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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外篇:一千零一朵鲜红的玫瑰 ...

  •   由于三次元事多,这个月无法保证月更,就无节操地放一个小短篇混更=_,=
      虽说是混更,和正文之前情节和之后1945年剧情还是有不少关联,正文中没挑明的事实也有所透露,自觉不算太坑(x)
      文中人名对应:纽约—约克,伦敦—艾维斯,阿姆斯特丹—雨果,波士顿—伊文洁琳,费拉德尔菲亚(费城)—费里,华盛顿—亚历山大

      外篇:一千零一朵鲜红的玫瑰

      约克喜欢海。大海的宽广无垠,海浪的起伏变幻,海面上光辉万丈的日出,海深处犹如气体涌流一般喷薄而出的五光十色的鱼群……全都令他着迷。
      愚蠢又可怜的小东西啊。艾维斯说,大海藏有太多的凶险。对你这样的,它不需要靠塞壬的歌声才能迷惑人去送死,它只需呆在原地,伸出小指头勾一勾,你就会像整天吃不饱的饥民被牛肉吸引一样自动凑过去献上生命。你要是个普通人类,没个心智成熟的大人看着,早死上千万回了。
      他拿愤怒的眼光瞪着艾维斯,努力表现出蔑视和轻薄的情绪。但是一个未长成的小男孩的怒视怎能在艾维斯,英格兰首都的心中撩起一丝惶恐的波澜?于是艾维斯不痛不痒地还以一个微笑,又接着说了些虚情假意的对年轻人的鼓励,便带着他不可理喻的傲慢神情离开了曼哈顿,离开了纽约。
      1664年是历史性的一年。他失去新阿姆斯特丹的名号,变成了纽约,新约克郡。一座城市是一座礼物,被送给约克郡的公爵大人。依人的天性,被提醒这种事总是不愉快的。但他偏偏在挑选新名字时随随便便地说,城市改名叫新约克,我的名字就叫约克吧。
      勇于面对现实,他觉得这是个宝贵的品质。
      雨果就不会像艾维斯一样对他冷嘲热讽。他会警告他暴风雨的惨烈,暗礁和洋流的危害,但他也会赞扬他的求知欲,告诉他除了可以模仿漂泊的荷兰人跨越海洋,还可以像勇敢的自由骑士一样开拓美洲广袤的土地。当然,要等他再长大一些,现在的你太小了。
      我不小了。这时约克会反驳,如果交谈场所在床上,他还会□□用力,接着低头欣赏雨果脸上痛苦和快慰一并浮起的精彩神态。噢,雨果低吟,小家伙,你的悟性比我想象的更好,足以弥补你目前尺寸的劣势……我在称赞你呢,你也不要那么用力了好吗?
      他回答,你目的不纯,但我还是勉强放过你吧。
      雨果笑出了声。我是不忍虐待儿童才让你主动,你以为我真的需要你放过我?只要我愿意,不管在上在下,随时随地都能让你死去活来。
      没错,雨果也会揭穿他,笑他的不自量力,但不是嘲讽,从来都不是。狡猾的金钱至上的老狐狸,对待他却几乎称得上温柔。而艾维斯呢?艾维斯把他看做一个本国军队好不容易夺来的战利品,有形式上的重视却无个人间的关心,要是没有每次见面必然不会缺席的嘲讽与反嘲讽,艾维斯恐怕都要忘记他也是个大活人。艾维斯也不会让他操——很显然约克一点也不想操艾维斯,这一点双方倒颇有共识。
      这些都不重要了。艾维斯他还会再见无数次,至于雨果是不是个好人,都跟他再无关系。他始终记得他问雨果是不是荷兰战败了才不得不把他送给英国人,雨果说:“其实我们可以算赢得更多一点……但是英国已经攻下新阿姆斯特丹,把这作为既定事实承认,是荷英的停战条件之一。”
