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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 14 章 ...
林屿临近正午方才醒来,茫然四视,想确认自己存在世界的真实性。
不知是昨夜还是今晨的一场梦直接将他又带回了那段苦痛的日子,失去爸爸,失去朋友,迟而未及的再见,孤僻寡言的黑暗,多艰多舛的生活……一切像是从天堂堕入地狱。
他用力抹了下脸,发了发呆,像是倒空思绪,林屿很快恢复了平静,至少多年过去,他自如地学会了如何抑制回想,加速遗忘。
人生的记忆,建立在夜以继日的遗忘之上。
肃清凌乱的思绪,才发现身旁的陆川已不见,徒留床单上褶皱的睡痕。
林屿下床欲走,浴室的门顿启,陆川裸着上身,下身用浴巾随意的包裹,健劲的肌体上还残存未干的水滴,那锁骨上未干的一滴水珠,顺胸膛而下,再到腹肌,逐渐消失在沿人鱼线往下的那一丛若隐若现的耻毛......
一大早就有美人出浴图观赏,林屿顿感血脉贲张,不是他色欲熏心,但此情此景,只怕不是凡人可以抵御住的!
无可挑剔的俊颜加上刚刚擦拭好的凌乱的碎发,萧萧肃肃,爽朗清举,形容陆川一点不为过。
见某人那看呆了的样子,陆川不禁歪头浅笑,“急着出门儿?我刚想来叫你起床呢。”
林屿讪讪道:“......我急着回家。”
“吃点东西再走吧,我让他们送上来。”陆川一边穿着上衣一边说道。
这餐不能叫早餐,应该叫brunch,酒店送来的食物特别丰赡。
林屿昨天体力消耗的大,饿的头昏眼花的,吃了不少东西,但和陆川比起来食量还是太小,毕竟人陆川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不是白拿的,吃得多才有力气得劲儿造。
陆川吃饭利索,狼吞鲸吸后就饱了,便看着林屿吃。窗外的光线刚好照在他们吃饭的地方,林屿皮肤白皙,牛奶似的,五官生的也不差,让人看起来很顺眼,尤其是那双眼睛,要是执意温柔起来,简直天下温柔都是他一家似的,右眼下的一点泪痣真是恰到好处。
许是他目光灼灼,林屿轻轻往陆川那儿一瞥,见人正端凝着他,羞答答跟兔子似的低头在那啃面包,也不说话,陆川只觉得有种相见恨晚的意思,不仅是林屿合他胃口,也是高中时候因为犯浑没好好追他,那点对他来说鸡毛蒜皮的陈年旧事貌似曾经深深伤害到了他,就又勾起一点歉疚感,想要好好疼他。
人吧,有时候就这么奇怪,想想又觉得合理。都说是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可谁又能明确地说自己就是喜新厌旧呢?人性就是带着那么些个贪婪的本质,分明是两边都想要,新的要争,旧的就是揣在兜里烂了,也好过丢掉。
陆川有些走神,却不想林屿那边业已吃完了,喝掉最后一口意外地道的豆汁儿,林屿尴尬地起身,煞有介事地说道:“时候差不多了,还有事,那个,我回了啊...”
陆川这才定睛,咳嗽一声掩饰他的心绪,“总之,谢你昨天送我回来。你给我留个联系方式吧。”
也许他们的故事不仅限于此,林屿心想,但他又动了动脑子,他们生活在完全不同的圈层,如同居于不同的象限,又是哪里得来的交集......
陆川非要看着他在手机上存下他的大名和电话号码,也当场加了微信好友。尽管心里泛着股怪异的酸楚,但他没表示出任何不悦,甚至走出酒店大门的时候心里还陡生出那么些个期许,互换了联系方式,就说明他们之间还存在着有限的可能,前方,或蛰伏着尚未被触发的剧情。
走过城市的大街小巷,回去的路上,林屿无意看到一家24小时营业的咖啡店,除了玻璃橱窗里展演夜以继日静脉注射咖啡的商务人士,更醒目的是那一语成谶的标语——“明天比今天更苦!”
