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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第四十四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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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耳朵嗡嗡作响——仿佛还没有从刚才的火灾中冲出来,她的视线模糊,平衡感失调,如抽干血肉的一副空皮相,只得由风扶持;她步伐踉跄,似乎随时都能摔倒,正当她双手扶着墙壁稳固身体时,长身鹤立的男人从浓烟中走来……
视线越来越模糊,雾气加重,重得她分不清现实跟梦境。
他来了。他回来了。
卡——
衣服跟脸一样,无一不脏兮兮。阳光从山侧晃悠而出,照得人额头发晕。冬季的太阳也能如此明媚无常,以前怎么没发现呢!
不远处的商场街道张灯结彩,新年气氛浓烈,就连剧组的奶茶杯跟咖啡杯都焕然一新,上面均印有闪闪发光的福字。程歆喝的热芋泥奶茶,三分糖。握杯的指甲缝里都是黑乎乎的泥,她还有一场戏——重逢,午饭结束后开拍,所以上午化的妆容得继续保持。
她今天像只开普敦海边的企鹅,站立不动,看着呆呆的。相机中的其他景物迅速暗淡,只有她独在世界中心,与之周旋。施翊眼里只有她。
这几日,朱磊一人当司机,高临不在,挨批评去了。
程歆看向正在拆除的拍摄地,说:“我儿时避过的那场火灾今天也算补上了。”
“你当时提出无偿要客串这部剧的时候我其实是反对的,太危险。”托尼亚看着她。程歆身上披着一件男士的黑色长款羽绒服,肩膀处还遭钉子刮蹭落下一个拇指盖大小的点,她交叉贴了两张粉色的创可贴。
“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这段时间有人在盯着我,不知道是不是精神太过紧绷的原因。我对镜头敏感,却在望向可疑的方位时没有任何发现。”程歆又呈出一抹笑:“但我对场内外的粉丝一直是微笑打招呼,这点我承认我做的很好。”
托尼亚没有接她刚才的话,施翊确实在跟踪她。不过他隐藏的很好,即使是安保也没有发现过他的蛛丝马迹。
下午的戏程歆找导演商讨剧情,增加了一段重逢之后的肢体接触内容,推动剧情,使得别后重逢更为必要——亲密无间,近乎假戏真做。
托尼亚猜到她要做什么,没阻拦。
回到家,托尼亚离开小区去赴约,助理回自己的公寓。客厅安静,程歆一言不发,乱中有序地挨个打开房间内所有的灯,就连厨房油烟机的照明灯也没放过,下一步将客厅的窗帘全部拉严实,不露一丝缝隙。
客厅很安静,很明亮,很空荡。
“出来!我叫你出来!”程歆突然像发疯一样,对着空无一人的客厅怒吼。
一分钟过去了,两分钟过去了……没有人回应。她瘫坐在地,眼泪比哭声先落地,滴落的泪花开始变大,变密。一双穿灰色拖鞋的脚停在眼底,她抬头,是他。
程歆吼着质问他:“混蛋,好玩吗?捉弄我好玩吗?看我半死不活好玩吗?骗我好玩吗?这么久不出现好玩吗?”
施翊蹲在她面前,姿势跟她闯入客房那次一样,居高而下,只不过这次,他伸手替她抹去泪水,她的眼泪是滚烫的。
“对不起。”他道歉。
“没用!对不起没用!”程歆一把抓住他的手,张嘴咬住。施翊忍着牙齿磕进肉里的疼,用另一只手摸向她的后脑勺。
牙齿凿进肉里,血渗出,咸腥弥漫在口腔,她竟不觉得反胃,由得丝丝血液滑进喉管。
良久,她开口,视线却不在施翊脸上,“他们……他们说你自杀了,因为我,你知道我当时多难过吗?你知道……我也要跟着去的,没去成……”程歆眼神木讷,开始喋喋不休,诉说委屈,控诉他的幼稚行为,“你死了,因我而死。”
施翊说:“我还活着,我没死。”
她反驳:“你是鬼,阴魂不散的鬼。”
“你摸摸我?”施翊将她的手贴紧自己的脸,重复:“我回来了,我真的回来了。”
啪——一巴掌。程歆很用力,发麻的手掌提醒她,她扇的是实物,不是虚无缥缈的鬼魂。
程歆扑倒人,压在身下,生怕他在梦境结束之前消失,双手恨不得锁死他。从卫文那里学到的一套防身术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她问:“去了哪里?”
