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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你身上有她的香水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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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知道她今天休假出门了,可是听到来的人不是她,贝西岭还是感到些许失落。
芳姐满脸堆笑地把早餐摆上桌,她有一个多月没见到少爷了,一见他摸着椅背坐下,再慢慢摸到桌边的筷子,鼻头一酸,“少爷,你都瘦了,你得多吃点,身体才能好得快。”
“眼睛……你妈妈在国外一定会帮你找到好医生的,你还那么年轻,以后一定有机会治好的……”
贝西岭握着筷子的手指蓦然收紧,心底抑制不住地感到一阵烦躁。
又是这些话!
从他瞎了后,这些话,他从无数人嘴里听到了无数遍!
芳姐浑然不觉对方的情绪,还想感慨些什么,忽然注意到贝西岭额头上隐约露出来了一点青紫伤痕,立刻惊叫一声,
“哎哟,少爷你怎么受伤了,这得赶紧叫医生来看看啊!”
“我就说那小丫头片子,哪能照顾好人!光顾着和男朋友约会去,心思都不知道放哪里去了!”
她的语调陡然高了几分,尖利得让贝西岭觉得有些刺耳。
“你是没看见,她私底下伶牙俐齿那个样,精得很,一看就靠不住!”
一想到早上甄妙说的那些话,芳姐气就不打一处来,越说越咬牙切齿,又劝贝西岭,
“少爷,我们大家都是为你好,你听我一句劝,你现在这种情况就应该找专业的护工……”
“够了!”贝西岭猛的把筷子往桌上重重一拍,沉闷的巨响把絮絮叨叨的芳姐吓一大跳,成功让她闭上嘴。
“不用请医生,也不用请护工,我想一个人安静的吃饭,你可以下去了!”
贝西岭冷硬的声音和阴沉的脸色,终于让芳姐想起一个多月前被赶下楼的情景,也不敢再多说什么,悻悻下楼了。
房间终于安静下来,贝西岭却彻底失去了胃口。
*
一上午,甄妙就把赵乐雯交代的事儿办完了,中午的时候找了个特快快递把文件寄出去了。
S市离A市只有半小时高铁的路程,大概隔天就能到。
下午回去的时候依旧地铁转公交,因为错过了上一班公交,不得不在车站又等了许久,回去的时候都快到饭点了。
大夏天在外面忙活了一天,甄妙回来匆匆冲了个澡,收拾了一下,一看时间到晚饭的点儿了,换上制服,就来到了厨房。
芳姐见到她,抬着下巴在鼻孔里哼了一句。
都已经撕破脸了,就没有必要给人送笑脸,说好话了,甄妙毫不客气地也仰着头回了一个“哼”。
谨慎起见,她仔仔细细地检查了岛台上的每一道菜,确保至少从表面上看起来没有什么异常,才放心转移到餐车上。
*
“少爷,吃饭啦!”甄妙欢快地招呼贝西岭过来吃饭。
在外面跑了一天,她这会儿正是饿的时候,即将要吃到美味的晚餐,心情都变得快乐起来。
“哇,今天的晚饭都很清爽开胃呢!”
听到熟悉的声音,贝西岭焦灼一天的心稍微安定了些。
他扶着桌子坐下,接过她递过来的筷子,忽然闻到空气中除了饭菜的香气,还弥漫着一股幽幽的香气。
仔细闻起来,是一种沁着清冽凉意的草木香气。
像是夏天冰镇过的薄荷。
在她靠近给他夹菜时,那种清凉的香气更浓郁了。
她喷香水了?
贝西岭心念微动,忽然想起上次看电影,两人离得那么近,他把她搂在怀里,也只闻到了洗发水的淡淡香气,
原来,她在和男朋友约会时,是会喷香水的。
刚安定一点儿的心绪又低沉下去,幽幽香气无孔不入,让他闷得慌。
“少爷,你要吃虾吗?”甄妙戴上手套,挑了一个个头最大的虾,有她手掌那么大的虾,虾肉肉质紧实鲜甜,冰镇后特别爽口。
“不用了,你自己吃。”贝西岭低声回,兴致缺缺地戳着面前餐盘上她之前夹的菜。
终究没忍住,努力用一副很随意的语气问起,“今天约会好玩吗?”
