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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别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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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的头顶始终笼罩着乌云,连着下了好几天的阴雨,压的人喘不过气。
雨水斜着车窗滑落,轨迹凌乱找不出任何规律,隐隐约约映出熟悉的街道,而后进入别墅区,程笑有点恍惚,仿佛回到了十年前。
方思梁确诊恶性肿瘤去世,不到三个月她的母亲程梅便改嫁。对方也姓程,于是她也一道改了姓。
十八岁之前,她的记忆是沿海滨市的海腥味,是方思梁书房里的笔墨香,是医院病房的消毒水味。而之后,变成了南城的水潮味,宋予秋身上的桂花味。
下了车,她穿过那栋淡黄色的别墅,门前的桂花树开得茂盛,淡淡的桂花香沁人心扉,她闻到这个味道就会莫名安心。
只是,别墅的外墙挂了好多爬山虎,像是很久没人回来住。也是,六年前,宋家就搬走了,她还在期待什么。
此时,不远处的树荫下,停了辆黑色的车。
傍晚,所有人到齐,围在一桌闲聊。
此时的主角完全是两个新人,所有的话题都围绕他们展开,穿什么礼服,定几桌,伴手礼是什么......而坐在最角落的程笑又像个过客一样,瞅了一眼餐桌,不是海鲜就是生鲜,没几样她能吃的。
终于,轮到程笑向新人敬酒,她笑得明媚,举起高脚杯:“恭喜诚诚,还有小鹿,祝你们订婚快乐!”
然后一饮而尽,脖子上起了不少红疹子。
某个不识趣的人突然打趣:“弟弟都订婚了,姐姐的男朋友在哪儿呢?”
“之前不是和宋家少爷在一起了吗?怎么分手了呢?多好的亲家呀,就宋家那产业够你们吃好几辈子了。”
“好像是笑笑提的分手,我说程梅,你们怎么不好好劝劝?”
“我可听别人说宋予秋前不久回国了,好像就在笑笑上班的地方,你要好好抓住机会啊!”
又不是当事人,他们究竟在瞎关心什么?为什么她配宋予秋就是高攀了?她哪儿差了?
她有时候真想学陆萌,彻底发疯一次。但她死要面子活受罪,所以只能保持尴尬的微笑。
见女儿只笑不回答,程梅起身向大家敬酒,尴尬地赔笑:“是是,谢谢各位的关心,我知道你们是在为笑笑着想,我私下也会好好劝劝她的。”
接着,众人的话题又转到两位新人身上,程笑以方便为由提前离席。
好闷好闷,她憋得心慌,出门透透气吧。
她走到门口随便拿了把伞,穿上黑色的皮靴,走了出去。
外面的雨下得淅淅淋淋,夜间的温度低了好几个度,她裹紧身上的毛尼大衣,脚上的冰凉感还是无法褪去。
好冷,要是来一根,暖暖身子就好了。
不知怎的,烟瘾又犯了,她踱步加快,走到前面的自动贩卖机口,按下,拿出一盒香烟,熟练地打开,抽出,点燃,一气呵成。
烟雾缭绕,像热气在蒸腾,体温瞬间升上去了,她掐着手指间的细烟,笑了笑,还是这玩意儿管用。
“滴滴——”几道闪光打过来,伴随鸣笛的声音,她手一抖,烟掉在地上,谁啊?
正想细看,那辆车却从身边急驰而过,溅起地上积攒的雨水,好巧不巧精准地落在了她的皮靴上。
“靠!”这是她憋了许久,骂出来的第一句脏话,莫名有被爽到。
算了,她是来解闷的,不是来找闷的。
她边抽边往前走,竟又绕到了那栋淡黄色的老别墅前,桂花香占据她的鼻腔,让她身心通畅。
她还记得第一次见宋予秋的时候,就在这栋楼里。那也是个秋天,只是阳光正好,不像现在阴冷潮湿。
她被程梅带过来认识周围的邻居,宋家就是其一。
从程梅的口中,她大致了解宋家祖祖辈辈都在这里打拼,产业丰厚,是整片别墅区最有钱的人家。所以,程梅特意叮嘱她,以后在学校,要跟宋予秋友好好相处,要留下好印象。
确实,她谨记于心,也付诸于行动之中,甚至拿下了宋予秋。
按程梅的话来说,她总算做了件值得骄傲的事。
那天,阳光透过窗户照在宋予秋的侧脸上,琥珀色的眼睛温柔似水,像深秋的湖水平静得毫无波澜,他薄唇微抿扬起微笑,她看得愣住,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如此温柔优雅的男生?