不无道理,林屿有感,进去点了一杯,无糖无奶,果不其然,苦的很实在。
下午林屿照常去高小娟家作数学辅导。
时近立夏,街区林木早已复苏,落得城中葱茏蓊郁一片。林屿一路上,时见天性外倾好动的孩童结伴引欢嬉乐,为这明媚的天光、绿意盎然的街道平添了无限生气。
咚咚咚。
一个朗目疏眉的少年开的门,是高小娟的儿子李佳。现在的小孩不缺营养,发育的都很好,还是高二,却比他要高上半个头,林屿还记得他第一次听高小娟介绍自己孩子时误以为李佳是个女生,第一次辅导课之前他还心惊胆战的思考怎么和人小女生交流呢,结果屋里堂而皇之迈出一个比他还高的男生,他的顾虑也就不存在了。
进门可见一幅悬在客厅醒目位置的结婚照,纯白婚服里的俊男靓女笑得灿烂,女方小腹微凸,音容宛在,正正承载着他爸妈的美好瞬间。夫妻俩都是高知,不过一个身在高中,一个是大学讲师。说身在高中,李佳他爸也曾教过书,不过后来转去做了他们学校的教科办主任,李佳上的就是他爸所任职的高中,懂得都懂。
林屿见过李佳他爸,脸窄鼻高唇薄眼明,个高,是年轻时的秀才步入中年,愈发有魅力,言行举止透着股沉稳的阳刚,又经历了人生中大大小小的人情世故,分外健谈,一场场的应酬居然没令他身材发福。事业有成又家庭美满,怎么看都是叫人羡慕的对象。
比其他爸开明的形象,李佳显得寡言,带着些沉郁的特质,跟他相处还有些压迫感,尽管李佳的眼角眉梢仍然透露着少年未长开的青涩,但跟他说话,总是让林屿感到一股紧张感、疏离感,且在李佳瞩目他的时候尤为明显。
高小娟正敷着面膜,从房间里走了出来,“林屿啊你来了,你们俩个先去房间,我给你们削水果吃。”
她为人蔼善可亲,语气像是林屿他妈,实际上也确实和他妈同龄,做老师的这行,尤其是女老师,貌似结婚都不太早,晚生晚育显得稀松平常。
辅导的时候,李佳向来都很配合,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会及时问他,他很聪明,大抵属于一点就通且举一反三的那种,林屿教起来比较轻松。
休息时间,李佳一面吃着水果,一面托腮问道:“屿哥,你玩过失乐园这个游戏吗?”
林屿摆头,“没玩儿过。”
他想了想自己,其实他从小学到初中还挺热衷玩游戏的,像是LOL或CSGO这样的热门端游他都有所涉猎,十几岁的小孩学什么都特别快,反应速度极佳,林屿稍微花点精力就能打得有模有样,只不过他缺少像Sky大神那样在网吧里昼夜颠倒的峥嵘岁月,也是张小凤和所有中式家长一样都有些望子成龙的矜骄,千怕万怕他沉迷游戏荒废学业。高中以后,他学业一紧张,就很少再去碰游戏,也没有自己的手机,陆川送他的手机都是后话,那时候手游正兴,他总是时不时地听班上同学激情讨论热门手游。他心底从不排斥游戏,学习一忙,游戏理所当然退而求其次地成为消遣,生活当中有更重要的事情去做。可电竞就不同,像许多青春期的男孩儿一样,就连林屿也做过成为一名职业电竞选手的美梦,那时在青春懵懂的男孩眼中,电竞选手这个名词听起来牛逼哄哄特别高大上,更不要说什么全国冠军、世界第一人这样的荣誉称谓了,光是在一般人看来天价的比赛奖金池就勾人垂涎欲滴,何况与趣味盎然的游戏昼夜相处,这世上还有比从事电竞更令人心驰神往的职业吗?
