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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润去国外扳回一局 ...

  •   掰着手指头算日子,递交离职信整一个月,我收拾东西回老家了。

      发现我不再去办公室之后,人事疯狂打电话给我。

      总经理也打了几个。

      统统视而不见。

      过了一周,来电渐渐少了。我收到一封邮件。

      公司以人事部的名义发来的,里面详尽列举了我入职之后的各项费用。

      除了我打算正常付清的学费、差旅费以外,

      居然还加入了工资、团建费用,和一个数额为几十万的“管理费用”。

      我万万想不到外表儒雅、风度翩翩的董事长能干出这种事。

      根据这位大哥的逻辑,离职就要把领过的工资都还回来。

      还要赔偿公司对你的“悉心培养”。

      而且这份“悉心培养”值几十万!

      真把爷气笑了。

      我回了邮件,表示同意以现金方式补偿公司。

      但前提是合理费用。

      认可学费和因学习产生的差旅费。

      请公司对各项数字进行解释,提供发票或者水单(国外消费没有发票)。

      并对所谓的“管理费用”表示强烈质疑。

      再次收到邮件,落款是个陌生名字。

      同事偷偷告诉我,公司为了处理我的事情,高薪聘请了一位“法律专家”。

      真是哭笑不得。

      一年给“法律专家”发工资的钱,都要赶得上“管理费用”了吧。

      不管怎么说,这也算表达对我的“重视”了。

      和“法律专家”几轮邮件大战,都没有实质性进展。

      坚持要我把领过的工资还回去,再额外交足“管理费用”才肯放人。

      这期间我也同时和A公司保持沟通。

      A公司部门经理委婉表达,我原单位老板和A公司现任领导有一些拐弯抹角的亲戚关系。

      本来以我的资质,A公司承担学费是顺理成章的。

      对于部门来说,接收年轻有资质的候选人比自己培养新人划算多了。

      部门经理劝我把眼光放长远,先接受原公司开出的条件。

      亏是亏一些,但总比被拖着不放好多了。

      拖着的这几年不仅没有收入,最重要的是,耽误了积累经验的最宝贵时间。

      对以后职位等级上的升迁也大有影响。

      最后一通电话,他把话说的很白。

      他说多付的钱,进公司干几年就赚回来了。

      几年时间在你的职业生涯里只是很小的一部分。

      我们这行,越老越吃香。福气都在后面,何必计较眼前得失?

      到现在我都还很感谢这位部门经理。

      g企领导,与我非亲非故。

      对我的事情很上心,说的是父母不曾教会我的道理。

      对于一个刚踏入社会的年轻人来说,真的特别宝贵。

      但是,不知道哪个名人不是说了吗?

      性格决定命运。

      我从小顺风顺水,别说骑在头上拉屎了。

      从来没被人这么欺负过。

      自恃有点小才华,有点小运气。

      哪能咽下这口气?

      这钱我就是换成钢镚扔大街上,还能听个响。

      甘心双手奉上给黑心资本家?

      我在家憋了几天,终于想出个法子。

      决定让公司,让老板也尝尝患得患失的滋味。
      我润了。

      是的,就是字面意思。

      我逃跑了。

      刚回国的时候,公司想让我带两个不会外语的同事出国参加活动,把三人的签证给续上了。

      拿着工签,我买了最近出发的机票。

      临走前一晚一个人去看了场电影。

      记得很清楚,是少年Π的奇幻漂流。

      自己就像主人公一样,在无尽的海洋里浮浮沉沉。

      几次中转,目的地是国外培训学校所在地的城市。

      前面提到,我所从事的工作,在国内有三个最好的去处。

      两个头部企业,和一个政府机构。

      两个企业中,除了A公司是行业翘楚,还有一个我们暂且称为B公司。

      B公司送到国外的学员,和我同在一家培训学校。

      现在正在该学校接受培训的,是与我同年毕业的学生。

      和我公司不同,B公司规模大且非常正规,尤其重视这个技术工种的培训。

      他们在送员工出国培训之前,会在国内先学习半年到一年时间。

      其中包括语言,也包括理论知识。

      说白了就是把外国学校教授的课程,先用中文学习一遍。

      我的公司省去了这笔费用,而正因为恰巧我自学能力比较强,没有耽误拿证。

      但也导致只有我一个员工按时取得资质。

      总之,这就是身为同届学生,我却能早早参加生产的原因。

      我回国的时候,B公司的学员刚到学校不久。

      独自身处异乡,我和他们很快成为好朋友,回国后也经常联系。

      知道我的近况,他们都为我打抱不平。

      其中一位建议,现在自己公司讹我,A公司又不肯出学费。

      反正一时半会解决不了,不如去国外碰碰运气。

      我们取得的资质,按法律规定,可以持证进行商业活动。

      自然也适用于所在国。

      更主要的是,在该资质之上,还有更高一个等级。

      也这最高等级。持有该等级的从业者,可以依法从事教学活动。

      就是教授别人学习这项专业技能。

      我觉得这是个不错的思路,于是打算去学校和这个项目的负责人面谈。

      我们所在的培训学校里,不乏从各个国家来的学习者,最后成为老师,留在当地。

      对于个人来讲,我本身更喜欢国内的环境。

      但是当时的状况,已经没法把“喜欢”放在第一位了。

      继续留在国内,要么接受不平等条约,要么被公司拖着不能就业,要么起诉。

      只有这三条路。

      知道我润出去的消息,公司肯定慌得一批。

      如果我选择留在国外,至少给我交的学费打水漂了。

      说实话,当时并没有想好下一步。

      一气之下,只是想给公司点颜色瞧瞧。

      结果并没有令人失望。

      刚住下两天,邮箱里来信了。

      想不到咄咄逼人的“法律专家”,居然可以把话讲的那么动听委婉。

      “最近心情怎么样”开头,“盼复”结尾。

      知心大哥哥上线。一会让我照顾好自己,一会劝我做人留一线。

      一个字我都没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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