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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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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但宋醒还是知道了本周日晚上六点在B市最豪华高级的酒店,有一场为同届法学系同学准备的聚会。
原因是张教授被盛情邀请参加。他在每一届学生中的名望都很高,很多成功的优秀毕业生都专门回校拜访以感谢他的教导。今年这场聚会的规模比以往都大,同学们希望他能够出席。
林目森也亲自打来电话诚挚邀请。
张教授坐在办公室,几次叹气,终于和宋醒说起这件事。但教授只说自己有一个推脱不掉的聚会,并没有提及这场聚会的筹办者林目森。
“你说你们年轻人的活动,我去掺合什么?”教授摇头。他是个一心研究法律的专业学者,虽享有盛名,但不喜抛头露面。
宋醒心不在焉地听教授讲话。同学聚会,前两天才见过面的林目森会不会还留在B市?会不会参加?
“大家喜欢崇敬您,我当年也是。”宋醒强迫自己不再胡思乱想,接上教授的话。
“那你也一起去?”教授自己摆脱不了,拉上宋醒这个不爱社交的学生一起。
宋醒摇头像拨浪鼓一般迅速坚决。“我肯定要把您安全送到酒店再送回家。我就不参加了,我可以在外面等您。”
“都到那了,就和我一起进去耍耍,看看现在的年轻人都玩点什么。别一天天要么闷在宿舍要么泡在图书馆。”教授忍不住数落宋醒。这孩子哪里都好,就是不出门不运动身体太差,体格连他这个六七十岁的老头都不如。
宋醒和教授相处多年,多少学会一点如何在他手下逃避问题。“教授,我突然想起来法律研究中心的陈主任让我交的一个文件还没打印。我先走了,明天再来。”
说着,收起自己的电脑和各种材料文献朝门口走
“你小子,越来越不听我话了。”教授指着宋醒,眼里哪有数落,只有纵容。
宋醒笑了一下,是很俏皮放松的笑容。随即轻声关上门离开。
周日下午。
是个艳阳高照的明媚晴天。
B市纬度低,白昼很长,十月份仍是夏天的气温,晚间五点的天还透亮。
这场本来简单的同学聚会由林目森的精心准备为始端,经过大家的口耳相传,直接传到了A大官方那边。
A大顺势向林目森的公司抛来橄榄枝。二者合作,学校接受公司之后的投资设备要求,公司做好全程工作,打造一场能提高A大对外知名度的盛会。
于是,同学聚会的性质变得复杂,更像一场上流社会业内精英的一场宴会。官媒介入遣来记者摄影师,同届中的成功者被要求做讲话,有特长的朋友要表演节目,林目森作为主办人要作为主持者把握全局。
林目森周日起的晚,中午潦草吃了点家里冰箱的速食产品,下午很早被助理接去酒店对台本做准备。
酒店会场布置,他整体满意。负责策划的公司员工跟在他身后,大点的动静都不敢发出。
直到林目森神色放松地说,“都不错。”他们才在心里狠狠松了口气,估计自己应该暂时不会有被开除的危险。
没办法,在林目森没有接任以前,B市分公司因为总公司的监管力度不够,内部的懒散不正风气上至管理层下到公司的后勤基层,广泛蔓延。
林目森来公司不到一个月,就大刀阔斧地将一些腐朽的枝干砍掉。他开除了一些业绩倒数基本等同于吃公司软饭的咸鱼,也对一些能力不足达不到各部门要求的人进行了劝退,
更甚,为达到杀鸡儆猴的效果,他没留情面地曝光了公司财务部经理的受贿行为,并以公司名义提出了诉讼,没有给人分毫后悔的余地。
一时间,公司上下,人心惶惶,生怕下一个背包走人的就是自己。公司气氛凝重,与此同时,进入各部门近几年以来最有活力效率的时期。
因为这次聚会的场面之盛大和人员之齐整,很多在外的同学不远千里赶到B市参加。
下午四五点钟,会场已经足够热闹。名利场中,欢欢喜喜,话中的你承我应,我问你答,其中几分真几分假全凭自己辨认。
林目森主动选择去酒店门口迎接各位来客。相较于与一些早没有印象的老同学高谈阔论当年的情谊深厚,他更想呼吸些新鲜空气。
也有老同学连门口简陋的环境都不嫌弃,话开口就停不下来,喋喋不休和林目森谈感情和有关当年两人之间的往事。