“啪嗒”一下,甄妙手里大虾没拿稳,滑落下去,砸在了餐盘上。
她张了张嘴,眨了眨眼,才想起早上为了气芳姐,随口胡诌的话。
不是吧!这人嘴也太快了!属喇叭的吧!
男朋友都没有,哪来的什么约会?
她紧张地舔了舔嘴唇,决定装傻,“约、约会?什么约会啊?我是去帮我同学办事的。”
反正以少爷的性格,他也不可能再去跟芳姐对质她出去到底干嘛了,今天的这个话题肯定也只是随口闲聊。
贝西岭垂眸扯了扯嘴角,理智上知道此时应该换个话题,维持谈话的体面,可嘴不听使唤,脱口而出,“不是去见男朋友的,还特意喷了香水?”
极力克制,语气里的酸溜溜还是冒了出来。
甄妙傻了眼,香水?什么香水?哪来的香水?她从来没用过香水啊。
她吸了吸鼻子,像二郎神的哮天犬似的,狠狠地嗅闻了几口空气,又抬起胳膊闻了闻自己身上的味道,恍然大悟。
“啊,少爷,你说这个味道呀,这是花露水,我被蚊子咬了,回来才喷的。”
本来说关于男朋友的事她就心虚,不想多聊,这下直接趁势转移话题,语气浮夸道,
“少爷,你不知道,那个公交车站周围都是草,蚊子有蜘蛛那么大,一咬一个包,幸好我常备花露水,才救回来一命!”
原来是一场误会,看来她今天出去的确不是约会,贝西岭莫名松了口气,又叮嘱道,“以后出去让司机接送你,别坐公交了。”
甄妙惊讶地睁大眼睛,司机接送少爷是人家工作职责,接送她算怎么回事?
其他人知道了,说不定还会私下讨论她,一想到成为别人交流的焦点,她就感到一阵尴尬。
少爷的一番好意,她不是不感动,可实在不能坦然接受,“不用,不用,这太麻烦了,我坐公交很方便的……”
这些天的相处,贝西岭自认算是摸清了她的性子,根本没听完她的推辞,稍微提高嗓门,笑问,“帮同学办的事情顺利吗?”
“嗯?还,还挺顺利的,她……”甄妙的话被截断,下意识地回答了他的问题,说起赵乐雯拜托她帮的忙。
贝西岭面带微笑地听着,又聊起其他话题,关于司机接送的事儿就这么绕过去,变成默认的了。
*
晚饭后,甄妙留在少爷房间,开始学英语。
其实,自从两人吵了一架,少爷不再那么严苛后,学英语只在白天进行,晚上是留给她放松的时间。
可是今天白天她都在外面,少爷说要补上白天落下的故事。
她跟着少爷学英语不像以前上学时那样死板地背单词,背语法。通常都是她读英语故事,少爷纠正她的读音,再跟她讲解句子里包含的语法和一些单词的常用情景。
有时候,还会有一些有趣的小科普。
突破了音标这一关后,她念故事不再一个个单词地往外蹦,渐渐也有了些信心,从学习的过程中慢慢竟真体会到了些乐趣。
真中断了一天,她也觉得缺了些什么。
晚上下起了小雨,伴着窗外淅淅沥沥的雨声,甄妙轻缓柔和的嗓音像一支旋律舒缓的钢琴曲,流淌在书房里。
贝西岭垂眸听着,焦躁一天的心像被窗外的雨慢慢滋润,变得柔软而满足。
上个故事的结尾读完了,甄妙一看时间,才九点多,她喝了口水,意犹未尽,还想开始读下一个故事。
“好了,今天就到这里吧,你也得休息了。”贝西岭听出她嗓子哑了,制止了。
“那好吧。”甄妙觉得这个时间点儿其实还可以再学个一小时的,但还是听话地放下平板。
“那我先回去了,少爷,你也早点儿休息,晚安!”归置好平板,她笑着跟贝西岭告别。
“等一下,”贝西岭忽然叫住她,有些不确定道,“我……好像被蚊子咬了。”
说话间,他就把胳膊抬了起来,撸起袖子,露出手腕和小臂。
“很痒,”他抬头“看”向甄妙的方向,眉头微皱,恳求道,“我看不见,你能帮我看看是被蚊子咬的吗?”
