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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失手,人祸 ...
明月看着那里正拿着玉牌又亲又搓,她眼球一涩,仿似是自己被那人玷污了一般。她低下头去,一时间将嘴唇咬得发白。
里正把玉牌揣进怀里,在桌前将他们的身份来历一笔笔记录在册,直到搁笔,元修才沉声问道:“我们能走了吗?”
里正的眼角都笑出了鱼尾纹:“能,当然能!公子按规矩办事,怎么不能走哇——请——”
里正凝视着这姐弟妹三人,只见他们三人互相搀扶着起了身,元修又给明月正了正衣襟。元修走时回头一个冷眼,将那里正看得不寒而栗。
乡里百姓不多,流民却多如谷粟,偷窃的、劫道的、乞讨的、在路边放声大哭的、躺地上奄奄一息的,好像一幅漫长的画卷,大喇喇地绘出这王朝苟延残喘的腐烂面貌。
百姓尚如此,王孙岂可逃?
荒芜村落间,明月虚浮着脚步低垂着眼,她头疼欲裂,眼眶也疼,像踩在一片淤泥里,不停下坠。
元修垂头看了看明月,担忧问道:“姐姐?你还好吗?”
明月呆若木鸡,竟半晌不出声,元修心焦道:“回头我就去找王思政,把姐姐的玉牌赎回来,嗯?”
元修以为她失神,三言两语间却蓦然被她抓住衣袖,明月微微摇摇头,声音沙哑又灰暗,有些后怕:“……孝则好好养病,等病好了再说……我们……招惹不起任何人,若闹大了,传到尔朱兆的耳朵里,我怕他会来找我。”
元修沉默片刻,说道:“他现在不会来的。我想了一想,总是觉得他有意放你走。”
明月听他这样说,抬了抬忧郁的眸,有些不信:“他故意放我走?怎么会,他亲口对我说,死都要抱着我死。”
元修问:“虽然高欢佯攻乱了他的驻地,我们才有机会脱身,但我们一路上也未免太过顺利,连追兵都无。姐姐是否做了什么,让他有了个不得不放你走的理由?”
元修明显看到明月落下眼睫,好像满腹心事,咽在牙关,暗地里踌躇思忖。
“姐姐不想说就不说——”
“我惹了众怒。”她说,“他那些部下便想要我死。”
“因为你送的刺客?”
明月偏了偏头:“不光是,我还换了他调兵的密信,他说,在天门关死伤了八千人,因此使他大败于纥豆陵氏,也因此……”
明月一顿,忽然撇下嘴,仿佛有一刻停滞了呼吸,她不想提了,她一提起可玉就会听见,可玉就会记起。
她知道可玉没有恨她,但一件错事中,多愁善感的罪魁祸首往往不希望得到谅解,若得到了原谅,自己反而觉得万分内疚。
明月就是这样,她有时候讨厌极了自己,讨厌自己无能,也讨厌自己无力,讨厌完了又悔恨,悔恨完了又痛苦一阵,像吞了一堆绣花针,极细的那种,缠作一团,卡在嗓子眼。
她看见可玉抱着一袋子粟米,颔首装作没听见。
“因此什么?”元修接着问。
明月说:“……因此他们说我是祸水,是扫把星,要尔朱兆杀了我。”
元修说:“可他并没有杀你。”
明月说到一半也忽然懂了,自从逃之夭夭,她再也没想过尔朱兆的事,也没想过前因,只坦然享受着这浮云白日的结果。
明月道:“那时,尔朱兆只杀了传信兵便不了了之,却包庇了一个害死八千人的罪魁祸首。我知道他们尔朱氏一向不和,尔朱世隆也早有杀我之心,我借题发挥,便当着尔朱世隆和斛斯椿的面说起这件事,尔朱世隆一听,甚至要撤军。我死了不要紧,只要他们能够互相猜忌,便也算死得其所。”
元修也听懂了,尔朱兆同样爱着她。爱到妄想与她死同穴,爱到不忍看她死在前头。尔朱兆的爱与元明月毫无关系,但元修仍觉不爽,仍觉低人一等。
尔朱兆可以表达自己的爱意,但是他不能;他若让明月知道了自己是何等感情,他怕明月会将他视作洪水猛兽,万一从此再也不肯见他。更甚者是,虽然元修不曾问起,但他知道她与尔朱兆定有肌肤之亲,整整一年,他不能想象,她在一个男人身下抖着小脚,面色潮红。
明月说着说着却内疚起来,她眼底一潮:“可我……害死了八千人……孝则,八千人啊,我要死八千次才能偿命。”
元修刚想说话,身后便一阵由远及近的跑步声,有人故意撞上可玉,二话不说抢夺起可玉手里的粟米。
几个拦路虎挥舞着那生着铁锈裹着泥的榔头镰刀,破衣破鞋却威风凛凛,天气冷得彻骨,他们就这么披着一层破烂麻衣。
可玉死死拽着粮食不肯放手,呼号道:“做什么!你们做什么!”
明月和元修见状也去抢那粟米,这些亡命徒自然不肯拱手。他们流亡多时,正如饿鬼,人的血肉都恨不得吞饮。
他们挥着镰刀便要砍人,粟米就算沾了血,洗一洗也一样吃下肚。元修武艺颇高,他手无寸铁,却游刃有余地躲着利刃打着人,当那榔头就要敲到明月肩头时,元修揽过明月,攥住挥来的榔头又用力一推,那倒霉蛋正巧脑门撞在榔头上,直勾勾地仰头躺在了地上。
那粟米在几人手中拉拉扯扯,撕拉一声被那镰刀划出个大口,一袋子金灿灿的粟米像瀑布一样倾泻,噼里啪啦流了一地。街上的其他流民像蝗虫一样,个个红着双眼,一哄而上,端着破碗便去捡米,甚至还有人大打出手。
可玉手里还提着那空空的麻袋,她站在混乱里,寸步难行。
“呀呀呀,小七死了!!”
