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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世道远比想象中险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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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小乞丐似乎挺闲的,没有忙着要饭,而是很义务地带着文思出了城,转到一处僻静的山坳里,来到一口泉边。
泉水汇集成一个小潭,碧绿清澈。文思鼓足勇气探出脑袋,果其不然地看到水面映出一个毛茸茸的脑袋。一张尖脸,下巴可以戳得死人,眉毛基本没有,眼睛虽大,但是布满红血丝,像是自己才给勒死似的。先前吐出来的血已经凝成褐色,糊在脸上。旁人一看八成会以为她是才从棺材里乍尸出来的。
想这自己刚才就顶着这张面孔招摇过市出了城,不禁有点汗颜。脸丢大了。
小乞丐不耐烦:“要洗脸就快洗,看能看出个美人吗?”
这小屁孩嘴真该抽。
文思的喉咙还是沙哑地说不了话,只有比画了一下剪头发的姿势。
小乞丐不屑地冷哼了一声,不过还是从身上掏出一个皮革袋子,哗啦倒出一堆细棍子细绳子,挑了一把薄刀递过来。
文思歪嘴笑,这大概是他上门行窃的家当吧。不过她没说出来。
削去了指甲,再把长头发拦腰咔嚓,清爽许多的文大小姐试了试水温准备宽衣解带。不过……
转过头,尴尬地看着那个小乞丐。
小乞丐明白她的意思,撇着嘴道:“你是女的,我也是女的,我干吗要回避?”
文思瞠目结舌。
小乞丐立刻露出受伤的表情。
文思后悔了。这孩子也就十二、三岁的样子,这么小小年纪就要上街乞讨,生活多不容易啊。她抱歉地笑笑。
小乞丐白了她一眼,忽然对着旁边一棵树猛踢。文思看着心惊胆战,这句话又把她得罪了?
只见那孩子拣了几个树上掉下来的豆荚一样的东西,用石头砸了砸,挤出很多粘呼呼的液体。
“你那头发水洗不干净的,用这个吧。”
文思道了谢,解开衣服,脱下里衣的时候,她发现自己胸口还戴着一块玉。
那是一块龙纹玉环,晶莹剔透。文思对玉没什么研究,但是记得外婆有一块祖传玉镯子,说是市值上万。色泽同这块玉佩差不多。那这东西想必也很贵吧。
玉环的背面还刻有一个字:“坤”。
不像是女子的名字,也许是什么进宫前什么青梅竹马送的。也不知道这个送玉佩的男子是否知道心上人被打入了冷宫,最后还不明不白地死了。
文思一边想着,一边坐到有点凉的水里,起了一身鸡皮疙瘩。那作用类似皂角——或者就是皂角的东西抹在湿头发上,开始用力撮。
电视里洗发水广告大概也就是这么一副情景,青山环抱,绿水荡漾,一个半裸美女在水中洗头发,电脑制作出来的蝴蝶和花瓣飘啊飘。然后女猪打摆子一样甩头发,把洗发水牌子甩出来。
不过文思此刻不是美女,天空中也没有飘花瓣。随着污浊的水冲下,苍白没有光泽的皮肤渐渐露了出来。瘦得皮包骨头,血管在青白色的皮肤下清晰可见。头发反复洗了三次才基本理顺了,枯黄的,倒是和原来世界里她那头反复烫染后的头发一样惨不忍睹。
可怜这具身体啊,原本即使不是倾城大美人,也一定是花容月貌吧。皇宫真是个吃人的地方。
大致洗干净了,也给冻得喷嚏连天了,文思转过身去上了岸。
一看,那个小乞丐哪里还有影子!文思本来就竖着的寒毛更是竖得高,看到衣服还好生生地堆在石头上,这才松了一口气。
可是穿上衣服后,她发现口袋有些轻,一摸,空空如野!那几枚铜板呢?
用脚指头想都知道是那个小叫花子给摸去了。
啊!!!!!那个该杀千刀的小崽子!让老娘抓到,一定扒了你的皮!
文思欲哭无泪地光着脚丫子站在岸边——鞋也给摸走了。书上写的穿越到过去都可以很快吃香喝拉左拥右抱那都是骗人的!她很快就要饿死在这片辽阔而陌生的大地上,成为肉食动物的晚餐,骨头暴晒在荒野里……
现在该怎么办?
文思很苦恼地想着。她的面前有两条路:一,留在这山野里,这个时代植被这么好,原始森林一片一片,果子和走兽应有尽有。这样发展下去,不是她吃了野兽就是野兽吃了她,幸不死的话可以成为第二个“女泰山”——“绿林仙子”的话,看她这副不人不鬼的容貌就不用指望了。
二,进城去。虽然无材无德,但是也是廉价劳动力,兴许可以进大户人家做小丫鬟。如果在没有被大太太二奶奶操练死,没有被三公子表少爷玩弄死的话,兴许可以顺利地勾搭上一个少爷。就是希望别是做妾室……
虽然很不想承认,不过文思知道是自己太天真,或者说白痴。
原来世界里的她是个普通大四学生,学的艺术设计,社会经验全无,蠢真烂漫,勉强有点小聪明。家庭和睦美满,交际圈子简单。
都说学设计是门高尚行业,但是到了这里却是百无一用。人家学医的穿越,可以做个神医;学工科的穿越,可以做大发明家;学文学的穿越,可以做文豪。最有前途的是学政治的穿越,没准可以混个皇帝当。
可是她啊,她当初若是学的园林都要好点,起码可以做个花匠吧。
文思光着脚慢慢地沿着原路回到了城里,一路上没少给人指指点点。有做妈的拉着小孩说别过去,那女人是疯子。
疯子吗?那还是做乞丐好点。
文思抓了抓没有扎起来的头发。唉,人一旦穷困潦倒,还在乎什么仪表呢?她先前若不是急着洗澡,那几枚铜钱也不至于被偷——起码可以换几个馒头吧?
天下没有后悔药,不然嫦娥早就返回地球了。
文思走在城里的大道上,开始仔细打量这个都城。
记得进城时看到城墙上写着两个类似隶书的大字“寰京”,应该是某国的京城了。古代哪个朝代的京城叫寰京的,她不知道。不过这个都城修建得很整齐,房屋修葺得很好,街道两边的房子统一刷红柱子,还种上了航道林,也没见人乱倒垃圾,环境卫生搞得不错。城市规模非常大,她沿着那条青石板主干道走了快一个小时,才走到一处看起来像是市中心商业区的繁华地段。
累得已经像条狗,饿得眼前发白。这个身体太虚弱了。
她找了一处阴凉地坐了下来。旁边就是一间茶馆,人声鼎沸,生意很好。楼上铮铮琴响,楼下有先生在说书。
以前有位高人说过,若是想了解一个地方的风土人情,最好的办法就是听人说书。文思便兴致勃勃地凑到栏杆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