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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残夜无名(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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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绚再也忍不住,她靠到我身上,哭出声来。挨打时她那么倔强地挺起峥嵘的下颌,没有一丝惧怕。但是,在大块头说到“贞洁烈女”的时候,我感觉她明显颤抖了一下,然后崩溃似的开始闷声抽泣。眼泪滚落在沾有血迹的地面。
我搂住她。她的声音越来越大,终于放声大哭起来。这哭声让我的视线模糊了一片。
我们偎在靠墙的角落,静静地抽搐。
这时一只手搭上我的肩,“你们……没事吧?”
我转过头,看见瘦金体的嘴角挂着浓重的淤青。他撑着膝盖缓缓靠过来。变了形的衬衫包裹着他健硕的身子,嶙峋且狼藉。衬衣也撕破了,露出散落着伤口的结实胸肌。
对上我的目光,他柔和地欠了欠嘴角,用手抹了抹颧骨处的血迹,不甚在意的样子。
我忽然感到歉疚和温暖。
“我还好……你呢?”发出声音的间隙,我感觉有一只大鼓在肺叶里面敲打,几乎要将胸口撑破。
看了一眼宛绚,她还在发着抖啜泣,但是情绪已经恢复了一些。
男人轻轻吐出一口气,耸起的眉宇间些微的释然。他转眼看看宛绚,即站起来说,“送你们去医院吧。”
我看了看宛绚,她应该伤得比我严重。她的一只眼睛都肿起来了。额头不住地渗血。
“我倒没事。”我说,“宛绚,送你去医院。”
“不用了。伤得不重,用不着上医院。”宛绚忍住抽泣,眼里是茫茫然的空洞,“这辈子最讨厌的就是医院……反正都这样了,死就死吧,贱命一条……”
顿时,一阵凉意袭来,我握住她的肩膀使劲摇晃,“你他妈真想死是不是?想死干嘛还给那种人渣下跪?!真想死的话算我一个!金门大桥还是西海岸?我们一块去!现在就去!”
“奶奶的!用不着你管!”她猛地打掉我的手,“我死不死关你屁事?!”
然后她瞪眼看了我两秒,忽然间死死地抱住我,又开始啜泣。我也抱住她,感觉自己的肩膀在不自觉地颤抖。
温湿的发丝贴满了面颊。泪水含糊,印在彼此的背上。
“姑娘们,勇敢一点。”不一会,一双大手轻轻拍了拍我和宛绚的肩,“上帝在看着呢。”
我抬头看了看男人的眼睛,眸子里是天堂的颜色,温存地笼罩我们。勇敢一点——只轻轻的一句话,轻轻的一个动作,却仿佛能够平息心底狂涌的情绪。
“上帝他妈的跟我们没关系。”我低下头,理了理散乱的发丝。
他拿回他的西装外套,坐到我旁边来,接着说,“也是,中国人好像很少有像我这样信奉基督教的。不过,你们刚刚真的很酷。”
我没有答话。宛绚靠在我身上,啜泣没有那么厉害了。三个人就这么静静地坐着,似乎都没有多余的力气说话。
“你……为什么要帮我们?”过了好一阵,我问面前受伤的男人。
他勾起唇角,有些愤然,大块淤青的浮肿使得这表情显得有些怪异,“你是说挨打吗?我以为他们就三四个人,没想到人那么多。居然那么多人欺负两个女孩子!本来以为自己学过空手道还可以抵挡两下子,没想到他们都用脚的。早知道该学跆拳道了。”他边说边用手擦嘴角的血口子。
“真对不起,连累你了……”我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汐,你的朋友吗?”宛绚插进来。
我摇头。
男人却朝我递过来一张名片,“现在算是认识了?”
我接过来,米色卡片中间印着他的名字:Soren Jorgensen。职业是建筑师。
“你是丹麦人?”这是我看到“Jorgensen”后的第一印象。丹麦人的姓氏里惯常带“sen”。
他的眼里闪出一丝惊异,“你不仅大胆,而且聪明。我母亲是丹麦人,父亲是中国人。不过我是中国人。我的中文名字叫庄沛生。”
“庄生晓梦迷蝴蝶,庄生?”
