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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奶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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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挪死,人挪活,老话不都这样说吗。
那年冬天,祝明戴着辛女士给他织的帽子,站在从没回来过的,落满雪的老屋前,辛女士也这样对他说。
“巧啊,你看,那儿就是明明山,你名字里的明就是从那来的,知道不?”辛女士那时年过半百,但身体倍儿棒,吃嘛嘛香,自己一个人要吃三碗面,面对老屋的一片狼藉一点也没愁眉苦脸,挽起袖子就是干,也不让一脸无措的祝明干站着,时不时指挥他干点力所能及的事情。
老屋是个两层高的带院子的小土房,离县里有一段距离,但随着规划也变成了城市的一部分,祝明也因此顺利地转进了县里的学校。
院子里有一棵很大的树,冬天孤零零地埋在雪里,直到第二年秋天祝明才知道那是一棵柿子树,金灿灿的柿子挂满枝头的时候,祝明才习惯了寸头,习惯了和以前完全不一样的语言环境,习惯了老屋,习惯了和辛女士一起生活。
“祝明,你成绩这么好,在以前的学校也很厉害吧,为啥转回我们这儿啊,大城市不好吗?”那时的同学都很好奇,也很直言不讳,“你为啥头发剃那么短啊,不冷吗,我妈说猫冬都得留着点头发呢,不然该冻坏了。”
祝明收拾着自己的东西,一言不发地给自己戴好了辛女士给他钩的帽子和围巾,冒着雪出了学校的门。
那一年祝明十岁,父母去世后他跟着奶奶辛女士回到了阔别多年的故乡,住进了父亲小时候的房间。
也第一次知道自己居然有个小名,叫家巧。
是麻雀的意思。
“你出生那年我在南方和老姐妹一起开服装店,你妈妈呢又是个南方人,跟咱们这边儿口味完全不一样,非要吃那个现打的年糕,你爸做个粗茶淡饭还行,做这些可把他愁死了。”
夜色下,辛女士对着灯给祝明缝着衣服,他这个年纪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裤脚放一放就还能再穿一阵子,“我从南方回来,带着大包小包,她点名要吃的泡菜、辣椒、糯米,都是我给背回来的,说来也奇怪,你妈那么瘦一个人,怀你的时候能吃三大碗饭,也没胖多少,无底洞一样的。”
“我把糯米放阳台上泡着,等第二天做年糕,不知道怎么就来了一窝家雀,叽叽喳喳的话可多了,但你妈喜欢,天天去看,第二年春天它们才搬走。”她那时头发很长,很黑,粗粗地扎着辫子放在耳边,“本来给你取名字叫鸣,什么不鸣则巳的意思,你爸说这名字太大了,叫明好一些,俩人争了好几天。”
“然后你妈提前发动了,你生下来又瘦又小的一个,像个小老鼠,你爸妈急坏了,找了个算命的来看,说是命好压不住,得认个干亲,于是。”她拿起裤子抖了抖收针,“给你找了个干妈,就咱家对面那座山,叫明明山,记得常常跟你干妈问好。”
“大名叫明明山的明,小名叫家巧,是她喜欢的那窝麻雀,小孩儿一样的。”辛女士笑着,把裤子拎起来比划了几下,“这下应该差不多了,来试试看合身吗?”
她做手工很厉害,缝纫钩织炒饭做菜样样不在话下,还会自己编篓子和草鞋,要不是祝明,她还会在南方继续做她的服装生意。
“巧啊,腿这么长,以后走很远的路,有大出息。”没有暖气的冬天,她的怀抱那样温暖,模模糊糊的声音像小时候少年宫楼上传来的琴声,“我没文化教不了你什么,你自己要争气,你爸爸妈妈最大的愿望,就是你好好的。”
“他们在天上看着你呢,往前走吧。”
那之后的很多年,祝明真的走了很远的路,身边也早就没有会给他缝衣服的人,他却还记得树挪死,人挪活,人去哪都能活。
但他还是选择回到原地,有人还在等,就像当年辛女士在他父母出事后抛下一切北上,在大雪落下前来到他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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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八点,祝明准时交班。
老王刚从一个国际会议赶回来,落地就直奔回来去查房了,带着一群规培生浩浩荡荡地走了,祝明边打电话边目送一群倒霉小孩儿垂头丧气地走远。以往这种情况祝明多半是要跟上去救救场的,但奈何今天家里的患者也要过来,他有点顾不上,只能在心里祝福他们了。
“你到了吗?”
