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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苹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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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袅袅跌倒没反应,过了会气急败坏站起身,身后的小孩没反应过来被她撞了一下,也跌倒了。
季袅袅反应过来,扭头,伸手过去要拉他:“起来,季晚。”
这时李泱才看见好友身后站了个陌生人。一个没见过的小孩,肤白皮嫩,跌到地上似没反应过来,眼睛极缓慢得眨了下,闷闷哼了声,小猫似的。
小孩轻声道:“谢谢,姐姐。”
小孩叫季晚,季袅袅拍了拍屁股站起身,眉飞色舞得和李泱介绍:“我弟。”
季袅袅抵着舌尖吐出这两个字,“季晚。就是那个早晚的晚,我爸和我妈一起取的。”
李泱直起身,混沌的脑袋乱成了糨糊,他几乎是诧异道:“你有弟弟?”
季袅袅拍了拍胸膛,笑道:“对啊,前几天刚回来的,我之前也不知道呢。”
大概是怕好友吃醋,她又转而握住李泱的手:“但是泱泱,你永远是我最好的朋友。”
私生子不稀奇,有钱人家都有那么一两个流落在外的种,像是怕辜负他们风流的名声,季袅袅的父母系传统家族联姻,到了年龄相亲认识的,没什么感情。常年分居两地,各玩各的,有私生子并不奇怪,季袅袅也不在乎名声虚名,只是想要个玩伴,小孩子没什么心眼,同龄人里有个固定跟班比什么都有面子。
李泱目光对上季晚,那个与好友七分相似的小孩,看着比他还要矮些,目光似水,像一只胆怯的猫,眼睛圆润可爱,抿着嘴,面上染上一层红。
“哥哥。”小猫似的季晚糯糯道。
他的眼睛看向李泱,小步走到李泱面前,伸出一只白嫩的手,要握手。
李泱也伸手,却被挡住了。
江凭风面无表情道:“消毒。”
他立在两人之间,指了指不远处放在床头的蓝白条纹的消毒水,“消完毒才能接触。”
江凭风陡然出声,终于令季袅袅想起自己刚刚惨无人道的遭遇,她拧起眉刚要开口,大门恰在这时被推开了。
门外陆续进来一连串的白大褂,末了,李泱瞅见他的父亲搂着母亲进了门。
娜娜哭得眼睛都肿了,嘴里碎碎念着上帝保佑,李案进门,李泱抑制不住往后躲了躲。
“泱泱。”
娜娜带着哭腔叫他,快步几步走到他的跟前,揉着他的头顶,“亲爱的,我可怜的孩子……”
李案抚着爱人的后背,垂眸看向失而复得的李泱,这是他们爱情的结晶,此前活泼可爱懂事乖巧,回来后却变成了这副畏畏缩缩的模样。其中必然是经历了一番不为人知的经历,李案在警方那边简略了解过,不敢细听,这是一场彻头彻尾的悲剧。
李泱身体上没有什么问题,受了些皮肉伤,心理却遭受了不可磨灭的创伤。
李案花费重金请了一大堆心理医生,为纠正他扭曲的心理。
李泱抬眼看了看走进来的胸口挂着心理科的白大褂,有些胆怯,揪了揪靠近他身后的江凭风的衣角,从娜娜的怀里挣扎出来。
他往江凭风身后躲,眸光闪烁,不敢直视他人,只一味嗅着江凭风身上简单的肥皂香。
他有些怕人,磨着牙瑟瑟发抖,小狗从来没见过那么多人。
心理学上讲他逃避,逃避人群逃避接触,逃避一切建立情感的可能性,是这样的,这种行为在小狗之间有一种特定解释。
但解释起来又太麻烦,狗被人驯服了那么多年,石器时代就养下来,直到现代,已经能准确分辨谁对他好,谁对他坏,谁是他终其一生也不会抛弃的主人。
傍晚,人群都走光了,房间里充斥着消毒水味,很刺鼻,但是小狗能忍。他有属于自己的逃避方式,用其他气味覆盖过去。
江凭风睡在他身边——是李泱哭着喊着求下来的,他在被救下来后第一次产生如此激烈的情感冲突,李案神色不明,娜娜红着眼泪,说好,亲爱的,你要什么我都给你。
我亲爱的,可爱的泱泱,你要什么呢?