低沉而富有磁性的嗓音,低声请求着,仰着的脸,精致又透着一丝脆弱。
一瞬间,甄妙觉得她的心也痒了一下。
又立马狠狠摇头:被蚊子咬的是人家,你痒什么!
迅速在心里告诫自己一番,甄妙像从医二十年的主任一样,一脸严肃地凑上前,双手捧着贝西岭的手腕观望。
一看,他腕背上一团红色的抓痕,因为他皮肤白,看起来就格外明显。
“呀,怎么挠成这样!”甄妙惊呼,又仔细检查,没有看见被蚊子咬的小红点儿,也没有肿起来的小包,但又挠成这样,她皱着眉头,不确定地下了结论,
“看起来有点儿像是被蚊子咬的,很痒吗?”
贝西岭眨眨眼,语气肯定,“很痒。”
“那少爷,你等一下,我马上回来。”甄妙匆匆跑回自己房间,取了东西很快回来。
推开门一看,贝西岭安静地坐在书房外面的沙发上等她。
“少爷,这是花露水,我回来就是涂的这个,涂上之后就不痒了。”甄妙边介绍,边拧开花露水盖子,拉过贝西岭被蚊子咬的手腕。
冰薄荷似的草木香气更加浓郁,贝西岭感到他的手腕被托住,很快有像水一样的东西滴落在上面,清清凉凉的,随即被她柔软的指腹推开,润湿整个手腕背面,很舒服。
“真是奇了怪了,别墅里竟然也开始有蚊子了,”甄妙一边给他涂花露水,一边嘀咕,“明天得跟管家说一下,做好别墅的消杀工作。”
他只被咬了一块地方,面积也不大,甄妙很快处理完,收回手,盖上花露水瓶盖子,自信满满地问,
“好了,是不是不痒了?这花露水我从小就用,止痒驱蚊没有比它还好用的了。”
贝西岭转了下手腕,清凉的香气随之扩散开来,他轻笑着点了点头。
刚想开口说点儿什么,在旁边坐着的甄妙忽然起了身,“对了,我还带了个液体蚊香过来。”
她拿起桌子上黄色的液体蚊香器就往主卧里那张大床走去,“这个蚊香还是我买了带过来了的,别墅里没蚊子,就一直没用上。少爷你这房间太大了,我把它放在床头,保证蚊子不再来打扰你。”
弯腰把蚊香器插在床头柜附近的插座上,看着它指示灯亮起,甄妙直起身,拍拍手,觉得一切妥帖了,转头,笑盈盈道,
“少爷,你可以安心睡了。”
整个房间都充盈着清凉的草木香气,贝西岭转头对着她的方向,眨了眨眼,缓缓露出个笑容,“谢谢你。”
他长长的睫毛在灯光下投下阴影,遮住眼中的光,乍一看,就有一种被他深深凝视的错觉。
甄妙一时有些恍惚,舔了下嘴唇,“不,不用客气,那没事儿,我就先走了。”
贝西岭低低“嗯”了一声,抬起胳膊,挥了挥手,
“晚安,明天见。”
鼻息间,流动的空气里,都是花露水的气味。
和她身上一样的气味。
*
第二天上午,书房。
“酱酱,少爷,你猜我发现了什么好东西?”甄妙献宝似的捏着一个东西凑近贝西岭身边。
没等他猜,自己就先公布了答案,“别墅里竟然有驱蚊手环诶!”
今天早上她跟管家说了别墅里有蚊子的事儿,管家很是重视,从仓库里找出了不少驱蚊的东西,其中就包括这个驱蚊手环。
“我给你戴上,戴了这个,就不会被蚊子咬了。”甄妙说着,捞起少爷的手。
贝西岭没说什么话,很配合地抬起来手,让她往他手腕上戴东西,调整到合适的尺寸。
花露水的效果的确好的惊人,甄妙留意了一下,少爷手腕背部的红团完全消失了,又恢复白皙的肤色。
这皮肤治愈能力也太强了吧!甄妙暗自羡慕,她昨天被蚊子咬的包今天还是红的呢,他就已经恢复成根本没被咬过的样子了。
没几秒手环就戴好了,贝西岭摸了摸手腕上的手环,好像是编织带的样子,有个光滑的长方体状的东西,像是运动手环,挑了一下眉,
“只有一个吗?你不戴吗?”
