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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第15章 ...

  •   那天,她买了可爱多来吃。
      冰淇淋是小女孩儿才会吃的东西,那么香,那么甜,又那么腻。而她,快三十的人了,不该吃这样充满美好和幻想又充满热量与脂肪的东西。站在路边,拨开包装纸,味道一如从前。在小时候的她的眼中,可爱多曾是一种异常昂贵的冰淇淋,但后来,她知道了DQ、三十一种和哈根达斯。
      脆皮、巧克力,最后一口。于是,她就这样想起,很久很久以前的一个圣诞,她打开冰箱,里面空空如也,只有前先买的大包装可爱多,吃得只剩下两个。蓝莓口味,她并不特别喜欢。转过身问向那个半躺在沙发上的人:“你要吃可爱多吗?”他轻轻地说:“好。”有气无力地声音消逝于室内暖气提供的温暖空气。

      高三那年的圣诞节,苏大少与女友共度。
      这一任的女友叫毕泉,高一的新生。娇小玲珑的身材,乌黑如瀑的长发,粉雕玉琢的面孔,吹弹可破的肌肤,清澈如水的眼眸。一次与她在操场上的擦间而过,让苏大少砰然心动就此陷入对她的迷恋而不能自拔。“现在这个时代,漂亮的女孩太多,但漂亮可爱又天真单纯的却很少……毕泉,我知道,她很不一样,你去看她的眼睛,就会明白我为什么这样喜欢她。”他这样对别人说。
      可他真的错了。
      不知名的酒吧。五颜六色的灯光,人潮涌动,随处可见的圣诞老人和酒杯,嘈杂的歌声与笑声。狂欢的夜晚,他不陌生,却从没像今晚这样坐立不安。拿起酒杯猛灌一口,余光中身边人点亮香烟。
      “你一未成年少女……”他转过头,难以抑制的眉头紧锁,“一会儿一根不觉得有点过分么?”
      口中的未成年少女听后只是淡淡地瞥来一眼,那里面除了不屑别无它物,然后,她靠近,轻轻地将烟喷吐在他引以为豪的俊美脸蛋上。再然后,勾起嘴唇挑衅又妩媚地一笑。“亲爱的,你管得太多。”
      这一切在苏大少的眼中程慢动作显现,与此同时,他想起当初向她告白时她代表着答应的羞涩的一咬唇和一低头,于是,他听见脑中某根神经爆裂的声音。被骗了,一开始就被骗了,就算近一个月来他始终尝试着去适应,到今天,也足够了。
      狠狠地瞪起双眼,像是忍无可忍地终于爆发:“你!你!还真把自己当回事儿了,你以为你是谁啊?叫你当我女朋友是给你面子!表里不一!我真的受够了,分手吧!分手!”
      “随便啊。”毕泉挑挑眉毛,还是笑着,也不看他,径自喝尽杯中的酒,“别说我表里不一,是你识人不清。答应让你当男朋友也是给你面子,而且你的确长了一张对得起观众的脸。谁知道……哎,却有一个猪脑袋。”
      “你说什么?!猪脑袋?你再说一遍,不想活了是不是?!”
      被恐吓的人一点也不怕。她坦然地迎向他愤怒的双眸,一字一字地说:“猪、脑、袋。”
      “妈的……”苏大少深深地吸气又呼气,左手攥起拳头又放下,也不知这样过了多长时间,长到毕泉见他除了喃喃自语而久久没有动作后百无聊赖地打了个哈欠,向舞池中张望后,她碰了碰他的胳膊:“哎,那个不是张郦么?”