只是当时的她不知道,看似平静的深秋湖水之下,还藏着经久不化的深冰。
他主动上前,递给她几颗软糖:“笑笑,我也在南大读书,比你大一届,以后有什么不懂的都可以来问,听说你喜欢吃甜的,这里。”
她接过,那是一双极其修长的手,连手都这么好看,以至于那颗糖化在嘴里的回甜,她现在都还记得。
口中泛起苦涩感,她扯下嘴里的烟,忽然觉得食之无味,有点馋糖了。
窗外站着的女人,慵懒的卷发耷拉在两肩,右手弹着烟灰,不像是第一次抽。
宋予秋在车里坐了很久,也看了一路,她什么时候学会抽烟了?很难将烟和昔日阳光开朗的女孩联想在一起,他不自觉地微微蹙眉,搭在方向盘上的手搓捏着银戒,手上爆出的青筋一览无余。
她是怎么做到,如此精准地踩中他的每一个雷点?
想起昨晚她酒后吐真言,原来她当年提出分手,是因为听到了那句“玩玩”。
她以为这场关系,是她随时喊停就能停下来的吗?
他都还没玩够呢。
太天真了,笑笑。
他摇了摇头,唇角扬起幅度,忽然拧紧方向盘,像是下定了某种决定。
程笑还沉浸在桂花的香气之中,忽然侧边又窜了辆车过来,看样子应该是冲着她来的。
“啊——”她惊呼连忙往后退,手中的雨伞掉下来。
在光线下,她终于看清车牌号。
宋予秋?不是吧,前任深夜来追杀她啦?
宋予秋是不好惹,但她没想到六年后他能疯成这样,突然悔不当初,就不该招惹他。
就在程笑以为要被撞上的时候,“刹——”的一声黑车突然停了下来。
接着车门被打开,传来冷冽又熟悉的男声:“上来。”
她看向坐在驾驶位的男人,暖光灯下,他的下颌角更加清晰,曾经温柔似水的双眼此时冷峻又阴沉。
他在恨她,原来他没忘。
零碎的刘海下,她注意到那块凹陷的痕迹,大约四五厘米长。
他什么时候额头上受了伤?难道是那场车祸吗?她只知道提出分手后,宋家突然全家搬走,他也出国游学,后面的事情她就不知道了......
宋予秋似乎察觉到她在注意额头上的疤痕,不自然地错开,喉咙上下浮动,清咳了几声,转而看向前方:“怎么?还想见色起意?”
“额......哪有!我我就是出来走走。”程笑显然没转过弯来,说话都哆嗦了,又想起来,“不是,你怎么在这里?你家不是早搬走了吗?”
“喜欢淋雨是吧?”等她听出宋予秋的言外之意,身上的毛尼大衣早已被淋湿,浑身都有种吸了水的笨重感。
她犹豫再三后,还是拉开了后面的门坐了上去。
毕竟副驾驶的位置,不适合她坐,或者说,她其实害怕和他亲密接触。
“真把我当司机了?”她抬头看向后视镜,男人明明在笑,眼里却没有什么温度,她不禁打了个寒颤,比外面的雨还冷。
“还是说你觉得我会趁机不备,对你不轨?”他的眼里又夹杂着些许暧昧不明的试探,她听得两耳发烫。
车内比外面暖和许多,她的视线不自觉向下,落在那双薄唇上,软软的触感她深有体会,忽然感到莫名燥热,两颊瞬间微红,却还是不服输,迎上目光,咬唇怼他:“我?你担心担心自己吧。”
“呵,确实,毕竟你的胃口一直都很好,什么都吃得下。”那话里有话,分明就是在嘲笑她为了钱,选男人不挑,什么姿色都能下手。
无人知晓的角落里,她将指甲掐进肉里,刺骨地生疼。
有什么东西忽然掉在车底,她想去捡,却被另一只纤细的手抢了先,指尖不经意的碰触,有点烫。
宋予秋拿着那盒扎眼的烟,唇角微微扬起,有点邪魅:“什么时候的事?”
程笑知道那个表情,太熟悉不过了,那是宋予秋本真的面目,也是他心情不好的表现。
感受到视线的追击,她咽了咽口水,眼神变得飘忽不定,却故作淡定:“我给别人带的。”
撒谎这件事,她最熟悉不过。
宋予秋转过身,突然凑近,露出诡异的笑容:“你身上的烟味,还没散呢?笑笑,你知道的,你骗得过别人,骗不过我。”
分明在笑,可那双眸子却阴郁地骇人,像是要把她吃掉,她想往后退,却退无可退。
难道说他刚刚看了她一路?