林屿缺少的其实一直都是一个深入了解某一游戏的契机,至今,他名副其实地可称为一个游戏绝缘体,落后时代太多。像是李佳给他介绍游戏,他只当是长辈应付小孩子那样装模做样地叹着有趣。
思归正篇,林屿说他没玩过,李佳眼里闪过些许不可思议,“不是吧哥,这游戏还怪火的,我认识的人还真没几个不知道的。那行,改天屿哥你下一个,我们一起玩。”
李佳简单地说了下《失乐园》这款游戏pc和手机通道两开,但是职业比赛用的全是pc。虽说手机和pc版本没什么不同,但这种随时随地来一把的东西总归更加娱乐化一些,职业之所以清一色的电脑,也是因为pc能够打出更极端一些的操作。
说罢,他打开手机,在林屿面前登入游戏,仅凭加载界面就可得知这是款暗黑系恐怖画风的游戏。
李佳说他偏向玩屠夫阵营,还给他展现了某些吸引他的游戏角色,都是屠夫,林屿其实似懂非懂,光顾着点头应和,那游戏角色的3d模型做的很逼真,都长得缺胳膊少腿利齿獠牙的,确实恐怖,不知道会不会被某些好事之徒追加莫须有的罪责......
向来寡言的李佳竟不胜其烦地跟他笼统介绍起游戏包括前阵子如火如荼举办已经落幕了的BOA全球总决赛,林屿由此推知这游戏应该是有意思的,否则也不叫李佳这么连赛事都一清二楚。
门外传来踱步声,李佳倒是收放自如,他按灭手机放回抽屉只是一眨眼的功夫,他妈到底没进来,李佳这才松一口气,嘴角噙着若有若无的笑,带些讨好的意味,“屿哥,你不会告诉我妈吧?”
林屿摇了摇头,“不会。”
李佳想了想,“也是,你要是真向我妈打报告,光我发呆的次数就够你举报好几回了......”
下午四点钟,林屿从李佳家出来。他今天没什么事,不着急回去,遂漫步于城市的繁华地段。
走在车似流水人如长龙的街道,林屿想到貌似季昀时不时找他一起出去溜达,平日里他自己个儿出门的次数简直屈指可数,倒不是临时起意的city walk,林屿觉得他走得没那么具有小资情调。
暮色还没有形成,都市却已经容光焕发。
都说条条大路通罗马,市里四通八达的街道让林屿犯了难,他是有些选择恐惧症,但想要克服不难,最不用动脑子的方法就是随波逐流,人以群分自有它的可取之处。顺着如织的人流,林屿不知不觉就来到市中心的商业广场,那幅荧光巨幕赫然放映一段cg:
嬉闹的声音吵醒了沉睡的银狐。狐狸睁开饧涩的媚眼,看到好奇心驱使不断向自己靠近的人类顽童,实际上他们早就与自己亲密过了,身上被贴了好几道鬼画符,头上还被插了支艳俗的野花,抬头才发现人间已是春里芳华。时移事往,冬季的雪夜,它昼夜不停、日行千里的旅途像发生在昨天,想着只在这棠花树下歇脚,未曾想一觉醒来人间竟改了节气,心里暗忖,父王,当真不是我懒,而是累了。狐狸的嘴角扬起狡黠的笑,不过,此去的目的已经达成,回去且向父王母后邀功吧!
它的身体很大,虽是狐,个头不小于一头成年的公狼,自然也要比眼前这些不知天高地厚的毛头小子们壮,稍微露露凶相,龇牙咧嘴的模样其实俏,还是将那群小人儿吓得连滚带爬地回家找各自的爹娘。
狐狸以兽的声音低沉地笑,才发现自己漂亮的皮毛上除了那群小孩子的杰作,还溅了满身飞花,它慵懒地撑起自己高贵的爪,站起身,抖落一地残花碎木,往深山老林里走,人间有道,可他不想接触人世,犹记得母亲告诉自己人心险恶,外出务必小心。
它生是灵狐,虽非马匹,脚力甚健,可翻山可越岭,就是不能飞,否则在听到人间说书的老者讲述什么十万八千里的云端,它会不客气地上前说那是它的神话。
穿过层峦叠嶂,涉过巴山巫峡,狐狸过着餐云卧石的日子,朝食清露夜啖流浆,枕木漱流,只为到达遥远的家乡。他的亲族在等他,他想家了。月下一尾银狐孤行,有时他难得惆怅,会蹲在下方就是万丈深渊的悬崖边上呼啸着传音。
远处是一座庄严威武的狐头人身的仙人雕塑,顶天立地,像一位创始成终的神。
狐狸知道自己已经到了璋昌国内,那座雕像立于璋昌皇城之内,既是他们国家的象征,也是他们国人世代与狐族交好的信物。
巨雕是狐狸的祖先,跨了他好几个曾爷爷,史上赫赫有名的狐族大将,苏有善。当然是妖史,现世除了璋昌国人还保留着几百年前这段人妖两族之间联手共抗外敌强侵的佳话,他国之人都不再流传了。
妖也是有纪律有国度的,毕竟普天之大,哪儿能处处都是人皇的王土?虽只占了人间一隅,狐狸却有家,有也国,它瞧着是个野狐狸,其实身世高贵着,它是苏家的第十三子,名唤苏祈彦,它的生父,正是有苏国的国王,统领一方狐族,地理位置上是处于南蛮,也是璋昌的邻国,两国之所以交好,也无外乎那么个唇亡齿寒的道理,百年来,两国相安无事,直到——
那尊雕像溘然崩倒,一声巨响后尘埃遮天蔽日!!!
