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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   “我要去兰州。”
      窗外阳光无比明媚,春天新生的小草在灿烂的光线下颤微微的伸展着腰肢,嫩嫩的,带点清新的绿意。门前那株玉兰树上光秃秃的结着几朵白花,无人欣赏的,自我眷恋。没有百灵没有黄雀,甚至最普通的布谷鸟都不肯光顾,只有几只渡过残冬的小麻雀叽叽喳喳兴奋着。
      现在是2005年3月2日。下午三时四十五分。城市近郊一个农家小院里,煤气早上咕嘟咕嘟的正开着一锅大米稀粥。
      找出瓶瓶罐罐的调味料,倒出一勺花生油在锅里——味道会更香,煮出的粥也会发粘。
      “什么时候走。”没有回头,专心煮着粥。
      最重火候。
      “明天。”
      明天吗?明天吗?
      他走到我身后,高大健壮的身体带着明显压迫意味俯了下来。浓厚的气息喷在后颈上,带给我一阵瘙痒。忍不住打个哆嗦。
      “别忍了,想笑就笑吧。”不满的嘟囔自身后传来,带点赌气。
      回过身,他的鼻子正抵在眼前。挺拔,俊秀,带着倔强弧度。
      扯开嘴,笑意,盈盈溢出眼外。
      “我就知道,我就知道——你巴不得我离开!!!”有力大手带着惩罚的狠狠环住我腰肢,孩子气的把脸深深埋进他的怀中,不出声,叹息。
      终于,又要走了。
      他的声音,隔着胸腔传来,随着声带震动新鲜的起伏着。
      “老规矩。我离开期间暂时分手。你又可以回到灯红酒绿奢侈糜烂的生活去了。但是——老规矩,不许煮粥给别人吃,尤其是大米粥!”
      别的,男人吗?
      “好。”大概因为隔着他的身体吧,我的声音闷闷的。
      “不许带别人来这里。”
      “好。”
      “不许帮别人洗衣服。”
      “好。”
      “不许看我不在就偷懒不来打扫。”
      “好。”
      “不许~~~~”
      他猛地顿住,粗鲁的拉开距离,上下打量着。
      “今天怎么这样好商量?”声音中带有防备。“喂——就算我要走,就算你又恢复自由身——也不需要高兴成这样吧?”噘起的嘴唇有樱桃般亮泽,垫高脚尖,轻轻印上一吻。
      “好。”
      他怀疑的看着我。半晌,坏心笑着,贼兮兮的要求:
      “不许再交男朋友!”
      不讲话,只是静静的,认真地看着他。
      他似乎有点惊慌,但眼中还是闪着捉弄与笃定的光芒。
      屋中气氛一时之间诡异起来。只有屋外那不知愁的麻雀依旧叽叽喳喳叫着。
      不过几秒钟吧,我的嘴角露出一抹温柔笑容
      “好——”
      声音故意拖长,看他开始着慌的眼眸。
      “简——”
      “你个头拉!!”不留情面的,赏他一颗大大的爆炒板栗,最大颗的那种。
      “在做梦啊?你去外面风花雪月凭什么我要蹲在家里守空窑?我才不做王宝训!”你也不是薛平贵。
      不理会他的哎哎叫,转头拧紧煤气灶,盛出大米粥。
      “哎。”正吃着,他头也不抬的叫了一声。
      “什么?”
      “离那头九尾狐狸远点。”
      我笑——嘴中的饭粒差点喷出。
      “知道了。”
      只是知道,不是好喔!
      “有空多陪陪语琳。她朋友不多,整天在家里也怪无聊的。”
      “哎——”我怪叫着:
      “我很忙的——你以为我都很闲呀?”
      他终于肯抬起高贵的头看我:“难道不是吗?”
      “喂——”我气结。
      “如果不是为陪你才死挖硬挖拗来假期,你以为我每天就有时间煮粥的?”
      我一年不一定煮上一次的好不好?
      他无所谓的耸耸肩,低下头,继续,吃粥。
      啧————————这人!!!