他答:“很多地方。”
她问:“做了什么?”
他答:“生活,生存跟想你。”
她问:“为什么假死?”
他答:“愿赌服输,以及履行未完成的合同。”
程歆很气恼,眼睛里的红血丝蔓延,疯长,好似一颗西伯利亚枫树,“你说过你不是赌徒。”
“就赌过两次,还都输了。”
她接话:“我知道,我并没有让你回本,投资的三亿只赚回三分之一,你夸大其词,让我误以为我很优秀。”
“你借给我的钱我也没还,我不打算还,而我投资在你身上的也不打算回本。因为你比钱重要。”
“施翊,能不能成为我的家人?”程歆发话,她顾不得是在梦里还是梦外。就当哄骗他心甘情愿留在身边好了。以后,她能看见他就好。
不管是不是梦,是也好,不是也好,哪怕是幻觉,也认了。他好不容易出现一趟,她要尽力留住他。
她脸上无妆,黑眼圈明显,头顶冒出的几根白发也尤为显眼。
“回卧室休息?”
程歆摇头,却不掩饰:“闭眼怕你溜走。”
“不会。”他知道她以为自己是幻觉中的产物。
卧室的灯是全部打开的状态,包括化妆镜的灯。她床上铺的是他的四件套,枕头也比之前多了数量。
施翊脱掉马甲,跟着她一起躺在床上。
以往回了家,两人亲密接触一般都在他的卧室,程歆说因为床小。后来,到了睡觉时间,他自然而然会躺在她的大床上,盖她的被子。
“我身上有疤了。”他说。
程歆问:“哪里?”
“屁股上,是一条崎岖不平的疤痕。”
“丑。”她说。
“你嫌弃吗?”施翊问他,他浑身上下除了手臂的一条浅疤以外就剩下这条,他想在日后去除。
“不,”她看着他的眼睛,指腹从眉尖一点点滑动到嘴唇,问:“疼吗?”
“不疼。”
“撒谎。”程歆像是自言自语:“受伤怎么会不疼,施翊,改掉你撒谎的毛病。”
“那你呢?”
“我也会改。”
“程歆啊,你可不能死。”
她看着他,像是讨价还价:“为什么?你可以死我为什么不行?”
“你当时决定真的跟他同归于尽,不是吗?”
“被你发现了。”
“发现太晚,以至于我手足无措,慌了。”
“施翊,我就是不想活了,怎么办?”她翻身坐起,施翊跟着她一起盘腿坐在床上。
“为了我,活下去,这个理由可以吗?”
“让我考虑考虑。”
“别考虑,答应我。”
“要考虑的。”她别过脸,抓起床头的那瓶药,“你离开以后,我一直靠吃药才能睡着。”
“以后不吃了。”施翊从她手里接过那一小瓶药,丢进床头柜没插花束的花瓶中。
“那不是安眠药,是褪黑素。”程歆露出一个狡黠的笑容,说:“原包装的瓶子太大,我嫌碍事,就换小瓶装了。”
她抓过一只床上的枕头,拖起下巴,昏昏欲睡。
“你多久离开?”
施翊摇头:“不走,不会再离开。”
“你看,你又开始撒谎了。”程歆嗤笑一声,像是自言自语:“骗我其实没关系,我也骗过你,我们就当扯平了,谁也不欠着谁。”
“你要拒绝我吗?”
“嗯……我会拒绝你。”程歆不再掩饰:“爱会消失,会转移,会化为乌有,也会生长于他方。爱,不是万能的。”
施翊侧躺下,伸手关掉床头的灯,程歆的人影刻在墙纸,晃晃悠悠。
“你养我吧?”施翊说:“我现在穷光蛋。”
程歆抱紧枕头,也躺下,身体蜷缩,施翊替她盖好被子。
“我赚的钱大多数都捐掉了,我花销太大,我现在怕是养不起你,二公子。”
“我给你继续打工,一个月一千,月付。”
“开玩笑。”
“没开,”施翊说:“困不困?”
