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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番外】London 2010 ...

  •   【番外】London 2010

      签售会结束后,我觉得我的右手疼得抬都抬不起来了。我不得不抱歉地伸出左手来和出版社、责任编辑以及报社记者们一一握手。我原来以为一个小时的签售算不了什么,事后才发现这比打完一弹匣子弹还要累得多!而我的责任编辑威姆斯先生则直白地告诉我,一个英俊的小说家就应该出门来签售,如果长相实在抱歉的话,那就算了。而且,现场来的读者们比我想象中还要多得多,从我的稿酬来看我并不认为我会有这么多读者捧场,这种场面大大满足了我的虚荣心。在闪烁的镁光灯面前,在赞美和崇拜面前,我觉得我简直就像一个明星,而我也确实是一个明星!
      我是John Watson,一位医学博士。
      我是一个小说家,我的冒险小说卖得很不错,而我的新书也即将登上亚马逊书店推荐榜。但我真正的职业是Holmes侦探事务所的所长兼顾问,并且,事实上我是结了婚的。
      威姆斯先生注意到我在看手表,因此不再安排我过多的应酬,而是体贴地放我回去。因为我得去超市买菜,还得赶回家做饭。这令威姆斯先生非常感慨,说如今像我这样的男人是比孟加拉虎还稀缺了。并且更让他难以置信的是,我身上总是没有太多的钱。因为Sherlock Holmes把我管得很紧,我的信用卡在他手里,每次出门他只给我适量的现金。

      手机里留有雷斯垂德探长和葛莱森探长的未接电话,一个又一个。我打电话回他们,他们争先恐后向我抱怨,Sherlock Holmes什么工作也不肯接,还说到死都不会出门。
      我去超市拿我预定的培根,还买了洋葱和一大堆零食,去干洗店拿回我的大衣和皮鞋,这样我才能回家。我忙着新书的宣传和签售,有一周多都无法回家,贝克街221号B比我走的时候还要乱。
      我从空啤酒罐子和吃了一半散落满地的暑条袋子旁边走过去,Sherlock Holmes正站在电脑前面,满脸兴奋,戴着眼镜和头盔,手上则戴着拳击手套,他对这种仿真模拟拳击游戏的爱好简直无以复加。

      我从地上、床上和浴室里把脏衣服清出来,还发现内裤上长出了蘑菇,我吼道:
      “为什么总是我洗衣服你打游戏!”
      我蹲下来收拾乱糟糟的屋子,将垃圾分类打包,还搬出吸尘器,然后吼道:
      “为什么总是我收拾屋子你打游戏!”
      我卷起两边的衣袖,准备切洋葱和培根,继续吼道:
      “为什么总是我做饭你打游戏!”
      但是根本没人理会我愤怒的问题,我只好继续干下去。

      ……其实我当然知道为什么,Sherlock holmes不在乎屋子里头乱七八糟,他也根本不打算换洗任何衣物,至于饿了,他一个电话就可以去吃送上门来的垃圾外卖快餐。但他很在乎打游戏,他说可以放松他紧张的大脑。可是我觉得,他的大脑根本就不是过度运转了,而是早就生锈了。

      我一边将脏衣服塞进洗衣机里,洗衣机的电机裸露在外,一通电就噼啪作响,准是sherlock把它拆下来不知道干什么去了。我按遍了所有的开关,它还是一动不动,于是我狠踹了它一脚,它就变成了到处乱跳。
      我吼道:
      “你怎么不把烤炉也给拆了?”
      但我很快发现我所言尚早,烤炉早就被sherlock holmes给拆过啦。一打开烤炉门,一股糊味扑面而来,而且开启的地方变成了关闭,高温变成了低温。

      因此我得一边晃动着平底锅煎鸡蛋,一边紧盯着烤炉里旋转的培根肉,一边不停地将试图从跳出房子去的洗衣机给踢回来,我洋洋自得于我的能干,我一边干活一边唱歌,这是Sherlock Holmes为我写的一首歌,他有时甚至还会拉小提琴给我伴奏哩。
      “我是一个医学博士,一个冒险家,一个小说家。
      你只是一块培根,一颗洋葱,啦啦啦啦。
      我是Watson,我是Hotson,我十项全能,我无所不能。
      谁惹我我揍谁,而你只配被我烤熟,啦啦啦啦。”

      当我做好这一切(既迅速又敏捷!),我靠在厨房门口,试图用温柔一点的眼神来看着对方,并且尽量用不那末粗暴的语气说话(我可是个彬彬有礼的绅士!)。
      “你这个该死的混蛋!你早晚该被揍死!你忘记今天是什么日子吗,嗯?”

