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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下南洋 一九 ...
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冬。
‘呜——呜——’
伴随着悠远的汽笛声,客轮即将靠岸。
从华国到马来亚,十多天的海上漂泊之路,近万余里的航程,这艘大船,终于走到了命定的终点。
叶流苏站在栏杆处,隔着苍茫的水雾,看向远处人头攒动的码头,心中这才对离开华国有了实感。
马来亚,一个过去只在书上见到过的地名,如今却成了她未来要居住的地方。
也许会住一两年,也许会住一二十年……未来的事,谁说的准呢?
“流苏,回来拿行李,我们该下船了。”
叶方旭的声音从舱房里传出来。
“知道啦,方叔。”
叶流苏回神,返回房间,从床底拖出自己的浅绿色皮箱。
皮箱不算大,却也有半人高,拎在手里,沉甸甸的。
叶流苏提着它,走路有些吃力。
叶方旭看到了,朝叶流苏伸手,“流苏,把箱子给我吧。”
马来亚天气湿热,此时又是正午,叶流苏白皙的面庞,不多时,就沁出些薄汗。
她摇摇头,用手擦去额角的汗水,“方叔,不必了,您这一路上已经帮我太多了。”
她笑容干净明亮,“这箱子,我迟早都要自己拎着的,我得提前适应一下。”
叶方旭一顿,蓦然想起了故人的音容笑貌。
都说女孩肖父,流苏的父亲,继先也是这样坚韧的性子啊。
他叹了口气,没再劝,而是无声地放缓了脚步。
叶流苏跟在叶方旭身后,两人顺着人流下船,霎时间,一股热意便铺天盖地席卷而来。
叶流苏迎面就看到一个大牌子,馬來亞碼頭。
熟悉的中文字体让她放松了些。
至少这里放眼望去,大多都是黄皮肤的人,既然很多华人同胞在这里居住,马来亚就并不算完全的异国他乡。
码头上人声鼎沸,叶流苏看到一群穿着短打的壮年男子,打着赤膊,露出精壮的身体和大片古铜色的皮肤,肩上扛着麻袋,水淋淋、带着咸味的汗珠顺着额角滑下,他们会不时用脖子上的毛巾擦干淌到眼角的细汗。
出了码头,挑着担子的摊贩在街边来回走动,大声吆喝,“新鲜的粿条、凉茶和椰浆饭!”
偶尔有几个穿着衬衫西裤的人,手上拿着公文皮包,俱是行色匆匆的模样。
人人都有自己的生计,众生百态,虽各有不同,然世道安宁,远离战火纷飞,对于华国人来说,此时的马来亚不异于世外桃源。
偶尔有一阵凉风吹过,叶流苏能闻到潮湿咸涩的海风气息。
“如果国内也能这样就好了……”
她的声音微不可闻,淹没在汹涌的人潮中。
叶方旭的目光逡巡着,过了好一会,才从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捕捉到一个熟悉的身影。
“水根!”
听到自己的名字,一个深黄色皮肤的中年汉子下意识朝着声音来的方向望去。
他跟叶方旭对上视线,立刻高兴地挥了挥手里的草帽,“三哥!”
