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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美味窑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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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样我没吃过的东西。
今天早起称重,又瘦了一些,很高兴,奖励自己多看几个吃窑鸡的长视频。
主播营造出的吃饭背景往往是随意里带一些精致:譬如玩偶不能堆放太整齐,但桌子一定要干净,不能溅上汤汁,整体画面要突出食物,背景不能太空也不能太花。
我最喜欢一款红色格纹桌布,铺上它,简简单单的食物摆上来也会看着好吃,要是再加上美拉德色系的陶瓷碗,几份颜色缤纷的果茶,那一定是冒着幸福泡泡的美味一餐。
吃一只鸡,各人先吃的部位都不同。
我习惯先吃肚子和胸脯那里,完美避开了百分之九十七先吃腿的人。
有些人先吃腿,或许是因为家中有姐妹兄弟,晚些吃就被人家撕了去,有些人先吃腿,或许正因自己是独生,好的香的,自然自己先挑,这也没错。
至于我自己,我也没有姐妹兄弟,只是想先吃胸脯而已。
胸脯很软,盐分也最少,容易嚼。
但我的吃法是很没趣的,叫人看了,绝对要说,这么吃了还不如不吃。
吃鸡我是不能吃皮的,硬一些的肉我也嚼不动,只能捡着最软的地方吃一吃。
鸡腿的肉相当紧实,是鸡身上活动最多的地方,这个部位无论烤还是煮,放凉以后,都会不可避免地凝结,变硬,不好下口。
也只有热腾腾出锅那一刻,是最香最酥软的。
诚然,如果我牙口好,肠胃好,我也会是兴致勃勃坦坦荡荡先吃腿的那一批人,烫手的骨棒捏在手指间,一拧一撕,冒着热气香气的,连骨带肉的一只金灿灿鸡腿就拿在了手里。
窑鸡是香甜口味为基调,在烤制过程中,要少量多次地刷上很多蜂蜜。
不知道是谁第一个在烹饪领域使用蜂蜜,实在是天才。
烤脆饼,烤蛋糕,烤鸡翅,一旦刷上蜂蜜,就像给食物活活镀了一层金,美味到闪闪发光。
蜂蜜混合着鸡油,在烤箱里滋滋作响,不分彼此,香气也纠缠在一起,并逐渐为鸡肉表面呈现出一个绝佳的琥珀色。
出锅以后,醉人的香味热滚滚地拂着面颊,端上桌来,摆一碟醋拌小菜,一盘茄盒炸串,两罐清甜口的果茶,就是顶顶馋人的一餐。
窑鸡口感是皮脆肉嫩的,最为精华的部分甚至不是鸡肉,而是鸡皮,尤其是烤出油脂,又与蜂蜜酱料一并打滚过的鸡皮。
咬一口,鸡皮似乎被烤焦了,又烤脆了,烤得有些融化。
在口齿之间香的腻人,还有些粘牙,嚼一嚼,除去软糯弹牙的口感,还夹杂些许不易察觉的脆感。
烤得酥脆的鸡皮被蜂蜜酱汁腌制过,脆中又多了些腻,像是缠着牙齿不肯松开,若再撕一块鸡肉放进嘴里一并咀嚼,更能体会多重香气口感纠缠在口腔里的感觉。
减脂期其实是可以吃的,只要不吃皮。
多么恶毒的诅咒。
所有动物的皮脂都是香到人手打颤的,偏偏你要瘦,就不能吃。
如果不吃皮,那这只窑鸡对我似乎也没甚么必要了。
吃着不明不白,不上不下。
对于鸡肉,以往我还不是很熟悉,但在减脂开始后,每隔一两天就要见着它。
纯白水煮的鸡胸肉,放些个姜片,葱段,焯熟后,撕成一小条一小条,和煮熟的西兰花胡萝卜一起,堆在一个瓷盘子里。
酱汁好歹能和常人吃一样的,蒜瓣切片,小米辣切丁,香菜或吃或不吃,总之切了碎碎的,一股脑倒进酱油香醋碟子里,搅拌搅拌,就淋在鸡肉上。
吃着味道自然不能和炸的,烤的比,它只有原原本本的它自己。
一只鸡,一碗水。
稍显枯燥了。
但我常常要吃这样的东西,因而总是劝自己,这是食物原本的风味。
嚼一嚼,有韧劲且有淡淡腥甜味的是鸡肉,而清甜微涩的西兰花。嘴里味道无聊到极致的时候,往往吃的人目光呆滞,露出米饭仙人同款的,麻不不仁的空洞眼神。
我偶尔会想起看过的一部动画影片,料理鼠王,小老鼠天生拥有精妙绝伦的味觉和嗅觉,有极高的厨艺天赋。
非常幸运,它同时还对烹饪有着非常浓厚的兴趣。
何等幸运。
最擅长的就是自己最喜欢做的。
它在厨艺上的造诣,甚至略略高过了极富盛名的食神古斯特。
在最初的最初,它总是能在不同的食材里找到最新鲜品质最好的。
像是垃圾堆捡来的半颗草莓,它能清楚分辨出草莓每一根果味纤维的清甜。
它说每一种食物都不一样,要闭上眼,仔细去感受。当吃饭不像以前那样有乐趣时,我常常这样闭眼感受,感受嘴巴里非常无趣的几种食材,谁是谁,谁的味道如何,谁与谁的区别在哪。
谁咀嚼的时间更短,谁的新鲜程度更高。
诸如此类这么做了一段时间,我没有获得跟料理鼠王一样的超绝顶嗅觉,但我养成了吃到不鲜嫩不新鲜食材就吐出来的超级坏习惯。
并且没少为这个习惯挨骂。
莴笋,西兰花,贡菜,蒜苗。
放进嘴里嚼啊嚼啊,老了,呸一下吐掉。
妈妈说这简直是没事找事,明明一伸脖子咽下去就成的事,非要吐出来。
我说不行的,我的牙齿如果嚼不动,我的胃就消化不了它。就算眼下给它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咽下去了,待会消化不了,也还是要反酸水吐出来的。
妈妈说我总是有一堆的话等着堵她。
我很想辩驳一下,我怎么可能是故意拿这些话堵她,我时时呕出来的白沫难道是骗人的吗?是我伪造的吗?
