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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天主教和道教的差异性分析 最近在 ...

  •   最近在研究明朝的历史中,发现了天主教在明末时期的篇幅挺多,尤其在士人朝政上。突然想起,前一个公司破产前夕,那个浙江的失信老板带了一个朋友,要给公司的人传教,还带了好几本圣经。奈何,我喜静,对吟唱不感兴趣,也无意加入,故错过了那一本免费的圣经。于是,想看看对比一下天主教和道家的差异性。如果是天主教信徒,请绕行。(PS:本文有思考有批判,作者不想被骂,骂的反弹。)

      无论是李之藻(1571-1630)是明末天主教传播的核心人物之一,属于第一代士大夫信徒。

      他是浙江仁和人,官至太仆寺少卿。李之藻与徐光启、杨廷筠并称为中国天主教“圣教三柱石”。他于1610年(万历三十八年)左右受洗入教,曾师从利玛窦学习科学,并合作编译了《同文算指》等重要著作。

      还是徐光启,字子先,号玄扈,南直隶松江府上海县人(今上海市)。他出身农家,仕途起步较晚,43岁(1604年)才考中进士,但此后官运渐亨,最终在崇祯年间官至礼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入阁参与机要,成为宰相级重臣,谥号“文定”。徐光启于1603年在南京受洗加入天主教,圣名保禄(Paul)。

      亦或是徐启元(约1605年后出生)则是明末天主教传播中稍晚一代的地方性人物。

      他是江苏崇明(今属上海)人,原信佛教,以中医为业。崇祯十一年(1638年),他才在上海受洗入教。受洗后,他积极传教,并于次年(1639年)邀请耶稣会士潘国光前往崇明,由此将天主教传入崇明地区。

      两人的相似之处在于,李之藻曾延请耶稣会士郭居静到他的家乡杭州开教;而徐启元则在近三十年后,延请另一位耶稣会士潘国光到崇明开教。两人都以地方士绅的身份,成为天主教在各自家乡扎根的“延请者”与关键推动者。

      徐启元于崇祯十一年(1638年)在上海见到了耶稣会士潘国光(Francesco Brancati),在研读教义书籍后受洗入教。皈依后,他立即将家中的佛堂改为天主教小堂。次年(1639年),他邀请潘国光前往崇明,在其家中为家人和亲友施洗,标志着天主教正式传入崇明。他因此被认为是日后天主教海门教区辖区内的第一位基督徒。潘国光在徐启元家中设立了居所,作为与友人谈论教义和施洗的场所,这些新教友成为了崇明岛教务发展的基础力量。

      而利玛窦又是谁呢?利玛窦出生于意大利中部山城马切拉塔,自幼在浓厚的宗教氛围中成长。尽管父亲希望他步入仕途,他还是在19岁时加入了耶稣会,并在罗马学院接受了神学、数学、天文学等系统的知识训练。1577年,他受耶稣会派遣前往东方,于1582年抵达澳门,并于1583年与罗明坚神父一同进入广东肇庆,开启了耶稣会士在中国内地传教的历史。利玛窦与中国士大夫的交往中,与徐光启的友谊尤为深厚,被视为中西文明对话的典范。两人于1600年在南京相识,徐光启深为利玛窦的学识所折服。1604年徐光启入京为官后,两人交往更为密切,徐光启甚至在利玛窦住所附近租房,以便随时请教。在利玛窦的影响下,徐光启受洗成为天主教徒。他们的合作超越了单纯的翻译,更是在两个不同的知识体系间进行信息交换与思想碰撞。1610年利玛窦去世时,徐光启悲痛流涕,足见其情谊之深。

      而罗明坚与利玛窦的关系,而更像是一种前驱与继承。
      他引利玛窦入华:利玛窦于1582年抵达澳门后,罗明坚是关键的推动者。他多次向上级写信推荐利玛窦,并在1583年进入肇庆时,将利玛窦作为自己的“兄弟”一同带入,两人共同开启了在内地的传教事业。

      策略上的分歧与奠基:两人早期策略有别。罗明坚初入内地时曾“以僧自居”,穿僧袍,这被一些学者认为是他不如利玛窦的地方。但这更多是一种权宜之计,旨在让中国人将他理解为一位宗教人士而非商人。更重要的是,有研究指出,罗明坚其实早有“亲儒”倾向,他对儒释道的判断和取舍,对利玛窦后来转向“合儒”的策略产生了重要影响。因此,将适应策略完全归功于利玛窦并不全面,罗明坚在其中起到了开创性的作用。

