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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第 9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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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没有挨骂。
季薇可没想到这个。
果真是长了年纪,程沐风的脾气和耐心都比小时候强好多。
买猫这个事儿,本来她是被问到了才随机说起的,没有认真计划过。
但程沐风行事果断雷厉风行,是只要有想法马上就得执行落地的那种人,就此开始带着她相看小猫。
有了行动,就不再只是脑海里的想法,她确确实实地感觉到自己真的要有猫了,才空前地激动起来。
猫都还没接回家,她就先买好了一系列装备。猫粮猫砂猫罐头囤够,食碗水碗猫砂盆摆齐,猫抓板猫爬架全部组装完毕,可爱的逗猫小玩具也准备了一柜子。
万事俱备,只等她的小猫入住新家。
可就是这最重要的一环,迟迟没有推动。
程沐风陪她一起看了很多小猫,不同品种不同花色,都有纯正的赛级血统鉴定证书,环肥燕瘦,每一只拎出来都可爱得让人想直接亲死。
每一只季薇都很喜欢,但始终都没有点头。
在这种事情上,她是很依赖直觉的,总觉得那些小猫可爱是可爱,但都没有让她一眼就认定“这是我命中注定的宝贝”的心动。
她不想将就。程沐风也不催她,看不中就下一家。反正南江的猫舍宠物店多得是,实在不行还可以去别的城市看。
不声不响的,程沐风基本上摸清了她现在的作息。
叫她出来吃个早餐跟上刑没差别,下午出门明显心情就好得多。他配合季薇把时间往后推,最早也会约在午餐时见面。
这阵子天气不错。如果附近有公园,还能顺便走两步消消食。
南江大大小小的公园有很多,里面都会摆小摊,卖些彩色小鸟之类的陶瓷摆件。季薇喜欢收集那些小玩意儿,见到了就要买。
她皮肤白,在太阳底下简直会反光,发丝被阳光照成暖洋洋的亮棕色,一层金黄的描边,笑起来像个小糖人。
“好晒!好热!”她嫌程沐风脚步太慢,连拖带拽的,“你倒是走啊,走快点。”
小糖人要被晒化了。
程沐风不动声色地上扬嘴角,还是慢条斯理地走,任由她拽着,“偶尔晒晒太阳有好处。”
温度一天天升高,有入夏的迹象。
这大热天的,程沐风带着她一趟一趟跑,也不嫌麻烦。脾气好得跟转了性一样,她都快不敢认了。
跟网友聊天时,她不可避免地透露出一点,被精准点破。
【一麦知秋:又幸福了姐】
【vv:[表情包]】
真的幸福。
像是一切都回到起点。
久别重逢的相伴,让她有意无意地忘掉很多烦恼。
在大城市里当女强人固然很好,但回到家被哥哥纵容的生活实在令人舒心。
谢之垣在上个周末也回到了南江。说到做到,她被微信轰炸八百条,到最后还是没去给人接风。
谢之垣在她手机里哭倒长城,狂问,“为什么,这究竟是为什么!”
她理由很正当:“没空,要跟我哥一起吃饭。”
南江不仅有她喜欢的老馆子,还有很多新开的美食店。
每次看完小猫之后,她都能名正言顺地蹭程沐风一顿大餐,美其名曰又辛苦他陪跑一趟,得好好犒劳。
然后顺理成章地记程沐风账上。
谢之垣哭得更卖力了:“怎么天天都跟你哥出去吃饭啊?也跟我一起吃顿饭吧薇薇!我好想你啊!”
“……”
季薇愣了一下,冷酷道,“美女的事你少管。”
挂了电话,程沐风的微信消息正好浮上来。
她想了一会儿,说有工作,晚上不出去吃了。
她不是很容易受别人言语影响的性格,但程沐风的事总是比较特殊的。
回南江之后,她确实跟程沐风联系密切,最近几乎天天都会见面。在别人看来,会很奇怪吗?
对比前几年的疏远隔阂,的确有种不真实的割裂感。
可在更久远的以前,她跟程沐风原本就是这么亲密无间的。
只是中间隔着的那几年,那几年……
啪嗒。
一滴刺眼的血迹落在衣襟上晕开。季薇猛地回过神,手忙脚乱地捏紧鼻子,跑去洗手间。
看来最近确实是吃太好了。
连身体都在提醒她,清醒点。
血没流多少,但花了很久才止住。她头昏脑胀,晚饭也彻底没了胃口,直接躺下休息。
闭上眼睛,她甚至催促自己。
她很想快点睡着。
睡眠是逃避现实最便捷的方式。她也很习惯这样,心里一有事儿就蒙头大睡。
空调安静地运转。转眼又要入夏了。
她有很多和夏天捆绑的美好记忆,可以放在梦里细细回味。
十五岁那年的暑假,她刚剪了头发,一个人搭国际航班飞墨尔本。程沐风在塔拉马林机场接她。
见面时她开心得把行李箱丢在原地,拨开人群冲向他,毫无顾忌地拥抱。
她喜欢澳洲,那里的天空仿佛有一层饱和度鲜明的滤镜。南半球明媚的阳光晒得她的心情闪闪发亮。
大学里有种自由欢快的氛围,一切都充满活力。还有校园里不定时的学生活动,即使在异国他乡,她还是会被摊位上的小摆件吸引,“程沐风!我要这个。”
“叫哥。不叫不买。”
“我想要!”