苏祈彦浑身的狐毛站的跟针似的,九条洁白苍劲的尾在它身后非同寻常地立!明明前一刻还好好的,明明稳树了上百年,还在不断加固,怎么会在今朝一发倒塌,直觉告诉它这绝非巧合,除非有人破坏。
那崩坏的姿势分明是有人从底部毁掉的,才能倒塌的那么彻底。
两国的信物,璋昌祖宗立下血誓誓死护卫,已是看守了世世代代,除了璋昌国内大乱,苏祈彦想不出什么其他原因出这么大的纰漏。
它必须去人间看一看。
溪边传来潺潺的流水声。晒干了涉水沾湿的九尾,苏祈彦抖了抖身子,空中散下些狐毛,落到溪水中,顺流而下。
大风又起,漫天落花错如胡天的飞雪,狐狸凌厉的爪成了分明的五指,泛着光泽的狐毛成了风轻扬的银发,舒开陌生的肩胛,苏祈彦缓缓站起身,一身月牙色的素衣,临溪自照,他活了活自己的下颌,那是怎样的形容,绝代丰神,盯着他的脸,半晌能销人魂。他还记得初次化形那天,连他那号称人间绝色的阿姊都对他说连她也自愧弗如。
狐妖无丑物,而他一只公狐狸偏偏生的那么美,这就叫天生丽质难自弃。
原来戒备森严的璋昌国都,现在却城门大开,高高的石墙上挂着的,分明是一排长无际崖的人首。苏祈彦诧异,当这是人间什么新的时尚。
曾经那条气度非凡流如缎带的护城河,里头飘着的,是数不胜数的血淋淋的尸块和人的毛发,盔甲兵器什么的应该都沉下去了。
屠城。
和人间隔了太久,苏祈彦终于反应过来,一股大事不妙的感受敲打他的心。
城内哪里还是他记忆中那个人山人海锣鼓喧天的热闹人间,一路上兵尸如岳,城中百姓死的死伤的伤,曾经浮华的街道上,处处是将死的饿莩,苏祈彦还为自己产生人类才有的悲悯情绪感到迷惘,有个衣衫褴褛的老妪爬到他脚边央求他施舍口粮,她身后,是已经僵掉好几天的她的老伴,随着天暖,开始腐烂、生蛆。
苏祈彦眸光微动,他囊中是有好几颗野果,但他看都没再看那个老妪,腿抬得决绝,逃也似的走开了。
总归要死的,那个样子,活着还有什么意义?他想不明白,人为什么到了这个时候,还想着苟延残喘。何况,他就算救下了她,身后那千百个快要饿死的辘辘的饥肠又该怎么救,人都是自私的,人是恶的,说不定联手把他狐狸毛扒了煲汤喝!
