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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意的“偶然”》 第5章
第1章:“艳偶”吸血鬼
第2章:尾随而至的吸血鬼
第3章:吸血鬼的“家”
第4章:刻意安排的“偶然”
第5章:必然的羁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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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大床单剪开就成小手绢了,洗完后再缝起来就好了……给自己来个人格分裂,一个“好人”,一个“坏人”,自己给自己制造麻烦,长篇就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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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觉写评的人完全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其实真的去写吸血鬼,要对孤独很有领悟力才行,你已经比较有了。我现在在练写长篇,很是力不从心,要么太散,要么收得太快,就像之前洗块小手绢会很干净,突然要洗全校师生的床单被罩,总有照顾不到的地方,还会气馁,每每觉得长篇和短篇真是两码事呀。反正练习嘛,难者不会,会者不难。一起努力吧,反正别半途而废掉,是底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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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都想哭了,要知道期待这样的评论想了有多久吗?我会好好学习短篇的,正在练习中.公墓里的文会一一拜读。请教的时候不要烦我才好,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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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你很喜欢吸血鬼,不过又很理智,喜欢他们的超能力,却没有被永生吸引。如果是我,更愿意被永生吸引,先吸引了再说。
处处都是异国情调,每个读者一定都感觉到了。
其实这个故事可以不用这么长。觉得七八千字就可讲出来了。这个要练的反正,虽然你不为出版,杂志社也是考虑过大众阅读力度的,大概一个小故事,情节复杂点,七八千就OK了。
还有就是开头,要再简单,吸引人一些。你知道短篇,开头是它的灵魂。
再有分标题,如果是个从来不知道吸血鬼传说的人,估计很难明白。可以在分标题上写得很言简意赅,毕竟是给中国人看的。其实更多的读者,唉这方面知识太少了。就像我写玛雅,我真要写成像《启示》的玛雅,估计没人看得懂。文化背景差得太远。
描写很认真,不过一个活了几世纪的吸血鬼,一般不会有什么活力了。《吸血迷情》里,最主要的思想:阿汤第一眼就喜欢小布,几世纪后,故事要结尾处他们俩个再见面,就表明了为什么阿汤喜欢小布,因为小布是永远能接受新事物的性格,他很平和,他在平静地生活,没有这种心态,根本撑不起几千年的岁月,一定精神耗损完了,会因为死不了而郁结在那里。所以阿汤一开始就很劣势,他不会开心地当个吸血鬼,他能体会小布的好,可是他做不到,这点也看得出来吸血鬼也个性鲜明嘛。
这种理念在后来的吸血鬼片子或是类似题材中都没有更出色的。任何题材任何故事揭示的都是人性,哪怕在讲鬼,讲动物,归根还是在讲人性。
你这篇最想讲的主题思想,我说我看出来的,是想讲人类可能存活时间远没有吸血鬼长,可是当人类还是美好的。其实没有太去描写吸血鬼同志,只是从女主之前的小说里讲过,吸血鬼也有他们的悲哀种种,愣是把个真龙给引来了,叶公又怕得要命。其实能写出那种小说的人,内心要是何种孤独才能讲得孤独千百年的吸血鬼产生共鸣哟,这样的人她会害怕再孤独千百年,所以觉得有阳光的人的日子至少是温暖的,不想放弃。你写的最后她还是被吸血鬼给强迫了,不知道看过电影《□□》没有,最后也是被邪灵给置换了身体,电影结束时有股欲说还休的感觉,不过已经不可能挽回了,就是这样,很堵,只有接着堵着。最后一句不错。如果把那句外文写成中文更好。百分之一百来晋江看文的同学们母语还是中文。
总的来说,我讲了半天,还是想说文力度不够,你最后要表现什么,女主不甘?中间过程她没有仇视,她只是叶公好龙,其实她怕龙,不想变成吸血鬼。所以一个叶公感染不了谁。叶公的喜好只会害了他。
如果她怕永远不死,可是是向往光明的,最后却妥协了,那么就直接写她被咬完,尝试半吸血半人类的过程,让女主明白自己想要什么,决定是永生还是光明。你的结局安排得很被动,没有什么太强烈的反抗意识。要知道笔在你手里,你可以左右故事的推动。
我很希望有人能好好看看我的文章,知道我想写什么,写出来没。不是看看热闹,夸我写得好,然后说感情描写没到位,因为我不是在写小言,感情只是背景,背景也可以美,可以朦胧,可是爱情不是故事的主题思想,不是等了几千年,只为一份爱,要知道我可真伟大不出来这样的才女文。
我本来没打算写长评,结果一碎碎念,好像可以长评呢,嘿嘿。
我说了,我不会讲好听的,说难听的话也会有所保留。不过你的文我至少看完了,很顺畅,很热情,很认真。我喜欢这文的结尾,觉得这结尾很不错。偶然,必然,唉。。。我今天背着便携回家看了把中国女足,就是给你写了这些碎碎念了。觉得我言重了,可以当风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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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看,这是一篇充满了异国情调的短篇,浪漫,温情。然而真实的感受是什么,我想每个人的体会都会不同吧。
当小雪看到笔下的人物活生生的存在的时候,也许曾震憾于他的美,他的媚,他的妖。(我个人认为:用美媚妖来形容吸血鬼,再适合不过,无关乎男女)。
初见莱茵特,小雪应该是迷惑的吧,梦境亦或现实,再无从分辨。
可更多的应该是震惊跟恐惧吧,毕竟他不是那个笔下的莱茵特,而是个真正存在千年的吸血鬼。
小雪,也不是那个“高桥雪,玛丽安”,小雪不过个普通人,只想过普通的生活,可以拥有阳光,简单而快乐。
可是莱茵特却不是这么想,对于一个孤独了千年,生活在暗夜中的吸血鬼来说,突然知道这个世界有一个人类,如此的痴迷于这个冰冷而神秘的种族。他当时应该是惊讶有之,而欣喜更甚。他终于可以不再孤独。
即使小雪拒绝成为那个种族的一员,即使不能相伴一生,但这段插曲,也许莱茵特一辈子也不会忘了吧,更何况,还有一个跟他拥有对小雪共同回忆的小莫。
故事的结尾,大人也处理得很好,仿佛告诉了读者,又仿佛什么也没有说,谁能保证日后小雪不会变了主意,不会在朝夕的相处中,甘愿伴他一生呢。
很喜欢大人设的一些悬念,任何一句不经意的话都关乎着后面的发展。莱茵特明明不懂中文,为何会知道小雪,这是小雪的疑惑的,自然也是我们的疑惑。大人在文中,总是不经意的提到小莫,也只有看到最后,才知道小莫竟是始作俑者。
莱茵特救下小莫,是偶然,接近小雪,却是刻意,是小莫的刻意,也是莱茵特的刻意。
这种种的刻意造成了日后“必然的羁绊”——是小雪的,当然也是莱茵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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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雪,不好意思,我前段时间离开JJ了,停更了大概半个月,今天刚到,看到你的留言,
就是这篇吧,我会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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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不错,小雪很下功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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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sorry啊,上午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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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大大,點解在msn send唔倒比你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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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了,谢楼下的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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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生成:2026-05-04 10: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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