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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恋爱脑 形影不离的 ...

  •   青云大学作为国内顶尖学府,美院里的绘画系自是人才济济。有文化分能考六百八的艺考生,也有跨大类修了机械系双学位的;有家学渊源的,也有在当地小有名气的美术神童。

      混迹在这些人中,成绩平平无奇的元筝本并不打眼。

      据他本人的寥寥所言,他是临时起意决定艺考,报名后也没管,临近考前学了一周素描,一周速写,画具是路边文具店买的,色彩都没学就上了考场,运气好,差不多是末位录取的。

      同学们感叹几句,渐渐也忘却。

      偶然有一两个人对他产生过好奇,却因为看不清他的真容,物理意义上的望而却步。

      ——他大抵是不爱剪头发,发尾中长,偶尔扎成小辫子,刘海总是长到遮眼,还架着一副遮了半张脸的大黑框眼镜。大一的时候,许多同学过完国庆假期了都不知道他到底长什么样子。

      有人注意到他涂黑色的指甲油,可这在艺术学院里并不特殊。尽管他看起来对美甲很有执念,有时候上课也不动笔,别人在拿刷子蘸颜料,他在拿刷子蘸指甲油,埋头补色。

      他好像——挺有钱的。那头发称得上不修边幅,日常穿着却都是精心搭配过的大牌,很矛盾地在意着外形。可是这里很多孩子都非富即贵,或是“寒门贵子”,所以金钱在这里,也不值一提。

      再加上他不住宿舍,每天下了课就走了,除了同在一间教室里上课外,与旁人没什么交集,话也少,许多人对他都只有一个模糊的印象,知道班上有这么个叫元筝的人而已。

      同班同学们第一次看见元筝的真容,是在大一十一月初开课的解剖课上。

      有意思的新课程,大家都挺兴奋,尤其是前几天班委带来了一手消息,说元筝去和辅导员申请不上解剖课,辅导员当然没批,并强调旷课三次记零分,两人拉扯了一番,元筝转头奔着教务处去了。

      美院生的解剖课又不用见大体老师,都是模型,有什么不好上的……那他来不来?

      学霸们赶新课,习惯性地提前到,课前十多分钟,课室里人到齐了。

      走廊里不算吵,能听见两道由远及近脚步声和充斥着不耐烦的说话声。

      “说多少次了,别再问我了,你找你哥去啊!我这十一月别活了,光给你男人办生日会了……哦,你哥上学辛苦,我就不累了?我还要上解剖课……”

      所有人都不约而同地看向门口,俱是一愣。

      先进来的是张生面孔,剃着极短的寸头,能看见青白色的头皮,左耳上挂了一串花里胡哨的耳饰,耳朵都要被扽下去的架势。剑眉星目,面相是挺凶的,脸上却挂着颇为灿烂的笑。

      一进门,他便自报家门:“哈咯哈咯,我经管的金钊,来蹭课的。”

      与此同时,他身后还在门外的元筝没好气地挂了电话,在他背后推了一把。

      金钊笑着往前一步,让开了门,露出了被他挡住的元筝。

      这下同学们真是惊讶了。原来……用发卡别起刘海,摘掉眼镜的元筝长得颇为清秀,眉眼精致,眼波流转中,流露出一种矛盾的高傲骄矜与淡然,一如他那薛定谔的不修边幅。

      金钊看得出同学们的震惊,自然知道因为什么,笑嘻嘻地推着元筝的后腰,带着他往空着的解剖台上走,“见笑见笑,这人,起小儿不爱剪头发。豆丁大的时候他老娘拿他当洋娃娃,今儿扎辫子了,明儿剃了,都是亲手,给脑门儿剃一血窟窿……”