“行。”
熬了一晚上没什么胃口,但咳嗽还没好得继续吃药,又不能空腹吃药,于是纪云开来的时候祝明面无表情地嚼着食堂没什么味道的水煮蛋。
“扣扣。”有人敲门后推开了虚掩着的专门给他留的门。
祝明咳嗽了两声,回头看去。
算一算祝明和纪云开也就十几个小时没见,但也就这十几个小时,纪云开居然就很已经大变活人。首先是头发,从乱糟糟的布丁头变成了均匀的挑染,这叫什么颜色祝明有点形容不上来,看着有点像医院楼下那只花花的长毛猫。再是穿着,怎么说呢,邱秋以前常说她有潮男恐惧症,祝明是不太理解的,以他匮乏的社交环境,和理工男的生活现状,祝明能接触到的男的,能被叫潮男的顶多也就是比别人爱收拾了点,祝明自己还被叫懂穿搭的酷哥。
实则他只是不知道穿什么所以总是在同一家店买同一个模特的一整套衣服,这样就不用琢磨怎么穿了。
而纪云开甚至化了妆,脸上薄薄的底妆恰到好处地盖住了还未完全恢复的皮疹痕迹。
显然纪云开是真正懂穿搭的潮男,而潮男的第一要义,想必是不怕冷。祝明打量着纪云开上身的薄绒外套和下半身的牛仔裤,断定他一定没穿秋衣秋裤也没看天气预报,但不得不说,纪云开收拾收拾是真的很显眼,至少目前为止已经好几个路过的病人偷偷往没关门的办公室里探头探脑了。
于是祝明的第一反应是站起身来先把门给关上了。
纪云开:?
疑惑的目光跟着祝明的动线,紧紧追随。
“没什么,你这样穿不冷吗?”祝明关了门回来,看着纪云开的眼睛,“刚刚气象局给我发了大风黄色预警,怎么全B市唯独没通知到你吗?”
“脸好了吗就化妆?”
祝明几句话夹枪带棒几乎脱口而出,纪云开嗓子还没恢复好手忙脚乱找手机打字都差点跟不上他质询的语速。
于是他往前走进了一步,把手搭在祝明的手腕上,是暖的。
然后继续打字。
【云:脸上好的差不多了就是嗓子还没消肿】
【云:你嗓子还难受吗,我给你带了吃的】
祝明从手机里抬起头,纪云开站在他的办公桌前打开了拎在手里的饭盒。
那是一个三层的饭盒,一层是双拼的炒菜,龙井虾仁和炒青菜,一层是主食,是纪云开煮的八宝粥,最后面一层是他顿了好久的梨汤。
【云:怕你没胃口只做了这些,等你休息了在家给你做满汉全席】
祝明愣了半天才问,“你吃饭了吗?”
纪云开点了点头,祝明也就不跟他客气,给他拉了个凳子让他坐着,自己拿着筷子就开始吃饭。
交班的时间其他人都在忙,办公室只有他们两个人,小叶一下班就跑了,纪云开现在坐的就是她的位置。
祝明吃饭没有声音,即使是喝汤也安安静静的,只是偶尔会咳嗽。他没有近视只有散光,所以不常戴眼镜,至少纪云开没见过,所以他很新奇地看着祝明戴眼镜的样子。
那是一幅银边全框眼镜,看着就有种高智感,祝明穿着简单的针织衫安安静静地吃饭,就像小说里的儒雅高智男主,如果不是寸头的话……就更贴合人设了。纪云开想。
但寸头有寸头的好,祝明脑袋圆圆的,如果能摸一下的话手感一定很好,而且都说寸头是考验帅哥最直接的方式,显然祝明已经超额通过了考验。
【云:要不我也去理一个寸头吧】
祝明低头看手机。
【云:你寸头好帅啊】
祝明抬头看他,纪云开眼巴巴地捏着手机看着他。
“想什么呢。”祝明笑着摇头,随即抬起手勾住了纪云开脖子边的一撮浅色长发,“你这样就很好,很帅,也很……漂亮,我只是觉得打理头发很麻烦,而且也习惯了,我很小的时候也留过一段时间长发,都是我妈妈帮我打理,我自己不太会,后来......后来她去世了,我理了寸头,慢慢就习惯了。”
熬夜,尤其是通宵,年轻时还好,熬到最后也只是觉得有些累,但经年累月的学习大约也亏空了身体,祝明每次夜班的后半夜总是觉得深入骨髓地冷,早上也没什么胃口,随便吃点鸡蛋或者三明治就回家休息,这还是第一次在夜班的早上吃到热食,他明明已经习惯了冷食,热汤倒进胃里的时候,还是暖到了四肢。
“好像很久没在早上喝过汤,很好喝。”
纪云开托住下巴看祝明吃饭,他说不了话,也无心在这样一个平静的早上再去追问祝明的伤心事,于是只是安静地做一个花瓶,看着祝明缓慢地喝着汤,蒸腾的热气氤氲他漂亮的眼睛,黑色的浓密的睫毛弯曲着,像忽闪着的扇子。
其实他有很多想问的,也有很多想说的,但真的见到祝明熬夜后泛青的眼眶,他又什么都说不出口了。
人类为什么会对另一个人类无可自拔地着迷,即使只是短暂的相处和只言片语地沟通,都能让人陷入其中,就像此生的第一面不像是真正的初次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