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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第 12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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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这样留在别人家过夜,甚至和别人睡一张床,好像还是成年之后的第一次呢。细数起来,我这辈子除了住宿舍、住酒店,就只待过靖合的家了。”
缪绡平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上的水晶吊灯,语气怅然,
“真是一点自己的生活都没有啊......比起那些读大学的女孩子,简直无趣得不像话。”
简以静端着水杯走过来,在她身边坐下,
“你羡慕她们,她们说不定还羡慕你呢。人生呢,就是这样,彼此羡慕来羡慕去,偏偏看不到自己拥有的好。你说是不是?”
她把水杯递到缪绡手边,
“喝点水吧。”
缪绡接过杯子道了声谢,温热的,却没有喝,而是侧过头,微笑看着简以静:
“是啊,就像我现在,其实特别羡慕你。”
简以静自嘲一笑:
“哦?我这样的人,难道还有值得羡慕的地方?”
“怎么?”
缪绡也笑了,打趣道,
“你看你刚才还说大家都在互相羡慕,怎么轮到自己,就认识不到自己的幸福了?”
“哦?”
简以静支着胳膊侧躺下来,目光落在缪绡脸上,眼底带着点玩味:
“那你倒是说说看,我到底有什么幸福,值得你羡慕?”
“你有家人,有孩子,有完整的家庭。”
缪绡也跟着侧过身,目光认真起来,
“或许你们之间藏着裂痕,感情里也掺了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但你们终究是一家人。你有父母的疼爱,有丈夫的陪伴,还有孩子,围在你身边,热热闹闹的,这就是我羡慕的幸福,你可以安安稳稳地守着这个家生活。”
说完,她的头陷在柔软的枕头里。
简以静沉默了几秒,低下头,又是自嘲一笑:
“可是你知道吗?这些,其实都不是我想要的。”
“我知道,我看得出来。”
缪绡的声音里没有丝毫意外。
“即使是这样,你也羡慕吗?”
“当然羡慕......我看得出来,你明明也是喜欢他们的。”
“那倒是......我确实是喜欢他们的......”
“那你当初为什么要嫁给他呢?难道不是因为爱情?”
缪绡顿了顿,又补充道,
“我听说,你们当初是不顾家人反对,很早就结了婚的。”
“是因为爱情......”
简以静的眼神飘向窗外的夜色,语气怅惘,
“我当初,确实是爱他的。”
“那为什么还会觉得不幸福?”
缪绡凑近一些,
“是因为有了孩子,就只能困在家里吗?你不喜欢这样的生活?我没有逼问的意思......只是我总觉得,这或许和孩子没有关系。”
简以静苦笑一声:
“或许吧。你说的对,自以为不幸福的人,要是能知道自己为什么不幸福,那该是多么幸运的事。不幸福就是这样,糊里糊涂的,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每天都不开心,不知道错在了哪里,更不知道该怎么改变。缺钱的话,去挣就好了;不想看孩子的话,交给保姆就好了;想追求事业的话,重新回职场打拼就好了......可这些道理我都懂,却又好像都不是症结所在。我想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这样,或许......或许我只是太无聊了?呵......明明现在的生活,是我过去梦寐以求的。”
缪绡彻底侧过身,看着她:
“就像感冒一样吧。会头疼,会咳嗽,会流鼻涕,会发烧,可你只吃治咳嗽的药,只吃治流鼻涕的药,是治不好感冒的。而人为什么会感冒?或许只是某天淋了场雨,吹了阵冷风,睡觉的时候忘了关窗户而已。”
简以静苦笑,眼底泛起一点湿意:
“你说得对。所以得了感冒,怪不得别人,更怪不得没人心疼自己,说到底,是自己不上心......我不能把痛苦归咎于别人来逃避责任,一切都是我自己的错。”
她移开视线,目光变得空茫,像是在自言自语:
“可我到底错在哪里了呢?我不该嫁给他吗?但如果让现在的我回到过去,我还是会毫不犹豫地嫁给他。”
“这不是他的错。”
她喃喃道,
“我到底是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淋了雨,受了风呢?”