我堵她的话有什么好处呢?
但这些话是万万不能问的,问了就会触发妈妈另一套说辞。
长辈啊,付出啊,养育啊,辛苦啊。
辛苦啊,我知道做妈妈辛苦啊。
妈妈也有妈妈,妈妈看着自己的妈妈的时候,难道不知道做妈妈辛苦吗?
如果知道,为什么还要做妈妈。
既然做了,为什么又要抱怨。
有时候很希望自己是一只简简单单的窑鸡,被人一抹脖子,放干了血,塞上葱姜蒜,浇上卤汁调味,烤成香喷喷的,叫人流口水。
但这样不成。
第一个要骂我的就是鸡了。
【你以为做鸡很简单?你以为我们不怕抹脖子吗?呸!】
对不起,如果有选择,我想没谁愿意做一只鸡,或是鸭,或是别的什么。
但做人也不是能一直做人的。
做人不好好做,做坏事,伤害别人,下辈子就会被罚去做动物,做牲畜。
牲畜有情有义,也会被奖励,能久违的做一回人。
所以,人也辛苦,鸡也辛苦,我们大家还是不要相互攀比的好。
若是给鸡一个机会,让它做一个人,让它度过混沌的幼年,又日日与家人分别,读书整整九年,寒霜酷暑,但这个时期总还好熬一些,因为无知,因为不晓得外边的天翻地覆。
待到读了大学,又要掏干家里的积蓄,连一日三餐都不能见家人,故乡只余冬夏,再无春秋。
或辛苦或糊涂,读完了这些,又会发现,它们的用处实在难以寻找。
还没完呢,还要往下走。
接着又是无穷无尽的考编,考研。
自己还未立足,便须得考虑成家生子。
幸好我是不用考虑的,身体不好,恐怕下不来手术台,如果真是硬要生,我应该会和孩子一起死,什么保大保小,哪个也保不住。
那身体康健强壮的,自然就躲不过了,要被催促,被推搡,一条路走得磕磕绊绊,在一个节点上还没站稳脚跟,就有人催着你去往下一站。
我时常恐惧年岁匆匆。
怎么能这么快,我蹲在地上擦鼻涕也仿佛不过是前几日的事,一转眼,日子过了一半了,再过一半,我就要进棺材了。
怎么能这么快,我还什么都没来得及做呢。
哇,人要是能永远不死就好了。
要是我能永远不死,我就养很多树,很多很多树,我长一点,它们也长一点,长的越来越高,越来越大。
在容身之所尚且完好的几百个年头里,尽情伸展它们的枝叶,向天际攀援。
它们最好是会开花的,大的,细碎的,连绵成一片一片的云雾,香气可以不浓烈,但一定要持久,风一摇,满树的香就轻轻摇晃,缠着人的衣袖和发梢,沾上几片剔透的花瓣,往远方去,往未来去。
可惜我是会死的。
那我还是要种一棵树。
要种一棵长寿的,一身反骨的,永远永远苍翠青绿又挺拔的。
虽然我自己是一点也不苍翠不挺拔,我也不喜欢这样蓬勃向上的气息,但它是一棵树,它应该按照自己的想法,随意地长,尽情地伸展。
我百年以后,它百年以后,都去往各自的结局,但它身上永远会留有我的一丝意志。
软弱的,瑟缩的,颓靡的,半途而废的。
依附着强大的,苍翠的,挺拔的,生生不息的。
像是腐烂的青苔一样,一寸一丝地黏连着擎天巨木。
像一只阴险的小小寄生虫一样。
是好主意,树苗,已下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