      雨果又解释说,荷兰用新阿姆斯特丹换来印尼的伦岛,是笔双方都算满意的交易。
      约克再没问什么。他把雨果推出门,再插上门闩。后来他又把远道而来想安慰他的伊文洁琳骂得大哭而去。他感谢雨果的诚实,但他明白前因后果以后不想跟他好好道别,变成所谓多年后怀想的悲伤又美好的回忆。完全不想。
      他确实还太小了,还不能从情感上接受雨果卖掉他的行为。尽管总有一天他会看开这些,但不是现在。
      少年人的心态总容易大起大落。他接触到艾维斯时自认为心如死灰,但他依然认为没有人能比艾维斯更糟糕。新英格兰的城市们对艾维斯敬爱得五体投地,他动用全部脑力依然思考不出这是为什么。他跟伊文洁琳成了朋友以后,会听她讲述她从别处知道的艾维斯的过去:和维京人互殴,成为诺曼王朝的王都,率领英格兰陆地上南征北战,海里把西班牙揍得满地找牙……他望着伊文洁琳脸上崇拜的表情,心想她什么都好,怎么这件事上如此脑残呢。
      他能找出太多厌恶艾维斯的理由:压制自由,看不起正经做生意的商人,幻想殖民地全都能看齐他的价值观,表面上的宽容也只是为了日后能更好地压榨你,明明是莽夫出身后来带起了海盗却总想让自己显得像个站在文明世界顶端的教皇……雨果虽然狡猾,却不会费尽心机扯那么多弥天大谎。
      他反复对比那两人多么不同,但艾维斯和雨果后来还结了婚——在英荷两国短暂的共主时期。他们应该也同过床,不过那画面太美约克不敢想象。约克犹记得听说这条消息时,他笑得在床上打滚。雨果在祖国艰难战胜西班牙取得独立后十几年后就抛弃了约克。英荷前一阵共同对付西班牙,后一阵为海上霸权打得血花四溅,接着又变成了共主国家,两位首都结婚……太奇妙了,对吧?
      他笑够了,翻过身,把脸埋进枕头。
      雨果,或者管他叫阿姆斯特丹,荷兰名义上的首都和最大的城市。他记得他浅金色的头发,绿色的双眼,巧舌如簧,修长十指依次滑过他的脸颊与刚刚显露出一点点迹象的喉结……他会教导他,也会和他一起欢笑。他会亲吻他,也会和他一起倦怠地躺在床上,发呆到太阳西沉。那总是少数时候,雨果很忙,两人的见面其实不能算频繁。但每一次都印象深刻。十分深刻。
      约克没忘记是他先勾引的雨果。第一次他不可避免地流了血,疼得厉害。雨果有点愧疚,嫌他年纪太小,但约克天性里的冒险精神让他不想草率开始就结束。雨果只好教他怎么当个合格的进攻者,在这件事上,依然当了他的导师。
      外表十六岁的少年埋在枕头里偷偷地哭,却不是非常伤心。他知道雨果是他生命里的过客,尽管举足轻重,却逃脱不了过客的命运。他总会遗忘他,不再把他当做一个特殊的能刺痛他的人来看待。沙滩上再深的脚印都会被潮汐抹平,礁石再尖锐的棱角都会被海浪磨圆,雨果这么告诉他。
      他也知道英荷的共主时期不可能一直维持,两人不多久又会分道扬镳。艾维斯正在朝他的人生巅峰前进,雨果的祖国却面临难以逆转的下滑趋势。但是艾维斯,总有一天他会尝到苦果。新英格兰也许敬爱他,却不会永远对他言听计从。总有一天,约克将拥有自己的祖国,成为一国的核心之一,而不再是被人争来抢去的殖民地。他东边是汹涌的大西洋,西边是壮丽的北美洲,这一切宝藏,要由他亲手去发掘和开拓。
      只要他想,他努力,他一定能变得比雨果聪明,比艾维斯强大。
      当然他不会忘记——雨果是他生命中的第一朵玫瑰,红色的玫瑰。他已把这一朵玫瑰当做旧日的纪念留在心中。而他将会迎来的屹立在北美大地上的祖国,会比一千零一朵红玫瑰的海洋更加绚烂和耀眼。
