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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南方的布利维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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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炼/焰钢同人】繁华之乡的战场。
钢炼/焰钢同人/繁华之乡的战场。
(对钢炼喜爱有些年头了。早就想写点什么,却一直等到现在才真的动笔。
看钢炼漫画是在4年前了吧。现在想来时间过得真的很快。那时候我和爱德华一样大的年龄,而现在,我早已经成年了,他仍然还是那个长不大的少年。
看动画则是在2年前。看前二十几集的时候,剧情是和漫画合得来的,喜欢的不得了。
可是二十几集之后,我就开始抽风了。结局的时候,我就完全疯了。
拍着桌子大骂编剧“狗血”!剧情“狗屁”!
算了。幸好还有漫画可以等,并且聊以□□。)
第一章,南方的布利维斯。
布利维斯。
南方一个很偏僻的小镇。
在这个小镇上,到处是裸露的沙砾。植物被破坏的山谷,四面都是光秃秃的山岗。
这里的阳光一年四季都很强烈。生活在这里的居民皮肤都呈棕色,而且寿命都不很长。这固然是热带居民的生理约束,也和现在越来越动荡不安的时局有关。
一条黑色的铁路从两座山谷之间穿出来,就像一条长满节子花纹的毒蛇的皮,横穿过小镇,又一头扎进另一座山谷。
年久失修的铁轨上爬褐色的铁锈,有的枕木已经潮湿腐朽。
火车就在这铁道上缓慢地行驶着,像一条衰老的大虫,发出粗重的喘息声。
渐近了,列车在写着“布利维斯站”几个字的站牌下停住。
五分钟后,汽笛重鸣,列车复又启动,匆匆地驰离了布利维斯镇。
等到火车的车尾也开过去后,月台上出现了一高一矮两个人。
高的人从头到脚一身铁铠铜甲,身高更吓人,足足有两米半。矮的还是个少年,一头金发在正午强烈的阳光下亮得刺眼。身上还穿着大红色的长外套,这是种在热带居民眼中很可笑,而且被摈弃的颜色。
这样的两个人走在一起,绝对是很引人注目的。
“就是这里吗?布利维斯,这个国家最靠近南方的地方。”金发少年环顾着四周,脸上带着讶异的表情。“我还以为至少会好一点呢,毕竟已经离中央很远了。怎么也是这么萧条的景况?”
“这里真的很荒凉呢。”另一个铁甲的人望着野草杂生的山谷。
山谷中只开着零星的几点白花,虽然不多,却开得很有精神。
“真的是这里吗,哥哥?”
“我怎么知道?资料上写的是布利维斯,南方边界上的第一重镇。这里的确是叫布利维斯吧。希望这次能有点收获。”爱德华向着天空伸了伸手,阳光正照射在他的脸上。“还是先找找看哪里有旅馆,我累死了。”
他白皙的皮肤在阳光下渗出汗珠。出生在中部温带地区的爱德华·艾尔利克,对南方如此高温的气候必定会水土不服。
“热死我了,这是什么鬼地方?”虽然爱德华已经把红外套脱下来了,可是还是热。
尤其是钢铁的导热性很好,仅仅十分钟不到,手和腿的关节结合处就已经感觉到有点烫了。
是的。作为触犯绝对禁忌,偷窥真理所必须付出的价值,年仅16岁的爱德华所使用的右手和左腿都是义肢。
比他更惨的还是弟弟阿尔霍斯·艾尔利克,整个人都变成“义肢”了。
“我没有□□,所以不觉得热。”阿尔霍斯走在他的旁边,无奈地笑着说。
“真羡慕你。”爱德华撅着嘴。
“那我们交换。”
“不要!”
就是这两兄弟,闻名全国的艾尔利克兄弟。
哥哥爱德华·艾尔利克,有史以来最年少的国家炼金术师。他取得国家资格的时候才12岁,被举世称为天才。弟弟阿尔霍斯·艾尔利克比他小一岁,也是很出色的综合系炼金术师。
血缘关系真的是种很不可思议的东西。姓氏是艾尔利克的两个少年,体内毕竟流淌着与他们父亲相同的血液。
“马斯坦大佐那个家伙,要是这次的资料又是假的,我非狠狠揍他一顿不可!”爱德华恨恨的样子,但很快又泄了气。“好热啊。旅馆,旅馆在哪里?”
