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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一次逃课,最后一次天真
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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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时初第一次逃课,是初三上学期的某个星期三。
说“第一次”其实不太准确,因为他以前也逃过课,翻墙出去买烟、上网吧、跟人约架,这些他都干过。但那些都是有事才逃,有事办完就回来。那次不一样,那次他什么都不想做,就是不想待在教室里,不想见任何人。
早上第二节课,数学,函数。
老师在黑板上画了一堆他看不懂的抛物线,粉笔磨得吱吱响。教室里的窗户关着,暖气开得太足,空气又闷又热,前排有个人趴在桌上睡觉,旁边的人在传纸条,后排两个人在用手机看视频,声音没关,漏出一段嘻嘻哈哈的笑声。
姜时初坐在倒数第二排靠窗的位置,盯着黑板上的抛物线,突然觉得喘不上气。
不是身体上的喘不上气,是那种从胸口最深处涌上来的憋闷,像有一只手伸进去,攥住了他的心脏,慢慢地、一点一点地收紧。
他放下笔,站起来。
同桌吓了一跳,小声问他:“怎么了?”
“上厕所。”
他没走前门,绕到教室后面,推开后门,出去了。走廊里没人,阳光从窗户照进来,在地板上投下一块一块的光斑。他没有去厕所,下了楼梯,穿过操场,走到学校围墙最矮的那个角落。
那面墙他翻过无数次了,闭着眼都能翻过去。他踩着墙根下一块松动的砖,双手扒住墙头,手臂一用力,整个人翻了过去,跳下去的瞬间膝盖弯了一下,稳稳落地。
墙外是一条小街,这个点没什么人,只有一只橘猫蹲在垃圾桶旁边舔爪子。
他拍了拍手上的灰,沿着小街一直走,走到街尾,拐了个弯,到了河边。
那条河不宽,河水是浑浊的绿色,上面漂着几片枯叶和一只破了塑料袋。河对岸是一片老居民区,红砖楼房,阳台上晾着花花绿绿的床单被套,有老人在楼下晒太阳,收音机里放着京剧,咿咿呀呀的。
姜时初在河边找了块石头坐下来,把书包卸下来放在脚边,两腿伸直,上半身往后仰,两只手撑着地面,仰头看天。
天很蓝,蓝得不讲道理。
蓝得像他妈以前给他买的那件卫衣的颜色,那件卫衣他穿了好几年,领口都洗白了,后来被他穿得实在没法穿了才扔掉。他还记得扔掉那天的感觉,像是把妈最后一点东西也丢了。
他闭上眼,阳光透过眼皮,变成一片暖暖的橙红色。
脑子里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想。
这是他最喜欢的时刻。什么都不想,什么都不在乎,把自己从这具身体里抽离出去,像一片树叶一样飘在半空中,看着下面那个叫姜时初的人坐在河边发呆。
他已经很累了。
不是打架打累的那种累,是另一种累,从骨头缝里往外渗的那种,睡再多觉也缓不过来的累。
他不知道自己怎么了。
明明在学校里他是最嚣张的那个,笑声最大,说话最冲,谁也惹不起。可只有他自己知道,那些嚣张和笑容背后藏着的是什么。是一具空壳子,是一个早就被掏空了的人,在强撑着演戏。
有时候他会想,如果那天他没有翻墙出去,而是待在教室里把那节数学课上完,会怎么样?
大概也不会怎么样。
该发生的还是会发生,该来的还是会来。只是迟一点和早一点的区别。
他在河边坐了很久,久到太阳从东边挪到了头顶,晒得他后脖子发烫。
手机震了好几次,全是班里同学发来的消息。第一条是同桌发的:“你去哪了?老师问你了,我说你上厕所去了,你赶紧回来!”第二条是班长发的:“姜时初,班主任让你去办公室。”第三条是一个不太熟的同学发的:“你是不是逃课了?牛逼啊。”
他一条都没回,把手机关了机。
他从书包里翻出一包烟,抽出一根叼在嘴上,摸了摸口袋,打火机没带。他叼着没点的烟坐了一会儿,然后把它夹在耳朵上,从书包最底层翻出一本书来。
不是课本。
是一本旧的童话书,封面都卷了边,书脊上的字磨得快看不清了,但还能辨认出标题:《小王子》。
是他妈以前给他买的。
他妈喜欢给他读睡前故事,读得最多的是这本。每次读到小王子离开玫瑰的时候,他妈的声音就会变得很轻很轻,像怕吵醒什么人似的。那时候他不懂,后来才明白,他妈大概是在说自己。
她也是玫瑰,也是一朵骄傲的、带刺的、最后被留在星球上的玫瑰。
他翻开书,找到折角的那一页。那是小王子遇见狐狸的地方,狐狸说“驯服”是什么意思,说你得花时间,说你得建立联系,说你得对你驯服过的东西负责。
他以前看这些不明白,现在看更不明白了。
驯服?建立联系?
