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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失忆(1) 做间谍的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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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瑾王府之前,华月说:“温烨记得你的可能性,堪比白日撞鬼。”
她深以为然,既然这个世界上并没有鬼,那白天也就不可能见到鬼,那温烨也就不可能记得她。
想通了这个道理,她便放弃了同别人换签的想法,潇洒地回房收拾包袱去了。
其实抛去与温烨的过往不谈,去瑾王府做间谍是份美差。
瑾王温烨,京城最风雅也最孤高的王爷,说好听些是名士风流,说难听些便是孤高自许,京中十个人里有九个人都吃过他的闭门羹,这样不愿结交朝臣的王爷,很难将他同“篡位”两个字联系上。
所以去瑾王府做间谍,必然是做不出什么成果的,怎么看都是消耗前途。
华月又说:“十六,我们细作的职业生涯是很短暂的,一个真正胸中有丘壑的细作绝不会去瑾王府浪费时间。”
她“呵呵”干笑了两声,默默将那支写着“瑾王”的竹签收回了袖中。
看着周围人摩拳擦掌的模样,她知晓不会有人愿意同她换签。
她不像旁的间谍那么野心勃勃,誓要做出一番大事业,不辞辛劳地监视诸王,为皇帝的太平盛世添砖加瓦。
她只是觉得长夜漫漫,寻件事来做消磨时光也好。
所幸她的师兄妹中还是有志气的多些,有任务都抢着做,是以她从未参加过任何一场间谍行动,几年来在云山上“养精蓄锐”,不仅圆润了不少,脑子也变得钝得很。
所以在云潇好奇问她“殿下方才好像看了你一眼”时,她才会不假思索口无遮拦:“许是我长得好看……”
比身边人的惊讶来得更快的是刘嬷嬷的巴掌,粗糙的手掌带着十足的力,恶风刮过,她的脸肿了半边。
“不安分的贱蹄子!”
她呆在原地,似乎才清醒过来,她如今已经身在瑾王府,成为瑾王府的婢女了。
方才温烨确实从她面前走过,不过她低着头,只看到温烨一片月白衣角。
“都给我听好了,你们要做的就是伺候好王爷和王妃,别以为自己有些容貌,就想一步登天,真是笑话!”
她知刘嬷嬷意有所指,并未做辩解,倒并非是她甘愿挨这一掌,担这一个罪名,而是她还沉浸在自己出师未捷便先惹了瑾王府管事嬷嬷这一糟心事上。
做间谍前期需低调再低调,最好像个透明人,哪能像她一样刚来便被扣上一个意图勾引主子的罪名?
若被刘嬷嬷盯上,她以后还怎么神不知鬼不觉地监视温烨?
“刘嬷嬷,白日里打人做什么?”
她循声望去,来人一身云水蓝衣裙,在灼灼日光之下,美得惊人。
她知晓温烨有个心上人,她记得是叫怀珠来着,原先姓什么她倒忘了,不过后来都叫她姜怀珠。
她在青州时便听过温烨的风流轶事,什么谁家小姐为见他一面假装歌女啦,女扮男装当小厮啦,在驿站自荐枕席啦,甚至直接带嫁妆当街拦下了温烨的马车,放话非他不嫁啦。
彼时她听完哈哈一笑,一是觉得京城人于此事上简直能说会道,二是觉得面对如此种种情况仍不为所动的温烨或许喜欢男人。
然而直到温烨来青州养病,她见温烨的第一眼,便不可自拔地成为了温烨风流故事中的主角。
是很俗套的开局。
但温烨似乎只对这些喜欢感到厌烦。
他是风流韵事中的旁观者身外人。
她能理解,任谁面对那些黏糊糊的带着欲望的毫不掩饰的目光,都会厌烦恶心 。
所以她也能理解温烨为何常常拒人于千里之外。
所以她更更能理解温烨为什么会喜欢姜怀珠,因为姜怀珠不喜欢他,面对姜怀珠他不会先筑起一层壳。
她见过他与姜怀珠泛舟湖上,姜怀珠似乎睡着了,温烨抬手用折扇为她遮挡日光,湖上有微微的风,吹起他的衣袍,她发现温烨是那样的放松。
人在放松的时候最容易动情不是么?