关于这次这件事的起因,还得回到一个星期前。
爱德华和阿尔霍斯四处旅行,再次经过东部地区,并且很靠近东方司令部。
虽然不是很乐意,爱德华还是决定去跟老熟人打个招呼。毕竟以后还有很多事情也许需要拜托那里的人帮忙,毕竟虽然同直隶于大总统麾下,要见面也还是很不容易的。
想不到恰逢其时,罗伊·马斯坦手中刚好接到一份有关贤者之石的资料,竟然良心发现,没有提任何交换条件,就白送给了爱德华。
“你会这么好心?不会是有什么问题吧。”爱德华两眼盯着罗伊的脸看,好像想从他的表情里看出什么阴谋诡计。
“那是你的误解。我一向都是个好人,好上司。”罗伊的脸上带着花儿开了一样的微笑。
“我怎么不知道你还有良心发现的时候?”
“那是因为你还不了解我的魅力。”
“你还真好意思说。”爱德华Q版表情。“脸皮厚的家伙。”
“你就这么明目张胆怀疑上司说的话吗?”罗伊Q版表情。
......
“布利维斯。”爱德华念出资料上的名字。“那是个什么样的地方?”
“你知道布利维斯这几个字代表的意思吗?”
爱德华摇头。
罗伊的眼中露出种温情的微笑,望向窗外,晚霞正染红西边的天空。
他的眼中似乎别有一种情感,沉静而缓慢地吟说:
“鲜花开满山坡啊,夕阳染红天空。布利维斯啊,那是繁华之乡。布利维斯啊,那是我的家乡。”
这应该是一首歌谣。一个出生在布利维斯镇,并且热爱着布利维斯的人,为家乡所唱的诗歌。
罗伊在加入军队之前,也曾四处流浪过,可谓见多识广。他必定曾经到达过布利维斯。
他的声音中带着怀念和忧愁,语调是极少有的温柔,令听着的爱德华恍然间失神。
开满鲜花的山坡,殷红如火的夕阳,繁华热闹的城镇,欢笑着歌唱家乡的人群......
在罗伊忙乱的办公室里,这些画面像放映的电影屏幕一样,进入了爱德华最初的想象里。
布利维斯,意为繁华之乡。
“什么繁华之乡?只是一个偏僻的小镇而已。”爱德华走在两边全是低矮破旧的贫民屋的街道上,心里早已经把罗伊·马斯坦大佐骂了十八遍了。“那个混蛋又骗我!这种穷乡僻壤的地方,会有贤者之石吗?”
居民们都用一种很怀疑的眼光看着他们两个。还有的人只在房门紧闭的屋子里,从窗户戒备地偷看他们。
“真让人不舒服,把我们当成强盗一样防着。”爱德华抱怨道。
“哥哥,别泄气。反正已经来了,就算只有一线希望,我们也不能放弃。”阿尔霍斯倒是很乐观的样子。
“知道啦。我们坐了七天火车才来到这里,不管情报是不是真的,总要先试试看啊。不过,我现在只想知道旅馆在哪里?”爱德华东张西望,嘴里不停的念着:“旅馆,旅馆,旅馆啊......”
“应该很快会找到的,哥哥。”
“神啊,是时候指示我吧!喔喔喔......”爱德华闭着眼睛合着双手,在找精神感应。
“......”阿尔霍斯的表情。“你自己一个人发神经吧。”
他们两个谁也没有发现,在他们的后面,两双眼睛,两双带着种很奇怪冷漠的神情的眼睛。
“一个小孩和一个铁甲人。”
“是两父子吗?”
“不管怎样,不能放过他们,以免出任何差错。”
这个小镇真的萧条得不象话,爱德华走了半天,竟然连一家旅馆也没找到。
“一家旅店都没有,这个镇也太不像样了吧。”爱德华解开上衣的一颗纽扣,发现衣服差不多已经完全被汗浸湿了。
“我受不啦!”爱德华肚子里的火气跟烈日和温度成正比,随便拉住街上一个走路的人。
“哪里有旅店?快告诉我!”街上传来爱德华的咆哮声。
“哥哥,这样很没礼貌的。”阿尔霍斯的头上顶着一个生鸡蛋。
他想借阳光把鸡蛋烤熟了,好给爱德华吃。
“旅店?”这个人是个长小胡子的大叔。“你们是流浪汉吗?”