“就是这句,”他微笑,“充沛的沛,庄沛生。”
宛绚听完居然笑出了声,眼角还挂着泪,“你挨打的时候好像也很精力充沛呢!不过你知道他们是什么人吗?你就这么傻乎乎地挨打!太傻啦!这下可好,一个人挨打变成三个人挨打……”
她的声音低沉下去,转头看着我,“汐,所以说跟我交朋友真的很晦气。”
“宛绚,”我握住她的手,觉得揪心,“别这样。”
“刚才那些人为什么找你们麻烦?是不是高利贷的团伙?”庄沛生问。
我正要回答,宛绚却摇了摇头,“不是,就是欠了他们一笔钱而已,没什么大不了啦,也许再过两个月就都还清了。别看他们现在凶得很,其实不会拿我怎么样。只是,真的对不住,害惨你了。”
“没关系,皮外伤而已。”庄沛生没再追问。看着宛绚红肿了一圈的眼睛和渗血的额头,他眼里却仍有一丝担忧,“不过,你们确定不用去医院吗?”
宛绚摆摆手,爽快地说,“谢谢你,真的不用了——汐,我要跟你一起回家。”
我正要提醒她跟她新男友的约会。但看到她现在的样子,约会恐怕要取消了。我点点头,“嗯。”
庄沛生站起来,轻甩胳膊,不顾面部的疼痛扯开一个邦德式笑容,“我送你们回去吧。我有车。”
尽管我和宛绚觉得伤病员不该在深夜里驾驶,但还是坐上了庄沛生的车。对于他,似乎有种莫名的信任。替两个素不相识的女孩子挨打,对任何人来说都不是一件易事。
他的车技不错。灰白土星就像一尾游鱼,在绿藻丛生的街心绕行。断着鳍。
冰蓝色车灯的亮光飘在空气里,冗长而无声地射入夜。车里播着只有木吉他伴奏的旧曲,和弦敲打空气。渐渐地伤口没那么疼了。
一路上宛绚闭着眼睛,头靠在车窗上,一言不发。庄沛生时不时地往后视镜里看两眼,像是在确定我们是不是真的没事。
我静听木吉他熟唱着老旧的曲子。每个音节都颇如天籁,远自宇宙深处而令人战栗。
“看不出来,你也喜欢木吉他。”就在庄沛生又一次瞄向后视镜的时候,我回视他的眼睛,说道。
他欠开唇角,笑,“怎么,你认为我应该喜欢大提琴,架子鼓或是萨克斯吗?”
“那倒不是,”我说,“颓废的人才会喜欢木吉他。听木吉他的人,都是心里面想着天堂的。呵,没得救了。”
比如我。
他的眉头轮起,笑意更深了,“这是什么古怪理论?我倒是头一次听说。”
“木吉他的声音太原始,听着听着就想到天堂了。就像电吉他叫人想到地狱一样。”我顿了顿,“同是吉他,但就是有这样的差别。跟人一样。”
“哦?”他又看了一眼后视镜,侧脸上写着“这说法有点稀奇”的表情。
我透过车窗看到街道被车灯映成冰蓝颜色,又补充一句,“到后来,想到天堂,耳边就不自觉响起了木吉他的声音。”
“我也挺喜欢听木吉他,”他转头用余光扫过我的脸,“但我不觉得自己颓废,也从没想到过天堂。”
“因为我们是不一样的。”我已经习惯卑微地听候上帝或死神的差遣。而他不是。
“是吗?”他顿了顿,又问,“你很喜欢?”
“喜欢。”
“卡朋特呢?”
“也喜欢。”
他笑了笑,用空出的一只手去按CD机的按钮。这男人说话和笑的时候,总是带着长者的语气和表情。
音乐切换了。木吉他弹出的乐符像水漏一样轻轻地漏下水滴来,溅在人的耳膜上。
我只听了大概5秒钟的前奏,就知道这是卡朋特的那首《Close To You》。只不过换了木吉他做伴奏。听起来就是天堂,天堂里幽深的夜。
“居然有木吉他伴奏的版本?”我有些吃惊。
“是啊,从朋友那儿弄到的珍藏版本,不过是电脑合成的。”他说,“我有一个做音乐的法国朋友,特别喜欢卡朋特。他自己做了各种伴奏,有钢琴、大提琴、木吉他,还有口琴的,然后用电脑把这些伴奏分别跟卡朋特的声音合在一起……有时候,我觉得一个人能够精通这么多乐器实在是神奇。但是听了这些合成的音乐,更觉得是奇迹。就好像死去的东西又复活了。每次看着自己设计的楼和桥竣工的时候,也是这种感觉……”
他磁性的声音娓娓地渗入木吉他的调子里,说不出的弹性和柔软度。血迹从他的衬衫里印出来,看得清伤口的轮廓。
他说“好像死去的东西又复活了”,而我却觉得某种活着的东西正在随着已逝的东西一起死去。没错,那声音听起来就是天堂。卡朋特的声线,还有木吉他。
“到底我们是不一样的……上帝真他妈的偏心。”我喃喃道。
“嗯?”他有点疑惑,旋即又问,“对了,你们要不要抽烟?”
