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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 ...


  •   “姐姐,买吧。很便宜的,五斤起卖,一斤二十文钱。”

      十三四岁的少年正值变声期,多数声音嘶哑。
      而殷景消的声音却犹如暖阳映照山川水,漫过寸寸青绿,干净清润。

      他也不过分紧逼,只用微扬的眼淡淡注视着岑蕖。见她迟迟不说话,眼中几不可察的光芒暗淡,紧抿着唇,低下头。

      这模样,像极了敏感的小兽,似好不容易鼓起勇气却被忽视,而感到挫败一样。

      岑蕖呼吸一滞,虽然他未来会成为邪魔,坏事做尽。但就目前来看,现在的他,只是个被无良继母逼来讨生活的凄苦少年罢了。

      何必跟他过不去呢?

      更何况,她好不容易寻得了称心如意的新鲜牡蛎,怎么可能放过!
      至于这邪魔的反常行为,岑蕖也没多想,毕竟那写书之人又不是趴在人家床底下记事的。

      “来个二十斤。”岑蕖大方道。

      狐妖吸人精气必定不会只一次,她得提前备好一些大补精气的药来。二十斤,不多不少四十个,不用担心卖不出去压箱底放坏,恰到好处,简直完美。

      就在岑蕖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无法自拔时,一边的殷景消突然开口了。

      “姐姐家住哪里呢?二十斤的牡蛎还是有些沉的,姐姐将我今天剩下要卖的牡蛎全都买走了,我左右无事,如果不嫌弃我腿脚不便的话,我帮姐姐送去吧。”

      少年言辞诚恳,苍白瘦削的脸颊浮上一层期待的晕彩,不再如以往般死气沉沉,多少有了些这个年纪的孩子该有的朝气。

      哟,这小邪魔这么上道的吗?简直与宝典中描述的阴郁嗜血的疯子截然不同。

      岑蕖的观念是——管他三七二十一,白送上门的苦力白用白不用。

      更何况她手上还拎了冬豆,与晚上做药膳时需要的山药、鸵鸟蛋。
      早已是八斗的小垂缸,装不下一石。

      岑蕖开的药堂不止给人医病,还卖些寻常不打眼儿的药材与她亲手做的药膳。

      经她之手调制的药膳可不是普通的花架子药膳能比的,她会专门在药膳之中加入七灵草,使人强身健骨,有抵御妖气入体之效。这也算是她身为一个两千年后的仙门弟子,在即将到来的乱世,为凡间尽现的一些绵薄之力。

      “那就麻烦你了。”

      “我是镇西头那家新开药堂的大夫,目前还没什么名气,你可能不知道。”岑蕖边走边说。

      许是那天午后秋风卷散落叶沙沙声噪起,许是街边小巷人声鼎沸,烟火之气升腾。岑蕖错开了那道掩于秋风烟火之下的小少年接近无声的喃喃。
      “知道的。”

      我还知道你来自两千年后,知道是你复活了我。
      很奇妙不是吗?