“别岔开话题!我问你旅店在哪里?”爱德华抓着大叔的衣服。
“哥哥别这样。”
“没有旅店.”大叔说。
“什么?”爱德华两只眼圆圆的。
“这个镇已经很多年没有人来了。能走的人都走了,留下的全是穷人和老弱病残,怎么会有旅店?”
“那也总该有给旅行的人落脚的地方吧。比如酒吧啊,什么的。”爱德华还怀有一丝希望,只是很快就破灭了。
“没有。”大叔这样说。
“怎么会这样?”爱德华哭丧着脸。
“如果你们要找住的地方的话,倒是可以去住政府的招待所。”大叔看着他们,又加上了一句:“如果你们有钱的话。”
“嗯?钱不是问题,我有。哎,不是这个问题!政府的招待所不是只接待政府专员的吗?普通人也可以住吗?”
“布利维斯的镇长是布利维斯的耻辱。”大叔的语气中含着愤怒。“只要有人肯出钱,他连这个镇都可以卖掉。哼。现在的布利维斯已经再也不是过去的布利维斯了。你一定不相信,这里曾经是个多么繁荣美丽的地方。”
大叔饱经沧桑的脸上露出种无奈的悲凉和痛苦。看得出,他是怎样地深爱着布利维斯,深爱着自己的家乡。
“你们知道布利维斯这个名字代表的意思吗?”大叔忽然问他们。
“是繁华之乡吗?”阿尔道。
“是啊。繁华之乡。我还记得我小时候,这里的山谷里到处都开满了鲜花,什么颜色的都有。大家都生活得很富裕。那时候,布利维斯是所有商人眼里的繁华之乡,是每一个布利维斯居民的骄傲。”大叔忘情地会议着说。
阿尔霍斯也听得忘情了。
只有爱德华是热得要爆发了。“够了!我现在不想听你的布利维斯的光辉历史。快告诉我,招待所在哪里?”
大叔好像根本没听他说话,自顾自地说:“要不是因为十年前伊修巴尔内战的原因,布利维斯也不会变成这样。”
“伊修巴尔战争?!你是说伊修巴尔战争。”阿尔疑惑地问:“那场战争竟然也影响到这么远的布利维斯吗?”
“我不知道我们国家的中央是怎么想的。内战爆发后,中央就派来军队控制了布利维斯,禁止我们再和别国的商人来往。我的一个朋友,因为和邻国的商人说了几句话,就被军队抓起来,成了杀鸡给猴看的例子,没多久就被处决了。”
“怎么会有这样的事?!”阿尔霍斯忽然叫起来,心里十分激动。“军队怎么可以做这样的事?”
“可以的。”说话的人是爱德华。
他的手在暗中握紧了腰间的银怀表。那是他曾经努力奋斗才终于得到的东西,是他想抛弃却又十分珍惜的东西。
“因为这个国家从头到脚都是用军队武装的。军队是杀人的机器,是不允许把人命看成重要的事的。”
“怎么能这样?生命是最重要的,因为有了生命,才能谈其他的事。不是吗,哥哥?”
爱德华没有回答。
“年轻人,这些大逆不道的话,你们以后还是少说为妙。否则很可能会给你们自己带来麻烦。”大叔好心地告诫他们。
“那大叔你呢?”阿尔问。
“我已经这么大年纪了,还怕什么?”大叔冷冷的一笑。“虽然内战结束后,军队撤走了。但是布利维斯已经完全萧条了。加上中央派来的新镇长莱普尼是个贪财的小人,布利维斯一直被政府严格控制着,只能一天天衰落下去。”
“国家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大叔悲叹地说:“我一直不明白的就是:国家为什么要毁掉自己的城镇的繁荣?”
按道理说:中央和地方的利益本质上是一致的。让繁华之乡衰落到底对中央高层的某些人有什么好处?
气氛一时间变得相当压抑,仿佛有种无形的沉重。
“哎呀!”爱德华忽然摸着头。“该死!我也跟着你们在这发没用的牢骚。我是要去招待所,招待所!”