然而此时的她只看了姜怀珠一眼便移开目光,低下头,像所有谨小慎微的婢女一样,发抖道:“婢子知错。”
片刻过后,一双绣鞋出现在她面前,紧接着玉蕤香的气味飘入她鼻腔,一只手缓缓抬起她的脸,她被迫对上眼前人惋惜的眼神:“刘嬷嬷……你真是……不该如此……”
她此刻终于有些忐忑不安了,并非对上位者的恐惧,而是她害怕姜怀珠认出她来。
即便她换了一张脸,一张与从前完全不同的面孔,可不知怎地,她面对过往这些人,仍有一种担忧,仿佛他们能看透她的外表。
刘嬷嬷立在一旁,垂首道:“求王妃宽恕,婢子是下手重了些,但也实在是因为这小婢女不懂规矩,此刻不教训,怕来日冲撞了王妃。”
“本宫知道事出有因,但你也不该把人打成这样,可怜见的。”
眼见姜怀珠看她,全然是看陌生人的样子,她松了口气,分出些神来打量姜怀珠。
许是生活无忧,姜怀珠比从前丰腴了些,更美了。
“秋娘,去取玉容膏来。”
旁边立着的一个圆脸圆眼的粉衣婢女道了声“是”,不一会便拿了个小罐子来。
罐子很小,放在她掌心却沉甸甸的。
“这么好看的一张脸,留了疤可不好了,将来还要嫁人呢。”
她握着罐子低声说了句:“谢王妃赏赐。
待来人走后,云潇又推了推她的胳膊:“十六,我不是故意的,我是真的看见殿下从园中走过时往你这瞧了一眼,我没想到刘嬷嬷会因此打你。”
温烨看她了么?
温烨看了她一眼,如果认出了她,绝不可能毫无反应,更何况,方才姜怀珠都没认出她,温烨一定更不可能认出她。
她不无凄凉地想,事实就是,姜怀珠比温烨,更能记住她。
还有一种更残酷的情况是,温烨认出了她,但她并不值得温烨费什么心思,和十年前一样,死了就死了,没必要去为她做什么。
很奇怪,她在想什么呢?这七年来,她也有会有无数瞬间望着铜镜中的自己问一句:“这是谁?”
她自己都尚且陌生,尚且不习惯,对旁人就更是一种过分的要求了,这么说来,她还在担忧、失落什么呢?
她以什么立场、什么身份去失落呢?
“十六?”
“唔……”想到这,她突然有些鼻音:“潇潇,不怪你,只怪我自己今天乱说话,我若是谨慎些,不那么自大,也就不会挨打了。”
“其实,我觉得你没说错,你确实好看呀,只是刘嬷嬷最看不惯下人对殿下动心思……”云潇看着她红肿的右脸,拿过她手里的药膏:“我帮你涂药吧,十六。”
药膏没什么香味,涂在皮肤上化开一片沁凉,右脸的疼痛瞬间好了些。
云潇一边轻抹药膏,一边道:“源春堂的玉容膏,一罐可值十金,多亏王妃心善,赏了这样贵重的药膏,十六,你的脸一定不出两日就好了。”
她僵着脖子没动,问道:“她对待下人一向如此么?”
云潇收了药膏,擦擦手,笑道:“是呀,王妃对下人极好,逢年过节涨月例,犯了错也从不重罚,咱们都觉得王妃是天底下最好的人呢。”
“是……是么……”她扯了扯嘴角:“那有这样的主子也挺好……”
她还未说完,便见刘嬷嬷去而复返,走近了,她发现刘嬷嬷脸上挂着得逞的笑意。
“十六,明日起你便去厨房做事吧。”
她疑惑皱眉,不知为何会有这样的安排。
刘嬷嬷的眼神落在她的右脸上,红肿的脸颊上面还涂着一层薄薄的白色药膏。
“王妃体谅你细皮嫩肉,给你安排个好差事,倒不必在这园子中,风吹日晒的。”
这一句话几乎是明示了。
姜怀珠果然没变。
她不无恶意地想,在人前装得再大度再良善又如何?没有人会安心地将一个美貌婢女放在自己丈夫身边,尤其还是一个有可能心怀不轨的美貌婢女。
“是,十六遵命。”
她倒是无所谓,她本来就是一个胸无大志的间谍,毫无斗志,陛下是知道的。
更何况温烨每天不过读书饮茶练剑,她不觉这样无趣的人会有什么“篡位”的想法,懒得监视。
去厨房,听着比在院子里扫树叶子好些。
是以她不情不愿地应了,满心欢喜地去了。
待刘嬷嬷扭着腰肢走后,云潇激动地拉着她往回走:“十六,你看,我说得没错,王妃最是体谅下人。”
她不解道:“这是从何说起?”
云潇解释道:“刘嬷嬷手再长,也没法伸到厨房去,管她职责之外的事情,王妃将你调去厨房,刘嬷嬷就没法给你穿小鞋了!”
她苦笑一声,一时不知该说自己小人还是说云潇单纯。
“刘嬷嬷很爱给人穿小鞋么?”
