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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序:北京的秋天 ...


  •   飞机落地大兴机场,机身重重顿地。重重的失重感令人耳膜震痛,伴随滑行的极大加速度,几乎叫人咬紧牙关负隅顽抗;一如坠入爱河般的混沌迷乱。在昏暗狭窄的座椅空间里,所有的感官被限制之际,关玉突然意识到一件事情:她离那个人的距离竟然只有几十公里了。

      这里是北京。

      北纬四十度,东经一百二十度左右。

      她不能更加熟悉。地理习题册上总是被重重圈出的经纬度,她每次申请实习时总是把北京办公室放在第二志愿,——和他笔记本上那一句“我也想见北京的秋天”。在多少夜晚里,她几乎是虔敬地用手指轻轻拂过,而后觉得那字略微有些烫人,又急忙缩回手。

      坐的摆渡车进登机楼的。她行李箱办了托运,只是单肩背一只棕色的皮包走下扶梯。刹那间干燥的风拂卷她的脸颊,长长的黑色卷发扫过她的脸颊。关玉把头发拨开,用手理一理卡其色风衣与墨绿的绉纱围巾,瞬间觉得自己整个人浸泡在秋天的风里。干燥、微凉、浓郁,不像香港秋天那样暧昧不明,像购物商场空调般全年恒温,而是棱棱角角地有性格。这是北京的秋天。北京的秋天。

      她突然想到张国荣唱的:“秋天该很好,你若在场……”他们错过了多少个秋天呢?

      取过行李,她走去机场外面打车。上车对司机说:“去JW万豪。”那司机便立刻瞄了她一眼:“朝阳的?得嘞。”

      上车她便去出mac笔记本看今天的工作安排,手指敲个不停。司机几次在镜子里瞟她,大约还是好奇心压过了对她看起来不愿说话的顾忌,问:“来工作?看你很年轻,小姑娘。在什么公司工作?”

      关玉失笑,北京的司机师傅果然如传闻中健谈。倒也很快回答:“我在一家外资投行工作。……名字?是G家,GoldmanSachs。”

      “哟嚯,你们是不是收入年薪都过百万的?这么年轻,厉害啊,”师傅在后视镜里瞟她一眼,又问,“不是北京的吧。是头次来不?”

      这次她顿了顿,说:“是。”

      “嗬,来出差吧?那你可得好好玩玩,北京好玩儿的还是不少。在这边有熟人吗?”

      关玉手指没有停,劈劈啪啪回着邮件,心里却是在想,朝阳离海淀有多远?他们此刻是在越来越远呢,还是越来越近?嘴上是顿了顿回道:“那很多了。我同学很多在这里。”又问:“师傅,为什么你看出我不是北京的?你怎么知道我不是在这里读书或工作呢?”

      “呵呵呵,我说不上,气质吧——你看起来很有点那什么,ABC的派头,对,ABC,就是在国外的人的那种劲儿,我闺女常说。就是看起来和咱这儿姑娘两样式儿的。唉,姑娘,谈没谈男朋友?你这么漂亮,肯定不缺男朋友吧?而且我也听说国外的人也开放,是不是追你的外国男人很多?”

      关玉失笑,扭头看车窗上自己的影子。自己现在可以被称之为漂亮了吗?波浪大卷,清瘦下来的面皮显出了深邃的轮廓,眼睛不再被塑料红框眼镜遮蔽,而是在美瞳与假睫毛的修饰下,熠熠然朝着倒影里的自己微笑。

      现在的自己,是不是可以说自己是美丽的?苏梓鸣,陈跃,胡栩然,——和他,看见现在的她,会怎么想呢?

      记忆长廊里,她仿佛看见了一个小女孩,站在高三十七班门口徘徊许久,照见窗玻璃上自己黯淡的面容和臃肿的身躯,还是轻轻放下了书本,几乎落荒而逃地蹿离。背后,五月的盛极的凤凰花和簕杜鹃映照光荣榜上女孩光艳的露齿笑容,说不上来是花映人艳还是人比花娇。那么鲜丽漂亮的大头照,下面是宋体的大字:第二名高三(17)班凌初蕊。左边,是他的照片。

      第一名高三(17)班,林淇。

      她记得许多人说,林淇什么都好,就是名字起得不好——像个女孩子。湾城一中的习惯,高二的红榜并不放人照片,以至于校庆学生代表发言时,大家都惊讶传闻里的林淇居然是个男生;而且是个个子很高的帅哥。

      可她特别喜欢他的名字。瞻彼淇奥,绿竹猗猗。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这句话她已经记不清在草稿纸的空隙、选择题的抬头或是日记本的字里行间写过多少次。有时用墨绿的钢笔写,有时用铅笔随意写了又涂。每次看见淇字用绿色写出,三个一行,五行三列,她总是仿佛看见竹林生长。君子似竹,所以她最喜欢的钢笔墨水名字就叫“兰亭竹”。如果真的有君子存在,应当是他吧。光风霁月,茂林修竹。

      “……姑娘?别往心里去,要是不乐意说也不要紧。我也就随口一说……”关玉才意识到自己被回忆拉走了多远。忙回道:“哪里哪里。哦,我没有谈过恋爱。”

      “不可能吧?看你工作能力又强,长得也好看,经济条件也好,你周围的小伙子可不能都是傻子!哪儿可能就单着这么多年呢?”

      关玉笑笑。

      是啊。怎么可能呢。当年他是不是喜欢凌初蕊呢?或者这么多年,他是不是只是懒得告诉她他的情感状况呢?至少,他动心过很多次吧。毕竟他是在P大收分最高的学院,周围的女生大约比她优秀太多。

      就像她,也从来没有觅得机会告诉他那么一句——就算这句话支撑着她这七年来无数个熬到两点的深夜,无数次在健身房里想要逃离的瞬间,无数下皮肤医美时千刀万剐的钝痛和身下手术台的冰冷触感——
      “我喜欢你。”

      无力的苍白感。

      可她能要求什么呢?暗恋是这个世界上最自私的享乐——只要你不求对方的回应。
      林淇是个太合格的恋人,他从不要求占用她学习或工作的时间用以约会,却给了她七年可以追逐的背影。只是,他从未与她牵手、拥抱过而已。

      关玉突然愣神,轻轻取出旁边手袋里的日记本。
      日记本已经泛黄,牛皮纸的厚厚封皮已经磨损得毛边。一共312页,她数过17次。2500天。那么厚,就像她漫长的青春的心事,积雨般厚厚一叠。
      日记本里密密麻麻只写了一个人。

      那又怎么样呢?
      事实层面来讲,这是最无力的勇敢。单向箭头,自我感动罢了。关玉突然笑了。她突然有点怜悯自己。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里那个女人的一生的波澜,在男主角眼里雁过无痕。以前看这本书的时候关玉觉得这女人真是个疯子,她突然惊觉自己和她并没有什么分别。
      林淇会记得她吗?

      关玉突然想到自己去年看了孟京辉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的话剧,这部话剧是独角戏,现在想起来真是最得天独厚的安排。

      ——多么合适呢?
      独角戏的意思大概就是,这是她喜欢林淇的第七年,而今天,会是他们见的第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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