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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印章 ...
过完了元宵,才算真正过完年,等了几日又眼见柳条抽了丝,春天是一天一天地近了。
一早,沈月君被金姨叫醒时,就问昨夜到底怎么了,家里闹哄哄的。保姆金姨一边给自家小姐梳头发,一边说道,“哎,还不是那些个什么革/命军还是奉军的在闹腾,听说昨天打到天津了!这不昨儿个夜里,一个电话就把老爷叫到总统府去了。”
“父亲还没回来?”沈月君有些不安,抬头问道。
“可不是,到现在还没信儿呢,管家一早派人去问了,小姐别担心,饭菜都给老爷备着呢。”金姨细细地给沈月君梳了头发。这个老保姆觉得,自己家小姐的头发顺滑乌黑地,完全不输绸缎,全部都是遗传自她的母亲。
金姨照顾了沈月君的母亲,现在又照顾沈月君长到现在,并且希望也照顾她的孩子,这样的一生算是个完满,有始有终地。
穿上衣服,沈月君小心翼翼地说道,“金姨,你给张叔说一下,我今天要出去.....”
金姨一听,双手拍着自己的双腿,“不成啊小姐!这几天乱,你不能出去!老爷吩咐了!”
沈月君自知行不通,拗不过金姨,也就乖乖地安静下来。因为奉军的步步逼近,与冯玉祥的部队时时发生火并。街上的游/行与示/威每天都在发生,学校也被迫停课了,仿佛哪里都是一触即发的紧张气氛。
吃过早饭,沈月君回到了自己的房间,从一个精致的盒子里拿出几封信来,左手撑着脑袋,翻来覆去地看。
这是秀秀写来的。
上次元宵节一起逛庙会的时候,沈月君送给她一只钢笔作为耳坠的回礼。李秀秀的簪花小楷写的颇见功力,想来是从小就开始练的,而用钢笔写字确实头一遭,几封信写的歪歪扭扭,犹如刚开始学字的稚童。
从小受西式教育的沈月君虽然会写,却是小时候自己在苏州外公家里学的,外公去世后便到了上海,断断续续,没练出什么笔锋,不难看罢了。
她一直引以为憾,看到了秀秀写出的字来,嘴上不说,小心眼儿起来,非逼着她也拿着钢笔给自己写信。李秀秀第一次拿起那只黑色的硬笔的时候,左晃晃,右点点,饶是半刻钟也没写出一个字来,让沈月君一阵好笑。
“你就是嫉妒我写的比你好!”被一只钢笔搞得不会写字了,李秀秀张着嘴哇哇大叫,不满地挥了挥手,结果甩出的墨水全都溅到自己脸上,变作了一直小花猫。
想到这里,沈月君在心里算了算,自从过了元宵,已经很久没见她了,虽然期间有书信往来,总不如见到真人踏实。
似乎都忘了,她牵起自己的手是什么感觉了。
沈月君眼睛转了一圈,想到了点子。
秋千荡来荡去,沈月君拿着本书,装作在看的样子,她打量着四周,几个丫鬟进进出出地,似乎在打扫,院子里刚被园丁收拾过,这会儿没人在。
金姨一边指挥着丫鬟和厨子准备午饭,一边盯着小姐在不在院子里头,可不能再出什么状况。
上午的阳光正好,晒着晒着便晃了眼,正巧一个丫头摔了碟子,金姨回过头去训了几句,赶紧让厨子再做一盘,就一眨眼的功夫,沈月君已经不再秋千上了。
跑出院子,沈月君戴上遮阳的帽子,叫了辆黄包车,直奔王府胡同。
李恪谦一进书房,就发现自己藏的几块上好的寿山石已经全被妹妹翻了出来,而且无一幸免,叹了口气,用手轻轻抚着额头。
“秀秀,你好歹给我留一方。”
李秀秀白了一眼三哥,“小气鬼,不就是几块破石头,改明儿我赔给你!”
这个妹妹从小就是土匪一样的性子,李恪谦知道不能和她讲道理,也就随她去了。他坐到了书桌旁边,看着妹妹用刻刀一下一下地在打了稿的石头上刻字。李恪谦从小随祖父长大,对篆刻颇有研究,不用看谱,也知道那是月君二字,心沉了沉。
“你和沈小姐还挺投缘的。”
李秀秀抬起头,不明所以地看看三哥。
“能让你这种性子静下来刻章给她,也算是一个人物了。”
李恪谦戏谑道:“自从二姐嫁到关外去,我可还没见到哪尊大佛能制得住你这个猴子。”
吹了吹石头上残屑,李秀秀把章在印泥里按了按,印在手旁的宣纸上。阳光照在她拂过她的面颊,勾勒出一个俏丽的侧脸。此刻的李秀秀,看上去真如娴静的大家闺秀一般。
盖好了章,李秀秀吹干章上的印泥,把它小心翼翼地放在一个布包里,随即说道,“三哥你到底想说什么?”
