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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 14 章 三爷怎么就 ...
常安疗养院。
男人盘腿坐在床上,欣赏着雨景。
窗户有防盗网,门上加了几道锁,还戴着脚环;然而这些非人道的桎梏,丝毫没有影响他的怡然自得。
外面传来一阵嘈杂,他转过身,等着人进来,笑微微地打招呼:“总算有人来看我了,最近都不让我出门,挺无聊的。”
门外站着焦头烂额的院长,严阵以待的护工,一群与疗养院格格不入的陌生人。
还有个被扛在肩上、失去意识的少年。
人数着实在意料之外,他挑眉:“嚯,这么热闹。”
院长看起来非常紧张:“靳先生,我建议您还是留在原地……”
“我知道。”靳鹤尘指了指,“离开房间,它会电我,对吗?放心好了,我不是傻子。”
陌生人中为首的那个看见他的处境,变换过好几种神情,有久别重逢,也有难以置信。
半晌,嘴唇艰难地动了动:“尘哥,你真的还活着……”
靳鹤尘饶有兴致:“你认识我?”
谭晋睁大眼睛:“尘哥,是我啊!”
靳鹤尘想了好一会儿:“哦,是小谭啊。”他和蔼可亲,“你妈妈身体怎么样了?”
“……尘哥,我妈去世很多年了。”谭晋震惊地扭头问院长,“他这是——”
院长轻轻摇了摇头:“靳先生的记忆,还停留在十几年前。”
十几年前,胧市还姓靳,谭晋还是衡川不起眼的小员工,母亲生了病,走投无路之时得到靳总救济,从此献上忠心;而羞辱他至此的纪三爷,尚未长大,名不见经传。
谭晋愤怒地攥紧拳头:“这么多年来,纪三——纪槐宵就一直把尘哥关在这里?就没有一个人想过办法?还有没有王法了!”
没人敢吱声。
王法?
纪三爷的规矩,就是胧市的规矩。
和谭晋的震怒、众人的噤若寒蝉相比,靳鹤尘显得有些过于悠哉:“你说我们家小槐宵怎么啦?”
谭晋走过来,半蹲在他面前:“尘哥,外面不一样了。纪槐宵当着家,根本不把我——我们放眼里,还这样对您,简直狼心狗肺!”
靳鹤尘不信:“什么当家不当家的,槐宵还小呢。再说了,他不过脾气冷了点儿,是个好孩子——也不看看是谁教出来的。”
他后半句语气得意,仿佛自己也关心过纪槐宵的教育,与有荣焉。
谭晋诧异道:“尘哥,您不会以为——”
“八爷!”院长颤颤巍巍打断。
有些事情是不能提的,无论在靳鹤尘面前,还是在纪三爷的地盘上。
他被枪指着,违背三爷的命令,放谭晋进来见人,已是大忌。若是再对靳鹤尘提及尘封旧事,再给几条命也不够活的。
谭晋也意识到,这是真真正正不能踩的红线,下意识哆嗦了下。
靳鹤尘不喜欢看他们打哑谜,虽然这群人总有很多事情瞒着自己。他抬抬下巴:“这小孩是?”
谭晋使了个眼色,手下把虞醒放在地上。
少年仍然昏迷,皮肤因高烧红得吓人,十分虚弱。
谭晋心也拎着,他是要用这小东西威胁纪槐宵,若是一不小心真把人弄死了,可就没筹码了。
院长慌忙联系医生过来,靳鹤尘看着这孩子,摸了摸下巴,陷入回忆:“小槐宵来家里的时候好像就这个年纪,唔,比他还瘦小,也是生着病。我还说,肯定养不活,死在家里多晦气。”
周围人听着,战战兢兢。
如今手眼通天的暴君,在这人口中,像个随时能捏死的小猫崽。谁又敢接茬呢?
“我说扔出去,没同意,也就留下来了。想不到那么脆弱的小东西,也能长大。”靳鹤尘怀旧完,看向谭晋,“所以呢,你这是带给我看看你捡的小猫咪?”