      注意力就这样被转移,祈夏随着毕泉的目光看去,的确是张郦,那一头夺目的红色卷发,一眼就能认出。只是……
      “情况不对劲啊。”毕泉眯起眼睛,“怎么感觉……她旁边那几个人……”
      “他妈的!”还没等毕泉反应过来,苏大少就飞快地冲进了舞池,而她,没怎么多想便也跟了上去。张郦的面容在偶尔亮起的灯光下呈现出异样的恍惚,她被几个陌生的男人拥着,一点点向舞池边缘移动。他们都知道发生了什么,或者,将要发生什么。

      苏祈夏从酒吧后门出去的一条暗巷中拦下了那群人,他认出其中一个正是张郦引以为豪的男朋友。
      几天前,他看见亦晴她们围在一起叽叽喳喳说个不停,好奇心一起,就凑过去听,话题的中心就是张郦的新男友。对男人,他当然没什么兴趣,正要离开,却听亦晴道:“祈夏你看,他是不是比你帅?”开玩笑,比他帅的男人这世界上还有么?可他还是抓过照片仔细端详,左看右看上看下看,看到这个男人的五官都仿佛牢牢铭刻进他的脑袋,又使他作呕后,他扔回去:“差得不是一星半点呢。”
      好在张郦与他认识多年,早明白他的个性,故没有生气,只是冷笑一声:“早知道你会这样说。”
      此刻,照片上的新男友从虚幻走向现实,他的五官与祈夏的记忆中别无二致,却是猥琐数倍。他们刚才听见身后有人喊“你们想干什么?!”便缓缓转身,心想来了个破坏好事的家伙。徐亮,也就是张郦所谓的男朋友,从人群中走向祈夏:“小兄弟,不要多管闲事。”
      下一秒,他被一拳打倒,眼冒金星,满腹困惑,恼羞成怒。“你想死啊?莫名其妙,是不是脑袋有病!”从地上爬起来,他抡开胳膊刚要反击,手却不能动了,眼前的少年,紧紧捏住他的手臂,神色阴翳。他说:“你明明是她的男朋友。”
      “什么?……哦,她呀。”徐亮得意而轻蔑地一笑,边说边试图甩开祈夏的手,“原来你认识她,同学吗?呵呵,我还以为她说她是高中生是假的呢,老混在这里的女人,有几个好东西?不过,她也真够笨的,说几句喝几杯就上勾了……”
      又一拳,徐亮的鼻子被揍爆,血涓涓流下。“我靠,你是真的不想活了吧!!”他终于抽出自己的手,朝身后一挥,立刻,他蠢蠢欲动的同伴一拥而上。
      苏祈夏就这样陷入战局。
      他很久没有打架了,而从刚才他冲进舞池的那一刻起,他就知道,这场架是注定要打的。只是愤怒一上头,就什么都不顾了。他忘了今天是圣诞夜,忘了孤军奋战是兵家大忌,忘了除了打架还可以报警,忘了身后还有毕泉。
      毕泉,这个日后虽与他分手却始终保持着不咸不淡朋友关系的女孩,隐藏在一个角落里,拨通迟仁曦的电话。刚才匆忙之中祈夏将手机落在了桌上,而她则像是预感到要用它一样顺手拿起。
      迟仁曦,这个传奇般的名字,早在上初中时,她就听起过。后来进了科华,远远地只见过几次那淡定飘渺的白色身影。直到她成了苏某人的女朋友,有一次得以近距离观察迟老大清秀而平静的面孔时,她对祈夏说:“迟仁曦看起来一点都不像很能打的。”而这个号称迟仁曦最好的哥们儿,与他一同打过无数次架的男孩,轻轻摇了摇头:“打起架来,他与平时判若两人。”

      半年未见。
      他靠着墙,双眼微闭。白色的外套脏了又破了,脸上有几块红肿,嘴角有伤,渗出的鲜血已干。他看起来这样狼狈,并且,寂寞。这是她不曾见过的他,他本该是,一直一直地,走在她前面,闲散的步伐,潇洒的身影,却不会寂寞,又怎么会狼狈。
      迟月停下脚步,静静地看着,不过几米的距离,一时竟无法逾越。就像咫尺天涯。而每一次,他们的靠近总是那么难,远离却是那么容易。很冷,真的很冷,她拉紧围巾,他打了个寒战。然后,他慢慢睁开眼睛,向她望过来。