      这个策略上的分歧,我也查了一下,资料上是这么说的:利玛窦在中国的成功,很大程度上源于他灵活而深刻的文化适应策略。初到中国时,他一度身着佛教僧袍,希望借此融入社会。但他很快意识到,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僧侣的地位并不高。于是,在1595年左右,他果断改换门庭,蓄起胡须,穿上儒生的服装,以“西儒”的身份与士大夫阶层交往。这一形象转变至关重要,使他得以进入中国精英知识分子的社交圈,为他的学术传教路线铺平了道路。

      在比对之前,我一直觉得天主教,是教众利用耶稣的能力,行无能之事。例如,这个事情,我做的不地道,例如伤害了其他人,怎么办?我可以不寻求被害人的原谅,向耶稣祷告,寻求耶稣的原谅,所以我就被救赎了,我成了无罪之人。不理解但大为震撼,只要找一个代理人,就可以宽恕自己行为,逃避责任的这种方案,纯纯损人利己。但后来我查了,这个所谓救赎,是需要代理人确认我和被害人已经达成了和解,代理人确认双方和解之后,才会有救赎。但这个有个潜在的问题就是,这个被害人活着还行,死了怎么办?死了就赔偿继承人,继承人没了,就捐献给献爱心组织。。。。。。但神父不是代理人角色,神父通常不会去核实你是否真的和对方和解了——这建立在你的诚实和痛悔之上。可是如何相信一个人是真诚悔过呢?除了这个,天主教,其实还有其他的方面,例如因为西方神学关系太乱,像希腊神话,导致我一直没怎么关注的天主教的神学,故而拿这两个方面做下比对。

      晚明耶稣会士入华所带来的,并非一个孤立的宗教派别,而是一套以一神论为内核、以“实学”为包装、以排他性为底线的信仰—知识复合体。它与道教——一个根植于中国本土宇宙论、以修炼技术与官僚化地府为实践框架的多层宗教体系——之间发生的,是一场结构性不可通约的竞争。李之藻与徐启元,一为第一代士大夫精英,一为稍晚的地方性皈依者,恰好标示了这场竞争在两个不同社会层面上的展开方式。

      李之藻曾师从利玛窦学习科学,并合作编译《同文算指》。他的皈依发生在晚明“实学”思潮的高涨期,其知识背景和仕宦身份使他天然地将天主教置于与佛道比较的框架中加以评判。利玛窦1610年去世后,李之藻将其《天主实义》收入1629年编成的《天学初函》,这一行为本身就意味着他认同该书的核心论辩框架:以“实有”的造物主,清算佛道的“空”与“无”。

      徐启元则呈现了另一种皈依形态。这条路径的特点在于:皈依者并非以“补儒”的士人姿态进入,而是以职业性的地方精英身份,完成一次从既有宗教实践(佛教,以及中医学背后可能关联的道教知识背景)向排他性一神信仰的转换,并以家庭和亲缘网络为单元进行扩散。

      两条路径的共同点在于,它们都不是在道教与天主教之间“选择一位更灵验的神”,而是在两种不同的宇宙论和救赎逻辑之间做出排他性取舍。

      利玛窦在《天主实义》第二篇中对道教的清算,直指本体论层面。他并列检视三教的终极范畴:“老氏谓物生於无,以无为道;佛氏谓色由空出,以空为务;儒谓易有太极”,并判定“二氏之谓,曰无曰空,於天主理大相剌谬”。其论证工具是亚里士多德—多玛斯式的“自立者/依赖者”范畴:“虚无”不能为“实有”之原,因此道家“以无为道”“有生于无”的宇宙生成论不能成立。这一批判的深层,是两种宇宙论结构的错位:道家的“无”并非西方“从无中创造”所否定的绝对虚无,而是“无形无名之本根”;中国思想的“即内在即超越”有机宇宙观,与利玛窦所据的“外在超越、位格造物主”框架难以通约。
      (PS:利用西方的理论者依据,推翻中方的理论者依据,强行覆盖,好似两个小孩子吵架,代表天主教的说,我家大人说了,你家大人说的是错误的,代表道教的说:对对对,你说的都对。因为道教,无为而治,哈哈哈)