      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因为,你身上的气息很独特呢,‘姐姐’。

      虽然他现在还看不透她隐于白雾下的真实面貌。

      那掩盖面容的蒙雾散是两千年后所出的奇药,服下这味药,于不通法术的凡人眼中服药之人的脸就如同大众脸,一目便忘,而这等宝物,只有蓬山有。

      他死后,魂魄尽碎,一缕邪识却生生不息。两千年间,盲眼人般于阴府游荡,偶然一次,实在无聊,钻了那守鬼懈怠的漏子,从囹圄中抽魂而出,于三界当起了瞎子阿飘。

      好在,五感有失,听感仍存。
      知道自己最长飘荡的地方,是蓬山。

      在那里,他被一少女身上的气息所吸引,她拥有绝佳的净灵草脉息,绵长而清幽,是天生的疗愈体。在她身边,本见不得阳气的邪识受到了安抚,不再灼痛。

      渐渐的,他发现,那少女喜欢叽叽喳喳,翻土种药,她的周围总会充斥着各种欢声笑语,最重要的是,她没甚警觉,灵力也不怎么高,在她身边待着既不会无聊,也不会被发现。

      那时的他像只阴沟里的老鼠,只得暗暗窥探。而现在,他可以光明正大的跟在她身边,不再是以一缕残破的邪识。

      这种感觉很奇妙。

      殷景消天生邪胎,无情无爱,他想探索这段突如其来的奇妙感受。

      从他感受到她的气息,知晓她开了药铺,从他猜测她会治那徐家色胚的精竭枯神症,从他今日早早去寻牡蛎开始……

      这一世,他想活得像个普普通通的人一样。

      不成魔,不参与纷争。
      就这样,当一个沧海桑田中最平凡不过的人。

      阴差阳错间,岑蕖好似听到了殷景消在说什么,但又因着外界纷扰没太听清,掏了掏耳朵问:“你刚刚说什么?”

      他又怎么会告诉她。

      “我说,太快了。”

      岑渠:“啊?”

      十三岁的少年邪魔无奈又有些委屈道:“姐姐走的太快,我有点跟不上了。”

      岑蕖恍然,她是有些急的,回去要煲汤药,煮药膳,喂鸡种药,算来算去好多事情要干。心里有事,脚下就跟生了风火轮一样,就连魂儿也飘走了。

      她听罢脚步一慢,回头看着那一瘸一拐卖力跟着她的少年。

      “哎呦”了一声,心道:这小邪魔如今是个断腿小孩,自己急的不行,他走的却慢,两人根本走不到一块儿嘛。

      只能如此了!

      岑蕖当即立断,将自己发尾处系着的发带一扯,夺过殷景消手中拎着的草篓,三下两除二制成一个简易的挎篓,背在身上。

      对那还尚未反应过来有些愣住的少年道:“我需尽快回去熬药了,此药工序复杂,耽误不得。你也快回家吧,好好……”

      ……好好修你的邪术,早日成魔,早日魂灭,好开启时光镜,使她早日回到她两千年后的快乐老家。

      毕竟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

      此为大实话,虽有损功德,但对不住了!

      所以怎么来的,就怎么走吧。你有你的路要走,我有我的事要做,就此别过,就此别过。

      或是为了那岌岌可危的功德,或是看着小邪魔似乎受了伤似的神情,终究还是圆了一句。

      “好好……
      好好吃饭。”

      这家伙实在太瘦了,一脸可怜相。

      言罢,脚底抹油,快上加快。

      她可绝对不是在可怜一个邪魔,不过是看他现在是一个小孩,尚且存有一丝天真的份儿上。
      仅此而已!

      殷景消本只想装个可怜,与之拉近距离。谁料岑蕖的一番迷之操作直接断了他的念想。

      看着大步流星愈走愈远的岑蕖,她手里大包小包,还挎着一个草篓慌张跑路的背影实在有些滑稽,可他却笑不出来。

      叫他好好吃饭,是嫌他太瘦了吗,是觉得他太可怜?不让他相送,是嫌他腿不利索,耽误她的事了?
      为什么,为什么所有他想企及的,都会远离他。

      就像明明是自己以身殉道才恢复的后世安定,却在他死后的两千年间被传谣成是被那帮废物仙门合力诛杀而死的。
      那些仙门宗派最是虚伪,贪天之功以为己力,真是令人作呕。

      恶气无处去,心中邪念愈发浓郁。

      殷景消像个无家可归的弃犬,无助的望着落日,落日余晖里天际是浓烈的金红,似乎有着将一切沧桑抚平的魔力。转瞬间,金红隐却,取而代之的是一片光辉,万籁俱寂。
      原来,日头落下的那刹,天空也不会暗淡。

      殷景消握起的拳紧了又紧,松了又松,终还是掉头折返。

      这一世,去他妈的邪术,谁爱修谁修吧。

      他可不奉陪了。

      便看,这即将到来的乱世,那些固步自封、拘儒之论的仙门宗派们,该当何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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