      夜幕中,他的目光,就此深深地停留在她的记忆深处。往昔始终波澜不惊的眼眸,最多的波荡也仅因嘲讽或愤怒。可今日,她竟从中看出了疲惫、悲伤,甚至还有绝望。拥有着这样复杂目光的迟仁曦,让她手足无措。发生了什么,究竟发生了什么。
      “你……”她启唇,“怎么在这里。”
      声音微弱,不知他是否听到。事实上,他也没有回答,不多久,又收回了目光,恢复成初始的姿势。像一个受伤的刺猬,用双臂紧紧环抱起自己。但那转瞬即逝的脆弱神情,却分明诉说着他是需要关怀和温暖的。纵使他自己,从未发觉。
      终于,她迈开脚步,走到那蜷缩的身影面前。此时的她,已不懂什么叫思考。她凭着直觉和本能做一切事,不去考虑是否该这样,为什么这样,而这样做了会怎样,她会不会后悔。人的一生,总是会充满这样的瞬间,而究其源头……不过是因为在理智与情感的冲突中,后者一时占了上风。
      有一些东西,类似爱的存在。
      她不知道,他不知道。谁都不知道。但它却已然存在于那里。
      摘下手套,少女暖和的手覆上少年冰冷的指头,又一点一点将他的手握住。他再次抬起头,还是像刚才一样的目光,或许有一丝惊讶吧,可迟月看不见,悲伤和绝望,是她所能看见的全部。“到我家来吧。”她说。母亲昨天飞到了香港,为期两个月的出差,而父亲,早在三天前已搬离了这里。
      于是,那个昔日威震四方让科华极其周边学校的混混们都俯首称臣的迟老大,在她拉他时很顺从地站起来。他的腿上似乎有伤,在站直的一刹,整个人略微地晃了晃,像要摔倒。但她没有扶他,而是等他自己找回平衡,却自始至终,不曾放开他的手。

      上帝只不过是个骗人的樵夫,趁着大地在冬天看不清的当儿,蹑手蹑脚地走过来,出其不意地捂住孩子们的嘴巴,直到他们窒息而死,而孩子们还在大雪覆盖的森林深处相爱。
      ——让—诺埃尔•庞克拉齐《冬季宿营地》
      自始至终,没有一句话。
      上楼,开门,关门,开灯。她让他在沙发上坐下,再拿来医药箱。在科华的一年,让她不仅学会了跆拳道和打架,也让她学会了简单的包扎和针对不同种类外伤的用药方法。客厅里的落地灯,呈现出一种柔和而温暖的暗黄光芒,安宁静谧。
      她拿出棉棒,沾过酒精,不经意地抬眼,就撞上他沉静而若有所思的双眼。悲伤绝望渐渐消散,却终究如根植在那里一般,始终有抹黯淡的影子。“你自己来?”她问,忽然觉得自己有些多管闲事。
      少年的嘴抿了抿,点头。
      将酒精和棉棒放在他手中,迟月走到一边脱下外套,解开围巾。电话答录机里,显示有两条留言,她拿起听筒,却发现皆是广告。父母总是对她如此放心,放心到连关心都一并省了。不过她早习惯了,不是吗。虽然她总是会想,如果,她能有个赵可一样的母亲……
      赵可的儿子,迟仁曦。她的视线又回到他身上,发现他还是半靠在沙发上,半垂着眼睛,医药箱摆在原地,手里的棉棒和酒精动也没动。“喂,你不是说自己来么?”说是这么说,依然在他旁边坐下,开始动手处理他的伤口。
      电视里,正放着一首老歌。宇多田光的《First Love》,动人的旋律,哀婉的唱腔。很多年后,她都不会忘记,许久之前,他第一次到她家,而伴随着这首歌而来的,是他忽然的拥抱。
      一直存在于遥远之处的白衣少年,一直带着淡淡讥讽笑容戏谑地一遍遍叫她优等生的少年,紧紧拥住她的臂膀。手中的酒精洒了一地,发出刺鼻的味道,宇多田还在唱着:“I’ll remember to love,you taught me how,you are always gonna be the one……”他的脸颊贴着她的,温热的呼吸,还有,冰冷的泪水。