我要他——李泱指着角落里神色晦暗的少年,眼巴巴道。
江凭风无父无母,确实是一个极好的玩伴,更何况他还救了李泱。
李案同意了。
晚上没有一点星星,天上只有一颗月亮,好漂亮的月亮。
莹润轻柔,散着光,圆圆的好像冰皮月饼,应该很好吃。
李泱摸了摸肚子,有点饿了。
他扭头看睡在他身边的江凭风,很乖的姿态,一动不动,月光拂过他的侧脸,像玉一样温和,不像白天醒着时的冷漠。
李泱说,“我饿了。”
小狗自言自语:“你看起来很好吃。”
他指的是月色笼罩下的江凭风秀色可餐的脸蛋。
可江凭风却蓦然睁开眼。
他有一双又细又长的眼睛,如此惑人,好像一只狐狸,北极那边的高傲狐狸,皮毛应该是蓬松柔软的,摸起来很舒服。
月光下的狐狸眯了眯眼睛,他们对视,几个世纪过去,窗外沙沙的风声也听得一清二楚。
“饿了?”
李泱巴巴点头。
江凭风起身,揉了揉凌乱的头发,坐起身,从床底下的篮子里翻出一颗苹果。
沉甸甸的苹果。
此后李泱再未吃过这样好吃的苹果,无关情和爱,只是一颗香甜可口的苹果。
咬起来咯吱咯吱脆,一口下去很满足。
李泱从这一刻开始爱上这样饱满多汁的水果。
也爱上送他苹果的那个人。
他把这颗苹果当成伊甸园里的果实,比喻成对江凭风的依恋,小狗忠诚的主人,永远不会背叛,除非主人不再要他。
狗是这样的,只有不要了,才会重新寻找主人,这类忠诚的动物有时候其实还是挺烦的,忠诚却不愚忠,忠诚得并不彻底。
李泱修养几天又看见了好友给他带汤水,身后跟着她前几天刚认回来的弟弟。
李泱和季袅袅是青梅竹马,两人一同长大,就连出生日期都挨着,李泱前脚刚出生,下一秒季袅袅的哭声就出来了。
他们两家也有生意往来,住在同一个小区,挨得很近,季父小时候开玩笑说要订娃娃亲,让季袅袅给李泱当童养媳,李泱懵懂说不要,自己配不上季袅袅那样的小仙女。
这话是季袅袅自己说的,她撇着嘴说自己这辈子要嫁个白马王子,要如何如何帅气英俊,而不是李泱这样弱不禁风的病弱公子。
李泱长得白,季袅袅嫌弃他没有阳刚之气。
但李泱不在乎,他知道季袅袅刀子嘴豆腐心,从小只有她是真心和自己一块玩的。
今天季父又让季袅袅带了鸡汤过来,浓白香甜,看上去很好喝。
李泱舔了舔嘴唇,咽了下口水,说,“谢谢袅袅。”
他接过保温杯,往盛水果的盘子里倒汤,在季袅袅诧异的目光中,低头用舌头去舔。
鸡汤散开在大盘子里,不再发烫,很好喝,李泱舔了几口觉得不太好意思,指了指盘子,笑得有些腼腆,“袅袅,你也要喝吗?”
好东西都要分享。
李泱是很乖的小狗。
“哥哥,”季晚恰在这时开口,“我们喝完了才过来的。”
他好像笑了一下,也可能没有,很乖的笑,大人们都爱的羞涩感,温顺得像只小白羊。
小白羊也舔了舔嘴唇,“哥哥先喝吧,不用客气。”
他的目光缠在李泱身上,不令人反感,甚至是温和可亲的,李泱眨着眼露出一个笑,“袅袅,谢谢你。”
季晚的笑容凝滞在脸上。
李泱分不清他和季袅袅。
换种说法,他只在乎自己在乎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