甄妙抬起右手腕,在他耳边晃了晃,笑呵呵道,“我也有一个呀,我的是蓝色的,和我衣服很搭呢。”
两个手环,一个蓝色,一个粉色,甄妙戴了蓝色的,即使从袖子里露出来,和蓝白制服也不突兀。
粉色的呢,则留给少爷了。
此刻正粉粉嫩嫩地套在他白玉似的手腕上。
贝西岭伸手,碰到了她手腕上的手环,果然摸起来和他的是一样的。
“那我的是什么颜色?”被她欢快的语气感染,他也不由笑起来。
甄妙收回手,睁着大大的眼睛,脸不红,气不喘,“也是蓝色的。”
“那我们都是蓝色的。”贝西岭摸了摸他的手环,声音听起来很高兴,“真好,我喜欢蓝色。”
窗外阳光灿烂,明亮的阳光照进书房,贝西岭含笑的眼眸里也仿佛有了明媚的光彩,蜂蜜色的瞳孔像深林中的小鹿一样,清澈又单纯。
甄妙良心过不去,“好啦,不骗你了,你的是粉色的。”
贝西岭顿了一下,摩挲着手腕上的手环,轻笑道,“哪有男生戴粉的?”
甄妙觉得她的直觉没有错,少爷从昨天晚上开始,心情又莫名其妙变好了。
现在跟他开玩笑,给他戴粉色手环,他虽然嘴上抱怨,可语气听起来根本就没生气呢。
这让她胆子一下大了起来,正色道,“那是因为其他男生没有少爷您长得帅,只有帅哥带粉的才好看嘛。”
以她从前追星经验来看,像粉衬衫这种男生灾难单品,就只有白皮帅哥穿才好看。
所以,检验真帅哥的标准,就得是粉色系产品。
见少爷怔愣住,甄妙赶紧见好就收,笑道,“好啦,好啦,我们换一下吧。”
她抓起他的手腕,正要调整手环的卡扣好脱下来,他另一只手就覆盖上去,按住她的手,让她没法动作。
“不用换,”贝西岭仰起头,缓声道,“我现在,也喜欢粉色了。”
晨光中,他漂亮的脸庞上,还挂着显而易见的迷人笑容。
这……
这会不会太犯规了!
甄妙耳根发热,一低头,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她的两只手完全被贝西岭双手包裹住,他掌心滚烫的热意毫无间隙地传到她手上。
她吓了一跳,下意识抽出了自己的双手。
不敢再看少爷了,她垂下眼眸,手上似乎还残留着他掌心的温度,烧得她脸上发热。
深呼吸一口气,甄妙别过头,透过窗户望向花园,企图转移注意力。
往日几乎无人的花园里,今天竟然有好几个人在。
她强迫自己去观察他们,让自己脱离暧昧的情绪。
那几个人都一身长袖长裤,包裹的很严实的打扮,最外面还套了一个透气的荧光绿的马甲,马甲背后是醒目的园艺公司名称。
有人手里拿着巨大的园艺剪刀,在修剪绿植的形状,有人推着除草机,隔着玻璃也能听见嗡嗡嗡嗡的除草声。
是园艺师?
甄妙下意识的寻找前几天那个烫发男的身影。
目之所及的那几个人似乎都不是,他们看着身形敦厚,大概都是有些年纪的中年人。
甚至之前常来的那位园艺师也没在。
换园艺公司了?
“来上课吧。”贝西岭轻柔的声音拉回了她的思绪。
甄妙转回头,少爷已经恢复成平常上课时那样,看起来冷静而认真。
她悄悄松了口气,很快就把外面无关紧要的事抛在脑后,坐下来专注学英语。
毕竟,这才是最重要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