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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邪祟煞濯雪04 ...


  •   路轩留在华山看护常飞雪已有三日。
      第四日,华山群弟子以压倒性的票数一致通过决议,用馒头为诱饵把路轩引下山。

      投票发起人,大家的小师妹岳灵珊,长身直立,对正在捡馒头的路轩假模假样长叹着。

      “小路子,咱们也是迫不得已才这么做的,你玩牌太厉害了,把大家底裤都赢走了!放心,咱们一定好好照顾小雪球,你便安心地去吧。”

      常飞雪一边腹诽说的好像路轩死了似的,一边认真举手提问:“所以我到底为什么会多出一个‘小雪球’的昵称?”

      路轩嘴里叼着一个白面馒头,怀中抱着四五个,背上包袱里满满装了七个。
      系统背包里拥有金币无数的他,还在捡。
      金币数量可以买好几万个馒头的他,还在贪!

      这厮速度也太快了,动若雷霆势如闪电,捡馒头跟一阵风卷过似的,还一抓一个准。

      扔馒头的六弟子陆大有,盯着远处上面的迅速捡馒头的身影,生平第一次对深谙贪得无厌精神的勤劳路师傅产生惊惶之心。
      他汗出如浆,加快动作。要是再磨磨蹭蹭的,很快会被追上打劫。

      所幸华山弟子们圆满达成目的。
      被老天给的馈赠砸晕的路轩幸福地抱着一大堆馒头,跑去了长安城。

      长安城夜。
      轰隆隆。
      一道闪电贴着天际线划过,浓墨般的乌云像割开了数道口子,瓢泼大雨从天而降。
      天色很暗。

      破庙屋檐下,路轩好不快活的嚼着油炸馒头,靠坐着台阶,望这片黑漆漆的雨夜。滴落至肌肤的雨滴冰冷刺骨。
      破庙里,还有三个的无家可归者炸着白面馒头,围在油锅旁边取暖。

      漆黑的夜,不停的雨。
      似乎格外漫长。

      路轩把最后一口馒头咽下,站了起来,噌的拔剑。

      “恩人,怎么了?”庙里的一个流民跑出来,话没说完便听砰的一声响,脚下厚厚的雪地从中射出一道红影,利爪带动腥风擦着路轩的耳朵激射而过,咔嚓将身后的流民刺穿。

      一条细长的人影从黑暗中步步走出,是位女子,雌雄莫辨的面庞不乏英气,穿着被雨浸湿的白色短打。
      她的声音像悠远的无欲之铃,道:“他并不在乎他们。”

      而路轩背后的,却是一位身着红衣的高瘦男子,手上滴落着新鲜的血。
      红衣男子微笑:“既然他不在乎,我便发发慈悲帮他杀了。”

      庙里的一个流民吓得呆住,另一个转身就跑。

      【江湖比武开始】

      轰隆,雷响。
      红衣男子袭向庙内,那太快了,已经超出了路轩本身的速度。

      流民已经呆住,还未反应过来的那一刻,一剑亮光乍然射出,斜斩而去,比红衣男子还要更快,仿若雷霆,将近在咫尺的利爪生生逼退三分,剑风剐起他的手臂,鲜血迸裂。

      好快的剑。

      红衣男子眨眨眼,看见路轩就挡在流民的前面。

      “啊......啊!!”身后,流民发出恐惧的叫声,连滚带爬落荒而逃。

      红衣男子笑道:“你救下那人,是想表现你的伪善么?”

      “我救,只是因为看你们不爽。”路轩微笑地咧开嘴,握紧剑柄。
      刚才那一剑看似简单,但其中的竭力只有他自己清楚。他本身的速度追不上红衣男子,便只好使出一日千里带动的势能斩出一剑,但这个技能带来的消耗是巨大的。

      【检测到宿主精神值下降中......】

      路轩轻轻呼气:“你们也是七星坛的。”

      白衣女子一拱手:“杭州梅园梅无心。”
      红衣男子笑道:“我乃七星坛临潼分坛坛主,柯夜。天榜十九呀,我奉劝一句,你若自我了断把脑袋献给我等,便免了皮肉之苦。”

      “杭州。”路轩没听见似的不理柯夜,摇了摇头,“别的势力也想搞死我,我的脑袋是纯金的?”
      柯夜哼笑道:“差不多,你的身价在杀死七星坛好几十个杀手后水涨船高,连梅园的长老都想分一杯羹哈哈哈。”

      梅无心淡淡地警告一声:“柯坛主。”
      她拔剑,剑指路轩。
      “多说无益,请赐教。”

      语未尽,路轩忽地瞬闪而去。

      “追!”

      青旗、屋檐、烛光、巷口、城墙、城门、黑暗、雨水......
      路轩蹬墙跳过城门,来到城外的一处空地。

      【警告!精神值下降至0!】
      【警......】

      路轩关闭系统提示,觉得牙齿很痒,背后的黑色触手挥舞着。
      鲜血汩汩,染红视野。他已浑身是伤,最重的是胸口处柯夜留下的一道爪痕,距离心脏只有三厘米。
      眼前追过来的两人嘴唇在动,但路轩听不见。

      ......
      他想起了很久之前的事。

      “医生,我今天会死吗?”
      “不,你不会。你绝对不死。”

      那个时候他还在实验室床上。
      每天看着老旧的电视机,拿着一支遥控器。电视上的节目并不多,翻来覆去都是搞笑节目。《海盗传说》和《喜锯一家人》这两部电视剧他已经看了一百遍!

