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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十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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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校门外是一条宽阔的马路,顺着马路前行,右拐,上天桥,穿过另一条马路,再往前。
很快,我来到了一个住宅小区的大门口,旁边是一个新建成的汽车站。街对面是新建成的百货大楼,隔着透明的玻璃外墙,可以清晰的看到大楼里熙熙攘攘的人潮。可我知道,三年前,这里并没有如此的繁华热闹,事实是这座大楼所在的地方,以前是一片小小的家属区,家属区的背后,是一片树林,静谧的白杨树林。
而我现在站立的地方,在三年前是也一个公交车站,但身后的小区只是一些低矮的平房,穿过那些弯弯曲曲的小巷,可以直达我母校的后门。C市直辖以后,道路交通大量改制,许多车辆的线路和牌号都发生了变化。象在我身边的,就是802,220两路车的车站,而三年前,这里是216路汽车专属的车站。
216路车站。对,就是这里了。
虽然这条线路已改成了两班汽车,216的牌号也退出了人们的记忆……但是,这号码,我怎么可以忘记?
那一年的夏天,每晚华灯初上时,总有两个小小的身影守在这个简单的,没有阳棚,没有座椅的车站。有时,他们会热烈的交谈,谈学校,谈生活;有时,他们什么也不说,只静静的并肩站着,看汽车一辆辆驶过,在车灯忽明忽暗的光线里,偷偷瞄一眼对方的神色。
十分钟一班,汽车总会很准时的在他俩面前停下。几乎所有的司机都对他们非常熟悉了,那两个玻璃娃娃般透明的小人,总是羞赧的对他们笑笑,不到七点是舍不得上任何一辆车的。
直到西边最后一缕霞光被黑暗吞没,直到对面窗口隐隐传来国歌声,女孩才转过身,轻轻道一声“再见”,然后踏上黑夜来临前的最后班汽车。车窗外,是一个不忍离去的身影,远远的望着,直至汽车消失在转弯处。十六岁的稚嫩年岁里,他没有勇气把自己心爱的女孩送到家门口,只能隔着车窗,默默传递一天最后的关爱。
一个充满了回忆的车站……一条深烙进心底的线路……我怎么,可以记不起来呢?怎么可以??
我就这样站在暮色中,任晚风抚乱长发。风里想必夹着细小的沙砾,不然,怎么会迷朦了我的双眼?
……
环顾四周,掌灯时分,回家的路人行色匆匆。在人来人往的急流中,我看不到宁轩的影子,拥挤的人群里,没有那个我熟悉的面孔。我举目张望,四下搜索,可是,没有……我找不到他,也找不到他来过的痕迹……
他,没来吗?……还是,又一次,我们失之交臂?
……
“吱——”一辆出租车猛的停在我面前,急刹车激起一片不小的尘雾。闭上眼,我偏过头,尽量避开那团浊气。非要弄得我身心都这般难堪吗?