      在神性论上,这一差异同样根本:天主教是一神论,造物主与受造物之间是人神异质的绝对断裂,人只能通过恩宠“分享”神性;道教则是多神论与神性互化的传统,人可以通过修炼“同质同形”地趋向甚至成为仙真。由此衍生出救赎逻辑的对立:天主教是他力的——人因原罪不能自救,依赖基督救赎与恩宠;道教是自力的——成仙靠内丹、功德、符箓、斋醮,是一套高度技术化、可操作的修炼体系。天堂是恩宠达成的终极状态,一次成就、不可逆;仙境则是修炼体系中的高级阶段,有阶梯、可继续精进,也可能伴有仙职与济世任务。这不是同一坐标系里的两个终点,而是两套坐标系本身。
      (PS:我不喜欢恩宠这个词,但查到的天主教的资料上,大部分都是这么解释的,恩宠这个词用在教徒身上,好像是一种向下管理的方式,而人类用恩宠这个词,大部分是在宠物身上,所以,教徒是什么小宠物吗?这也是我不太理解的一点。)

      晚明士人推崇天主教,核心动力不在于对一套完整神学体系的皈依,而在于“实学”话语对佛道“虚无”的替代性满足。杨廷筠在《代疑续篇》中直接将西学界定为“实学”,认为其相较于佛道的“虚无”更具实性,符合儒家的道德实践。这一判断与明末经世致用思潮高度契合:士大夫焦虑于王学末流的“凌空蹈虚”与佛道在社会层面的弥漫,急需一套能够“见诸实行”的道德—知识体系。
      (PS:其实看了上面基于实学的语句,我还是没理解天主教的实学到底指的是哪一方面?但这是一篇学习记录文,所以打个问号。后来我又翻阅了一些利玛窦的资料,在《天主实义》中,他大量引用《诗》《书》《易》来证明这一点:“吾天主,乃古经书所称上帝也”。他引《中庸》“郊社之礼,所以事上帝也”,引《诗经》“昭事上帝”,引《易》“帝出乎震”,然后得出结论:“历观古书,而知上帝与天主特异以名也”。这一步的关键在于:他把“上帝”从佛道所代表的“后来”的宗教传统中剥离出来,放回了儒家“古儒”的谱系里。在晚明士人“补儒”的焦虑中,一个“古儒本有”的上帝,比一个外来的“祖”要容易接受得多,大致的意思是,他认为他的圣主是古儒的上帝,这么看来,佛有佛祖、道有道祖,儒有上帝,好像三足鼎立。可利玛窦不是让儒与佛道三足鼎立,而是把“上帝”从古儒中打捞出来,用它来否定佛道的“虚无”、纠正今儒的“偏离”,并把天主教定位为古儒本真的恢复者。)

      利玛窦的策略精准地利用了这一焦虑。他的“合儒、补儒、易佛、闢道”框架,在操作上区分了“可容”与“不可容”的实践:祭祖、祀孔被诠释为伦理性、社会性的“公民礼仪”而予以保留;佛道的造像供奉、斋醮法事、符箓方术则被归入“偶像崇拜”与“迷信”而加以禁绝。这一区分在士人层面产生了双重效果:它既满足了“回归古儒”的文化认同,又为排斥佛道提供了一个来自“西学”的、具有知识权威性的理由。天主教的天堂地狱说,正是在这一功能位置上被接受的:徐光启等人认为,佛道报应体系“未能改易”人心,而天主教的终极性永罚永福因其不可逆、不可超度的刚性,具有更强的道德威慑力。
      (PS:佛教来自西方,天主教也来自西方,西方排斥西方,西方允许西方,谁是新的西方。这段来看,更像是将人们的行为做了分类,然后加以约束,从这个可以做,到不可以做,约束教徒的行为准则,好像今天的员工手册里关于竞业协议的规则条款,只是它比员工手册更重。)

      与此相对,道教在晚明士人批评中的形象,恰恰集中在它的“虚”与“耗”上。斋醮被批评为“耗蠹国储”“惑乱圣聪”,符箓被视为道士“谋食之方”,与经世实学所需的“实心、实学、实行”形成鲜明反差。这一批评传统并非始于天主教,但天主教的“实学”包装为它提供了新的论辩武器。
      (PS:也就是说本来的内部矛盾,引入一个外来的加以攻击,更能否定其意义。就像两个人吵架,其中一个拉来一个友人,然后2V1,1打不过,势弱。但这个操作也有它的代价:借来的刀,刃是双向的。)