      既没有朋友,也没有亲属,从小在实验室闻着消毒水味儿。没办法,孤儿的人生就是这般无趣。

      医生说他有病,可很多年过去了,他感觉不到疾病的痛苦,也感觉不到死亡何时来临。

      直到医生死的那一天。
      唉,人为什么会有生老病死呢?路轩想不到笑嘻嘻的医生有一天会和他一样躺在病床上。
      ——把毕生都虚掷在实验里,在死去后除了一些实验数据什么也留下。像是日出,大海,夕阳,沙漠,什么也没有经历过。

      白发苍苍的医生把实验室门卡塞进路轩手里之前,路轩还在嘟嘟囔囔地谴责医生的愚蠢,失掉了对探险、冒险的敬畏与追求。

      并且,在这种愈发沉默的抱怨里,路轩发誓一定要去索马里——医生曾告诉他那是海盗事件多发地——带着医生去当一次海盗中的万王之王。

      “我一定会成为最强最富有的那个!”路轩看着他。
      但是医生笑了笑:“我太老了,编号1,体谅体谅我这把老骨头吧。”

      在路轩“我可以背你去”的随意语气中,医生满怀惆怅地说:“你真是个奇怪的东西,保留着刽子手的残忍,但好得要命。即使做了多次实验,我还是研究不透。编号1,我问你......你有名字吗?即使之前你给过答案,但是我想知道这么多年了,你现在有名字了吗?”

      路轩不记得自己回复了什么,只记得医生苍老的脸露出笑容。

      “我曾以为我会把你关到世界毁灭......但现在世界是你的了,小子!”
      他将门卡递给路轩。

      “代替我去冒险吧,路轩。”
      “你自由了。”

      ......
      柯夜甩了甩手上的血,微笑着一步步靠近尸体:“天榜十九,不过如此。”

      却听低哑的声音一字一顿地传来,伴随吐血声,道:“我绝对不死。”
      他支着剑站起来,头发漆黑凌乱,苍白着脸随意地笑,看上去格外年轻又意气风发:“世界是我的。”

      柯夜微微吃了一惊:“经脉尽断,竟还能站起来?这、这......你果然是个怪物。”

      危险!梅无心却悚然一惊,杀气使之浑身汗毛倒立,来不及提醒就看见路轩手中长剑再次斩出,不知道是幻觉还是怎样。三尺剑上包裹着森冷之气,将途径的雨珠一一切割,瞬间破开柯夜的真气护体,像切豆腐一般轻而易举地刺入他身体。

      【恭喜你领悟奥义技能:破甲。破甲:10】

      长剑把柯夜腹部切开一道血口,肠子涌出,血流不止。柯夜猛地抬手,直取路轩天灵盖,千钧一发之际,路轩以超越从前的速度退开。

      临死反扑没能得手。
      “......此子绝不能留。”柯夜回头,却猛地发现梅无心早不见了踪迹。

      雨水轻荡,涟漪起。

      “噗!”
      柯夜身首分离,喷出一大簇血,缓缓倒在雨中。

      【敌方死亡,比武结束。获得金钱2333声望1000经验10000】
      【恭喜升级69→70】
      【恭喜获得称号:血屠夫,获得声望100000】
      【恭喜获得称号:余烬骑士,获得声望100000】
      【宿主晋升江湖一流高手水准,系统升级中......】

      鬼山是长安城外的一座山。
      路轩的房子就在山顶,被他称为‘世界最后一个安全屋’。
      他跌跌撞撞地跑回家,简单包扎一下,倒在自己的紫檀木椅上,调出系统面板。

      称号:血屠夫(在你手中死去的羔羊数不胜数,不过何人在意?此称号无人不晓)
      余烬骑士(你就像余焰未尽的火、烧干不绝的灰,谁能杀死你,抑或杀死你的心?此称号鲜为人知)
      职业级别:一流高手
      等级:70
      【主属性】
      体质:73+20(余烬骑士额外加成)
      力量:81+15(血屠夫额外加成)
      敏捷:79
      【副属性】
      精神:ERROR
      意志:ERROR
      【天赋】
      万中无一(你不论是习武还是学文都事半功倍)
      精神异常(你的精神状态并不稳定)
      战斗本能(战斗于你而言就像呼吸一样自然)
      【技能】
      偷窃:50(满)
      精准射击:45
      嘲讽:50(满)
      幻术:5
      奥义·破甲:10

      天边飞来一只白信鸽的时候,天光方亮。路轩又“哇”地吐出黑血,他伤得太重,升级带来的修复功能正缓慢进行。

      他拿起信笺。
      是楚留香的字迹,淡紫色信笺飘散着缱绻迷人的郁金香。

      血珠反射晨光,照亮字迹还很新的油墨:
      午时,长安城福来客栈,天字一号。

      -
      路轩站在水盆前弯腰,像只野生动物舀起一捧清水冲了冲脸,呼一口气,摇头甩去打湿额发的多余水珠。
      接着去桌子边入座,低头,用炭笔在本子上写字,摩擦音沙沙的。

      正值午时,当楚留香迈过福来客栈门槛,走进天字一号房,看到的便是这副场景。

      多年以后,他仍清晰地记得路轩垂下的眼睫,眼睛闪闪发光,嘴角有一个微小的弧度。
      日记只有短短的一行,上面写着:楚兄找我有事,肯定是想请我吃饭。

      字体还是像从前那样奇怪,但笔势很锋利,像柄尖锐长矛,带着一往无前的气势。

      “字写得不错。”他夸赞道。

      那天是断断续续下着雪的阴天,路轩抬起头,漆黑眼瞳倒映这位来者笑吟吟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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