      “结婚纪念日?”
      他终于从电脑游戏前回过头来,并且抬起眉头来看我。

      他这样子让我很生气,我皱起眉头,正准备大发脾气。
      但是他却关掉电脑,对我说:
      “我想我有两个问题,John。第一个问题是我们结了太多次婚,很抱歉我忘记你指的是哪一次了。第二个问题是,你难道不记得我们现在的状态是‘离异’吗?”

      “是吗?”我吃惊地看了他一眼,“什么时候的事情?”

      我得说,我们俩认识第一天就互相调情,一个月之后如胶似漆,三个月之后我们决定结婚啦。但半年内我们的状态变成了离异,接着又去复婚,争吵,离异,复婚,争吵,离异。这也许是因为如今结婚和离异的成本实在太低,以至于我们满不在乎来来回回。

      “我也不太确定,”Sherlock说,“我是今天买东西时点了退税,但系统告诉我我的婚姻状态是离异、不能够享受退税,我才想起来这件事儿的。”
      然后他看着我,指了指脚下的Gladstone,得意地说:
      “John,我发明了一个自动喂食器给gladstone,这样我们就不会总忘了给他喂狗粮啦。”

      我怀疑地看了一眼已经吃得肚皮圆滚的gladstone,这只狗脸上满足的表情像是在说,谁会那末傻等自动喂食器掉狗粮啊,直接用爪子抓开外壳,就可以将头埋进狗粮里面啦。
      这时候门铃响起来,Sherlock从电脑前跳起来去开门,门外站着快递公司的工作人员。
      他飞快地签单,表情相当兴奋。
      “噢,这可实在太快啦,真是棒极啦!”

      我越过他的肩膀拿走包裹,试图拆开它。
      “你到底买了什么?”

      “这个尺寸你穿不下,John,还是我来穿吧,”他从我手上将包裹夺回来,殷勤地拆开给我看,“你是喜欢水手服、护士装还是女仆装呢?我三种都买了,这样会有折扣。”

      “噢,得了吧,你这个流氓!”
      我厌恶地看了他一眼,就好像吃了一个苍蝇一样恶心。但过了一会儿,我又说:
      “那就护士服吧,你记得把腿毛剃掉。”

      他睁大眼睛看着我,问:
      “你要我现在穿给你看吗?”

      我低头吻了他一下,说:
      “不,晚一点吧,先吃饭。我怕我们会忘了吃饭,这样很不好。”

      他也回吻了我一下。
      “那你记得把你当医生时的工作服穿上,噢,医生与护士,想想我都已经兴奋啦。”

      这样子我们就能坐在起居室里吃饭了,我认为我做饭的手艺相当不错,虽然培根有点烤糊了,蔬菜沙拉太甜,而鸡蛋煎得有点儿老。实际上,我觉得我做什么都很棒。
      并且,我也期待sherlock holmes赞美我,他总是喜欢赞美我,虽然有时是用他特有的方式,比如讽刺或者辱骂。但我能明白,这就足够了。

      眼前突然一暗,整个屋子里都黑了。我往外看,吃惊地发现窗外整个城市都是一片浓重的漆黑,连远处的伦敦眼都停止了旋转。我想不起来今天是否有什么地球一小时之类的活动了,于是我掏出手机来给供电系统打电话,不停地占线声让我相信确实是突发性停电了。
      我丢下手机,厌恶地说:
      “居然停电了,幸亏我已经把饭做好了。”

      但是坐在我对面的朋友微微一笑,却说:
      “偶然停电也挺好的,有时我已经厌倦了这个高度电气自动化的时代啦。”

      他这么说话,目光投向窗外,我也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在这个最繁华的时间里,整个城市却好像陷入了睡眠。
      我突然惊奇地发现,远处维多利亚饭店的灯光陡然亮了,在这片深黑背景中格外耀眼,像一簇簇跳跃的花火。
      房间灯光急遽亮起,又急遽熄灭,它们像是组成了闪烁的字母,不,它们就是闪烁的字母,我甚至能把它们读出来。
      D-O-Y-O-U-M-A-R-R-Y-M-E?
      当最后的E字出现后,整个饭店房间重新陷入了黑暗,跟周遭浓浓地融为一体了。

      我转过脸来看他,他正开了一瓶上好的葡萄酒,并且低头给我倒了一杯。在这四溢的酒香中,他说话的声音小得几乎听不见啦。
      “Do you marry me?”

      我挑起眉毛,斜了他一眼,斩钉截铁地说:
      “NO,你这个蠢货。”

      他的表情显得很失望。
      “为什么?”