      “好好说话。”元筝受不了地开口了,浓郁的京片儿顶脑袋,回头斜他一眼。

      同学们都乐了,原来他那怪模样竟是这种有点可爱原因,一下子让他身上的疏离感少了几分。

      他两人刚坐下,助教推着小推车进来了,开始给每个实验台上放人体横截面。

      一段上半身的横截面对着元筝的脸,肌肉组织,脏器,全都清晰,他突然推后了凳子,神经过敏般地站了起来。

      动静大,引来侧目。金钊一把又把他按回去,笑着打圆场:“胆儿小,吓了一跳。”

      元筝扭头看金钊,金钊冲他抬抬下巴,使个眼色。

      元筝没再说什么,转正了身,眼神飘远了,明显兴致缺缺。

      前桌男生好奇地看着金钊:“你俩高中同学?”

      “不止。”金钊笑得有点痞气,神采飞扬,“我俩打娘胎里就在一块儿了,从幼儿园开始一直一个班。要不是我不会画画,咱现在也一个班了。”

      “哇噻,这么有缘。”

      “嗨,都是人为的缘分。”金钊笑着一手搭在元筝肩上。

      元筝还是那副样子,不看他们,也不说话,身体很自然的顺势往这边靠了靠。

      听着他们聊天的同学煞有介事地点点头,本就是女生多的专业,彼此交换暧昧的眼神。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俩可不光是发小,是一对儿。

      这是元筝不想上解剖课,所以叫了男朋友来陪自己。

      “别看他这样儿,他其实不难处。”金钊说着,拍着元筝的肩膀,像个家长似的,冲前面这一桌明显同寝室的男生说着,“兄弟,你们平时干个什么的多拎上他,他挺会玩儿的。”

      元筝无语,抖抖肩膀,把他手抖下去,但话都这么说了也不好意思再满身都是抽离,也冲他们点了点头。

      “好说好说,兄弟,你也常来一起玩儿啊。”

      “得嘞,中午不吃食堂了,我请,出去吃吧……哎哎,咱班儿开学聚过餐没?我看你们下午第一节没课,大伙儿得空都一起去呗~”金钊抬高了声音,笑得很是灿烂,冲其他人招呼着。

      十七八岁正是爱热闹的时候,这个金钊笑起来讨喜,为了自己不太合群的男朋友请全班聚餐,那怎么能不去。

      都是同学,人家示好了,不少人和他搭起话,很快打成了一片。

      元筝扶额叹息,三言两语的就变成“咱们班”了,刚坐进来没五分钟就请全班人吃饭。

      他低头给叫顾小北的发微信:有的人真是社交悍匪。

      顾小北:那必须的,我钊哥多好的人。对了,你说主花用满天星是不是太low了?

      元筝翻了个白眼:你问花店去。

      顾小北:别呀,我肯定得问大艺术家。伟大的元美人,你帮我定定,我哥要是知道我不背书弄这个,肯定骂我。

      元筝叹口气,从列表里推了两个合作过的会务公司过去,不再理他。

      收起手机,老师也进了教室,打断了金钊和他们热络的交谈。

      元筝抬起头,突然对上了一道带着探究的视线。斜对角桌上的一个女生正满脸狐疑地看着他,看看他,看看手机,又看看他。

      元筝摸了摸脸。

      金钊也注意到了,冲那个女生挤眼。

      女生从狐疑转变成了震撼,难以置信后是狂喜。

      老师已经开始做介绍,金钊撞了撞元筝,一副很欣慰的样子:“你要交朋友了。”

      元筝敛回眼神,轻哼一声:“你别这样操心我,给不省心的当老父亲上瘾了?我至于吗。”

      金钊偏头凑近他,满是亲昵的姿态,眼中笑意明灭:“可是元美人儿,这是咱俩长这么大以来第一次不在一个教室里上课,你又这样子,我怎么能不操心?”