“谢谢,我不大抽。”我说完看看宛绚,她好像已经睡着了,“你好像也不怎么抽吧?”
其实我的直觉一向是很敏感的。闻到那种纯粹的古龙水味道的时候,我断定他是一个不抽烟的男人。
“我怎么不抽?”他说,“只不过两个月前刚刚戒掉了。有时候半夜里睡不着想烟抽的感觉真的很痛苦,所以戒掉了。而且我不喜欢被任何一件东西捆绑住。”
“你的个性比我有原则多了,”我说,“我要是上瘾就绝对戒不掉,所以我几乎不抽。我要是抽烟,好几年前就是肺癌了。呵,不抽烟,怕喝孟婆汤。”
说到这里,我又想,在男人心里,女人总分成两类:抽烟的和不抽烟的。看来我注定是抽烟的那一类了。但我的确是不怎么抽烟的。嘿,真够悲哀。
“能不能给我一支烟?”这时宛绚转过头,插话进来。
“OK.”庄沛生随手打开驾驶座旁边的一个深蓝色钢质的盒子。扁平的盒子里,排布着一些细长的女士烟,十分精致。看来这部车子是他用来载女伴的专车。
宛绚挑了一支最细的摩尔烟,点上火,开始大口大口地吸吮。青烟袅袅,盘亘在虚幻与现实交替的缝隙,梳理着眼前的视野。
“咳咳……口感真他妈不错!”宛绚忍着呛意说。
庄沛生似乎想到了什么,瘦金体的“一”字又一次写在他的嘴角,“呵,很少见到像你们这样的女孩子。”
“什么?”宛绚没有听清。
“大概是在这边遇到的中国人太少吧,”庄沛生握着方向盘,轻笑,“说实话,头一次听到女孩子用中文这样骂人呢!”
“呵,这就少见啦!看你的样子肯定也没见过我们这么粗鲁的女的。”宛绚笑着说完,将抽完的烟蒂扔出窗外,又从盒子里拿出一支烟来。
“本来就是两个世界的人,”我也笑,却觉得这表情让脸上的伤口疼痛不已。我拿手猛拍了一把脸颊,继续说,“就像总听《蝴蝶夫人》和《卡门》的人,乍一听黑人说唱,会感觉很突兀一样。所以我们从来不听《蝴蝶夫人》和《卡门》。”
“是吗?”庄沛生的声调里是满满的不赞同,“不是你想的那样。其实你们骂人的时候,我听起来也很痛快。”说完他又从后视镜里看向我,带着深意地笑,“还有,你摔酒杯的时候帅呆了,是我见过的最有胆量的女孩子。”
我一愣,这个评价让着实出乎我的意料。忽而又有些安慰,我看着他竖起的头发说,“我倒一直觉得自己这个样子像个樵妇,一个粗野的樵妇!而且,论胆量我不及你。”
“嘿,”宛绚吐出一口烟圈,“像你这样的男人,大概快绝种了呢!真的!要绝种了!”
庄沛生偏头看了看她,有些愕然。宛绚却大笑出声,笑得被烟呛住,眼角有泪花在闪动。
“我只是路见不平而已,而且我也是第一次对付那么多人。”庄沛生说。但他温润的声音很快被宛绚的笑所淹没。
我看着驾驶座窗户的玻璃,他的头发很愤怒地竖着,眼睛在耸起的眉骨底下看不出形状。我低声说,“都说我们不一样的。我呢,死就死吧,没什么好怕的。你就不同了。”
“你说什么?”庄沛生大概没听太清。
我提高音量,“我说,我们不一样!”
“不管怎么样,”他放慢车速,转过头来看我一眼,“都要对自己好一点,如果以后想上天堂的话。”
我看着他嘴角扯出的弧,忽然想到,自己注定永远都进不了天堂。这个信奉基督教的男人,他怎么可能明白。
“哈!痛快!”这时,宛绚扔掉最后一根摩尔烟的烟蒂,一头仰靠在座椅后背上,大声说,“痛快,痛快!”
“是啊!真他妈痛快!” 我靠在座椅的后背上,然后感觉一行细细的液体从眼角溢出,淌过淤青的伤口,流入了发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