      “我妈去世了。上个月,脑瘤。”
      而直到她死去的那一刻,他才知道她的病。

      赵可是在十九岁那年,遇见后来成为他丈夫的迟宪生。
      名牌大学的林荫路上,他踢出足球场的球砸倒骑车的她。当他跑过来将她扶起,当她皱着眉头不怎么愉快地瞪向他,他们一见钟情。
      他来自农村,小时侯母亲出走,与父亲相依为命。而她是孤儿,直到一年前才搬离孤儿院住进大学宿舍。他们从彼此的经历中,发现了共同的东西,又从一天天的接触中,寻到了性格上的许多共同点,比如,不怨天尤人,自强不息。金童玉女,同学们这样称呼他们,两人外表不俗,并且是各自学院年度一等奖学金的蝉联得主。
      所有的一切,似乎都在证明着一点:他们是最合适的,他们的爱情是注定的。
      大二到大三,迟宪生和赵可像学校里任何一对情侣一样,过着单纯美好的幸福生活,尽管又要学习又要兼职打工,但这一点没有影响他们的感情。就算是后来发生了那件事,他们的感情也没有受到一丝一毫的影响,受到影响的,也许只是他们的生活,他们的命运。
      她的,他的。
      大三快结束的时候,赵可怀孕。她将这个消息告诉迟宪生,与他商量,然后他们决定将孩子生下来。就那时的他们来说,这真的不是最好最恰当的选择,可他们就是这样做了。
      一个月后,赵可退学,迟宪生继续学业。再一个月后,他们去公证处登了记。五个月后,爱情的结晶——迟仁曦出生。这个幸运的孩子。在这个世界上,因为纯粹的爱情而出生的孩子,都是幸运的。而幸运之神亦在不久之后深深眷顾了这一家三口,像是为了补偿他们先前所受过的所有苦痛一般。
      大学毕业的迟宪生与好朋友合作,用贷款开了一家经营医疗设备的公司。连着几年,效益都非常好。好到他们有了一套像样的房子,一辆高级轿车,将父亲从农村接过来,并送仁曦进最好的幼儿园。赵可挺着怀孕六个月的大肚子还要在超市里当收银员的岁月,已经一去不复返了。每年休假,他们都会去旅游。
      “我要带你走遍天涯海角。”面前,是广阔无垠的大海,他站在那里,回过头来,笑着对她说。仁曦在她的臂弯中睡着,她抬起头来,温柔的笑靥:“只要能看到大海,就已足够。”
      然而,这样的好日子只持续到他们的三十岁。
      公司倒闭,合伙人外逃,全部的责任和债款落到迟宪生头上。这是个很老套的故事了,天之骄子因不堪忍受背叛和失败的痛苦以及压力,在一次醉酒后从公司的窗户一跃而下。二十层。赵可赶来,见到他最后一面,昔日的英俊伟岸,如今已面目全非。
      而两天后,得知爱子死亡消息的迟家老父,急痛攻心,脑溢血发作而抢救无效。
      她终究比他坚强。将房子和车卖掉,一个女人,独自办起迟家两代的丧事,然后,她带着迟仁曦住进租来的小屋,将他转学到邻近的、费用较低但教学质量仍算不错的小学。高中学历如今已不具备任何竞争力,能找到一个售票员的职位,是她的幸运。没有抱怨,没有绝望,她在公共汽车中部的这个位置上,一坐就是八个春秋。
      她看着车上的人来来往往,她看着十岁的迟仁曦长到十八,她看着自己渐渐老去,又死亡。

      “对不起,我没有告诉你。”
      这是赵可对他这个做儿子的说的最后一句话。
      我没有告诉你。
      那一双温柔慈爱的眼眸,轻轻闭上。他死死地盯着,心想也许只是睡着。但刺耳的滴声忽然响起,旁边仪器上的一条绿线,平滑地舒展开来。一张白布,将母亲的面孔遮盖,他想掀开,想掀开的,却只是坐在原地,一动不动,眼眶干涸。