见妹妹挑明了,李恪谦就不再避讳什么,直言道:“现下看来,奉军进北京已经成定局了,郑家自上次堂口被毁,憋着口气呢,他们早年间就和张作霖有交情,你和沈小姐走的那么近,会落人口实的。要知道,沈弼仁可是冯玉祥那边的人!”
李秀秀听完,反驳道,“三哥,上次她给我们通风报信的时候,你怎么不说这些?爷爷教导我们要知恩图报。”
“可我也不能让李家就这么败了,”李恪谦忽然站了起来,冷声道“奉军勾结日本人,舰队已经打到大沽口了,刚传来的消息,北京城是保不住了,可是李家人还得活下去!”
“日本人如何,奉军又如何?该来的总还是要来,郑家不会因为张作霖不来就饶过我们。”
门外管家敲了敲门,得到允许进来通报,说沈小姐来找三小姐了。
李秀秀脸上扬起一个笑容,把刚刻好的图章攥在手里,跑了出去,临出门,她顿了一下,背对着李恪谦说,“三哥,你别忘了,我也是李家人。”说罢跑了出去。
因为是熟客了,沈月君被直接带到了李秀秀的院子里,她坐在椅子上等着。
不一会儿秀秀从外面跑了进来。
“你怎么忽然来了?都不提前说一声?”喝了口水才平了气,李秀秀问道。
“我偷跑出来的!”沈月君有些自豪地说道,现在她再也不是那个连黄包车都不敢一个人坐的小姑娘了。
“什么?你怎么能一个人跑出来?街面上多乱啊!出事了怎么办?”一串连珠炮似得,李秀秀气都不喘,直接吼了出来,想想都后怕,怎么这么蔫大胆?
“哪有那么悬?”沈月君看她的样子觉得好笑,“我认识路的。”
想到刚才三哥和自己说的话,李秀秀默然,随即说道,“刚来的消息,奉军和日本人都打到天津了,来的还是军舰,后面肯定会更乱的,你以后不准出门了,我马上送你回去!”
沈月君一听便急了,“我才刚来,你要赶我走?”
“对!马上回去!不准再来了,过了这阵我去找你!”李秀秀说道,她冲外喊了一声,吩咐让车夫准备着马车。
沈月君不想走,却被秀秀连拉带拽地送上了马车,马车还是年前她们一起乘的那辆,可是,欢笑的气氛却再也回不来了。
沈月君见她也要上车来,破天荒发起了脾气,“你干嘛还上来啊!不是巴不得我走么!”
李秀秀也不管闹脾气的沈月君,钻进了马车,自然是一路无话,两个人堵着气,谁也没理谁,就这样到了沈家大宅前。
沈府的下人们已经疯了,见小姐自己回来,差点要就地烧香念经谢谢佛祖保佑。
沈月君一言不发地下了马车,快要进门时,李秀秀叫住了她。
“等一下,”她跑到了近前,从袖子里拿出一个小布包,“这个给你!”
还没等沈月君问清是什么,李秀秀就匆匆上了马车,一路烟尘地走了。
天翻地覆之后,沈府终于在小姐的归来里重新平静了下来。
吃过饭,沈月君拿着李秀秀给她刻的印章,把玩着,心里甚是甜蜜,刚才被李秀秀押着送回家的气也消了不少。
那边,金姨在她的房间里进进出出,收拾着什么。
“金姨,你不是前两天才打扫过?”沈月君没怎么当回事,随口问了一句。
金姨正在干活,也没想多,回答道,“老爷让收拾的,说把有用的都归置起来,关键时候不用慌张,装上箱子就走了。”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沈月君把视线从印章上移开,“什么关键时候?”
金姨停了手,看着自小看着长大的小姐,说道,“其实我们也不知道老爷究竟是什么意思,可得照办不是?小姐你也别多想,兴许是现在局势乱,老爷想离开北京也说不定呢!”
听到这个,沈月君霎时间慌了神,她从床上跳了下来,拉住金姨的手问道,“什么时候说的?父亲什么时候说要离开北京?”
金姨看小姐带着哭腔,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心疼的不得了,马上安慰道,“老爷没说老爷没说!我就是乱猜的!别哭了别哭了!眼睛哭坏了可怎么是好啊!”
我听到这里,心脏居然抽疼起来,或许是自己太入神于这个故事,也或许是外婆的讲述太过逼真,我竟然一瞬间就明白了外婆当时的感受。
当时如果换做是我,我该如何呢?我这样问自己。
外婆停止了叙述,我看向她,如果不是她的眼睛还睁着,我都不能确定她是否活着。似乎费了很大力气,外婆又说道,“那印章我还留着,等我哪一天不在了,就让它随着我一起去,也算......没辜负她。”
时间上有点bug,不过....看剧情哈,历史什么的忽略掉就好.......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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