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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十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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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尽欢躲在洗手间里,对着镜子深呼吸了十次,脸还是红的。
开屏的孔雀。
没脑子的孔雀。
她怎么会说出这种话?
可那就是她最真实的想法——林惊辞最近的表现,真的像只拼命展示自己华丽羽毛,却忘了自己还有脑子这回事的雄孔雀。
手机在口袋里震动。她掏出来一看,是林惊辞。
全世界最奇怪的讨厌鬼:在哪儿?
她的心跳漏了一拍。手指悬在屏幕上,犹豫着要不要回。
三秒后,她还是打了字:
小木头:关你什么事
全世界最奇怪的讨厌鬼:关心一下不行?
小木头:不需要你的关心
全世界最奇怪的讨厌鬼:哦
全世界最奇怪的讨厌鬼:那明天需要吗?
迟尽欢盯着这条消息,脑子又乱了。明天?明天怎么了?
她打字:
小木头:明天怎么了?
全世界最奇怪的讨厌鬼:明天周六,天气不错,适合出门
小木头:所以?
全世界最奇怪的讨厌鬼:所以,要不要去打网球?
网球。
又提网球。
迟尽欢想起上周那场精疲力竭的比赛,想起猜拳,想起那句“我想对你好”。
她的脸又烫了。
小木头:不打
全世界最奇怪的讨厌鬼:怕输?
小木头:谁怕了!
全世界最奇怪的讨厌鬼:不怕就来
激将法。
又是激将法。
但迟尽欢就是吃这套。
小木头:时间地点
全世界最奇怪的讨厌鬼:老地方,下午三点
小木头:等着输吧你
发完这条,她把手机塞回口袋,又对着镜子深呼吸了三次,才推门出去。
回到卡座时,林惊禾已经走了,只剩下迟朔和苏柠。两人正头碰头地看着手机屏幕,小声说着什么,见她回来,立刻坐直,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
“聊完了?”迟朔问。
“嗯。”迟尽欢坐下,端起已经凉了的冰美式喝了一口,苦得她皱起脸。
“欢欢,”苏柠试探着问,“你刚才说林惊辞像孔雀……是真的这么觉得,还是……”
“真的。”迟尽欢放下杯子,手指无意识地绕着杯口的边缘打转,“你们不觉得吗?他最近那些行为,真的很像在开屏——拼命展示自己,想吸引注意力,但方法笨拙得要命。”
迟朔和苏柠交换了一个眼神。
“那,”迟朔斟酌着用词,“如果他真的是在开屏,是为了吸引谁的注意力呢?”
迟尽欢的手停住了。
她抬头看着哥哥,眼睛里写满困惑:“我不知道。可能……是为了气我?或者跟人打赌?赌他能不能让我对他改观?”
“欢欢,”苏柠忍不住了,“你就没想过,他可能是为了吸引你的注意力吗?”
空气安静了。
咖啡厅的背景音乐换成了一首轻柔的钢琴曲,音符像羽毛一样飘在空气里。窗外的梧桐叶被风吹得簌簌响,阳光在叶片上跳跃,洒下细碎的光斑。
迟尽欢张了张嘴,想说“不可能”,但那三个字卡在喉咙里,怎么也说不出来。
因为她想起了林惊辞看她的眼神。
想起了他说“我想对你好”时的语气。
想起了他递给她糖盒时,手指不经意的颤抖。
“我……”她的声音有点哑,“我不知道。”
迟朔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不知道就别想了。反正,时间会告诉我们答案。”
“可是哥,”迟尽欢看着他,眼神里有一种罕见的迷茫,“如果他真的是……那我该怎么办?”
“那你就问自己,”迟朔说,“你希望他是吗?”
这个问题像一颗石子,投入迟尽欢心里那潭原本平静的水,激起千层涟漪。
她希望林惊辞喜欢她吗?
那个和她吵了十九年,抢她玩具、揪她辫子、在家长面前告她状、却又在她哭的时候递纸巾、在她生病的时候送药、在她害怕的时候挡在她前面的林惊辞。
她希望他喜欢她吗?