兵荒马乱的年代,竟然连路边的野狗都不屑吃人的尸骸了,一路上,阴风吹着无人的废墟,荒草之中,不知道是鬼在哭还是狼在嚎。
目见之处,仿佛只有更糟,在看到一个半死不活的人在同伴的血肉里搜寻白胖的蛆虫狂啖,苏祈彦终于忍不住加快了他到皇宫去的脚步。
千里皇城依旧庄严,只是往昔的金砖琉璃瓦上覆盖了一层轻易难消的厚灰,染着的,其实都是他祖宗雕像,这样的一种挫骨扬灰之感,让苏祈彦感到有失狐族颜面,他真是恨不得立马揪出这一切灾难的始作俑者。
黑云压城城欲摧,苏祈彦离皇宫越来越近,身为妖怪,他与生俱来一股感应能力,皇宫的空气里,铺天盖地一阵陌生又危险的威压。
踏瓦而行,动无常则,苏祈彦是素月流天里一道华丽的影,通体清白,比王宫里玉砌的雕栏都要白,甚至狐毛泛着光,却没引起身着黑盔重甲的巡逻兵的一点怀疑。
鼓号齐鸣的声音愈来愈近,再近一些,高天里竖着的旌旗旗号不再是什么璋昌,而是郯阳。
苏祈彦耳朵耷拉下去,九尾垂成一绺,他很聪明,根据从前闲来无事览的什么人间史书,他推定璋昌是被灭国了,郯阳是璋昌的宿敌,至于如今乌泱泱一大片的郯阳大军,他们的血统纯正,正是数百年前大举侵略璋昌和有苏的战争铁蹄的后裔。
巍峨的长生殿前,郯阳国君萧重阳摘盔卸甲,露出无可匹敌的俊颜丰形,背对着身后的千军万马,独步上行,遥看一抹玄色踏步直上那白玉瑶阶,时而风起,云开雾散。
璋昌国灭已成定局,苏祈彦亲眼所见,郯阳人善争好战,野心不会囿于此,还想着赶快回去禀报他的父王,让他做好应对的万全之策,电光火石间,一抹利镞兜头向他射来,苏祈彦反应灵敏,借着尾巴的劲儿猛推了他自己一把才堪堪避开,擦他狐耳而过,甚至削去他耳上的几根毫毛。
苏祈彦惊魂甫定,差点丢了小命徒丧一尾!多亏他身手矫捷,他的耳朵那么好看,才不想变成一只独耳的狐狸!
被人发现了行踪,他没有再做逗留,一溜烟跑地影子都没了。
当着众人拉大弓,自然引起全场人的瞩目,那位长相妖孽的皇子刚才还箭在弦上,此刻却气定神闲,若无其事地道了句,“疏忽了,还有余孽。”
苏祈彦出了皇城,一路向南,健步如飞,想着再快一点,很快,他就能见到自己日思夜想的家乡。
目断平野,千里无烟,跨过人妖两界的浮碑,苏祈彦一只爪子终于踩实了故土。
又是一日阴晴圆缺。越来越奇怪,除了乱投林的孤鸟,周围一点声儿都没有,且不说他的族人,连根未化形的狐狸毛都没看到。
皎白的月光洒在苏祈彦身上,才知这真是一只千年难遇的九尾银狐,纵然是以兽的形态,还是美的摄人心魄。
狐狸的鼻子向来灵敏,不好的气味一丝一缕八方朝他袭来,苏祈彦心头一紧,停在原地,爪子都陷在土里,他是个爱干净的小狐狸,轻易不这么做,可一旦这么做了,就是真的出事了。
大夜弥天,月光洁洁,却砭骨得厉。他蹿地越来越快,直到脚下出现了第一块族人的骸骨,然后是,漫山遍野他族人的断骨与残尸,还有像霜雪一样盖在地上的,分明是狐族的皮毛!!!
这是他以前肆意徜徉的天地,他才外出数年,竟然成了血腥的地狱!
“不可能...不可能...”苏祈彦垂下头,发出低沉地兽语。
眼前的景象,让他怎么敢相信?只要他父王母后还在,是绝对不会允许这种情况发生的,这是他们狐族赖以生存的乐土,他们誓死也要捍卫,除非,除非......
苏祈彦只是想到就止不住地发出怒吼,他的父王很强的,他的哥哥们都很强壮,谁敢来招惹他们......眼前的一定是他的幻觉,一定是幻觉,就算,就算是真的,死了几只狐狸...不!苏祈彦挥爪给了自己一巴掌,爪子在脸上留下血痕,他打得很重,因为母亲教他不能这么自私...可他就是这么自私,他有人的情感,或许,其他同族可以牺牲,但是他希望,他希望家人不要受伤,他父王还好吗,他母后还好吗,他的哥哥们呢,阿姊呢?