程笑忽然想起,她第一次被宋予秋看穿,就是因为撒了个小谎,她骗过了在场所有的大人,除了他——
她不喜欢程梅的新家庭,包括她的新弟弟程诚,因为所有人都目光都在他身上,包括程梅,她的亲生母亲。
那天,程诚骑自行车搭她一起放学,但是中途她却装成意外摔下来,结果却不如人意,她的腿伤也没能换来程梅的半点关心。
宋予秋来医院看狼狈的她,手上捧着康乃馨,在她侧耳说了句让她瞳孔微震的话:“笑笑,下次别再做这么损人不利己的事了,我会心疼的噢。”
她和宋予秋,本质上就是一丘之貉,谁也没好过谁,不过都是披着羊皮的狼,装善良。
或许,正因为她嗅到了同类的气息,才会不自觉地靠近宋予秋?
可,不是他当年说的只是玩玩吗?他现在的似是而非的关心又在干嘛?
以为她这么好骗,会再次落入他的温柔陷阱吗?他真是太自以为是了!
程笑捏紧拳头,眼里满是倔强,好像兔子露出锋利的兔牙:“我成年了,抽烟是我的自由,你有什么资格管我?”
宋予秋本来也不想多管闲事,但看到那盒烟,无法遏制心中的怒火,确实,她这么不知好歹,他管她干嘛?
他的眸色染上一层冰霜,坐回到原位上,语气冷到极致:“系安全带。”
程笑也忘了那晚是怎么被宋予秋送回来的,只知道第二天醒来,头很痛,鼻涕止不住地流,是的,她把自己淋感冒了。
鼻子又被堵住,她忽然想吃南中外的麻辣烫,不知道开门没有。
正纠结呢,身体却比她诚实,已经收拾得差不多,便出了门。
十年过去了,南大外的麻辣烫还开着,生意看上去还不错,不到十二点,就坐了不少人。
她拉开帘子,里面热气腾腾,香气三溢,是那个味了!中间一锅麻辣烫,摆着各式各样的荤素串,价格也只涨了1块,还是学校好啊。
“程笑?你怎么也在这里?”周正家就住在附近,却头一次撞见程笑,难道她也住这儿,怎么以前他们从来没见过?
“啊?周先生,你这是?”程笑瞬间僵住,怪这张馋嘴,什么都想吃。
两人坐在一起吃,聊了会儿天,原来世界真小,他们都是南大的学生,只不过周正比她小了两届,再加上性格内向,不喜欢社交,所以两人没什么交集。
程笑忽然觉得周正这人不偏执,性子温吞,其实挺好相处的,也就放下了防备,而且还研究软件开发,说不定对工作有帮助,所以主动填加了微信联系方式。
回去的路上,周正却执意要送她,两人就这么有一搭没一搭聊着。
忽然,聊到软件开发,程笑根本停不下来,周正看着她叽叽喳喳的模样,也乐呵呵的。
宋予秋和客户谈完,就打算开车往回走。
谁知,开到一半的时候,就看到路边两个聊得如火如荼的情侣,真是扎眼呢。
半夜,程笑忽然收到一条微信,她震惊地捂住嘴,躺尸六年的“死人”居然炸尸了。
【死人:请你喝奶茶,来我家。】
宋予秋,你丫不安好心!
她连忙穿好衣服,还拿了防狼喷雾,敲了那扇六年没敲过的门。
门被拉开,男人穿着V领毛衣,隐约能看见他完美的胸部线条。
他露出痞笑,将她禁锢在窄小的空间内,近得,她甚至能听到两个人局促的呼吸声,还有心脏的扑通声,手中的喷雾不知不觉被人转移走了......
“笑笑,那天的男人是谁?嗯?”炙热的气息喷洒在她的耳旁,仿佛涌入一阵暖流。
“试验品,测试soullink用的。”程笑的大脑不受控制,脱口而出。
“噢?”他尾音上挑,语气有点轻抚,忽然咬住她敏感的耳垂。
一阵酥酥麻麻的感觉,仿佛触电,她好像喝醉了,整个人晕乎乎的。
当秋日的暖阳透过窗帘照进来的时候,程笑很不想承认昨晚发生的荒唐事,这不争气的身体!
趁那只魅人的老狐狸没起床,赶紧溜走。
工作日,宋予秋的邮箱里多了条短信。
【程笑:因个人能力无法胜任,本人提出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