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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秦王的宠姬(穿越)》  第31章

网友:sophia 打分:0 [2005-12-06 14:00:27]

近来此文争议甚多,我不禁舌痒想说几句。

爱我还是爱‘她’
初看此文,觉得大人文笔一般,有些地方笔法不够老练,但偶一向认为有勇气开文就不可小觑,相较于我等这般虽有码字的冲动,但总是瞻前顾后,既怕辛苦,又没毅力的人,要好太多。而好文笔更是写出来的,很多现在看来文笔已形风格的大大,翻翻当初的文,也是有稚嫩的时候的。

几章过后,我竟多了很多惘然﹑惆怅之感,觉得文章虽然开始基调是轻谑的,但总让我不禁担心,这不会是‘虐恋情深’吧?特别是看到秦王万分紧张这个身体,蒙恬又对着‘它’流露出万般复杂的神情时,我更是惴惴,我可是来找乐子的啊!
大多穿越文,或者更准确说是借尸还魂文,莫不是寄生者比原主更出色,更讨人喜欢。就算原主本身已是国色天香,丽质天生,但如果没有寄生者的魂魄,就没了那倾国倾城,颠倒众生的魅力。原本男猪弃如敝履的傀儡娃娃,一经女猪的改造,瞬间赢得男猪及男配的青眼+菠菜。
我不是想批驳这些套路,我只是认为,一个男人之所以爱一个女人,要么是这个女子似神仙妃子般美貌,要么就是女人在男人某个特殊的关口,做了适当的行为。从这个观点来看,以前的‘可儿’有了(长得美,又在秦王落难时给予吃食);而现在的‘可儿’也不差(样貌不变,秦王弑弟囚母后痛苦时,抚平其额头和心绪)。你真要让秦王说到底爱哪个,还真是难为人家。对秦王来说可儿就是可儿,没有新旧之分,只是性子变了些罢了!如果,女猪没有可儿的样貌,就算才华横溢,气质独特,又怎地?更何况我一向就不信‘气质’这码子事儿。

我想女猪痛苦就痛苦这些吧,不管怎地,她也算是鸠占鹊巢,以前的‘可儿’又是那么出色,看看因嫪毐叛乱,女猪出逃时宫人的态度就了然了,而文中女猪也相当清楚这一点。总角丫头是永远存在的,不会因为她有多独特﹑多善良就可以忽视。独特,善良的人多的是,秦王真要爱还爱得过来?她永远不可能有这个机会,去做那个给吃食的总角丫头。(要不大大再让女猪穿越一次?)
我常想,当女猪回到现代,考古时发现自己的香冢。碑锲的自然是赵夫人的芳名,也许只有她自己知道,秦王的怀念中有一份是属于她的。又也许会发现小篆的5213344,这千古之谜又与谁人说?
‘白’与‘不白’之我见
1.作者是初次开文,但却看得出花了点心思,像一些寝食用具都查阅了一些资料,已经算难得了。如果字字都要考证再三,毫无纰漏才能算得上‘不白’文的话,那不仅太过辛劳,也很难做到,毕竟现今我们都用习惯的成语﹑俗语,都不知隐了多少典故,那时存不存在实在难料。这方面大家就宽容一些吧。

2.有些大人说,此文白字连篇,似乎太过。文章别字是有的,但还在可忍的范围内。而且以大大目前的更新速度,想要她过多注意﹑揣摩用词,似乎是有点太强人所难了。
目前火速窜红,更新速度同样很快的葡萄大人其实也会犯这些个有几个别字啦﹑词句半文不白啦的毛病(葡大最大的本事就是一段文中常会出那么一两句惊世妙语让人自然而然忽视掉其它不足,实在让人佩服!),这都是更新太快,没时间反复推敲的后遗症,大家如果希望她们高速更新的话就别苛求了,所谓鱼与熊掌不可兼也,等以后再努力修文吧!(顺便说两句,说到别字,我又想起一事,萧如瑟的《妖言惑众》,想必大家都有耳闻,此大大鲜有别字,只是常爱用些通字和僻词,类似于‘太息’等,常让我在查过字典后,一边敬仰她的学识,一边自鄙于自己的无知,恶)
我的意见
作者一开始很聪明的没用第一人称开文。也不知怎么了,最近大家都喜欢用这种高难度的写法,直接造成的结果是叙述的视角太单一,间接导致番外这玩意儿越来越多(都是倭寇荼毒的受害者)。
但作者似乎没充分利用自己叙述方式的优势,一直以可儿的视角展开整个故事,很少涉及到他人。我觉得大人完全可以多扩展一下自己的叙述空间,同一事件的同个阶段,或同一时间的各个阶段都可以从各个角色的角度来描述。
这样大大文的内容不仅可以丰富不少,不用老是用番外来揭示其他角色的真实感受和意图,更重要的是你总得多给点出场机会予我们那位——表现欲甚为强烈的,却一直被忽视的,强烈期盼多多露脸的——分割线大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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