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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他们俩 “我可以摸 ...

  •   我没有见过这样的姑娘,但我或许可以称为这样的“姑娘”。
      我笑了笑,这股荒谬的猜想顿时烟消云散:【不清楚,我们在一起时,我没见过。他与我待过的时间不长,仅仅两日而已,在酒店或许碰到过什么人,这我不是特别清楚。不过我想到一种可能,他喜欢晨跑,应该那个暧昧对象就是在晨跑期间认识的。】

      【单志雯:你说的也是,等我以后详细问问。】
      【单志雯:还有,我听他说以后养去你那里蹭吃蹭喝。别惯着他,看不惯就骂他。】

      即便是隔着屏幕,这语气,我也能幻视须望海对我的打闹。我不禁把这句话套在须望海的身上,幻视单志雯就是须望海,毕竟他们的年纪相仿,而我也要称对面一句雯姐。
      我几近白了一眼,把她当做自己的姐姐,不成正经:【遵命。】

      也不知是不是我与单志雯隐形的打闹,被我的亲姐姐暗中知晓了。她吃醋了,次日,就提着吸引我注意力的东西,拎着一只小白猫来到天虹。

      隔着透明窗子,白如雪的小猫就蜷卧在猫箱的角落,它会抬头打量,用一双蓝色的眼睛。

      黑猫变白猫是我临时决定。当初养只黑猫,是我想把对廖国歆的思念寄托在小猫身上,可后知后觉,又怕寄托会导致执念更深。我的精神状况本就时好时坏,万一哪天看见眼前的黑猫,就不自觉地想起廖国歆,进而出现幻觉或是精分,又或者哪天黑猫离世,我必受不住。

      “给,”须望海把猫箱递给我,“所有的指标都是合格的,幼龄猫,看着它长大也放心。”

      我接过,爱不释手地摸着箱子,与蓝眼白猫对视:“谢谢姐。”

      “谢什么,”须望海压根不在乎这只小猫,她像我似的,伸手,捋了捋我垂下的卷发,又移到头顶摸了两把,“我可是掐饭点来的,你要是真谢的话,就做顿饭犒劳犒劳我。”

      我的注意力完全在小猫身上,对于须望海的念叨,就是东风吹马耳,我充耳不闻。直到她刻意在我们面前转来转去,我才抬起头,把话还了回去,完全忘记这只猫是谁捎来的了。
      “你做吧,我跟着你吃。”

      闻言,须望海无奈喟然:“我就知道。的亏我本来就没想让你下厨房,否则得多失落。人啊,还是不能对别人抱有期待。看来今天只好我来露手,让你瞧瞧我的新厨艺了。”

      我并没有听清楚她连续不断的嘀咕,只一心抱着小猫,把它送回卧室里。

      相比于客厅,我的卧室才算是小猫真正的家。在它来之前,我就已经网购过许多关于它的生活用品,在我躁狂最严重的阶段,怕是快递点的物件都没有现在的多。

      我把平安福系在它的身上,越看越喜欢,忍不住掏出手机,相册中顿时多出几张照片。
      看着照片,再看看在床上活蹦乱跳的小白猫,我纠结:“要叫什么名字呢……”

      忽然,我想到了廖国歆的小猫,它叫墨墨。我没有见过真正的墨墨,只在廖国歆的家里见到过墨墨的画像。看着身边这只移动的白色小猫,它简直就是雪白版的墨墨。

      当须望海端着饭盘,扯着嗓门喊我洗手吃饭时,我正在客厅一角投喂小猫饼干。
      这只小猫对我网购的猫粮不太感兴趣,许是年龄问题,反倒更爱喝奶。于是,我把钙奶饼干泡在温热的牛奶里,意料之中,小猫风卷残云般,身子进碗,将食物舔得一干二净。

      “就这么稀罕人?”须望海走到我的身边,对着我的屁股踢了一脚,“想好叫什么了吗?”

      我摸着小猫软绵绵的绒毛,如获至宝:“晴天。”

      不是乌云后的飘雪,不是狂风后的雨滴,是明媚又灿烂的晴天。
      它不是墨墨的翻版,它就是我独一无二的晴天。

      对此,须望海不着一词。而饭桌上,我的目光始终牵挂在晴天身上,她见状,便把话题偏给晴天,只道这家伙是托同事找的,同事的亲戚在市北开着一家宠物店,正巧收养几只流浪猫,晴天又符合条件,她就拿合适的价格把它买下,让晴天有机会来到这里跟我生活。

      “所以现在有猫了,就要常出去走走。”

      “好。”
      难得我没有反感外出的话,甚至在须望海提起后,满心憧憬。

      因此当日下午,我就带着晴天前往小麦岛。那时麦岛的天色黄得厉害,夕阳像个火球,光芒燃烧周边的云彩,把边角烧成灰烬,云彩蜷了起来,露出远山。放眼望去,远山之上像幅油画,之下的大海像层锡纸。唯我站在天海之间,等待被糅合,等待被渲染,等待被发现。