空气中有丝异样的波动……我迅速睁开眼——
宁轩靠在车旁,黑亮的眸子透过刘海,直直的盯住我,那样专注的神情,似乎,他的眼光从未从我身上离开过。不论什么时候,他看我的眼神,总是如此柔柔且痴缠,牵动起我每一刻的心跳。
“本来已经离开了,在转弯处忍不住回了一下头。”他浅浅一笑,象是嘲弄,更多的,是无奈。
下一刻,我已被拥入一个宽厚温暖的怀抱……我听见了跃动如雷的心跳,我嗅到了丝丝混着发香的汗味;我感受到他微微战抖的害怕,和躁红我耳际的喃喃自语……
我应该放开他,这怀抱如今已属于另一个女人;我应该停住奔流的眼泪,当众哭泣的戏码我演过一次,就已经足够了……
可是,我收不回圈上他颈项的双手,这份真切的拥有,是我渴望了多年的踏实;我也止不住喉头低声的呜咽,在自己爱人的怀里痛哭,又有谁,不是如初生婴孩般的放肆任性……
去他的道德,礼教,去他的面子,尊严……这里,是我们车站,记录着我们一点一滴的情谊,哪怕一切都已沧海桑田,那个夏天的记忆,是我永远不会忘怀的……
欢快的铃声骤然响起,顷刻间将所有暇思幻想破坏殆尽。我松开环抱,路人暧昧的侧目让我羞红了脸,偏过头,迅速擦拭着脸颊的泪迹,但那满腮的湿意,浸润了手背,却是怎么也抹不去。
“我得走了。”宁轩握着手机,目光如大海般深沉。
不得不承认,从这刻起,我深深的嫉妒上了那个叫小媛的女孩。
“她在催你吗?……那,就快去吧。”咬住下唇,我努力不让自己的妒意表现得那样明显。
“这号码,只有你知道。”略带沙哑的声音,只轻轻一句,却在心湖激荡起一圈更盛一圈的涟漪。
我睁大眼,不敢置信的盯住他,氤氲水气中,他的眉眼如梦如幻,万般柔情如潮水般冲跨了我最后一道心墙。
“为什么?”我已哽咽不能言语,如果此刻,我再有任何怀疑,也不配做他痴恋了这么多年的女子。可是,为什么?为什么会有小媛的出现?为什么在三年后的今天?为什么……一直都是我?
他没有答话,埋下头,看了看手机的屏幕。“闹钟是定在六点半,但在这里等了一个下午,我几乎已经绝望了……于是,六点二十五的时候,决定离开了。我原本想的就是,如果你记不起这个地方……那,我们就,真算完了……还好,我最后回了一次头……”再次拥我入怀,再次,模糊了双眼……
我们,总算没有错过最后的机,总算没有留下完治莉香的遗憾……可是,真的好险……就差那么一点……
“谢谢你来。”这一次,他的眼里没有阴郁,仿佛风雨后的阳光,不染一丝铅尘。“真得走了。我知道你的疑问……你们什么时候考完?”
他又笑了,那笑容轻快已如当年。
“11号下午。”
“那么,寒假再见了。”轻轻拭去我腮边的泪滴,他从外套口袋里掏出皮包,缓缓在我面前展开——
古老的木制书架,不甚明朗的光线,一个女孩略带惊讶的脸,手还停留在书架上,似乎对这突如其来的打扰有几分懊恼。
赵逸风,那张照片你果然是为他照的!我紧紧按住乱跳的胸口,泪水止也止不住的往下淌。
他再次深深凝望了我一眼,转身,踏进在一旁等候多时的出租汽车。
风,又扬起我的长发,这次,随风飘荡的,是一颗失而复得的,溢满感激,溢满幸福的心……
接下来的日子里,我告诉自己要平静,要摈除杂念,因为接踵而至的考试需要我全身心的投入。大学里的第一次联考,我想交出一份令自己满意的答卷。毕竟,这么多年来,这是我第一次衷心期待的考试。不算好的大学,但却是我最喜欢的专业,能摆脱高中那些我永远都弄不大明白的物化,参加一次纯粹只有英语的考试,是我多年来的企盼,如今,终于得以实现。我告诉自己,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我们没有再联络,宁轩是念通信的,听赵逸风说,念理工科的人,学业的负担比在高中还要重。于是,我尽力克制自己不去打扰他,因为知道,他是一个尽善尽美的人。何况,三年都过来了,又何必在乎这十来天?