谭晋脸上青一阵紫一阵,小猫咪?这野狗他可无福消受:“尘哥,这是纪三爷养的,最近很宠着。您帮帮我,让三爷把千山大桥的项目还我,我之前是有些偷懒,但我保证后面肯定会好好做。”
靳鹤尘眯着眼看他。
明明没什么特别的表情,明明是个四处受限的囚徒,仍叫谭晋冷汗都下来了。
好一会儿,靳鹤尘缓缓道:“虽然我不知道你说的千山大桥是什么,也不懂我家小孩怎么又有了新称呼,但你的意思是,让我帮你把这孩子当人质,交换你……唔,搞砸的事儿。是这个意思吗?”
谭晋一咬牙,扑通跪下来:“尘哥,看在过去的情分上,您帮帮我吧!多少弟兄们等着结款呢,都是曾经为您卖过命的!项目废了,他们全家老小都得喝西北风!”
靳鹤尘似笑非笑:“谁拿了你的东西,你找谁说去,找我干嘛呀。”
“他现在连见都不肯见我……太目中无人了!”谭晋恳求道,“他是您养大的,只有您说得动他!”
“不知道谁给你的错觉,他从小就不听我的。”靳鹤尘耸耸肩,“还有,严格来说我也没怎么养过,我做最多的事,就是把他逗生气了,看他去告状。”
谭晋脸色惨白。
他好不容易挖到靳鹤尘还活着的消息,把这当作最后的底牌,怎么也没想到,靳鹤尘竟然和虞醒一样,甚至当不了纪三爷天平的砝码。
费劲心机,换来的,好像只有彻底惹怒了三爷。
靳鹤尘看他一副快要昏过去的样子,还是打算指条路:“小谭啊,你要是真想找人说情,能让小家伙乖乖听话的,就只有——”
他的声音钉在了那里。
下半句是什么。
是什么?
为什么说不出来?
为什么?
院长一看靳鹤尘突如其来的呆滞,就知道他的精神受到了极大的刺激,还是因为那件三令五申绝不可提之事,顿时吓破了胆:“靳先生,饿不饿,我让厨房做点儿——”
“唔……”
火山暴动前夕,有谁闷哼一声,打断了所有人的注意力。
少年迷迷糊糊醒过来,眨巴着眼睛,试图从一群面孔中找一个熟悉的。
可惜失败了。
他揉了揉胀痛的太阳穴,疲惫地问:‘这是哪里?我为什么在这儿?’
众人面面相觑,没人能看懂手语。
虞醒忍着头晕,从口袋里翻出纸笔,歪歪扭扭写下来。
靳鹤尘离他最近,啧了声:“字怎么这么丑?谁教的?”
虞醒瞪他。
然后又写:「我想见三爷。」
靳鹤尘的记忆还混乱着,不过也已经明白了这些人口中的“三爷”就是纪槐宵,打量着虞醒:“槐宵一向不喜欢小孩,嫌他们幼稚。小子,你有什么好?”
虞醒在他口中听见从不曾有人喊过的、如此亲昵的称呼,眼都直了:「你是谁?」
不仅眼神恶狠狠,下笔的力道都不一样了,纸张差点被划破。
靳鹤尘也没料到他这么大反应,骨子里的恶劣涌上来,就爱把小孩惹炸毛,不怀好意地问:“怎么,你不会是喜欢我们家槐宵吧?”
在场的其他人只想把耳朵关上。
三爷的私事儿,是他们能听的吗?
虞醒本来就晕乎,这时候连羞恼带吃醋,脑子都快爆炸了,只剩下两个反复循环的关键词:
“喜欢”。
“我们家”。
他生气地想,三爷怎么就是你的了?
又想起之前在医院里护士说的话,原来这种感觉,叫做喜欢吗?
想要标记纪三爷,是因为喜欢吗?
自己……喜欢纪槐宵?
少年没有经历过正常的人生,远比同龄人迟钝得多,情窦初开这般自然、美好、柔软的事,骤然降临到他身上,不啻于平地惊雷。
就在他自顾自陷入纠结时,有护工跑过来,气喘吁吁:“院长,三、三爷来了!”
正常人的逻辑:我喜欢他—>我想标记他—>他好香
小狗的逻辑:他好香—>啊这就是标记吗—>什么原来这叫喜欢?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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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第 1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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