“困。”
施翊伸手抱紧她,程歆将脸埋在他胸膛处,心脏跳动的地方。真好,不是梦就好了。
“记不记得我第一次跟你回家,我抽的签上面写了什么?”
“什么?”
“保密。”
“我喜欢你,施翊。”程歆表白,“这次,我没撒谎。”
“听到了。”施翊答。
“从指尖滑走的是沙流,不是我,也不是你。施翊,你明白吗?”
“你希望我叫你什么?”
“程歆吧,因为第一次遇见你的时候我是程歆,如果来得及……我更愿意从头到尾只叫李攸,我其实是芜州本地人。”
“李攸。李攸。理由。”
时间向后推移,卧室的灯渐渐暗了。程歆突然抬头问他:“你说地狱里都是火吗?”
她接着问:“你说地狱会不会结冰?”
施翊抱她的力度愈加沉重,像要把她牢牢嵌入身体,不再分离,“也许呢,也许地狱会结冰,而冰会化,我会继续爱你。”
“油嘴滑舌,明天得给你上贡点素菜。”
施翊在她回家之前就把桌上的照片跟贡品撤了,照片收进柜子——程歆偷拍的,一张侧脸照,拍得很帅。盘子里的贡品水果蔫了,他给丢了。
他说:“我在农场种过土豆,黄心的,我也看到过大片白中带黄的花。”
程歆纠正:“那不仅仅是花,是真诚不变,是值得等待。”
施翊又问她:“为什么我种出来的土豆很小,跟核桃一样大?是不用心吗?”
“不知道,我没种过,不过我可以明天去书店给你买一摞书,你好好学学种土豆,你现在穷光蛋,我又花销大,多学一项技能起码能保证咱俩日后饿不死。”程歆困了。
芜州当晚又下了一场大雪,天很冷,怀里的人很安静。她希望,明天睁眼看到的人会永远在身边。
*
施秉承将那枚69.5克拉的红钻送给高华,她没要。最终红钻出现在芜州地质博物馆供人展览——捐赠者要求——永不出售,永不租借。
施煜原打算用这颗钻石给何琋打造一件独一无二的项链,他私下给罗淼看过照片,询问她的意见。罗淼笑而不语,说:“何琋不会要的,因为她想要的都在身边。”
罗淼将丑话再次说在前面:“对她好,对她要特别特别好,否则我会横插一脚,带她走。”
施煜撕掉照片,语气笃定:“你放心,罗总,你没机会的。”
罗淼的眼圈渐渐泛红,因为施煜对此的笃定,也因为庆幸何琋的选择是正确的。
*
L7酒吧。
托尼亚早早就到了,固定位置。调酒师换了新面孔,她点了一杯蓝色石酷乐。罗淼来了,这次,笑容满面。
“久等了,托尼亚。”
“喝什么?”她笑着问。
罗淼说:“果汁,因为我开车来的,我晚点要回去,不能喝酒,抱歉。”
托尼亚帮她点了现榨橙汁。
“你不会喜欢我吧?”罗淼像玩笑话一样问她。
托尼亚委婉笑答:“不瞒你说,起初是有点好感,不过现在不了,现在更想和你成为朋友,保持长久的友谊关系。你很优秀,我喜欢跟优秀的人成为朋友。”
“求之不得。”罗淼伸出手,“重新认识一下,谈凝女士。”
“重新认识一下,罗淼女士。”
欢愉的交谈过后,托尼亚目送她离开,代驾还在接单中,卫文没出现,车头也没坐人。她想,他可能不会出现了。毕竟她当时说得坚决。
突然,一道光打在托尼亚脸上,她眯眼,抬手挡住来源。
男人跳下车,“你的代驾已就位。”
卫文又朝她做了个双指并齐的耍酷动作,托尼亚认识,那是波兰军礼。
“傻子。”她应该多喝点酒,这样的话就能趁着不明的醉意再摸摸他了,或许第二天还可以用酒劲上头的借口搪塞他的询问。同样的借口用的次数多了她也会换的,人,不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