      “只是不一起上课而已,你也恋爱脑吗?”元筝斜他一眼。

      “你这个也字用的。”金钊无奈地摇了摇头,桌下捏了捏他的手。

      元筝听完了老师对解剖课的概述,提不起半点兴致。

      说他怕人体模具,那是扯犊子。只是觉得恶心,不愿意也觉得没必要看,而他从来都不是个会为难自己的人。

      但也没办法。这学他上得不开心,又不能退学,只能忍着。开学以来很多课对他来说都是浪费时间,只有上理论课的时候才能听到些想听的内容,不开心的感觉暂时消退。

      另一方面,大约是有一点分离焦虑。他嘴上说着金钊恋爱脑,自己也差不多。

      毕竟——他们形影不离二十年了。尤其是在十五岁时各自搬出来住在一起后,从来没有过这样子每天固定的长时间的分离。

      金钊刚说的他们打娘胎里就在一块儿,还真不是胡扯。

      金元两家是世交,从太祖爷爷辈儿就有了深度的交往。

      金家是世世代代生活在皇城根儿下的大族,原姓是满族大姓。大约是过去太显赫,家风甚严,至今依然处处都是封建余孽。

      而金钊的父亲是金老爷子最小的儿子,上头有厉害的顶着,后面的既不用承担,还受宠,不受约束,能做想做的事业,和想娶的人携手共度。

      金钊又是他们这一辈儿最小的。本家的繁文缛节能堆山,高压之下使得金钊这一辈的哥哥姐姐们各顶个儿的叛逆;

      而金钊的三口之家的环境宽松,父母恩爱,令他人如其名,是个锋利热烈的性子,为人刚正,眼里揉不得沙子。

      相比之下,元家倒是不封建,拍卖行从甲午战争之前开到了现在,依然以从商为主。

      只是商人重利,没那么浓的家庭观,元筝的父亲不愿参与太多钱财的纷争,早早出来自立门户,商海浮沉,四十岁时才娶了比自己小十二岁的国画大师的独女。

      再怎么样,金元两家往前倒腾一百年都生活在近处,逢年过节总不免走动。两位妈妈在大聚会上和彼此看对了眼儿,成了闺中密友,怀孕的时间都差不多。

      金钊早产了半个月,把自己变成了哥哥,元筝又是大人们玩笑中的“老来子”,妈妈们给两个人一起拍了月子照,都宝贝得不得了。

      去年他们两个让醉心于摄影的顾北识拍了组写真,真正有个双胞胎哥哥的摄影师本人酸溜溜的,说我和我哥都没有躺在一起的月子照,你们凭什么有?我和我哥三岁前合照都没有!

      基于这样的情感基础,在元筝的前二十年人生里,他做什么都是和金钊一起。学说话,学走路,练书法,学画画……

      金钊一年级前生了场大病,家里想让他晚入学一年,元筝便也闹着不去,说自己无论做什么都要和钊子一起。

      ——所以,青春期里第一次打架是他,第一次探索,自然也是他。

      他们之间从来没有表白过,区别于常挂在嘴边的那种“我爱你”,一个正式的时间节点都没有,自然得仿佛他们天生就该爱彼此。

      老师开始详细地授课,元筝又叹了口气。

      艺术家总得有自己的灵感缪斯。开学两个月了,他头一次提起点兴趣,从金钊带来的包里抽出一张画纸,拿支铅笔,开始打草稿。

      有了能消磨时间的好事,这惹人恶心的课很快就结束了。

      伴随着下课铃声,元筝习惯性地在画纸的左上角写下一个花体的“铮”字。

      金钊招呼着其他人别忘了去聚餐,先前与他对视的那个女生很是激动地挤了过来。

      元筝原本想收起的画纸被她一把按住,凑近了去看他的签名。

      女生看清了字,一声惊呼,对着元筝激动得脸都红了:“竟然,竟然真的是你!前年冬天我还去看过你的画展!我靠,我买的黄牛票才看上!”

      众人的目光全聚焦了过来,众目睽睽之下,元筝默默地把画纸从她手下抽出来,心想着,灵感来之不易,多亏了男朋友翘课过来陪着才找到点感觉,可别给我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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