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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第七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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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嘴角还噙着自信的微笑,我的目光犹在散发坚定的信念,我的背脊挺直保持优雅的站姿,所有一切都是经过专门训练力求在最糟糕的情况下维持最完美形象的明星训练,可是为什么,感觉到我的心被风在吹?
现在明明是阳光炽热空气焦躁的八月天啊,为何会有冷风飕飕的吹过我的心脏?
以余光注视。某个人与我身体的距离为零点零零一米。修长干净有力的手与我肩头的实际距离为零。真是艺术般的手啊。与九尾狐狸不相上下,一看即知从未做过家务的手。现在很荣幸的搭在我的肩头上。
似乎听到有喀嚓的声音,我想那是我的肩膀不堪重负被压折了几根骨头的声响。
一定是!
不是我预想的情况。真的不是我能预想到的情况。他会出现,会亲密的把我的肩膀搂住,会说出下面的话,真的,都不是我能预想到的。
“如报上所登。我与黎小姐昨天是在一起。”
很想。把刚刚的话从空气中抓住放入搅拌机中和上水泥搅拌再给他硬灌下去。
反正他的脑袋里面装的也都是水泥!
叹息!
上天你待我如此不公!我平时安分守己乖巧听话哪个地方对不住您老了?有必要把我往死里整吗?有必要把一个又一个的疯子都塞给我处理吗?我能否,直接把疯子送还你老?
老天没给我答复。他用另一种方式对我这个信徒做出解释。
他的解释是-------再丢给我一个疯子!
“放开你的手!”一字一顿。我们身后很严肃的声音。
我的头剧烈疼痛。也看到了记者们贼亮贼亮的眼睛。他们有的已经拿起笔在记录,有的则对着录音笔喃喃自语。不论是谁,从他们的反应都可以看出——他们,挖到大新闻了!
我很想学习八点档狗血剧中的女主角。芊芊玉手扶住额头,瞳孔黯淡无光,脸色惨白的以优雅高贵的姿势向后方倾倒。个人曾以为浴血的天鹅在临终前也不过如此。死也要高贵,文雅,大方,美丽。
不同的是天鹅倾倒后会有猎狗过来,然后会有猎人,也许是骑在白马上的王子,高兴的说今晚可以美餐一顿。如果是狗血剧王子肯定会在关键时刻扶住公主,两人四目相视瞬间迸发爱的火花。
如果是我。
可怜可悲可歌可泣可敬的我。
右脚上高跟鞋的后跟抬起,脚尖着力,顺势转身。同时不忘保持身体应有的弧度与曲线。
微笑:“我们的摄影师等的不耐烦了呢……”
狂眨眼睛。希望能有人看的懂我的暗号。
上天今天是彻底放弃了他的信徒。
没人理我。
萌梵脸臭的好比大便,对我的暗示只给予余光一瞥。全副注意力集中在了我身边的男人身上。
再次一字一句:“我说。放开你的手。”
放在我肩上手收紧,抓的我有些疼。咬紧牙关。现在不是喊疼的时候。
记者开始议论纷纷:“林萌梵负责摄影吗?”
“他不是不接商业广告很久了吗?”
“难道他们真是男女朋友?”
“现在是什么状况?第三者?三角恋?”
…………
明天的头条:蓝君祺恋情再现危机,四角恋爱扑朔迷离!
这个标题令我不寒而笠。
不可以。
出现一次失误可以解释为疏忽,如果再来第二次那我可以直接回家吃自己了!
转身,面对虎视耽耽的记者。
“如大家所想。我们这次有幸请到了林先生来做主摄影。接下来将会有一场小型记者招待会,请大家转移场地配合我们的工作。”顿一下:“我们的进度已经耽误了很多,如果不能及时赶上的话恐怕不只我,我们所有工作人员包括蓝先生在内都要负起违约的责任——相信大家都不想要蓝先生赔钱吧?虽然他是位富翁!”
最后一句话刻意对着蓝君祺的粉丝说。
果然,有人笑了。气氛缓和了。而乖粉丝们在听到会损害他们偶像利益的话后都纷纷催促记者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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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院里临时搭建的摄影棚。
两只恐龙已经自动回巢。只是还在对视喷火。
随手抓过一个人:
“带蓝先生去化装换衣服。”
他的助理过来把他带走。
站在萌梵面前。他的脸还是僵硬的,面无表情俯视我。
叹口气:“我们在工作。”
冰山渐渐开始有融化的迹象。萌梵,他不是不懂事。
布景摆在这里,多一天都是上万上万的填进去,更不必说已经协商好的下一个拍摄景点。
演员只要负责好他的角色;摄影只要掌握好他的镜头。我呢?还要跑前跑后协调各种事项,容易吗我?