她的目光忽然落在缪绡纤细的腰肢上,缓缓开口:
“嫁给他的时候,我才刚满十八岁,大学只上了没几个月。那年我在哥伦比亚念书,专业课都没学明白,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突然就非要休学,还不顾所有人的反对,跑到一个不知名的小镇学做珠宝。”
她侧过头,对着缪绡自嘲一笑:
“很疯狂,对不对?别人看到了,肯定会说我不务正业。但我这个人向来如此,想到什么就做什么。人家都夸我率性自由,只有我自己知道,我不过是从小到大都学不会思考罢了。”
“我家条件还不错,亏着有些钱,我爸爸常年在外沾花惹草,生的孩子连他自己都认不过来,我妈妈和他关系不怎么好,连带着,他也不怎么管我,他会给所有人很多钱,但是也仅此而已了。我的妈妈只喜欢钱,不喜欢孩子......”
“所以,那些家里人对我也是得过且过的态度,从来不会替我规划未来,不会想我该学什么专业,以后该做什么。他们对我这样,我对自己也这样。我是个肤浅的、简单的、无趣的人,我抗拒一切复杂有深度的东西,我爱一切廉价的,随手可得的东西,买东西是这样,交朋友也是这样,挑男人也是这样。我不知道该怎么认真思考、怎么为自己认真做一次规划,我总是想着糊弄了事,然后继续去找新鲜又刺激的东西。读书的时候不求甚解,上的大学是随便选的,去哥伦比亚是随便决定的,学做珠宝也是一时兴起。”
缪绡轻轻打断她:
“不会呀?你喜欢做珠宝,你也享受其中,不是吗?”
简以静自嘲地笑了笑,声音苦涩:
“问题就在这里。对你们而言,知道自己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是再简单不过的事。因为你从小就敏感,懂得倾听自己的感受,和自己对话。可我不是。在这方面,我其实是个很失败的人。你看我总抱怨结婚有了孩子就没了自己的生活,可实际上,没成家之前,我的日子也一样无聊透顶。我根本说不上来自己喜欢什么,好像什么都不值得我上心。”
“我就像个被设定好程序的机器人。别人看文艺电影,我就跟着看;别人听古典爵士乐,我就跟着听;别人去看乐队演唱会,我就跟着凑热闹;别人参加选美比赛,我也跟着去报名......但说实话,我对这些东西根本谈不上喜欢或不喜欢。我就是个急功近利的人,看着别人都在做,觉得这些事新鲜有趣,就凑上去试试,浅尝辄止,毫无耐心。”
她看着缪绡的眼睛,
“你一定很难理解吧?你是个可爱的女人,你和我见过所有的女人都不一样。绡绡......作为女人,我羡慕你,更喜欢你。”
“可是,或许这个世上大多是像我这样无趣的人。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又为什么喜欢。甚至有人问我喜欢什么颜色,我都只能随便指个旁边的椅子或者水果,说‘我喜欢橙色’。我没有喜欢的水果,或者说,在我的认知里,‘喜欢一个水果’根本不是需要思考的问题——别人送到我面前,我就吃,看着别人都吃,那我也跟着吃。从来不会想别的。”
“总之,我的人生就是这个样子。你以为我潇洒洒脱,其实不过是短视惯了,潦草惯了。老实说,我对做珠宝也没什么太大的兴趣,无非是一时兴起。正是因为对什么都提不起劲,我才会在哥伦比亚遇到他,然后像最普通的爱情故事那样,稀里糊涂地相爱,稀里糊涂地结婚。”
“我们的爱情,远没有电视里演的那么浪漫。无非是老土的约会、聊天、参加无聊的派对,聊的话题也乏味得很,随便换两个人,大概也能无缝衔接这些话题。聊得多了,约会的次数多了,出去玩的次数多了,我们就这么顺理成章地结了婚。”
她看着缪绡,眼底是自嘲的无奈:
“怎么样?是不是觉得我无聊透顶?我甚至觉得,像我这样的人,连抱怨婚姻家庭的资格都没有。毕竟如果没有这些,我说不定会更一无是处。我想不出自己除了生孩子,还能有什么价值,总不能真的去做那些没人要的珠宝吧?”
缪绡静静地听着,等她说完这句自嘲的反问,才问:
“真的没有什么特别喜欢的事情吗?那有没有特别不喜欢的?或许用排除法,也能找到一些想做的事吧。活着本来就是要探索自己喜欢且擅长的事情啊?你才二十多岁,说不定只是还没遇到你真正喜欢的,一切还早得很,不要这么早就给自己下定义,理所当然放弃别的可能啊。”
“特别不喜欢的......也没有。”
简以静的声音里带着点无奈,
“非要我说的话,以前没事做的时候,我深思熟虑过,想在澳洲开个养殖场。但琢磨来琢磨去,又觉得不太现实,也就只是动了动念头就放弃了。我当时想,养鸡、养鱼、养羊都可以,牛就免了。一来是牛的脾气太倔,我怕管不住;二来是我不喝牛奶;三来是我也不怎么吃牛肉。那么可怜的动物,我实在不忍心吃它的肉。”
“开养殖场?”