      赵可公交公司的同事帮着办了葬礼。十一月二十日,赵可去世的日子。十一月二十七日,她遗体告别、火化、下葬。这一个多月,他已忘了自己是如何度过。依旧去上学,维持着一如既往的生物钟。依旧打架,受了伤等它自己好。依旧吃饭,早上买面包,中午在食堂,却再没有温热的晚饭等着他。
      没有人知道他的母亲去世,没有人知道他已成孤儿,包括祈夏,包括周光愚。甚至,他自己。他不曾哭泣,亦不曾好好地认清这个现实,他一次次地将母亲的脸盖上白布的画面置于眼前,却自欺欺人地不去探究那其中之意。
      “懦夫……我也许真的如你所说,是个懦夫。”
      逃避了那么久,最后,却在她的面前崩溃。也许是因为她与他共同拥有对赵可的情感与回忆,也许是因为,她是蔚迟月。
      今天,十二月二十四日。
      在他像这一个月来经常会做的,晃荡于大街小巷的夜幕中时,手机破天荒地响起。知道他号的人不多,而打他电话的人更寥寥无几。来电显示是祈夏,他接起,却听见一个女人的声音,她迅速地报出一个地址,说情况紧急,快来帮忙。
      那个地方很近,没多久就到了,虽然不太清楚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但祈夏的寡不敌众已经很明显。于是他迅速加入,渐渐扭转了形势,即使前所未有的艰难。终于,混战胜利,后事的料理当然与他无关,他拍拍屁股走人。有风吹来,脸上的伤口刀割般地疼痛。
      在这样疼痛中,他停下脚步。头顶的星空那样辽阔,而今夜的星星,竟是那么多。他忽然想起这样一个传说,人死后,都会变成一颗星星,永远地存在于天空,遥望着、照耀着他所爱的人。她……也会在上面么。
      就这样,他一边看着星星,试图寻找到熟悉的那一颗,一边迈开脚步,最后在一栋公寓楼下停住。
      那扇窗,没有灯光,而她,还没有回来。

      蔚迟月在电视机关闭后漆黑的屏幕中,看见自己和迟仁曦映出的影子。
      他们挨得很近,一人拿着一个可爱多吃着,蓝莓口味。墙上的挂钟指向十二点,原来,已过了那么长时间。
      相拥着哭泣。
      刚刚过去的几个小时,被痛苦的泪水所充溢。她无法接受这个事实,比父母离婚还要震撼痛苦百倍,而他冰冷的眼泪和压抑的哽咽,更是狠狠拧紧了她的心,立刻泪流满面。没有言语,只是哭泣,她紧紧地环抱起他瘦削的肩膀,他靠在她的颈窝,双手牢牢扣紧她的腰。
      人的一生,能有几次放肆的哭泣,又能有几次,什么都不想,与另一个人一同放肆哭泣。彼此之间的距离,在悲伤中消失,她不知道这是否是件好事。是赵可的死,让他们第一次,靠得这样近,心灵上的,身体上的。但她宁愿赵可不曾死去,哪怕他与她,就此成为陌路。
      如果说在那一个圣诞夜之前,迟月还能口口声声地说,迟仁曦对她来说只是个陌生人般的存在,自那夜之后,一切,却再不相同。她开始意识到,一个身影长久地徘徊于自己的胸口,而这样的徘徊,究竟意味着什么。纵使在他们吃完可爱多因倦极而各自入睡,第二天她醒来时,他已不知踪影。纵使在那之后的近两年,她,再没见过他。
      脸上的泪水被少年吻去,他比她早些停止了哭泣。她睁开眼睛,还没来得及问出口“你在干什么”,嘴唇就被另一张温热柔软的唇所覆盖。
      “别哭了。”他对她说。
      她似乎可以从中听出,温柔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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