绯闻嘛………不就老样子。传上个三五天,有新的消息出来,它也就压箱底去了。
做这行这么多年,常识性的知识我还是有的。
接下来的日子很忙。很忙很忙。
没想到这件案子会是如此难搞定。合作多次的导演不止一次放声咒骂老天的不配合。人员协调,布景安排,场地商借……好象所有的倒霉事都被我们迎面撞上。原本带过来的人员有几个水土不服挂在医院数点滴;好好的道具不知为何坏掉;已经洽谈好的场地也临时出现问题而不能使用。
拜那位在国外拍摄可以生龙活虎来到济南就水土不服的先生所赐,我接受了原本属于他的工作,每天忙的天昏地暗。
白天处理完事情回到家里,晚上对着电脑处理总公司那边发来的文件。
这就是我的工作。
总经理秘书助理。实际上的公司勤杂工。
当然,我这个勤杂工不是表面字意。我要做的是处理公司的大小事物,负责与外界的联系对内的管理等等等等,然后把决定的大下事物写成报告交给名义上的总经理秘书签字。
不知道别的公司是怎样,我们公司是够变态。
总经理常年不在公司,总经理秘书经常不见人影,总经理秘书助理拼死拼活工作只有小小职位。
不明白事情为何会这样发展。
只知道当我从所谓的“美玉培训班”接受完魔鬼训练并顺利解决一系列根本不是人能完成的任务时,公司的实际决策权已经逐渐转移到我身上。
天天星经济公司属下七位当红艺人,十几位半红艺人还有正在培养中的新人。再加上一个广告公司。规模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却不过是沈莫心血来潮的产物。
他的正式身份。是沈氏财团少东。
在我大学毕业之前还没有进入天天星公司时,我从未意识到世上原来还有人可以活的像沈家人。他们用一顿晚餐的花费可以是普通工薪族一两年的薪水;沈莫手腕上一块手表是一栋楼房的首付;他的衣服没有品牌,全部是订购自专门的手工师;他来往于城市之间不需要购买飞机票因为他拥有私人飞机……
接触之后,从最初的震惊,到后来偶尔惊讶,再到现在的处变不惊,在经历过一次又一次的冲击后大脑的抗打击能力明显增强。
如果把全世界富豪历数一遍。很不幸的,不到三分钟就可以轮到沈家了。
沈莫是这个显赫家族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沈氏独生女的独生子。
他,从母姓。也算的上是父姓吧。沈伯伯早年被沈家收养,赐“国姓”!
只见过沈莫的母亲一次。
高贵,优雅,端庄,仪态万千。她看人只有一个眼神。
淡淡的,带着高贵微笑的注视。
笑容是高贵的,所以没有温暖。虽然在笑,但笑薏并未达到心底。她笑不过处于从小受到的良好教育出于对人礼仪。可以看的出的冷淡。也许还带着不屑吧,我想。
天之娇女。她有充分的理由来不屑——包括面对丈夫与儿子。
永远忘不掉她走进公司大楼时那一闪而逝的厌恶表情。好象挂着天天星公司名牌的大楼是肮脏的垃圾,而我们这些为迎接她到来忙的团团转的员工全都是小猫小狗。
她走进电梯,门将要闭合的瞬间听到她云淡风轻的一句话:“沈莫,你确定这间公司是你建立的?”
再之后,没见过她。
优雅贵妇人是不屑再次莅临小地方的。
至于不缺钱花不缺工作的沈莫为何要成立天天星,为何要插手娱乐圈,是个迷。
只知道他在我大学一毕业即找上我,培养我,把公司放手给我却不给我正式职位。
无所谓。只要给我薪水。
拍摄的这些天里,本应该比我还要繁忙的沈莫却天天悠闲出现在我家窄窄的客厅中,每天喝我的茶下我的象棋吃我妈做的饭还时不时嘲笑我。
“你还不走?”某个在外辛苦一天的可怜虫。
“我干吗要走?”某个赖在沙发上看电视的狐狸。
“事情还没完?”
“完了?还没?”
一阵咬牙声音后:“不去看语琳?”
“去?不去?”
比刚刚还要激烈的咬牙声音。如果不是他已经成功赢得我爸妈的欢迎我还很想尝尝红烧狐狸肉的滋味——狐狸皮用来做件衣服也是不错的,我不介意动物保护组织批判!
