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5、调查(三) ...

  •   温识遇和江暮知走到陈刚面前,双双坐下。
      温识遇抬手,将那本日记本举到陈刚眼前。

      “这是在你家暗室里找到的,解释一下。”

      他随手把本子扔在桌上。
      陈刚嘴角轻轻一挑,带着几分不屑:

      “看来你们新来的警察,也不是完全吃干饭的。日记是我写的,但你们有证据证明,上面写的都是真的?”

      “证据,我有。”

      一旁的江暮知缓缓拿出录音笔,往桌上一放。

      “这就是你要的证据。我和温识遇都听过了,声音和你一模一样。”
      江暮知猛地拍桌站起,怒火几乎要溢出来,
      “陈刚,你认罪吗?你性侵、残害了五十五个女孩,你还算人吗?”

      “什么叫奸杀?”陈刚猛地拔高声音,“我只有一个规矩——我只□□,从不杀人!”

      他拼命辩解。
      温识遇的目光始终锁在陈刚身上,冷静分辨着他话语里的真假。片刻后,他没抓到明显破绽,暂时作罢。

      江暮知见陈刚已经承认性侵部分,转身走出审讯室。
      温识遇起身走到门口,淡淡丢下一句:

      “我只是来帮江暮知的。”

      不等陈刚反应,他头也不回地离开。

      江暮知见他跟上来,问道:“接下来去审张悦涵?”
      “可以,你撑得住就行。”
      温识遇说完,径直快步向前。

      两人走进另一间审讯室。
      张悦涵坐在椅子上发呆,像是在想什么心事。
      温识遇冷冷开口:

      “张悦涵,你家恐怕不是信佛,是信谎吧?
      你以为我们什么都没查到?我可不像我旁边这位,这么好骗。”

      江暮知立刻瞪他:“你什么意思?我怎么就好骗了?”

      温识遇没理他,继续盯着张悦涵:
      “你房间里的香水味,已经把你卖了。
      谁家供着佛像不烧香,反而喷那么刺鼻的香水?
      你在掩盖什么,我心里清楚。
      只要让技侦再仔细查一遍,你的秘密藏不住。现在,你认不认罪?”

      张悦涵脸色一点点发白,终于撑不住,撕破了温柔的伪装。

      “被你们发现了……那我不装了。
      李慧文,是我杀的。”

      她的声音开始发颤,却带着疯狂的快意:
      “当年,她杀了我父母。因为未成年,没定罪。
      之后她天天霸凌我,骂我父母该死,说杀得好。
      我整容、改名,混进她公司,和她做朋友。
      她抢我业绩,表面对我好,可我忘不了她怎么杀了我爸妈。

      那天,她跟我说她被人□□了。
      我知道,我的机会来了。
      我借口去倒水,戴上手套,拿了水果刀。
      趁她不注意,我一刀捅死了她。

      我挖出她的心脏,把其他器官摆成圈,就是要让你们以为是当年的器官案。
      她的心脏,我埋在佛像下面,让佛好好看看她的罪!
      我喷香水,只是不想闻那股让我恶心的味道。
      我报仇了——我为我爸妈报仇了!
      我不后悔,一点都不后悔!”

      温识遇微微皱眉:“我知道了。”

      江暮知这才回过神:“走,去跟李队说可以结案……不对,死者男友还没问。”

      “同事早就问过了。”温识遇一把拉住他的胳膊,“她男友被赶走后直接出国了,机场有记录。快走。”

      “哎哎哎,温识遇,你慢点!”

      走出审讯室,江暮知还是好奇:
      “我大部分时间都跟你在一起,你怎么一开始就确定是张悦涵杀的人?”

      温识遇轻描淡写:
      “随便诈的,心理战而已。到了,进去吧。”

      他拉着江暮知走进办公室。
      李队正翻看档案,抬头看向两人:“查到什么了?”

      温识遇松开江暮知:“可以结案了。陈刚、张悦涵都认罪。”

      李队看着他们,眼神里满是欣赏:
      “做得很好。剩下的我来处理,你们回家休息几天,这么多天连轴转,谁都扛不住。”

      “谢谢李队,那我们先走了。”
      江暮知和温识遇异口同声。

      江暮知皱眉:“你学我说话干什么?”

      温识遇立刻跟着学:“你学我说话干什么?”

      李队无奈开口:“行了行了,要吵回家吵,别在警局丢人,赶紧回去!”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