然后呢?然后还不是要分开。
就像小王子和他的玫瑰,就像他妈和他,就像这世上所有的人,聚在一起是为了分开,认识是为了告别。
他把书合上,放在膝盖上,低头盯着封面看了很久。
他妈的声音好像还在耳朵边,“时初,你要记住,重要的东西眼睛是看不见的,要用心去看”。
可他的心早就坏了。
从九岁那年开始,一点一点地烂,烂到现在,连他自己都找不到那颗心了。
河边有人遛狗经过,一只金毛犬挣脱了牵引绳,跑到他面前,摇着尾巴,用湿漉漉的鼻子拱他的手。他愣了一下,然后伸手摸了摸它的头。
金毛的毛很软,暖烘烘的,舌头舔他的手背,痒痒的。
他笑了,这次是真的笑了,不是平时那种练习过的、弧度精准的假笑,是那种嘴角忍不住翘起来的、眼睛弯弯的、带着点傻气的笑。
狗主人跑过来,一个六十多岁的大爷,气喘吁吁的,一边给金毛套上牵引绳一边跟他道歉:“不好意思啊小伙子,这狗太皮了,没吓着你吧?”
“没事。”他说。
大爷看了看他,又看了看他手里的童话书,多看了两眼,没说什么,拉着狗走了。
金毛被拉走了还回头看他,尾巴摇得跟螺旋桨似的。
他又笑了。
然后笑容慢慢收回去,像退潮一样,一点一点地从脸上褪干净。
手机开机,十三个未接来电,十八条消息。他给同桌回了条消息:“帮我请个假,说我不舒服。”
同桌秒回:“你没事吧?老师说要叫你家长。”
“随他。”
他站起来,把童话书塞回书包,拍了拍裤子上的灰,沿着河边往回走。走到校门口的时候,正好是午休时间,校门开着,他直接走了进去。
穿过操场的时候,有人看见他了,指指点点的。他谁也没理,径直上了教学楼,推开教室的门。
教室里只有几个人在午休,大部分人都去食堂了。他的座位上空着,同桌不在。他把书包放下,坐下来,翻开数学课本,找到今天讲的那一页,开始抄笔记。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抄。
反正他也不会,反正听了也听不懂,反正他以后大概率上不了什么好高中。
但他还是抄了,一笔一划,抄得很认真。
抄着抄着,同桌端着饭盒回来了,看见他愣了一下:“你回来了?你没事吧?老师说让你下午去找他。”
“知道了。”
“你去哪了?”
“河边。”
同桌张了张嘴,想问什么,最后还是没问,坐下来开始吃饭,扒了两口,又转头看他:“姜时初,你脸色不太好,你是不是没吃饭?”
他不饿,但还是说:“帮我带个面包。”
同桌点点头,放下饭盒又跑出去了。
姜时初看着同桌跑出去的背影,看着那个冒冒失失、笨手笨脚、但对他还算不错的男生,心里有个地方软了一下。
但也就一下。
同桌很快回来了,把面包和一瓶牛奶放在他桌上,还多带了一个橘子。
“面包是肉松的,不知道你喜不喜欢。”
“谢了。”
他拆开包装,咬了一口面包,嚼了两下,咽下去。
肉松的味道在嘴里散开,咸咸的,干干的,需要喝一口牛奶才能吞下去。
他突然想起小时候,他妈每天早上都会给他做早饭,有时候是肉松面包,有时候是鸡蛋饼,有时候是白粥配咸菜。他妈总是坐在他对面,一边看他吃一边帮他擦嘴角的面包渣。
“慢慢吃,没人跟你抢。”
“妈,你吃了吗?”
“妈吃过了。”
她根本没吃过。后来他才知道,那段日子家里的钱越来越紧张,他妈总是先紧着他,自己饿着肚子。
他停下咀嚼,盯着手里剩下的半个面包,眼眶慢慢红了。
同桌吓了一跳:“你没事吧?不好吃吗?要不我去给你换一个?”
他抬起头,眨了眨眼,把那点湿意逼回去,扯出一个笑来:“没事,挺好吃的。”
他把面包吃完,牛奶喝光,橘子剥了皮,一瓣一瓣塞进嘴里。
橘子很甜。
甜得他鼻子发酸。
他把橘子皮扔进垃圾桶,拿起笔,继续抄笔记。
阳光从窗户照进来,落在他的笔尖上,落在他抄了一半的函数题上,落在他用力到发白的指节上。
他想起今天逃课坐在河边的时候,那只金毛摇着尾巴蹭他的手。
想起那个大爷多看他两眼的眼神,不知道是看见了童话书,还是看见了他眼底那点藏不住的疲惫。
他想起很多年前,他妈坐在他床边,翻开那本童话书,声音轻轻的:“小王子说,我太年轻了,甚至不知道怎么去爱她。”
那时候他不懂什么叫不知道怎么去爱。
现在他懂了。
可懂了又怎样?
今天是他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逃课。不是为了打架,不是为了抽烟,不是为了任何人任何事。
就是想一个人待着。
想把那个叫姜时初的人,从那个嘈杂的、吵闹的、让他喘不过气的世界里,偷出来一会儿。
就一会儿。
他在心里跟自己说:今天破例了,下次不这样了。
但他知道,还会有下次。
下下次。
以后很多次。
因为这个世界,从来就没有给他留过能坐下来喘口气的地方。
今天他给自己偷了一个。
这是他的天真。
也是他最后的天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