“招待所你是去不了了,牢房倒是给你准备好了。”一只大手忽然从后面按在了爱德华的肩膀上。
一个冷冰冰的声音,一听就让人很不舒服的语气。“我们是军队的人。怀疑你们是侮蔑军队的可疑分子。乖乖跟我们走吧,小个子。”
“我现在心情不好,不要惹我。”爱德华没有回头,声音中已经隐含着危险。
“哥...哥哥......”阿尔霍斯一定是这个世界上最了解爱德华的人。“糟了,哥哥好像很焦躁。你们放开我哥哥吧,不然的话......”
“你也跑不了。”阿尔的话还没说完,另一个军人就把一柄手枪对着他的脖子。“铁甲人,不要想抵抗,否则一律射杀。”
“走吧,矮冬瓜。”先那个军人洋洋得意,伸手想推爱德华一把。
但是突然,他的脸上就挨了一记铁拳,“呼”的一声就飞出去了,撞在墙上,两只眼睛里全都是星星在公转。
“你说谁是矮冬瓜?!”爱德华的表情爆炸式。
“臭小子,你敢袭击军人!”军人2号的枪口立即转向。
“这样很危险的,大哥哥。”军人2号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手枪已经被捏在一只大铁手里面。
这只手的速度真是快得不可思议。
爱德华飞起一脚,于是军人2号也飞走了。
“哥,哥哥......”阿尔霍斯的表情:“......”
爱德华拍了拍手:“走吧,阿尔。”
阿尔霍斯没有动。
爱德华往前走去。五步之后,忽然脑袋又飞出来了。“阿尔,他们刚才说他们是什么人来着?”
“军人。”
“啊?!那我不是打了军队的人!”爱德华张大了眼。
“你没听清楚他们是什么人就动手?”
“我哪知道那么多?谁叫他叫我矮冬瓜!”
“果然,只是对矮冬瓜三个字有反应......”阿尔霍斯一脸密密麻麻的黑线。“哥哥好冲动,冲动......”
“收声!我是哥哥,不准教训我。”
“别动!再动我们就开枪了。”从街道的两边忽然冲出来很多穿着军装的人,几十只枪口同时对准了他们两个。
“啊......”爱德华和阿尔霍斯的表情。
“举起手来!快点!”
“别,别开枪!只是个误会。”爱德华尽量露出很友好的微笑,心里在想:这下可惨啦。
他本来是想以个人的身份,和阿尔霍斯来调查贤者之石的事的,并不想暴露身份。现在看来是不行了。
......
“爱德华·艾尔利克?国家炼金术师?”一个看起来像是头目的军人把脸凑近阿尔霍斯的脸,一只手摸着下巴。“钢之炼金术师?还真有点像。”
阿尔霍斯伸手指着下面。下面只有一个豆芽菜状的爱德华。
“原来是你啊。你是钢之炼金术师?”头目看着他。
爱德华气呼呼地点头。
“绝对不会是你。”头目的鼻子抽了一下。“大名鼎鼎的爱德华·艾尔利克先生,怎么会是你这样的小矮子。”
“谁是小矮子呀?!!!”爱德华发神经了。整个布利维斯上空回响着他的咆哮声。
“你说你是钢之炼金术师,有什么证明?”头目挖着耳朵。
“这个总可以证明了吧。”爱德华亮出腰间的银怀表,国家炼金术师的身份象征。
“真的是大总统阁下颁发的国家炼金术师证明的银怀表啊!”
“现在你总相信了吧。那就快放我——”爱德华的话还没说完,人就被两个军人一边一个胁着手臂给拖走了。
那个头目还在向手下说:“马上向上头报告,就说抓到一个小偷。”
“喂!你们干什么?放开我!我真的是——”
“别作无谓的反抗,小子,否则一律枪毙。这是军队的铁血规则。”
“稍等一下,各位。”本来空旷的街道上,出现了三个人,三个清一色深蓝军装的人。
走在最前面的年轻男子,黑发黑眸,相貌并不差。肩头上金色徽章别在很显眼的位置上。
用爱德华平素的话说,就是罗伊这个人爱慕虚荣,显面子,生怕别人不知道他的军衔有多大。
来的人就是罗伊·马斯坦上校本人。在他的后面,还跟着一男一女,也都是爱德华的熟人。
“上校!”除了爱德华和阿尔霍斯以外,所有的军人都齐刷刷地行了个标准的军礼。
“罗伊·马斯坦大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