总算熬到在济南的拍摄完毕,准备转战杭州。他老人家施施然出现在大家面前。
语琳难掩兴奋的紧紧依偎着他。行止俏丽语气娇羞。他则不时伸手帮她抿一抿掉落的发丝。
恍然想到少年时读《红楼梦》。宝哥哥对着黛玉的鬓角是抿是留后悔不定。
如果是喜欢的人,连一根头发都是好的。
寻找着萌梵。
他的目光追随那对壁人,目光闪烁。
轻捏他的手。
他低头,迎上的是灿烂的笑。
“要不要去我家乡走走?”
他哑然:“这里不就是?“
“不算。“
是不算。
于我,真正的家乡,只是小镇。
那条从小住到大的商业街;那座每每在夏日午后爬上的;那弯清澈一如往昔的人工湖泊。
慢吞吞吐吐做响的农用三轮身旁驶过一辆奥迪A6;衣着时尚神情骄傲的年轻女子手挽朴素满脸皱纹的母亲;大型超市隔壁坐落的快餐店,学生们却总是习惯去开了十几年的文具店买一块橡皮;座无虚席的露天烧烤对面是霓虹闪烁的高档酒店。
现代与古老结合的地方。中国有专用名词来称呼它——城乡结合部。
每年每年,都有人从小镇走出,去到繁华城市中挣求一片华丽天空。
他们总说家乡在济南。心中排斥着从小镇出发需要四十分钟车程的城市。
城市人来到小镇。
脸上是隐藏不住的骄傲。抱怨着餐具不卫生街道没清扫人群好拥挤。
有人在冷笑。
城市中,照旧有人吐痰丢垃圾若无其事。
小镇中走出的孩子。
自尊着,自卑着。
讨厌着小镇却不得不回到小镇。
饱经沧桑的父亲在,指节粗大的母亲在,童年的记忆在,中学的快乐在。甚至,幼年玩伴也要回到这里才能卸下层层伪装重新相认。
越大越留恋。
越大越逃离。
有位小有名气的主持人。
我们见面。别人介绍,彼此握手寒暄,惊呼原来你也是济南人!
当年的春节。
我看到一个人走在熙熙攘攘的大街上,手中提两袋年货,眼神却无限迷茫。
叫着他的小名,问:“回来做什么?“
他是连家都迁走的啊……
“我妈说,城里的菜不新鲜,油没油味醋不酸糖不甜辣椒是苦的——可是她,坐不了车了,要我来看看。”
几句话,声音梗塞。
急忙逃开。以为从此摆脱穷苦命运,以为再不会受到别人的另眼相看。却发现,无论走到何处都摆脱不了小镇刻下的痕迹。
我,又何尝不是——
所以怕穷。怕贫。怕没钱。
怕会像小时候被所谓的城管人员追着到处藏,怕那些都市人跑来家里趾高气扬买完鞭炮放掉还要哼一声:“假货,农村都卖假货!”,怕债主拿着打火机扬言要放火烧掉我们的房子。怕……
怕的是权势对上无依。
富有遇到贫困。
是谁说贫困中也可以堂堂正正做人挺胸抬头走路的?说这句话的人一定没有经历过被人追债不敢开门不敢说话不敢做饭。
我带着萌梵站在车来车往的十字路口。
如果没有在繁华都市中挣得一席之地,今天我决不会与他一起站在这里。哪怕再亲密,儿时的贫困依旧是我心头一块不敢碰触的伤疤。
“我来过这里。”
惊讶:“你?”
他的眼中带着感伤与怀念:“大学毕业时,跟沈莫来过。”
更是惊讶。
“车子驶进刚刚经过的那座牌楼开始沈莫就命令停车。我们是一路走过来,就站在现在的位置,他当时很激动,认识他二十几年从没见他那样激动过。”
沈莫大学毕业时?
我在哪里?——刚上大学?
“记得他是为见一个人来的。在市场上来来回回走了四五趟都没找到那个人。”
进入大学之后我再没来过市场。
“他很失望,也一直说是自己的错,因为有三年都没来了……”
黎简,你在期待什么?
心中越来越慌乱,慌张的我只想抓个人陪在身边……
“以后连着几年他都来……”
不,不会的————
“别说了——别说了!!”用力抓住萌梵的胳膊制止他接下去的话。
身边这个人是温暖的,真实存在的。至少他在我身边,在我需要一个人在身边的时候。
萌梵似有所觉。终于揽我入怀。紧紧的。在早春街头,我们相拥战栗,彼此安慰。
冰冷的两个人呀,只能用这种方式来互相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