“你怎么有空来接我?你今天不用在橡胶园里做活吗?”叶方旭大声道。
叫水根的男人憨厚的笑了一下,“三哥,我跟主家请了半下午的假,你好不容易来一趟马来亚,我当然要来接你。”
叶方旭拍拍水根的肩膀,“一家人不说两家话……水根,这是流苏,叶流苏,是你侄女。”
叶方旭来之前就已经和叶流苏说好了,叶流苏会以他女儿的身份住到叶水根家。
所以这时候,叶流苏微微颔首,主动和叶水根打招呼,“七叔好,我是叶流苏。”
叶水根看到叶流苏这么一个斯文白净的小姑娘跟自己打招呼,顿时紧张得手也不知道该放在哪里了。
他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大老粗,面前的女娃娃却像白瓷一样,一碰就会碎。
叶水根站在她面前,仿佛连大声说话,都会吓到面前的小姑娘。
他局促地挠了挠头,“哎,哎,流苏啊,你是流苏,我是你七叔。”
叶方旭看出了叶水根的不自在,“大中午的,天太热了,咱们别在外边站着了,赶紧回家去吧。”
叶水根像是现在才反应过来,“是的呀,这边哪里都好,就是天太热了,比咱们福建老家还热。”
叶水根招了招手,很快,两辆黄包车就停在他们面前。
“三哥,你和我坐一辆,让流苏侄女自己坐一辆。”
叶方旭想付钱,却被叶水根拦住了。
“我每个月都赚钱的,三哥,我从前承你许多情。这次你来,也让我招待招待你和侄女。”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把毛票,不太熟练地说,“师傅,我们到丰水巷168号。”
*
丰水巷是华国工人聚居地,里面住的大多都是沿海一带的华人。
华国当年还处在落后腐朽的封建王朝,不少底层的百姓活不下去,选择铤而走险逃到南洋。
渐渐的,在南洋生活的华国人越来越多,这些华国人为了避免威胁,保证生命和财产的安全,自发地选择住在一起。
一条巷子里都是熟识的人,各家的风吹草动彼此也能听见,这样的聚居区,叫人住着安心,放心。
很多在南洋务工的华人都住着这样的院子,丰水巷168号就是叶水根和妻子赵春秀在马来亚打拼了数年才安置下来的家。
院子不算大,但很温馨。
叶家厨房。
热锅凉油。
赵春秀把肉骨头倒入锅中,很快发出滋啦一声响,她快速翻炒几下。
一个扎着麻花辫的姑娘,风风火火地推开厨房的门,“妈,妈!”
赵春秀头也不抬,“怎么了?大老远就妈、妈个不停!”
“妈,我爸他去码头接人,居然订了黄包车!”
赵春秀手上的动作不停,从水缸里舀了两大瓢水,依次加入当归、枸杞、桂皮、党参这些药材。
“定了就定了呗?咱们家当时能离开福建,来到马来亚,多亏了你三伯的帮助。你爸雇个黄包车接人,这怎么了?”
叶福珍瘪了瘪嘴,“那都十几年前的老黄历了,我都记不得了。”
早知道黄包车可是很贵的,根本不是他们这种普通家庭可以消费的起的。
她从小到大只坐过一回,还是借了阿香姐的光。
至于三伯的帮助,叶福珍只是隐隐约约有点印象,那时候她大概两三岁吧,爸妈在福建不小心得罪了当地的大地主,一家人眼看着没活路了。
是三伯弄来了船票,爸妈才能带着她和哥哥,从福建坐船到马来亚。
当时的船票很不好买,三伯不光给了船票,是还悄悄的塞给了她爸一些救急钱。
这才有了他们一家在马来亚的安稳日子。
思及此,叶福珍撇撇嘴,没再说什么。
赵春秀忙得很,在菜墩子上‘唰唰唰’地斩鸡。
一整只肥鸡被赵春秀斩成一段一段,鸡皮泛着浅黄的光,看起来软糯可口,鸡肉白嫩细腻,皮肉分明,清淡而诱人。
赵春秀将切好的白斩鸡放入盘中,一扭头看叶福珍站着不动,扔一把小绿葱到叶福珍身上。
“你个小丫头管大人事做什么?有这个闲工夫,不如帮你老娘我择菜!”
叶福珍才不择菜呢,“我这双手是用来拿绣针的,金贵得很,可不能干这些粗活。反正哥哥也在家,我去叫他来择菜!”
