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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长安(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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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有了一月之约,白术便选了个日子去葳蕤戏班子听叶盛兰唱戏。
葳蕤戏班子是长安城中最有名的戏班子,几乎所有高门大户逢节过寿都要请葳蕤戏班子去唱戏。一个是因为葳蕤戏班子的戏子各个唱腔标准,一身戏骨;一个是因为葳蕤戏班子的剧目繁多有趣;还有一个,就是因为戏班子的台柱子是叶盛兰。
叶盛兰被赞色艺双绝,一双桃花眼流转不尽风流,倾诉不尽风情。
白术到场的时候戏已开场,他看不出叶盛兰的真容,只能看着那张带着浓墨重彩的脸演出戏中的悲欢离合。白术不懂戏,却能够从叶盛兰的顾盼之间读懂一句句戏词的意思。叶盛兰是为戏而生的,所谓未成曲调先有情,不过如是。即便他不唱,不动,也能演尽戏中的情,戏中的意。然而他唱了,便如大珠小珠落玉盘,声声婉转,激荡起人心底最隐秘柔软的那个部分,余音绕梁,三日而不绝。
听过一场戏,白术不得不承认,叶盛兰是个极为精彩的人物。每个人都有自己擅长的领域,就如薛衣人被冠以“天下第一剑”一样,叶盛兰可算是戏曲界的翘楚了。
他不急着去见叶盛兰,听过一场戏就转回了客栈,给薛红红留下尽量多的努力空间。说实话,即便是这个游戏世界里,戏子也是不受尊重的,人们已经习惯了将戏子视作玩物,大户人家和戏子之间的腌臜更是屡见不鲜。在这种情况下,薛红红却看上了叶盛兰。
薛红红看上的不是叶盛兰的容貌,而是那份艳丽之下的温柔。这让白术很欣慰。然而他俩的确是不般配的。
白术想起在不久前的夜晚他默默念叨给自己听的“初恋论”。
所以说爱情有时候实在算得上是劫难。
“你在想什么?”三七已经在白术身后跟了半天,白术却一直没有发现,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和平时的温柔和煦大不一样。三七犹豫了良久,都要跟进客栈了,才开口询问。
“在想叶盛兰……嗯?三七?”白术回过神,发现自己想了半天的“初恋”就站在自己面前。
三七沉默不语。主动问话已经是他的极限,白术的答话更是让他不知如何继续这场对话。叶盛兰?他见过。跟在偷偷跟着薛红红的薛斌身后见到的。是连对美丑并不敏感的他都觉得十分漂亮的一个男人。白术难得一见的在街上走神,就是因为那个人?
三七莫名觉得心里不舒服,不等白术说出第二句话就遁出了白术的视线。从小倌馆回来后他就变得怪怪的,总是在打盹儿的片刻里梦到些桃色片段。然后他会在一个激灵之后醒来,将那些旖旎沉淀到心底最秘密的角落。他想见到白术,又担心白术察觉到蛛丝马迹;他见了白术,又因为白术的神思不属更加神思不属起来。
这还是他吗?
三七只好又蹲回客栈的房顶上吹风了。
白术没来得及拉住三七,让三七跑走了,不禁有些担心。三七难得主动找他搭话,不知是想找他说什么却没有说出口。他当然想不到是“叶盛兰”这三个字戳到了三七刚刚变得敏感的神经。
所以他继续分出了心思去观察叶盛兰,以判断叶盛兰是不是妹妹的良配。那之后他又见过叶盛兰两次,都是偶然碰见的,并没有相互引见。
一次是路过一家高门大户的围墙边,见到叶盛兰一招鸳鸯腿踢得妄图轻薄他的富家公子撞了墙;一次是走过街道,见到一间大院的门敞着,叶盛兰握着一个孩子的手扳正那孩子的握笔姿势,而薛红红坐在旁边一脸满足地研墨。
叶盛兰的鸳鸯腿练得不错,可是拿出真章来,连薛红红也打不过。叶盛兰的脸长得太好,比薛红红好看了太多,若是他俩换个性别,也许更加登对。不过能让薛红红收起双刀安静地坐在一边研墨,上面的这些也就都不是问题了。
白术在一月之约还剩下三天的时候正式拜访了叶盛兰。
叶盛兰的住处就是那个教孩子们写字的小院,房子很朴实,摆设很整洁,并不符合他作为知名旦角的收入。可是这份不符合挺让人喜欢的。
分宾主落座后,白术直白地表明了来意:“叶公子,我是红红的大哥,薛白术。今日冒昧叨扰,是为了舍妹的事。”
叶盛兰勾唇,艳丽的面容带出一种盛气凌人的美。他的声音亦如他的面容,十分美丽:“薛姑娘怎么了?”