      然而,这场竞争在结构上是不对称的。天主教带来了一种晚明中国宗教生态中相对陌生的东西:排他性的一神论。它要求信徒在终极意义上否定其他神灵体系,天堂地狱的判决是一次性、不可逆的,没有超度、补过、功过流转的余地。道教地府则是一个可操作的官僚化流程:亡魂接受审判,但可以通过斋醮、超度、功德回向被救拔;报应不是终局,而是流转中的一个环节。
      (PS:排他性,忽视了中国本土的包容性,以一次的行为定终生,忽视了人的复杂性,杜绝了浪子回头金不换这种现象,但面对犯错的人,为什么不施行实时惩罚,而是要等他百年之后,交给上帝,这个我不理解,多活的几十年,难道不是奖励嘛?借用琼瑶言情小说的说法,受害者,虽然命没了,但是人上天堂了啊!这是个什么道理?但这个定终生,只是在死后执行而已,因为一次行为可以下地狱,多次也是下地狱,忏悔多次也可以任何时候,例如死之前都行,也就是古言: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当然,即使如此,也有一些不善良的。)

      这意味着,天主教对道教构成的是竞争性替代:它用一套更绝对、更不可协商的终极赏罚,去覆盖道教地府那种“可谈判、可干预”的报应体系。但对于道教(以及晚明三教合一的整体生态)而言,天主教并不构成一个需要从教义上“彻底击败”的对手,因为道教本身是兼容性的,它可以吸纳佛教轮回、儒家伦理,对民间信仰持相对开放的态度。天主教要求信徒放弃其他崇拜,道教不要求信徒在天主教与地方神灵之间做出排他性抉择。这种不对称决定了:天主教在士人中的“受推崇”始终是局部性、功能性的,它可以在特定议题(道德教化、经世知识)上吸引一部分精英,却无法撼动道教作为地方宗教生态底色的地位。李之藻可以编译《天学初函》,但他所代表的路径在士人群体中始终是少数;徐启元可以将自家佛堂改为小堂,但崇明的天主教社区是在家族—亲缘网络中生长起来的,而非在取代地方道教生态的意义上扩张。
      (PS:道教有的连争辩都懒得争,毕竟道教的难得糊涂,也是糊涂。)

      更深层的张力隐藏在“补儒”策略的内部。利玛窦以“古儒”之“上帝”对接天主,同时将祭祖诠释为非宗教性礼仪,这一通融暂时搁置了“上帝”究竟是位格造物主还是理学“太极化、理化”后的本体这一根本问题。当继任者龙华民等人质疑这一对接的有效性时,“礼仪之争”的种子便已埋下。天主教排他性的一神论要求,与它在实践中不得不做出的文化妥协之间,存在着无法永久调和的矛盾;道教宇宙论中的“道”“无”“太极”可以各自在其体系中安放,而天主教不能允许“天主”与它们并列。换言之,这何尝不是一种独裁策略。(PS:参考如今很多公司的恶性竞争,抢占市场份额,一家独大。而后世龙华民等人(以及后来的罗马教廷)则坚持“全球统一标准”,认为“上帝”不等于Deus,祭祖就是偶像崇拜。如果天主教排斥祭祀祖先,怎么能在民间流传起来的?好神奇的一个教。信天主教的是不是就意味着放弃祭祖了?改变大概率是1938年/1939年教廷解除祭祖禁令吧,不展开了,今天有点累,点到为止。)

      天主教与道教在明末清初的相遇,不能化约为“西方宗教与中国宗教的交流”。它是一场由排他性一神论驱动的、以“实学”为话语武器的、针对道教(及佛教)救赎体系的功能性竞争。李之藻代表了这场竞争在士人精英层面的展开:以“实有”清算“虚无”,以终极判决替代可操作的报应。徐启元代表了它在地方层面的落地:个体从既有宗教实践中退出,以家庭为单位进入一个新的排他性信仰社群。但道教的兼容性、地府报应的可流转性,以及三教合一在中国社会中的深厚根基,使得天主教的“替代”始终是局部的、选择性的。晚明士人对天主教的推崇,本质上是在特定历史焦虑下,对一套更刚性的道德—知识体系的功能性借用;而当这种借用所依托的“实学”热情消退,它所携带的排他性诉求便显露出与中国宗教—文化生态之间更深层的紧张。
      (PS:天主教也是有好处的,唱歌让人心情愉悦,犯罪让人救赎,人没有心理负担,自然轻松。告解确实提供心理释放,但这种释放以“面对责任”为前提;它减轻的是“与天主隔绝”的焦虑,不是“逃避后果”的负担。 )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09章 天主教和道教的差异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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