有人叫道。
地上有个人握着榔头直直躺着,双眼圆睁,怎么看都像死不瞑目。
然而这一路上白骨露于野,死人没什么奇怪,也不是新鲜事,所有人都麻木地自顾着捡米,死,早就司空见惯。尽管朝廷为了应对流民,颁令建立赈济院、施粥棚,可时至今日,流民半粒水米未见,在里正和主簿的手册里却记录得洋洋洒洒,煞有介事。
元修不是没有杀过人,但杀一个无辜的人倒是头一回——虽然这人也不全然无辜,谁让他是个劫道的呢。
有一瞬,元修微微震撼,可若这些人不死,便轮到他死,纵使是失手杀了人,又有何愧?
或许有一日,他也会被人这样“失手杀死”呢,到那时,他无处挣扎,又去何处申冤呢?
那伙歹人见朋友猝死,忽然放声恸哭,元修冷眼看着他们,拉着明月和可玉拔腿便跑,他低声道:“不要了,不要了,我们快走。”
可玉吓得失魂落魄,半晌才反应过来:“可是公子,我们的粮食见底了。”
“没关系,我们再买一些。”元修道,“马上就开春了,我们自己再种些粟米,不要再抛头露面了,以后……我们都不再是那个姓氏,我们姓费……仍是……鲜卑人。”
费姓源自鲜卑费连氏,自从孝文帝倡导改汉姓后,费连氏也跟着改成了费姓。
回去的路上,三人又买了些粟米,这次怕引人侧目,便买的少了些,三人各揣一兜,像做贼一样。
逃跑时匆忙,除了两块玉牌她愣是什么也没来的及带,连采苹和元修那面定亲礼琉璃镜上的翡翠也没带。离开广阿那天,明月颈腕上的琅环镯坠和发间插的戴的珠翠簪钗,也早换作了银钱。
虽然不再下雪,但天气仍然肃杀,寒气逼人。
那晚明月披衣起夜,却不见身畔可玉的身影。她满屋里寻却寻之不到,只好推门去找。
她从农居里出来,月亮披着云雾泻下银光,高照着田垄,夜幕将田上成簇的杂草都映成墨蓝色。可玉正蹲在不远处的田边,却见脚边火光照人,浅灼着她的鞋边。
明月走近过去,隐约看见可玉抖耸着肩,还有微微的幽咽啜泣声。
“可玉?”
可玉微惊,擦了擦眼,便回过头:“娘子?”
火光映得可玉半边脸红彤彤的,眼睛却因流过泪而显得水光潋滟。明月看见她冻得白里透红的手里捏着纸钱,火堆旁已然散落了堆细碎灰烬。
“你在祭拜谁?”
明月话音刚落便后悔了,她望见可玉手上佩戴的松香手串,一时失语。
时间过得竟这样快,连他的忌日都到了吗?
可玉吸了吸鼻子,带着浓厚的鼻音道:“祭拜我的丈夫。”
明月深吸一口气,自觉没脸见他,明月忽然转过身去,说道:“好……你烧吧,替我也烧些。”
夜风乍起,吹得明月裙角飘忽,她无颜面对,只好匆忙躲进屋里,背抵在门后,脑子里满是可玉蹲在田埂里的寂寥背影。
她没有丈夫,却让可玉也没有了。
她尚且过了三年美好日子,可玉呢,一日都不曾嫁过,便都断送在她的手里。
明月除了代替仆兰挈对可玉加倍的好,别的,她好像再无法偿还。
此处是王思政特地为元修选的僻静隐居处,离那簇烟村农居隔了段一二里的白桦林,一直以来无人接近,无人叨扰。然而既然误落尘网,却绝非一段白桦林足以隔世。
这春潮冷欺疏草,寒困衰丛,门前结了晓霜。某日一大早的,那敲门声动如擂鼓,教人听了便知来者不善。
可玉绞着手不敢开门,元修则不疾不徐地移步过去,打开了门闩,大方敞开了那本就不牢固的门。
来者人高马大,气势汹汹,面容粗犷,脑袋上缠了块赭色头巾,一片杂乱眉毛下的眼睛直直瞪着元修,瞧了就知没什么好事。
元修扶着门,微敛眉头:“敢问阁下何事?”
那粗人毫不客气道:“吾为闾里游徼,有人状告费公子打死了人,如今请随小人去闾里听审!”
游徼是一个最末等的乡遂之官,职司逮捕惩恶。这些年当街被打死的人不在少数,这几日元修就已见不少,桩桩件件,这些横行霸道的浑官一个不管,反而和元修较上了劲。
拼了命地逃到这穷山恶水,谁能想终究避无可避,琐事会相继找上门来,取不了人的性命,却能使人恶心至极。
他逃了天灾,却逃不了人祸。
他只不过想活,又哪有错。
最近有点忙,再加上又双叒叕到了瓶颈……另外,现在也有同名漫画粮可吃啦(虽然只有三页重要情节),指路老福特和红薯,话题tag《明月不流光》,,后面还会慢慢画点别的情节!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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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失手,人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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