“她是个女孩子,面皮薄。我们两个俱是男子,可以敞开了说。她日日跑来见你,想来不必我说,你也明白她的意思,就不知你是怎么想的。你若无意,我就早早带她回家,省得她丢脸丢到长安城。”白术的语气虽是带了调侃,态度却是强硬的。
“令妹钟情在下这个戏子……”叶盛兰话说到一半,瞥眼看白术,斜扫过来的媚意足以让任何一个男子心动,“薛公子竟是赞成的?”
白术揉揉额角,对叶盛兰的作态很是头痛:“你一个男人懂不懂得什么叫痛快点儿?平时你和我妹妹在一起时也这么不断地抛媚眼?不怕眼抽筋啊?就算你把眼睛抛瞎了我也看不上你,我有喜欢的人,别演了。”
“听红红说你挺沉稳的,怎么几个媚眼就受不了了,你们男人不都喜欢这个调调么?”叶盛兰翻了个白眼,端起茶喝了一口,收起了一身的骚劲儿。
“我们男人。”白术笑了。
“……”叶盛兰拿着茶盏干瞪眼。
“行了,一句话,你看上红红没?”白术不再逗叶盛兰。因为逗弄叶盛兰没有逗弄三七起劲。
“看上了有什么用。”叶盛兰叹口气,“我一个戏子,娶了她岂不是害她?背后不知会有多少人说她的是非。从我开始学唱戏,就掉进了一个大染缸,即使我是干净的,也不会有人相信。你们薛家的孩子都是怪胎。妹妹不在乎我的身份,你这做哥哥的也不拦着她,那个当弟弟的还三番五次地跑来偷窥。”
他又笑了,不同于刚才的笑,这个笑容很真挚:“红红和我见过的其他女孩子都不一样,说她大大咧咧吧,她能注意到那些孩子的衣服脏了破了,能不怕脏不怕累的去洗去补;说她细心吧,她却连男女大防的概念都没有。无论男子女子,她是第一个看着我时,心神如一,不带一丝蔑视的人。别人好歹都会为了这副皮相露出一点欲念,可红红不会。这么美好的女孩子不该和我在一起。”
白术很欣慰叶盛兰发现了妹妹的好:“你这心思不对。你能看到红红的好,别人却不一定看得到。实话告诉你,红红很喜欢练武,在家的时候每天必定要早起到后山耍几回剑,而女红之类女孩子该会的半点不会。就你刚刚说的破衣服,都是她扎手扎了十几回我抢过来补好的。她这样的姑娘,无论是嫁进文人家还是武人家,只怕都会被相公嫌弃。她喜欢你,愿意为你改变,变得能安静的守着你,你不该珍惜她这份情吗?”
“我……”叶盛兰苦笑,“我只怕她终有一日会后悔。”
“她不会。我们薛家人从不知道‘后悔’两个字怎么写,都是认准了就去做的拧货。”
“那……”叶盛兰眼中亮起光芒。
“你有没有想过以后要怎样?”白术觉得这时候的叶盛兰才是真正的好看,“薛家在松江府,你在长安。你是想让红红嫁过来陪着你呢,还是愿意同红红回到松江府?”
“你别笑我,我也幻想过若能和红红在一起,要怎么过日子。我唱戏唱了这么多年,是真的热爱,可这长安城中的弯弯绕绕太多,我每次开台,听戏的都是我不愿唱给的人,真心让人受伤。我想着,我可以开个学堂,教教那些贫苦的孩子,上课之余种种田打打猎,红红愿意陪着我就和我一起,不愿陪着就在家里等我,晚间得闲的时候我就给红红唱几句,也算我这么多年的戏没有白学。”
“挺好。”白术点点头,“红红会喜欢的,这里边儿她最喜欢的应该就是和你一起去打猎。”
叶盛兰把心中所想都说了,有些羞涩,不再多说,低头静静地微笑。
了解了叶盛兰的心思,白术放下心来。薛红红这一次偷跑算是所行不虚,拐了个相公回家。虽然自家便宜爹薛衣人肯定不会满意,但事在人为,抗争抗争总会得到胜利的。
白术从叶盛兰的住处出来,慢慢往客栈走,一路想着他劝说叶盛兰的话。他说叶盛兰的心思不对,不该不敢喜欢、不敢娶,可事情转回到他自己身上,他又何尝敢?他就算千百个惦记三七,也不敢让三七知道一分。他开始盼望有个人能跳出来劝说劝说他,让他干脆点地放弃,或者从原地向前踏一步。
可怜他现在还不知道三七曾梦见过的那些旖旎,若他晓得了,哪里还把持得住不动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