说完,她推开门跑走了。
“怎么生了你这么个懒虫?”赵春秀嘟囔了句,但也没多说什么。
果然,没多一会儿,叶福顺掀了竹帘进屋,他是个安静斯文的人,被妹妹指使干活也不生气,叫了声‘妈’,就老老实实坐在小板凳上择菜。
那边,叶福珍回自己房间,换了身漂亮衣服。
她是个绣娘学徒,十四岁就不上学了,跟着阿香姐学手艺,至今已经四年了,算得上小有所成。
每个月,阿香姐会给她一叻币零用钱,等她出师后,可以独立接活儿,一个月就能赚五六叻币。
再熬个十年八年,等她变成一个老绣工,有了名气,就能像阿香姐一样,给富家小姐太太做绣品,一件绣品能赚几十叻币。
要知道她爸一天在橡胶园工作九个小时,干的是纯出力的累活儿,一个月也就赚十叻币而已。
她身上穿的这件衣服是布行的瑕疵纱料,叶福珍足足花了两叻币,才买下一匹纱,给自己做了一身纱袍。
这纱袍可比以前穿的粗布强多了,穿在身上贴肤又凉快,就是这料子娇贵,不耐穿,很容易勾丝,叶福珍宝贝这衣服,等闲不肯拿出来穿。
这回还是听闻三伯和他的女儿要来,她才特意装扮一番。
叶家祖祖辈辈都是农民,三伯算是他们叶家最有出息的人,年纪轻轻就考上了华清大学,成为了叶家第一个大学生,后来三伯去了上海发展,听说很有本事。
不过,现在国内乱得很,听说大半国土都沦陷了,三伯想必也落魄了……
叶福珍已经很多年没见过三伯了,她记忆里的三伯,个子高高瘦瘦,说话很温和,叫人忍不住亲近。
三伯的那个女儿,好像叫流苏,只比她小个一两岁的样子,叶福珍从没见过她。
听她爸说,三伯和三伯母离婚了,这个女孩归三伯抚养,再多的事,叶福珍就不知道了。
这些年,住得远了,她爸和三伯之间的通信也少了,彼此间很多事情都不清楚。
她不去理会那些不相干的事,又从妆奁里拿出两只精致小巧的蕾丝蝴蝶结,系在辫梢处。
这对蝴蝶结不是小约翰洋行里专门卖给富家小姐公子的贵价手工蕾丝,而是工厂机器量产的棉料蕾丝,一毛钱一个。
虽然一毛钱不多,但也是叶福珍好几天的工钱,她买完了,好些天没钱吃午饭。
不过现在看起来,一切都很值得,这不就派上用场了?
叶福珍手持巴掌大的玻璃镜,仔细端详自己的容貌。
浅粉色的蝴蝶结垂在十八岁少女双肩上,显得她人娇俏又灵动。
容为悦己,叶福珍情不自禁露出一个微笑。
“阿珍!快点出来!你三伯到家门口啦!”
赵春秀在院子里扯着嗓子喊。
叶福珍正在给自己描眉,听到声音,吓得一个手抖,险些把手里的玻璃镜扔出去。
“知道啦!知道啦!不要催我!”
*
黄包车在巷子口停下。
叶流苏拎着皮箱下车,汗水浸透了脊背,她下意识抹了把头上的汗。
叶水根看见了,像是才反应过来似的,“流苏还是个孩子呢,我来拿,我来拿。”
说着,他不由分说的从叶流苏手中夺过皮箱。
论力气,叶流苏根本比不过常年在橡胶园干活的叶水根,她只能把求助的目光放到叶方旭身上。
“方……”,叶流苏甫一开口,就像想起了什么似的,立马改口,“爸,爸爸,我可以自己拿行李。”
人前要叫爸,人后才能叫方叔。
叶方旭看着提着皮箱,大步走在前面引路的叶水根,无奈地摆了摆手,“盛情难却。”
叶流苏无法,只能快步追上叶水根。
*
叶家门口。
赵春秀拉着儿子、女儿站在门口,隔着老远就看见了叶水根。
她高声喊了一句,“当家的,接到人啦?!”
