有本事的。
是自己之前小瞧她了。
尹南淮赶紧求饶道:“夫人,刚才是我有眼不识泰山,我不该攻击你,求你放了我和我的随从吧……我愿意给你八百两……不,一千两银子。”
蓝铃夫人笑道:“一千两?多福帮已经穷到这种地步了吗?”
“本来还有一些积蓄,但这段时间,帮众纷纷落网,他们保存的钱也落入朝廷手中……我自己手中的钱不多……”
蓝铃夫人踩了他一脚,笑道:“你跟我开玩笑呢?你没钱?钱在帮众手里?
多福帮是做慈善的?帮主什么也不求,只求让帮众富裕起来?
既然是做慈善的,为什么不去开育婴堂,而要拐卖儿童呢?”
尹南淮被这一脚踩得吐血,他再也不敢有所欺瞒了,否则今天肯定会交代在这里。
于是他赶紧说道:“我还有钱,有一大笔……我愿意上交,求夫人饶命……也一并饶了我这几个兄弟的命……”
蓝铃夫人又踩了他一脚,道:“早这么识时务不就好了?夜月,你派几个力气大的,跟尹帮主去拿钱。”
侍女夜月道:“是。”
……
胶州,彭家。
彭家自从开国之初,就是大苍国有名的世家之一,煊赫已两百余年。
只是近年来,彭家声势大不如前。
先是中进士的人越来越少,很多年轻子弟只能通过荫封的方式做官,因而官职都不高。
在朝中担任要职的几名彭家老臣,又接连犯错,有一部分已经被贬或是被革职,现在还在任的彭家官员很少,远远比不上其他世家。
前段时间,女帝下令让各世家分头剿灭多福帮,其他世家都擒获了几个多福帮的党羽,只有彭家一无所获。
虽然女帝也有赏赐,但也只是看在彭家辛苦一场的份上,给点辛苦费而已。
彭家得到的赏赐还远远不足以覆盖此次出兵的支出。
而且,彭家的多处田地都遭了灾,今年的田租可能也收不齐全。
彭家的一些年轻人又仗着家族势力,横行霸道,犯下不少事。
虽然大部分事情都摆平了,但彭家的名声是下降了不少。
彭家的几个核心人物聚在一起,商议对策。
其中一人道:“依我看,不如让做官的族人全部辞官,咱们全族归隐田园算了,这样花费还能少些,眼下的收入也足以支撑。
现在要维持大世家的体面,钱像流水一样花出去,子孙后代又没几个争气的,撑不起家族,咱们家迟早要败落的。
与其以后折在子孙手里,不如现在急流勇退,还能保全几分体面。
只要彭家成了普通人家,再也没有势力可以依仗,族中那些纨绔子弟还敢胡作非为吗?”
另一人道:“不行,咱们家好不容易撑到今天,只能进,不能退。”
第三人道:“怎么进?要让族人中进士,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要约束族中的纨绔子弟,让他们别再犯事,也不容易。
再说,就算现在的年轻子弟中有肯读书的,离中举还远着呢。”
第四人道:“眼下要快速挽回彭家的声誉,只有一个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