      那以后过了许多年,约克的祖国诞生了。他和费里轮流做首都,却都不长久,这些过渡只为在合适时机把权柄交给另一位天生就要掌管国家的人。华盛顿将军在华尔街联邦厅就任总统,他的姓却会被授予成为一个新城市的名。
      约克喜欢这个主意。欧洲的首都多半有复杂的过去,溅血的权力之路,纠缠不清的人际关系,他的祖国不一样,他不想重复他们的老路。他们用华盛顿将军之名命名的首都,会勇敢,坚强,富有责任心,却不用理会那些躲在黑暗中窃窃私语的往事。在这方面,他们的首都会像白纸一样纯净。
      此外,那个人要有金色的头发,但不必有蓝色的眼睛。蓝眼睛约克就有,没什么好稀奇的。首都的眼睛应该像美洲的大地和山峦,平实之中自有动人之处。
      愿望几乎全部实现。唯一使他稍感遗憾的是亚历山大出现时就是个成年人。十七八岁的外表,比他当年躲枕头里哭时还要成熟。说起话来,更是远远超过了外表年龄。
      当艾维斯的舰队又一次远离纽约港,约克冲着船屁股大放厥词,感到终于大仇得报、喜气洋洋,只有当地土著人的手舞足蹈才能释放心中的激情。亚历山大只是在他身边笑,不言语。这时他发现亚历山大看上去快和他年岁相仿了。
      他们站稳脚跟后相当长的时期没有理会欧洲骤变的风云。约克仅从别人口中得知荷兰的衰落,屡遭磨难取回印尼殖民地后他们一反以往放任自流的行事态度,开始残暴的高压统治,炫耀强力却暴露出越来越虚弱无力的事实。约克听了有点疑惑。在他印象中,雨果是个商人,诡计多端却不喜暴虐之事,可是谁知道呢,世界在不断地变化啊……
      就像他,在反思雨果的脆弱之际,慢慢认同了他一度痛恨的艾维斯的理念。是的,他做梦都想要艾维斯那条理分明、果断决绝的力量……
      这些与他个人的感情早已斩断了关联。就像曾经的仇恨、哀思、愤怒与绝望,都会在追逐的旅程中渐渐淡化,融入追逐尽头烂漫的天光之中。
      有一天亚历山大找他商量国花的归属。他脱口而出:“玫瑰,必须是玫瑰。”
      “……不觉得有点太大众化吗?”
      “大众化没什么不好,热情的美利坚要用玫瑰才能诠释嘛。”
      亚历山大宽慰地笑了:“很好。我的意思是我也这么想——能够意见一致太棒了。”
      约克忽然没头没脑地说:“我爱你。”
      对方眨眨眼,有点意外地望着他:“当然,约克,我也爱你。”
      约克知道他的愿望虽然悉数实现,却也多了一项重大遗憾。他很早就学会了如何与女人和男人亲密交流,却于这种事的鲜丽外壳包裹下的深处醒悟太晚。雨果谈起中世纪的骑士常是一脸漠然,他也只把那些故事里的城堡、贵妇、骑士荣誉和领主斗争当做茶余饭后的消遣。然而只在此时,他幻想能成为骑士,采来一千零一朵鲜红的玫瑰,将它们沾着清晨的露水,掷在他热爱的国王的脚前,将他温柔地、缓慢地淹没,叫他再也挣脱不出去这片芬芳的海洋。
      但是或许……也没有那么惊天动地的遗憾。路还长着,而未来有无限的可能性。
      “亚历克斯。”他甜蜜地笑着,“我想说的是,永远爱你。”

      注:美国1986年确定玫瑰(月季)为国花。红玫瑰象征爱、爱情和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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