缪绡忍不住笑出了声,
“我还是第一次听到女孩子说喜欢这个。”
“大概是因为我从小就很喜欢吃□□。”
简以静的声音里难得带上了点轻快,
“小时候家里虽然也能吃到些好东西,但都轮不到我,顶多能分到点鸡胸肉,可那对我来说,已经是美味佳肴了。所以我现在还是很喜欢吃鸡。鱼的话,我觉得很鲜美,清蒸、红烧、煲汤......都还不错;羊的话,我只喜欢吃小羊羔,大一点的就不爱吃了,小羊羔的肉,真的非常非常嫩。至于猪......”
她顿了顿,笑着:
““猪其实很可爱。有一次我开车路过乡下,看到一辆拉猪的车,那些猪都睁着圆溜溜的眼睛看我,当时就觉得它们特别乖。可一想到这些猪要被拉去屠宰场,说不定会被做成脆皮五花肉,我又忍不住流口水。”
她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
“对不起......跟你说这些是不是不太好?有些太残忍了......”
“没有没有,说实话......我也挺喜欢吃小羊羔的。”
缪绡也笑了,摇摇头。
“喜欢的话,我们明天就吃吧。”
简以静立刻接话,语气雀跃,
“因为我喜欢,下面的人经常会备着这些。可惜我的两个孩子和丈夫都不感兴趣,他们觉得这是河姆渡人才会吃的东西。我的两个儿子,甚至只在手机上见过活鸡,连活猪都没见过。老话说‘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可他们是天天吃猪肉,却真的没见过猪跑。”
缪绡翻个身,笑着说:
缪绡笑着说:“等你哪天真的开了养殖场,我能不能入股?以后说不定还能去帮忙,喂喂鸡,逗逗猪。”
“你也感兴趣?”
简以静有些惊讶。
“也不算是很感兴趣吧......”
缪绡带着点向往说,
“只是觉得,对比现在这些虚无缥缈的工作,种地、养殖、放牛放羊,都要自由快乐得多。起码有实实在在的收获不是?还能亲近土地。我有时候会想,我每天这么胡思乱想,又得了焦虑症,是不是因为每天只知道看书,没有真正体验过生活?倒也不是没有生活,只是少了些烟火气。舅舅说过,土地是亲切的,也是神圣的。在城市里待久了,人只会越来越浮躁;越是亲近土地,心才会越来越谦卑。”
简以静释然一笑,眼底的阴霾散了些:
“想不到我们还有一样的志向,真是难得。我们两个,大概都有点无可救药。”
“这可不一定~”
缪绡拖长了语调,凑近过来,
“我跟你说,靖合就非常非常喜欢吃鸡,我们两个差不多每天都要吃掉一只。你肯定和他很聊得来。他不仅喜欢吃鸡,还非要买活鸡,因为他觉得活鸡才最滋补。每次都要去菜市场,你能想象吗?他那么有头有脸的人,每天都要蹲在菜市场看人家杀鸡,还要全程盯着,非说什么不全程盯着人家会给他偷偷换成陈年冷冻鸡......想想我都觉得头疼。”
简以静忍不住笑出了声:
“他可真是和我想的不一样,我还以为他是高冷男神类型的呢。”
“外人都说他高冷,还有不少人说他是高贵的长毛猫。”
缪绡笑着,
“可是在家里,他哪是猫啊,明明就是粘人的小狗嘛!但他在外人面前就是那个样子,爱答不理的,人家戳他一下,他就瞥人家一眼,不耐烦地甩甩尾巴走开了。唉......你都不知道他在家里有多粘人......”
“这种男人多好啊。”
简以静语气里满是羡慕,
“不像我和我丈夫,我们两个都是无聊的人,只能靠看别人的电影、读别人的书来获取话题,关于自己却什么也说不出来。我有时候很担心,怕自己最后也会变成那种只会聊包包的富太太,又或许我和这些人本质上也没什么两样。所以我很喜欢和你在一起。”
“别羡慕我了,话又说回来,你就是看不到自己的好。”
缪绡把杯子递还给她,
“我有什么好的,我的生活也很无聊。”
简以静接过杯子,笑着说:
“你看你看~你也钻牛角尖。既然这样,那就来说说你吧,也让我看看自己向往的生活是什么样的,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