风带起眼里的泪,迅速踏过的土地留下的不止脚印,还一路种下的滴滴温热。
万古长青的狐族宫殿没有变,古老的藤蔓没有遭殃,可里面的欢声笑语去了哪里,莺歌燕舞怎么没有声儿呢?
进了大殿,绝望感扑面而来,血腥的气息把他淹没。
亲眼目睹自己的亲人的尸体被无序地层层垒起,高高的大堂里一座尸山,本来这里当是一片血海,狐血干了,苏祈彦踩在上面,带着点黏,厚厚的一片,腥红的土。
被扒皮抽筋的几位哥哥死不瞑目,好几个疼自己的叔叔婶婶支离破碎身首分离,还有几个他用来逗着玩的狐族小弟,他们的形象还是最大不超过十三四岁的童子......
九条命,不够他这一阵痛。
苏祈彦几乎要死,最上层垒着的,是他的娘亲。他化成人形,跳上高处,一把接下那具手脚顿错的冰冷的尸,同样至死都没有合眼,曾经鲜妍的相貌如何变得凄厉如罗刹。
“怎么办?怎么办?...”苏祈彦狼狈地摸着他娘亲的脸,哪怕能再汲取一丝一毫的温度。他只听说过有返生之法,可他还没有那样的本事,他根本无计可施,怎么办,以灵渡灵,以命换命,他强自镇定,跟病急乱求医的人似的一遍遍在脑中翻找救命的仙术,根本没有......
慌乱中看到尸山底下依稀可辨的两条金色断尾,因为长时间失了活,毛发干燥得发灰发白,没有半点威风可言。
这是他父王的尾巴。
被人生生削去两尾,当时一定很痛吧。
苏祈彦抱着他死掉的母亲失声痛哭,他从没这么无力过。
记忆跟外头的落花流水一样从眼前闪过,他想起了自己并不喜欢有模有样地学着父王母后睡在叫做塌的地方,他是一只任性的小狐狸,喜欢躺在有着啾啾鸟鸣的树下打盹,他的娘亲总要出来寻他,轻柔地推他,把他叫醒......他想起自己缠着娘亲带他到人间去瞧瞧,就是那个让他魂牵梦绕的叫做街市的地方,他阿姊偷偷告诉他那里很好玩,人类也并非那么危险......母亲真的带他去了,大晚上华灯初上,特别美,他看见什么都好奇,遇到什么都新鲜,他母亲给他买机巧、添新衣,还给他买什么奇形怪状的黄橙橙的棒子,人们叫做麦芽糖,甜不拉几也黏不拉几的,他不喜欢,带回去了给一众小弟开眼,他们都觉得这是人间才有的美味......
那个时候他想,为什么他们妖一定要和人势如水火?为什么人有时候明明比妖还烂还坏,谈妖色变的却是他们?
太古之时,人类目之所及的疆土都曾是狐族徜徉的天地,而随着人族出现,它们一再割让自己的领地换取和平,直到现在,忍气吞声换来的竟是满族被屠。现在他不仅遍体鳞伤,还要空守这一片尸山血海。非我族类,就是身处世外桃源又如何,再也回不到从前的日子,他情愿不要自己苟活于世,他情愿和亲族一起守卫故土,哪怕血溅当场,哪怕尸骨无存。
报仇。
郯阳人仇狐,亘古不变,这也让苏祈彦报仇的目标明确。
苏祈彦现出狐形,九尾因为增生的戾气在他身后乱飞,金色的妖眸里注满了恨意,尖牙利爪恨不得撕碎每一个但凡还出现在面前的活物。
漫山遍野都是狐族的坟墓。
苏祈彦原本纤白如削葱的手指沾满了泥土,还有他自己的血。
为了让每一个死于非命的灵魂都有安息之所,他已经拼尽全力。
他埋葬每一个遗骸,也在漫天飞花中葬了过去的,他自己。
苏祈彦消失在黑暗,此刻开始,他身体里具是为复仇流的血。郯阳攻下璋昌又怎么样,他誓要变成每一个郯阳人的噩梦。
庸将,佞臣,乃至宠妃,祸国殃民,总有一条路,他能够颠覆这个所向披靡的王朝……
长生如梦,为恨几何?