      “因为我当初没跟你结婚时,你根本不是这样的,你这个骗子!你这个流氓!你这个蠢货!”
      我得说,我年轻的时候,我就是一只骄傲的孔雀。我确实有骄傲的资本,我非常聪明,非常能干,并且我还很英俊。我总是有点瞧不起人的样子,因为我天真地以为我比大多数人来得优秀。我理所当然受人称赞,被人艳羡,甚至自我膨胀到要去军队一展身手,而宁可放弃了留在大城市里极有前程的职位。结果我灰头土脸地从阿富汗回来了,像被拔光了毛的公鸡,除了嵌在一颗嵌在骨缝里的子弹,我甚么也没有。我病得厉害,瘦得吓人,没有朋友,没有工作,积蓄也已经快花光。我第一次知道,原来人生不是我想怎样就怎样,不是我要什么就能得到什么,而是恰恰相反,生活它想让我怎样,我就得变成怎样。
      我就是在那个时候认识sherlock holmes的,为了省钱,我们合租到了一起,这个城市里有太多人这样做了。
      那时他虽然穿着不致于考究(因为考虑到他实在不富有),但也不致于十分不整洁。他告诉我他是一个私人侦探,而我很快就吃惊于他的聪明、机敏、风趣和活泼了。而且一个侦探不用跟你说话,只消多看你两眼,就能猜出你在想什么啦。他不会因为我的伤腿而过分同情我,也不会因为我的落魄而轻视我。他拉小提琴给我听,他为我讲故事、讲笑话,他对我大献殷勤。他主动邀请我去参加他的工作,介绍他的朋友给我认识。我在他的工作中取得的每一点成绩,都得到了他不遗余力的鼓励和赞美。是的,他不仅什么都肯为我做,而且他真正能理解我想要什么。
      我得说,我跟他结婚时,我很感动,并且诚心感谢上帝把他献给了我。甚至他的存在让我相信,一个人只有从繁华的虚荣泡沫中跌落,掉入尘埃里,才能分辨敌人和朋友、谎言和真相,才能收获真正的感情。
      可是当我终于看清现实时,一切都已经太迟了。他根本就是个不可救药的流氓!他极度邋遢、充满怪癖、懒惰成性,他玩世不恭、毫无进取心、热衷于发明创造一些毫无用处的东西,甚至有时还得靠我写小说养活他。并且他对我表现出过度的焦虑和占有,任性到了极致,一刻也不能容忍我离开他。
      有那末多次,我告诉自己再也不能跟这个没出息的邋遢鬼这个不名一文的穷光蛋共同生活了,我的人生完全被他给毁啦,当我抱着这样的心情收拾好行李、提着箱子下楼离开贝克街221号B时,我感觉我真的已经是身心俱疲。但是不到十分钟后,我总是又气呼呼地上楼——那时sherlock总是抱着他的小提琴忙于制造噪音,我将奔出来迎接我的Gladstone一脚踢开,大声吼道:
      “你这个不折不扣的流氓!你不给我信用卡和钱,叫我怎么出门!”

      “我现在也一样,什么都愿意为你做,亲爱的,除了做家务。你想想看,如果我们不把时间浪费在做家务上,咱们可以干多少有意义的事情!”
      他起身去拿蜡烛,我注意到白色蜡烛和银质烛台都是他精心准备好的。
      我知道这一切都是他干的,他就是这样,出人意料,而且毫无顾忌。

      我盯着他,看他小心翼翼点蜡烛并且摆在餐桌上的样子,这时候窗外的灯光次第亮起,供电恢复了。但我们已经不打算开灯了,我们甚至听见了隔壁电视里正放着“伦敦发生不明原因的停电,四分二十八秒后供电恢复”的新闻。我喝了一口酒,说:
      “得了吧,我决定以后再也不跟你结婚了!”

      他很委屈地看着我,说:“为什么?”

      我把酒瓶子从他面前拿走,仰脖喝了一口——这酒味道实在太棒了,我已经盘算一点也不留给这个煞风景的家伙啦,我说:
      “不为什么,我这人做事情不需要理由。”
      另外的原因是,这酒虽然很美味,但我今天的饭做得不能算太成功,我有点儿太心急了。但我还是盯着Sherlock,让他努力把它们吃完了,——如果他不想挨揍的话。

      当他终于吃完了晚餐,重新抬起头来看我,眼睛又黑又亮,充满期待。
      “护士服?”

      我从口袋里翻出手机,将雷斯垂德和葛莱森的手机短信亮给他看,对他说:
      “两个人里选一个,你该设法跟你的工作结婚。”

      他哀叹了一声,瘫软在椅子上。这场面僵持了几分钟,他终于屈服了。他站起身,从口袋里摸出一副黑色圆形墨镜戴上,然后看着我,说:
      “走?”
      接着他又说:
      “我告诉你,我今天做了一个自动签名机,就等着输入你的签名。你可以下次把它握在手心里,这样就不必那末辛苦地签字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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