“不叫不买。”
“……哥。”她先投降,抱着程沐风的胳膊使劲儿摇,“哥哥哥,给我买这个!”
那是他们感情最好的时候。程沐风会和她一起大笑,背着她跑过著名的南草坪,向教授和同学们介绍她,紧紧牵着她的手,用家乡话叫她小宝。
那种亲密具有排他性。尤其是在异国他乡,把她和程沐风单独圈在一起,谁都无法介入分毫。
夜晚坐在公寓的露台上一起看星星,小音箱里放的是两个人的共享歌单。听到喜欢的歌曲就加进去,攒了好几年,里面已经有一千多首了。
她吃着冰激凌,对程沐风说,“国外的月亮也没有比家里更圆啊。明年你就要毕业了,还不回家,干爸好生你的气。”
她来找程沐风玩儿,干爸当然是知道的,也会不可避免地让她带话,劝劝他。
其实她也希望程沐风能回去继承家业,这样他们就能经常见面了。
但她又很纠结,因为知道程沐风在这里有自己的创业规划。
相比之下,她还是更希望哥哥能做自己最想做的事。
程沐风没有回答,反问她,“喜欢这里吗?”
“当然喜欢啊。”她说。
因为程沐风在这里,她每年寒暑假都要来跑一趟。
而且她来这人生地不熟的,除了哥哥谁都不认识。程沐风就会格外关心她,走哪儿带哪儿。
墨尔本大学的假期跟她不同步,程沐风有课会带着她一起去上。商科的全英授课她听不太懂也不感兴趣,就在旁边看自己带来的漫画,看累了还要骚扰一下同桌。
程沐风会一边听课一边跟她写小纸条,连写带画。表面是认真听课的好学生,做笔记的手却压在草稿纸上,问她中午想吃什么。
她喜欢哥哥把注意力都放在她身上,被特殊照顾的感觉简直不要太爽。连带着对墨尔本整个城市的印象都很好。
为了证明自己不是随便敷衍,她还一本正经地举例,“我觉得这儿的冰激凌比南江的好吃。”
程沐风笑了一下,片刻后,郑重地对她说,“小宝,跟我来墨尔本吧。”
“来这里?上学吗?”她惊讶地睁大眼睛。
她才高一,有点空闲时间都用来画画和肝游戏了,还从没想过留学的事。
“嗯,上学,以后就跟我留在这里生活。”
程沐风说得很快,像是已经考虑过不止一次,“等你高中毕业过来,我重新找个房子。我们一起住,还像在家里一样。不是说喜欢这儿么?”
“是喜欢……可是这里离家好远啊。我也没有朋友在这里。”她有些犹豫地吃着冰激凌,“如果不习惯怎么办?我每次来都只是玩几天的,还没有住那么久过呢。”
程沐风说,“有我在,怕什么。”
季薇听得很心动,还被勾起了一丝隐秘的虚荣。
程沐风没有妈妈,又不喜欢爸爸,更不爱搭理别的亲戚,家人之中,就只喜欢她这个妹妹,所以才只邀请她一起生活。
是兄妹,是朋友,也是同伴。
大人们都不懂。
她心中生出某种相依为命的悲壮感。
她也喜欢跟程沐风一起生活。这几年他在外留学,每次想见他都要坐很久的飞机,太不方便了。
何况十几岁的年纪,正是对世界充满好奇的时候。
程沐风大学里的氛围很棒,如果能在这里上学,她想想也是憧憬的,“那等我这次回去,跟我妈妈商量一下,听听她怎么说。”
“不过我觉得,她可能舍不得我来这么远的地方。”
季薇担忧地说,“我怕她会难过。”
程沐风拉动椅子坐在她身边,肩膀挨到一起,“不用怕,只要你想来就行,我能搞定一切。”
“我们不能总是被困在家里。外面的世界很大,小宝,我带你去玩。”
她开心地说好。
前往新世界的冒险,因为有最信任的同伴而安全感倍增,更值得她期待。
小音响里放着节奏轻快的交响曲。她望着夜空,漫无边际地乱讲,“哥,你说人死了之后真的会变成星星吗?那我爸爸和你妈妈都在天上?你看,星星都是一团一团的,挨那么近,他们在上面说不定早就认识了。”
“等我死了,肯定把我旁边最近的位置留给你。”她超前规划道。
程沐风一巴掌拍她脑袋上,“少吃点冰激凌。”
“哦。”
她靠着程沐风的肩膀听音乐,闭上眼睛,心里关于死亡的想法还没有停止转动。
如果真会变成星星,大家也都长得跟原来不一样了。那她怎么才能认出哪颗是程沐风呢?想想都给她愁得不行。
那在当下是十分温馨安宁的时刻,她却无端地感到悲伤。被来自宇宙的浩瀚静谧包围着,仿佛已经提前预见了许多年后,两人疏远的隔阂。
半晌没听见她说话,程沐风戳一戳她的脸,“困了?”