剧情戛然而止,《妖狐篇》的片尾缓缓浮现,随后缓缓出现美化的斜体字——Lost Paradise。
大屏幕上的cg让林屿和许多行人都停下驻足观望,不少人以为这是电影的宣传,没想到短片是由一个名叫《失乐园》(Lost Paradise)的游戏组制作的。
失乐园游戏组还将继续深入展开本cg所陈述的故事,并在这一赛年一步步带领游戏玩家揭开妖狐篇的所有剧情。
这正是李佳说的那个游戏。
果然,失乐园作为火遍大江南北的游戏,不止其本身游戏对局的可玩性,还有游戏制作组对附加游戏剧情的创意,使其更能吸引无数玩家的眼球,林屿开始有一点点体会到像是电竞先驱李晓峰对《星际争霸》的着迷了,谁能想到在2006年WCG上达到巅峰一举成为君临天下的两冠王的Sky最初是因扮演运筹帷幄决胜千里的指挥官能够安慰他的武侠梦呢。林屿并非有什么封狼居胥的幻想,但他尤其在初中,也许是零八年那时候国家承办奥运会,那一阵子他特别向往那种代表国家身披国旗征战海外的感觉。电竞作为业界新生,有很大的上升空间,毫不夸张的说,隔壁韩国有些冠军电竞选手的名气就和一线娱乐明星差不多,台上台下的粉丝无不呐喊助威如痴如狂。Sky是传奇也是万里挑一的例外,不知有多少像林屿这样的后背做梦都想企及他的高度,都想在某一款热门的游戏里奠定自己的地位,开创自己的时代......只不过这类幻想,大多只是酒吧醒来头昏脑胀后做的一个梦。
记忆里,貌似早在高中时期他的一些同学就开始讨论《失乐园》这个游戏,他忽然想到当时班上有些女生还拥有她们心仪战队选手的小卡来着。这些年,《失乐园》在国内风靡的同时,也大踏步进军国外,国际社交平台上的官方粉丝人数竟然都突破了1000万,可见其受众之广。
只是当时的他不以为意,现在思来好像那时自己心底就埋下了这样一颗种子,如今萌芽了。
时代在进步,电竞已经愈来愈为人所知,不再是古早家长口中的不务正业,电子竞技也不再仅限于电子游戏,准确来说,是承载着荣耀与梦想的巨大市场。
话虽如此,成为职业选手的道路绝不轻易,成为电竞选手的门槛其实很高,不是光热衷打游戏就行的,还需要综合天赋、努力、身体素质等条件,最重要的还是家庭支持与否,这些都是缺一不可的。可很多人往往苦于现实,虽心向之,却遥不可掇。
但是这边的林屿跟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似的,不光心里好奇,还想要自己去一探究竟,一股不可言状的冲动感汹涌袭来。
有时候人真的不可控,充斥着毫无理由的偏爱,毫无理由的憎恶。
尽管荒谬,人生又能荒谬几回!
就算这是一场绮梦,那他也要亲自把它捅破才行,他势必亲身践之方知其可否。
反正现在他是自由之身,不妨为之一试,人这一生,总要疯狂一把的。
***
行走在鱼山路深处的弄堂,溘然可感这久经发酵的人世间,如果说刚才的世界是肮脏的、喧嚣的,那么这里只会有过之而无不及。两相比照之下,竟不失为一种高尚的下流。整条弄堂不偏市心,据留守在这里的老人说弄里原是很漂亮的,一路青墙雕砖,墨黑的石库门配着红瓦,还有些中西合璧的元素,从前人少,就是街上有集市这儿也是忙闹中讨清净的地儿,只是后来涌入了许多打外地来的新的家庭,年年岁岁柴米油盐烟熏火燎,便杂乱了。弄里头看着是什么都变了,又仿佛什么都没变,也是,人力有限,有时不得不感叹岁月除了不饶人,又何尝放过不动声色的历史遗迹,全都在一点点地消磨,终会有殆尽的那一天。
曲曲斜斜的巷道,望不尽的黝黑在蠕动着,森森然无尽头。无处不在的小广、爆满的垃圾箱、泛着秽泡的阴沟,湫隘的地面留下昨夜的积雨,映照弄顶狭长的晚天。
从巷弄里穿行,无意听到人家里的喁喁絮语,尽是些邻里不公道的事情、颟邗糊涂事儿、泄气腌臜的事儿,一股脑地倾诉出来,令人忍俊不禁。有老年人听力欠佳而外放的嘹唳十足的收音机,“一马离了西凉啊界诶......青嗯的山诶呀,绿的水......”