      驱车回市内的住处。
      一路上笑个不停,怎么也忍不住嘴角的笑意。
      林萌梵。男,31岁。名气响当当的自由摄影师。长年奔波在外,大半作品为反映佛教文化与少数民族生活内容。偶尔,偶尔,会接平面广告任务。为人直爽大方,工作认真,同时有怪癖。不工作的时候可以谈笑风生随和近人;一旦工作则是六亲不认。是广告界的梦想摄影师。不知有多少大牌明星公司老板捧着银两上门求他“赐教。”据说,他的作品带着空山灵气,佛道飘逸,梦境虚迷~~~~~~~简而言之,再没有慧根的模特儿,再没有慧根的创意,在他的镜头下也会马上形象生动立体起来。
      虽然我一直不明白拍广告为什么要慧根。
      黎简。女。27岁。天天星广告设计公司创意总监;天天星总公司总经理秘书助理。(所谓秘书助理也就是:秘书的助理。)典型女强人女金领。大部分时间留在总公司作可怜巴巴小助理,兼而负责广告公司的总监工作。
      我们两个,是不打不相识。
      22那年我大学毕业初涉江湖。林大师那时已是万金难求的摄影师。17岁做兼职开始,三个作品获得国际大奖;两个作品获得法国大奖;至于家中堆满的国内奖杯就不能数了。26岁就展露头角成为炙手可热的人物。照理说你就乖乖拍你的广告照你的平面就好了,他却在人生最辉煌时期,刷的一声。销声匿迹于广告界。据传是一心想佛,前往天竺国西天取经去也。
      后来,一场名为“佛音”的展览亮相于历史博物馆,以其浑厚浓重,庄严大气的风格风靡摄影界顺道刮进全国。那时,人们才知道,林萌梵,是去取了名为摄影的佛经。
      按照正常人的思路,他已经退出江湖与我是不可能有交集的。偏偏!
      他偏偏要欠下我们那位英明神武,潇洒无敌老总的不知什么人情,被迫友情赞助一集广告。
      而我,很不巧的,被贪生怕死的前辈们推上了前线来面对这位超级酷拉斯的怒火。
      我能够体谅他被人用人情压着来拍他不喜欢的商业广告,但不能理解他刻意刁难的心态。
      第一次,我忍;第二次,我忍;第三次第四次,直到忍无可忍无需再忍的时候,终于,两头酷拉斯,不,是美少女战士与酷拉斯对上了。
      我们战的日月无光星火黯淡,差点把整个片场掀翻。
      最后的结局,我浇他一头一脸的橘汁;他回敬我一身纯净水。然后在总经理的调解下勉强和昨晚一个礼拜直到收工。
      收工后我连大气都没能喘上一口就被拉去进行后续工作。剪辑,配音,合成。小样出来后经过无数次审查。自己审查,上司审查,总公司审查,广电总局审查,电视台也要审查,跑前跑后以为终于审查完了可以上片了。他突然冒出来——要审查!
      又是一场唇枪舌战!!!
      几乎经过一整天的争论吵架争论再吵架。我服输了。准备放弃。随他删改。
      他又突然冒出一句:“做我女朋友,我同意原样不动。”
      我想我那天的耳朵一定一定是得了幻听。才会只听到最后一句而忽略了前一句。兴高采烈的点头表示同意,才发现大家奇异暧昧的目光。
      从此,上当受骗。
      我想我应该是爱他的。否则不会在他身边一呆五年,任他如潇洒白鹤随意来去。
      他天生是定不下的人,不可能为某一理由留在某一个城市里。所以他需要不停的走。我们相处刚满三个月,他留下一张字条。
      我去敦煌。等不及就别等。
      很迷茫。这样,算不算分手?
      我把女人分三大类。
      一种人,就像鸾丝花,需要大树的扶持,需要大树的养分。一辈子只能柔柔弱弱依靠大树。
      一种人,像高大粗壮而又有力的大树。专职保护衣冠下的娇柔花草。
      而有些人,则是树冠保护外的荆棘。明明向前迈进一步就可以脱离风雨的凌虐。可她非要固执的挺着一身尖刺露在风雨中,宁愿在心中羡慕那些被保护着的花草,却打死都不肯躲进树下。因为,风雨过后总会出现阳光。她不想分享偶然由树冠缝隙撒落的稀疏,她要的,是全然的享受。
      我,就是这种自私的荆棘。
      认清想要的东西,不会顾及身后丢失了什么。
      没有时间去悲伤,总公司越来越重视我,随重视而来的是栽培。我开始身兼两职。
      广告公司创意组小职员与总公司秘书助理。
      名为助理,实则打杂。
      负责明星行程监督,负责沟通电台事宜,负责安排场地抢地盘儿,负责带新人受训。顺便训练自己。
      一直一直不明白。为何我这个内部人员要同一群俊男美女未来明星一起学习————礼仪,社交,行止,舞蹈,演讲,甚至音乐。
      公司甚至为我报名参加钢琴课。
      那一年里,我连睡觉的时间都缩减到4个小时。
      精神负荷到极点时我也冲到总经理办公室去要求减负。他却拿那双漆黑眸子若有所思的望着我。
      玉不琢,不成器。我要重用你,而你,必要提升到一定高度才配得上我。
      没有再说什么,只是拼命的学习学习再学习。所有课程里,只有钢琴课,我无论如何也不能的。公司无奈,只得要我放弃。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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