      怀中,晴天喵喵叫的声音唤醒了我,我径直前往孤独的树。
      小家伙对新鲜事物充满好奇,时不时蹿上肩头,活蹦乱跳。我把整日披散着的头发卷成丸子头,垂在脑后,晴天以此为乐子,抱着玩具球似的,环住我的脖子,伸出爪子去够。
      不愧是年纪小,爱调皮捣蛋,扑棱起来没完没了。我无话可说,任它闹着抓头发。

      渐渐地,日落西山,人流量竟剧增起来,静谧的小麦岛倏然饱食人间烟火。

      游客们纷纷扰扰,我与晴天玩闹的心瞬间被人来人往的脚印踩灭。若换作以前,这一群群攻占小麦岛的人,必然会让我调头离开。如今不同往日,晴天不依不饶,它的胆子要比我想象的大,它像只白天鹅般优雅,又像放哨的鼬鼠,挺直脖子,睁圆双眼,站在我的肩头,好奇地环顾四周的人群,一直到有人从我身边咋呼经过,它才被吓到,缩进我的怀里。

      见它终于见识到了害怕,我忍俊不禁:“走,我们回家。”

      我把晴天藏在臂弯里,准备沿着原路返回。也不知是不是缘分使然,还是因为脑子里总搅和着昨日的事情,以至于它真的变成现实。我竟然在这里遇见了陆世清。

      我可以百分百确认他就是陆世清,他的身边站着廖国歆。不只是我看见了他,他同样发现不远处的我,并用胳膊撞向旁边的廖国歆,示意对方朝这边。恰好,晴天从我怀里露出头。

      我有想过离开,抬眼,两人已然直直奔向我,我只当是跟他们炫耀炫耀晴天。

      不知不觉,天色变得更为暗淡,廖国歆停在我的身前,我们像是挡住彼此过路的陌生人。

      廖国歆不再喜欢穿格子衫,白衬衫上绘着鸥鸟大海,在余晖与街灯的柔光下,衬得他还挺绅士。我偷觑陆世清,两人并非情侣装,陆世清的衣着向来花里胡哨,和我有的一拼。
      我垂眸,我真的越发陌生廖国歆,我丢掉从前的他,再也找不到熟悉的锚点,只有这条纯黑色的亚麻单褶西裤,还让我有点儿他的印象。我真的不认识他了,我们真的该是陌生人。

      所以陌生的绅士,你能否给我让路呢,让我先行离开吧。
      我痛苦地想。

      “这是……养猫了?”廖国歆忽略我的痛苦,改问我紧握的幸福。

      我的手指下意识挠了挠晴天的下巴,颇有点儿心虚:“嗯,刚养的。”

      “我可以摸摸吗?”

      我点头,递孩子似的,把猫展露:“你摸吧,它不挠人。”

      “真乖。”廖国歆爱不释手,“有没有起名字,叫什么?”

      我想了想:“晴天。”

      此话一出,我便耳尖地听到对面的一声轻笑。廖国歆嘴角未压,他又离得我进,湿热的鼻息瞬间扑面袭来,将我裹住,我像是做了一次桑拿,全身汗津津的,脸颊不争气地泛红。
      我嗔怪地掠过他,侧头,目光碰到小白鞋,抬头,小白鞋的主人就和我对上了眼睛。

      陆世清的眼里清明得很,从廖国歆撸猫起,他的面色似乎都维持着淡然。我们四目相撞之后,他率先挪眼,有意无意地扫向怀中的晴天,真害怕似的,又后退两步,扭头看向明月。

      “……”在我惭怍不安地错目时,也不自觉与廖国歆保持合适的距离。

      我的后退打断廖国歆撸猫的行为,他意犹未尽:“如果墨墨在,可以让他们认识。”

      我笑了笑,嘴角跟没力气似的,又萎缩回来。

      “你现在是要和晴天回家吗?”廖国歆邀请,“我们一起逛逛?”

      想到被忽略的陆世清,我惶恐,连连摇头:“不了,我已经有些累了,现在准备回家。”

      廖国歆了然,侧身,自然而然地靠近身后的陆世清:“那好,改天再聚。路上慢点儿。”

      话毕,我抱着猫,佯装镇定地经过两人,脚底下抹油似的。当我慌不择路地路过昨日与云南大叔聊天的地方时,我霍然顿足,脑海中立即浮现出我顺着大叔手指方向看去的画面。

      我回头。

      灯光下,世界就是巨大的影窗,所有人都是缓缓步行的皮影。廖国歆侧首,与身旁的陆世清面对面交谈,他真的不再是我记忆力清瘦的男孩儿,他已经成为真正的男人。当初在医院的感觉,只是幻觉。他不瘦弱,他的背影像草原一样辽阔,站在地面上就是座巍峨的山。
      而他的身边,陆世清的背影轮廓渐趋模糊。