叶水根笑着回,“接到了!三哥和侄女在后面呢。”
“你们三叔的女儿来了,可不许欺负人家!”赵春秀再一次回头,小声对两个孩子叮嘱。
叶福顺抬了抬眼镜腿,“妈,您放心吧,我不会欺负妹妹的。”
“你性子老实,我哪是不放心你?”,赵春秀捅了捅女儿的腰,“我是不放心她!”
叶福珍哼了一声,“知道了,我才不会平白无故欺负人呢!”
叶水根走到家门口就停下了,他这一侧身,露出了身后的叶流苏。
叶福珍居然一瞬间呆住了,忘记了呼吸。
这时候正是午后,是马来亚一天中最热的时候,一般人都不会选择这个时候出门,闷热的暑气蒸腾,连路边的椰子树叶都打着卷儿,家里养的小狗无精打采地趴在地上。
可眼前这个女孩的出现却像一缕清新凉爽的风,驱散了这令人难耐的燥热。
她穿着一身浅蓝色的学生服,头发半扎半束,乌黑的发丝自然地散在肩头,仅用一只小巧玲珑的珍珠发夹,固定住头发。
腰薄而纤细,仿佛轻轻一碰就会碎掉,露出的小半张脸,是玉一样的白。
叶福珍跟阿香姐去富人家见过,有一种白玉是产自和田的极品美玉,晶莹润泽,触之温凉。
“阿珍,你傻啦!我让你叫人!”赵春秀一巴掌打在叶福珍的后背。
叶福珍吃痛,这才回过神来。
三伯生的女儿怎么能这么好看?
叶家人是标准的黄色皮肤,可三伯的女儿却白得不像叶家人。
叶福珍也是跟着阿香姐见过世面的,这几年到过不少富人家,见过不少小姐少爷。
那些小姐少爷不用干活,风吹不到,雨淋不着,自然是有一张白净面皮的,可她们通通都比不上眼前的女孩。
叶福珍酸溜溜地想,可能三伯的妻子是个大美人吧!否则三伯的女儿怎么可能长得这么好看?
叶福珍正这么想着,就见女孩主动朝她伸出了手,“福珍姐,我是流苏。”
叶福珍回握住她的手,“你好,你好,你叫我阿珍姐就行。”
柔软细腻,居然连手也是纤长白净的……
叶福珍恨!
摸上去光滑细腻,还有点凉,这个女孩怕不真是玉做的吧?
那边,叶方旭从皮箱里拿出几样礼物,“水根常年劳作,难免磕磕碰碰的,我给他带了点片仔癀,给弟妹和阿珍带了几匹手工苎麻布,轻薄凉快,给阿顺带了一支钢笔,华孚牌的,结实耐用……”
赵春秀的笑意凝实,“不用,不用,三哥,你太客气了 ……”
可她脸上的笑意怎么止也止不住。
在门口寒暄了一阵,叶水根带着叶方旭和叶流苏进门。
众人都走了,赵春秀轻拍了一下叶福珍的头,“今天这是怎么了?怎么呆头呆脑的?快进屋啦!不帮忙择菜,总要帮忙端菜吧?”
叶福珍本想反驳,可她张了张嘴,什么也没说出来。
她低头看了眼自己的麻花辫,忽然就泄了气,“妈,我是不是很难看啊?你看三伯的女儿,她可真好看啊!名字也好听,叫流苏,一听就是文化人!”
“人家好不好看,关你什么事?你的名字不好听啊?珍贵的珍,不好吗?这可是我特意花钱找人取的名字!”赵春秀推叶福珍进门,“个人有个人的命数,人生长着呢,谁也不用羡慕谁!”
注释:
1.民国的时候,马来西亚叫马来亚。
2.叻币是马来亚的货币,和银元的价值差不多。
3.肉骨茶和海南鸡饭的做法来源于网络资料。
本文日更,欢迎来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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