迟尽欢低下头,看着杯子里自己的倒影。
倒影里的女孩,眼神慌乱,脸颊泛红,像做了什么亏心事。
答案,其实早就呼之欲出。
只是她不敢承认。
“我……”她小声说,“我不知道。”
苏柠叹了口气,握住她的手:“欢欢,有时候不知道,本身就是一种答案。”
迟尽欢没说话。
她只是盯着杯子里的倒影,看水面的波纹慢慢平静,看自己的脸一点点清晰。
然后她想起林惊辞给她的备注。
小木头。
是啊,她可能真的是块木头。
一块迟钝的、笨拙的、明明感觉到了什么,却不敢承认的木头。
手机又震了一下。
她掏出来,是林惊辞发的最后一条消息:
全世界最奇怪的讨厌鬼:明天见,小木头
小木头。
他又叫她小木头。
迟尽欢盯着这三个字,忽然觉得眼眶有点热。
她打字:
小木头:不准叫我小木头
全世界最奇怪的讨厌鬼:那叫什么?迟大小姐?
小木头:叫名字
全世界最奇怪的讨厌鬼:迟尽欢
全世界最奇怪的讨厌鬼:明天见,迟尽欢
她看着自己的名字出现在屏幕上,心脏像被什么轻轻撞了一下。
原来,他只是叫她的名字,就能让她心跳加速。
原来,有些变化,早就在她不知道的时候,悄然发生。
“欢欢?”迟朔碰了碰她的手臂,“怎么了?”
迟尽欢抬起头,深吸一口气,把手机收起来。
“没事,”她说,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正常,“我们回家吧。”
“好。”
走出咖啡厅时,夕阳已经西斜,把整条街染成温暖的橙红色。迟尽欢跟在迟朔身后,看着哥哥的背影,忽然想起很小的时候,也是这样,哥哥牵着她的手,送她去幼儿园。
那时林惊辞就站在林家别墅门口,看见她就做鬼脸,她就躲到哥哥身后。
一躲,就是十九年。
“哥,”她忽然开口。
“嗯?”
“如果……我是说如果,”迟尽欢看着自己的脚尖,“如果有一天,我和林惊辞不吵架了,你会不会不习惯?”
迟朔停下脚步,转身看着她,笑了。
“会,”他说,“但我会努力习惯的。因为比起看你们吵架,我更希望看你们……”
他顿了顿,没说下去。
“看我们什么?”迟尽欢问。
迟朔伸手,把她被风吹乱的头发别到耳后:“看你们幸福。”
迟尽欢愣在原地。
直到迟朔转身继续往前走,她才回过神,小跑着追上去。
“哥,你胡说什么呢!”
“我什么都没说。”
“你明明说了!”
“你听错了。”
“我没有!”
兄妹俩的对话声渐渐远去,融进初夏傍晚的风里。
街边的梧桐树上,有麻雀在枝头跳跃,发出清脆的鸣叫。
远处,林家的别墅亮起了灯。
二楼的某个房间里,林惊辞站在窗边,看着迟家兄妹的背影消失在街角。
他手里握着手机,屏幕上是和迟尽欢的聊天界面。
最后一条消息是他发的:
林惊辞:明天见,迟尽欢
他盯着那行字,看了很久。
然后他打字,又删除,又打字,又删除。
最后,他发出去一句:
林惊辞:记得穿运动鞋,别又穿错了
发完,他把手机扔到床上,转身走到书桌前。
书桌上摊着一本素描本,翻开的那一页,画着一个女孩的侧脸——扎着高马尾,睫毛很长,嘴角微微上扬,像在笑,又像在生气。
那是迟尽欢。
是他用了十九年,一笔一笔刻在心里,又笨拙地画在纸上的迟尽欢。
林惊辞拿起铅笔,在画的角落,轻轻写下一行小字:
给全世界最可爱的木头
写完,他又觉得太肉麻,想擦掉。
但铅笔的痕迹已经印在纸上,擦不掉了。
就像某些感情,一旦萌芽,就再也无法假装不存在。
他合上素描本,走到窗边。
夜空已经升起几颗星星,微弱地闪着光。
明天。
明天他们会见面。
明天他们会打网球。
明天,他又能看到她生气时瞪圆的眼睛,开心时弯起的嘴角,赢球时骄傲的表情。
光是想想,就足以让他的心跳加速。
林惊辞靠着窗框,笑了。
孔雀就孔雀吧。
没脑子就没脑子吧。
只要能吸引她的注意力,哪怕只有一秒。
他也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