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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责任人 医生诊断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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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诊断开处方,医生就是第一责任人,没钱看病的话政府也是第一责任人,工伤工亡的话工作单位也是第一责任人,自杀自残或者不良生活习惯的话自己也是第一责任人,优先级最高。第二责任人可能是护士、工作人员、自己、家人和辅助疗法,但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都是第一责任人。对于不需要医生诊断但需要护士操作的项目,护士是第一责任人,比如打疫苗、发烧打吊针、照看病人。第二责任人服从第一责任人,比如自己和医院人员遵医嘱,是一项任务内的关系。任务完成而问题未解决就会对第一责任人追责,而任务的某个环节未完成就会对相应的第二责任人追责。对于重大的问题,同一个岗位的第一责任人只有一个,更换大于共存,就像一个医生治不好就去找下一个,而如果同时吃两个医生的药会难以追责,不知道起效的、无效的和有副作用的是谁开的药,同时吃也可能会冲突。
而如果不去医院,医院就不是第一责任人,比如不打疫苗,自己就是第一责任人。检查新生儿有没有打疫苗,检查者是后第一责任人,可能要做与第一责任人相反的操作。警察、军队、法院是后第一责任人,在第一责任人行动之后行动,不能无证据地逮捕。自愿服从的关系中,服从者是第二责任人,在犯罪中是自愿协助主犯的从犯。非自愿服从,服从者是第三责任人,在犯罪中为没有主观意图的从犯或者胁从犯。下级为完成任务自作主张采取某违法手段,上级在验收的同时应就合法性做常规检查,上级是后第一责任人,下级是第一责任人。
每项任务有明确的责任人和责任机构。责任人的领导负责追责,不参与任务就不署名。不采用“在XX的指导下”这种语焉不详的话。
义务指道德上应该履行、法律上规定履行、不履行自然会有不良后果(非人为干预惩罚)的行为;强制义务指执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确保履行的义务。纳税是义务,交社保不是义务;偷漏税数额较小,没有纪检处罚及刑事罪名,就不是强制义务(小贩占道经营被驱赶,是因为他无故占用公共空间且不受任何限制,但没收财产需要法律手续)。
代履行义务者,指的是通过合同承担他人义务而自己作为第一、第二责任人,如会计师事务所、托儿所、养老院、长期照顾老弱病残和被养护者的服务人员,法律上没有另外界定的义务(代纳税、代养护等)。以承担相应义务的罪名处罚,也享受履行相应义务的权利。
遵纪守法的,有道德的,有能力的,在合格证之上颁发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