只是,每每夜深人静之时,我总会忍不住拿起电话,拨通那个只属于我的号码。铃响一声之后立刻挂掉,而十几秒后,我的手机也必会骤然一亮,顷刻归于平静,屏幕上显示的,是一个署名为MISS的未接来电。
这个无言的游戏,和即将到来的一切,让我变得越来越爱笑,心情也越来越明朗。以前总是莫名其妙缠绕着我的那些伤情,哀思,一下子,全被冬日的阳光赶到九霄云外去了。寝室的姐妹们都察觉了我的变化,并为此惊喜不已。
我开始主动和她们交谈,从起床的第一句早安,到听力的复习方法,她们是很好的一群女孩子,和善的笑容鼓励着我更近一步的试探。不知不觉中,我渐渐融入了她们的生活,短短几天我收获到的友谊,比整个学期的都还要多。
一日晚饭后,在大姐的带领下,她们甚至还对我的发型做了一番指导:放下我及臀的长发,在耳侧别上一只小发卡。上高中以后就再没剪过头发,实在是没那个闲情打理,微卷的发质总让我感到头疼,每天早上只草草梳一个马尾,然后就任一头杂草飘扬一整天。可寝室的女孩子不答应,说我这样的头发披散开来一定会风情万种,扎在脑后却只会显得凌乱。宁轩也说过类似的话,所以,初三那年,我几乎没扎过头发。但,到了高中就再没心思卖弄风情了。如今,我再次放下了长发,为的,依然是同一个人啊。
当我披散着一头褐发走进图书馆时,引来一片诧异的目光,这样夸张的长度怕是已经没有了美感,只让人觉得惊奇罢了。在众目睽睽之下,我竟没有了举步的勇气,还是回寝室把头发扎好吧。转过身,我看到赵逸风呆呆的站在大门口外,目光怔怔还带着些……不敢置信?
我走到他面前,有些好玩的欣赏着他千年难得一见的表情。好半天,他终于回过神来,激动之情溢于言表:“天啊,我差点把你认错了!你把头发放下来的背影……跟她好象!!走路的姿势也几乎一模一样!噢,天,以前我怎么没发现呢?这真是……太神奇了!”
他似乎还没从刚才的重大发现中回过神来,兴致盎然的转到我身后,一个劲的咋舌。听到他的话,我也有些怔然了……象“她”?哪个她?相似?……
仿佛一道亮光滑过,串起了以往所有的疑惑。我露出一丝苦笑,本应是轻松的答案,为什么会让我的胸口闷闷的呢?
“象小媛是吧。”我盯住赵逸风的眼睛,语气的笃定的。看到那个女孩时,我就对那份强烈的熟悉感感到迷惑,总觉得这样的身影肯定在什么地方见过的,原来,就是自己啊。其实,很多时候,人最不了解,最不熟悉的也都是自己。挺讽刺的。
“你……你见过邵媛?”赵逸风迟疑的问道,还小心翼翼的打量着我的脸色。
“恩,圣诞节的晚上,我见过她。”此刻,我还能说什么呢?这个发现,竟让我有些心痛。
或许是我的表情过于沉重,赵逸风叹了口气,下定决心似的对我道出了所有事情:“邵媛喜欢宁轩,这几乎是全班皆知的事情。可她一直都只是暗恋,从来没有对宁轩表白过什么。大概……有些自卑吧。她是全班成绩最差的女生。至于宁轩,我想所有人都知道他的心思。只是,我一直觉得他看邵媛的眼神……总有些怪怪的,现在终于知道原因了。后来,邵媛跟着宁轩去了N大,念的是预科。但我可以保证,他们绝对没有发生任何事!即使他们在同一个城市,即使他们在圣诞节一起回来……你知道,宁轩,根本不可能喜欢别人。”
凿凿的言辞,坦率的眼光,赵逸风一脸的磊落。这样的男生,是不会骗人的。那么,连他都不知道邵媛是宁轩的女朋友?……还是,那根本就是个,试探的谎言?
刹那间,我的心情好似五月的晴空,明媚如洗。趁着这样难得的轻快,我也小小的放纵了一番,任凭感情的牵引,问出了那个淤积在心三年的问题:“那,你认识徐笑妍吗?”
“徐笑妍?”赵逸风皱起眉头,思索良久,“哦,是二班的那个吧!认识倒是认识,当初我们一起上过奥赛课……对了,她好象也认识宁轩,常常下课后一起回家……后来,就没什么印象了……那是高一的事情。”
我抬起头,第一次发现远方万家灯火的通明,是那样的温馨感人。为什么,以前我只会觉得孤独呢?
离十一号,还有三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