云潇环望四周,确定无人后,低声道:“那是自然,得罪刘嬷嬷的,没几个有好日子过,最惨的几个,现在人都不知道……”
云潇说着突然噤了声,而后摆摆手:“不重要,反正现在有王妃罩着你,你就不用担心了。”
她突然觉得好笑,心里也不知怎地有股逆反:“潇潇,那你有没有想过王妃为什么要对下人好?她是主子,咱们是下人,身份有天壤之别,她本不必给咱们好脸色。”
脸颊突然又疼了起来,又麻又辣。
好像不论从前还是现在,旁人总是喜欢姜怀珠,唯独她不喜欢。
这种感觉,就像是一拳打在棉花上,还被棉花咬了手,可棉花怎么会咬人呢?
她很想告诉云潇人都是无利不起早,姜怀珠也不例外。
云潇却眨眨眼,笑道:“咱们殿下一向低调,况且这事也是多年前的旧事,你之前不在王府,不知道很正常。”
“什么事?”
“不知道你是否认识八年前死在任上的青州太守姜牧?”
她一下子定在原地,正午的日光照在身上但她仍觉得冷,她不知自己此刻竟然还能发出声音,那声音像是一点点从喉咙里挤出来的:“不……认识……他们有什么……关系么……”
云潇察觉到她的不对劲,握住她的手,担忧道:“十六,你怎么了,怎么一下子出这么多汗?”
她避开云潇的眼神:“没什么,就是有些饿了。”
“哦哦,”云潇放松下来,又拉着她,步子放快了许多:“你饿了咱们就快去吃饭。”
她脚步无力,几乎是被拖着往前。
“潇潇,你还没说他们是什么关系……”
“他们是父女啊。”
父女?
她的心脏像被人狠狠捏了一下,酸得很,他们怎么可能是父女?
“其实这事我也是听府中的老人说的,说十年前姜牧剿灭了青州为患多年的山匪,还救了殿下性命,殿下亲自上折子为姜牧请功,这事在京城传了好一阵,都说姜牧是真正的忠臣义士,后来殿下带王妃回京,众人原本不知王妃身份,对她多有轻视,后来知晓她是姜牧女儿,瞬间变了态度,对她礼敬有加。所以大家都说王妃和她父亲一样,是天生的良善之人。”
云潇讲完,还不忘加几句自己的评论:“不然以王妃的家世,即便有殿下的宠爱,也很难压得住京中蠢蠢欲动的人啊。”
要让姜怀珠成为王妃,最简便的方法便是在她死后顶替她的身份,毕竟有先帝赐婚的圣旨,加之温烨护着,自然无人敢提出异议。
至于名字,只是个名字罢了,更何况她从未见过那份圣旨,圣旨上到底有没有她的名字不得而知,或许仅是姜氏二字,又或许,温烨一开始填在圣旨上的名字就是姜怀珠的,他们就是想要她的身份。
这其实很容易猜到,只是她不愿意去猜。
当初得知温烨喜欢姜怀珠后,她就已经决定成全他们两个,但是这种成全并不意味着将一切都让出去,包括她自己。
那不是姜怀珠的!
她很想喊出来,然而她只是闭上眼睛,调整呼吸,不让云潇察觉出异样。
在间谍司的七年,她最喜欢的间谍训练课是易容。
接近不同对象,要化作不同身份,乞丐、小贩、歌女、花魁、贵女,以及挑夫、书生、武人……不论男女,不论长幼。
套上一个身份,就可以扮演一个与她自己截然不同的人生。
很有趣。
不过在卸去伪装的刹那,她会感到一丝迷茫。
她真的脱了壳子了么?十六到底是不是她的本我?
可她并无什么选择的机会,她只能空想,因为姜麟早已死了。
然而在她无数个思念又苦笑的深夜过后,她突然得知,姜麟并没有死,而是被,鸠占鹊巢?
姜牧的女儿不再是姜麟,而是……姜怀珠?
换一种方式甚至可以说姜麟从未存在过?
很好。
她不愿再深想下去,她怕自己控制不住表情。
有些人见不到,也就不会勾起她的伤怀,过往的事就放在那,她也不会去碰,就当做是忘了。
可那个引子一旦出现,往事就如滔天洪水排山倒海而来,她装作忘了并不意味着事情没发生过。
温烨……姜怀珠……
很好。
她琢磨着,利用身份之便对付自己不喜的人,是人之常情,这并不违反什么间谍职业道德,她最多把温烨的五分错添油加醋向陛下说成八分,不过,这是他应得的。
明日,从明日开始,她一定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誓要找到温烨谋反的证据。
她在之前的间谍考核中总得倒数第一的坏处此刻便显现出来了。
做间谍最需冷静,不论面对什么情况,都需心如止水。
华月说:“一个有追求的细作,最好是把自己当块木头,没有恨没有爱,论不上心软或心急,一旦动念,铁定出事。”
她一向把华月的话视为比孔孟之言还要重要的学问,无事便品味品味,可品味来品味去,唯独忘了这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