“嗯。”她抓着程沐风的胳膊嘟哝,“眼睛睁不开了,你背我进去嘛哥。”
程沐风笑着骂她没长骨头。可她无论如何就是不想松手。
连在梦里她都知道,不要醒。
不要睁开眼睛。
梦境以外,她是流浪在浩瀚宇宙里的一颗孤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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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天上午,季薇收拾出个小包,回了趟家。
住得离家近,难免就得回家勤。最近昼夜温差大,常琳因为流感有点发烧,请假在家休息一天,她知道了就赶紧回来看看。
中午程沐风发来微信,她都陪妈妈唠俩小时了,到外面给常琳倒水吃药,顺便自己也喝点润润嗓子。
程沐风听她说回家了有点意外,知道常琳生病就礼节性地问候了一下。
“我在家住两天再回去。”她下意识地降低了音量,“你不要去找我了哦,免得白跑一趟。”
程沐风说行,没问太多。
他是疼妹妹就只疼妹妹,对常琳没有多少爱屋及乌的关心。这么多年一直都是这样。
有时候季薇甚至觉得,自己的妈妈是有点忌惮程沐风的——虽然表面上说话还是和气带笑。
可能还是因为觉得他太凶了吧。
她们母女俩刚搬来程家时,程沐风才上初中。爹不疼娘不在的,看谁都烦,喜欢用孤僻和凶狠来保护自己不再被伤害,像头桀骜不羁的小兽。
但在真正的大人眼里,再凶他也就是个小孩哥。那时候常琳根本不懂她为什么害怕程沐风,为了让她安心住下还跟她说,哥哥人很好的,他的名字就是让人如沐春风的那个风。
她吓都吓死,觉得什么如沐春风啊,应该是狂风暴雨的那个风才对。
现在程沐风彻底长成了大人,眉间青涩的凶狠早就淡去,或是更深地藏进了眼底。母女俩对他的印象反而颠倒转换。
“只是个小孩子”的印象随着年纪增长也消失了,最直观的就是体型差变化。程沐风往跟前一站,直接就比常琳高两头,不开口也能感受到压迫感。需要她仰着脖子,用看待一个成年男人的眼光去看他。
在上海生活的几年,常琳有时候会对她说起家里父子俩起争执的情景,还说现在孩子长大了主意也大,独行独断。程达明都不太敢跟他正面起冲突了,只能背后咬着牙骂几句臭小子。
乍一听她感叹的是岁月不饶人,暗里却都带着点对程沐风的不满和怯戚。
但说到底,季薇觉得还是因为不够了解他。
因为从小一起长大,她了解程沐风,知道他再凶也只是对着外人的。就算程沐风变成绿巨人,往外喷火,她也不会害怕。反正那火烧不着她。
两天没见面,打电话就不免多说了几句。
季薇放松起来很喜欢说那种可有可无的废话,有时候同样的话还说两遍。程沐风也不提醒她。
她喝完水又倒了一杯,不经意地抬眼,猛地瞥见常琳站在走廊转角处,不出声地看着她。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站在那里的,又是那样看了她多久。
中间的大客厅里,摆放着很多昂贵的红木家具。那些成套的大件家具存在感显著,让母亲被挡住大半的身影越发显得单薄瘦小。
可相隔这么远,常琳审视的眼神还是刺得人心惊。
“先不说了。”季薇立刻挂断了电话,拿好水和药走过去,笑着说,“妈你怎么起来了?”
常琳没回答她,“跟谁打电话说这么久啊。”
“……程沐风。”她迟疑了一下,没有撒谎。紧接着又说,“他听说你生病了,托我问候你一声,还说正好这两天要去海南出差,给你寄点补品回来……”
“他连出差去哪都告诉你。”常琳用平淡的声音打断她,“你最近,经常跟他见面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