楼道里漆黑一片,林屿却走惯了,他熟稔地摸黑上楼,走到熟悉的门牌号前,再肌肉记忆似的旋开房门。
回了家,林屿立即从官网找了家看起来最正规的俱乐部——PHOENIX俱乐部。
那俱乐部所处的地段还不差,在新城区,网上的打卡图片也显示着他们俱乐部不一般,简单来说,就是有钱。
根据该俱乐部官方的信息,他们正忙着招兵买马,热度很高,其实有很多附加条件构成门槛,林屿看不懂,稀里糊涂也就报上了名。
明天去看看,又不会掉块肉。
报完名,林屿又开始收拾房间,其实已经很整洁,家里东西也不多,只他自己有强迫症,不整理整理心里空落,总觉得有事情没做,这点和他妈很像。
拾倒好屋子,他前脚刚坐下,屁股还没捂热板凳,却来一电话,一看,是远在京城的曲叔。
夜里来电,想来是有急事,林屿接下——
“咳咳,小屿,你现在方便说话吗?”
“嗯,方便,曲叔您说。”
“小屿,你妈本来让我别告诉你的,但叔左思右想还是决定告诉你,这...今天你妈一定要跟我一起去菜市场买菜,买菜的时候,我惹你妈动气了...”曲叔的语气变得小心翼翼,嗓子像被人揪了一把,“回去走在路上的时候,她突然一个没站稳,我把她接住,没想到晕过去了...但是你先别着急,医院说是高血压,一般不打紧的。”
这一段话像一盆寒濑直接倒在林屿身上,彻头彻尾的。他一直觉得一家人只要是身体好好的比什么都强,他对高血压没什么概念,但是对住院这件事耿耿于怀,都住院了那情况还能好到哪去?
曲叔关切道:“小屿?小屿?你没事吧?我在医院陪着你妈呢,没事的,没事的。”
林屿试着平缓了下心情,“需要我回来吗?”
“不需要!高血压不严重的,只要以后好好注意,定时吃降压药就好啦。”
“多谢曲叔照顾,您费心了...”
“说什么话,我们现在都是一家人了还说什么辛苦不辛苦!叔应该的!小屿你别太担心,这高血压不是啥大病,医生说是还要在医院留观一周,没什么事儿就可以出院了。”
“好,我知道了....”
那头的曲叔从椅子上站起身,“嘿呀...”他舒了舒酸痛的老腰,“你妈现在正休息呢,还有护士看着呢,我啊留这儿也是白搭,我先回家看看青青去,叫她把饭菜热一热,哎呀这小丫头也不知道是不是光顾着玩没有吃饭......”
“嗯好,曲叔您也保重身体。”
“好嘞......”
林屿暗自揆度,张小凤丧夫后哀毁逾恒过好一阵子,本就有些拖垮她的身体,积年累月一边拉扯他长大一边兼顾着服装店,为母则刚,也非不坏的金石,身体早就拉响过危险的警报,只是她一直没管,终于还是憋出了病。高血压不严重,但需要长期服药修养,林屿只恨自己不能再快点赚钱担负起照顾自己和母亲的责任。
那股子急切建功立业赚钱养家的冲动不知怎么就嫁接到对电竞的幻想之上,林屿想他明天似乎非去不可。
虽然他现在见母心切,但事情一下子全部堆在一起,一时真抽不开身。幸而京城还有曲叔能照顾他妈,不然他真的不知道现在要着急成什么样子。
林屿暗暗叹了口气,“这周末回去看看妈妈吧......”
中间那段cv也许是我下一本的文案哈哈哈。唔,感谢观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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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第 1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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