      我已经看不清了,可我的记忆还停留在昨晚。
      那两个牵手的男生,其中有一个,似乎真的是陆世清。

      而自从拥有晴天,我就体验一次当妈妈的辛苦,整日的生活变得忙碌得多。我时常在完成今日的画稿任务后,抱着晴天去小区散步。

      相比清晨冉冉升起的朝阳,我更喜欢临近傍晚时蒙上单薄金光的夕阳,不说它照在脸上多么柔和,起码在夏季,照在脸上还是烫的,傍晚的光要更妩媚,像女性飘柔的发丝,其中还杂着令人着迷的饭香。最主要的是,晴天更喜欢在太阳西斜时蹦蹦跳跳,不愧是夜行动物,它整日的活力都积攒在太阳将要垂落以后,这时,它精神抖擞,非要与我去抓太阳。
      我也喜欢陪着晴天去抓太阳,这样就仿佛抓住漫长的整天,上面清晰地列着我的生活。

      “晴天,”看着它越跑越远,我对它喊了一声,蹲下,朝它伸手,“我们要回家了。”

      养猫不像养狗,小狗或许能根据你的动作和声音,判断出你的用意,继而配合你。小猫则要费事一些。总之晴天就是这样,光对它吆喝,哪怕分贝再高,震破耳膜,它也不懂。

      费了好些功夫,我才抱到窝在怀里呼噜噜的小猫:“的亏你小,要是以后——”

      兜里的手机忽地震颤两下,竟是几个月没联系的单志霖找到我,邀请我一起去吃饭。

      我不禁纳闷:【你来青岛了?】

      【单志霖:朋友让我来的,结果放了我鸽子!】

      单志霖的朋友,即为他的大学舍友。两人同为临大毕业,今年都考入青农,他不能不赏脸来聚一聚,便快马加鞭赶来青岛。结果说好不用订房,只要人来就行,那边却忽然将他放了鸽子,只因对方的女朋友从外省大驾光临,时间撞上了,兄弟二话不说把他给舍弃了。

      【单志霖:他爷爷的,我现在是既没有订酒店,也没有吃上饭。】
      【单志霖:好在那家伙还有人情,给我转了五百块钱,但这也是必须的,谁让他毁约!】
      【单志霖:哥,自己吃饭没意思,我在这里就跟你最熟。】

      眼看晚饭点也已经临近,我把晴天抱回家,给它喂好粮,琢磨半天,还是选择去蹭一顿。我还没忘记单志雯曾经告诉我,单志霖有暧昧对象的事情。我的好奇心禁不住我打听。

      单志霖没有把位置订得太远,就在市南的商场里。
      我走得快,不久就跟他碰面了。

      那时,单志霖正低着头,聚精会神地扒拉手机。大概是我先入为主的思想影响了我,相比从前,他的装扮要成熟许多,仿佛从学生立即成长为职场精英,穿衣老道,精神依旧昂扬。

      我悄摸站在他身边,踢一脚,他才发现。

      “好久不见啊,哥。”单志霖对我露出一口大白牙,兄弟似的勾住我的脖子。

      由于天热,我已不再披头散发,无事就扎着抱着晴天去小麦岛的发型,单志霖搂我时,我那低垂的丸子头会被他触碰,偶尔蹭下几缕碎发,被他压在胳膊下,扯得生疼。
      我出声提醒他两下,惹得排队吃饭的男男女女都像发现敌情似的,瞅向我们。我忍不住有些羞赧,不舒服地躲开单志霖的热情,以免这种勾肩搭背的暧昧行为被别人误解。

      单志霖注意到我的举动,挠着头,半晌才憋出一句话:“那个,我去问问号排到哪里了。”

      我还没有从适才的氛围里脱离,他说话,我就跟他东拉西扯,顺承道:“嗯,你去吧。”

      好在单志霖订的地方人不多,我刚来,就能跟着吃上口热乎饭,也不必与他大眼瞪小眼地干站着,又不知道该聊什么。入座后,我俩起码能一边点餐,一边聊聊关于菜品的事情。

      “哥,最近工作怎么样?”聊着聊着,单志霖就把话题拐到我的生活圈了。

      我倒没什么新鲜事情,重复来重复去,还是老样子:“和以前一样,接稿交稿,不忙的时候就闷头睡觉。工作上也没有纰漏,你姐姐的那部小说漫画,我也已经连载第二部了。”

      单志霖立即能接上话:“那挺好的。我跟你说,我回济南后,也找了份兼职。可能我是新手吧,做不好,被老板训了好几回。你说说,我都是新手了,他就不能照顾照顾我,我忍不了,就换地方了。最后去的奶茶店,差点儿把奶茶呲那混账老板的脸上,当日我就被炒了。”

      他说得声情并茂,我忍俊不禁:“出去打工就是看人脸色的,否则你就自己创业当老板,不过这年头,社会戾气重,谁都不好说话。就是最亲的人,有时还得看脸色行事呢。”

      单志霖蔫蔫儿的:“也是,我爸还总是看我妈脸色呢。”

      我轻笑,不由得想起单志雯的话,便忍不住试探:“我听你姐说,你谈恋爱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2章 他们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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