林目森哪里会对“我们一起做过实践报告”“我替你捡过笔”“我们担任过同一场晚会的主持人”这些琐事记忆清晰完整。
但对面的人记得太清楚态度太热切,林目森只好一直点头应和。若有人强行追问“你还记不记得啊?”,林目森会说一些善意的谎话,装作很认真地思索一般,然后说自己想起来了。
宋醒没听到这些话,要不然他就会知道林目森是一个骗子。明明他也和林目森在一个小组合作做过作业,明明他也曾坐在林目森的后排替他捡过掉落的笔,可是林目森并不记得他。
林目森被困于无休止的社交寒暄,此时的张教授和宋醒还堵在前往酒店的路上。
宋醒很少在这个时间段外出,他日常的生活范围只有学校,即便事先考虑过路况很早就接教授出门,但还是低估了下班高峰期的拥堵程度。
他不常开车,驾车技术本来就不好。现在,雪上加霜。
教授比他坦然许多,一直说不着急不着急。但宋醒知道,教授这种严谨治学的学者向来不喜欢旁人迟到,自己开各种会议也总是准时。
所幸酒店的地下停车位还是好找。宋醒停好车,带着教授找酒店入口。上楼梯的时候,他就搀扶着教授走的慢而稳。
六十多岁的人,即便年轻时当过兵体格好,也不得不承认自己老了。
酒店门口铺了长毯。宋醒隔很远的距离就看到一群盛装出席往里走的人。而他和教授则是平日在学校最普通的装束,没有丝毫修饰。
宋醒无所谓,他的任务只是把教授安全送到会场再把他送回家。师母临行前把宋醒拉到一旁嫌弃又忧心地对宋醒说“多看着点你老师。死鸭子嘴硬,不承认自己老了。”
宋醒谨记师母的话。
“真不用扶,我能走。”教授嘴硬。
宋醒摇头,不讲话。他突然有些伤感,教授对他的恩情和教导比他的父母家人多太多。他留校做老师的一部分原因也是想一直陪伴教授。无法想象十年或二十年或一个未知的时间,教授终究要离开。
“师母让你不要喝酒,一滴都不要喝。要不然她回去会发火。”宋醒嘱托。
“不管她。你陪我一起参加。你站我旁边,我保证不喝。”教授再一次尝试劝服宋醒。
宋醒仍然很坚决地摇头。一是自己并没有收到邀请,哪有不请自来的道理。另外,他真的对这种社交场合很不擅长,面对一群多年未见的陌生人,比他第一次公开站在讲台上给学生讲课还难。
两人又拌嘴几句,教授抓着宋醒不爱社交的软肋说,宋醒不甘示弱,一直提到师母。
聊的投入,连远处逐渐走过来的人也没注意。
第六章
“教授,终于来了。”林目森很轻易地在一群人中看到教授和宋醒。他们因为简单日常的装饰变得极为显眼。
宋醒听到声音的时候又有轻微的愣神。他对林目森的声音产生了最原始的条件反射。
他抬头,不需要仔细辨认,从早刻入他记忆里的走路姿态就了然,那是林目森。
他不久前还以为再也见不到的人,此时此刻,竟轻而易举般再次遇见了。
宋醒觉得自己应该去买彩票,最近的运气属实太好了。
“还以为您又不愿意来了。”林目森步履从容地走近。他对教授说话时,目光没有避讳地扫过宋醒。
林目森简单地对宋醒点了一下头,宋醒便明白他应该是认出自己是上次在办公室遇到的学生,所以礼貌地和自己打招呼。
于是,宋醒也向他颔首示意。
这算什么?从当年不相识的陌生人变成了不知道名字的点头之交?
林目森体贴地站在教授另一侧搀扶他,宋醒看见,便松手了。他走在两人身后,安静听着他们的交谈,在寻找一个自己和教授辞行的机会。
到了酒店门口,两人还在聊。
宋醒不得不打断。“教授,有这位先生带你去会场,我就不进去了。你结束后给我打电话,我来接你。”他说“这位先生”时没勇气看林目森。在心底念过无数次的名字,终究没有机会说出口。
林目森以为宋醒是跟着教授一起来参加聚会的。既然是一届的同学,肯定也收到邀请了。所以是不愿意参加?虽然只接触过一次,林目森对他的性格也能知晓大概。
林目森在教授开口前,说了今天第一句针对宋醒的话。他的目光终于完全落在宋醒身上,长久地停留。
“宋先生,您不参加吗?”
宋醒被问懵了,林目森怎么知道自己姓宋。
林目森接着说,“抱歉那天错认了您的身份,后来教授提醒了我。还请您原谅。”
宋醒也想到是教授那天在和林目森聊天时可能无意提到自己。
“没事。”宋醒摇头。他都明白的,林目森从来不认识自己。不认识一个毫不起眼的老同学不是一件需要抱歉的事。
教授在这时候站出来,“宋醒,那天忘记给你介绍了。这位是林目森,和你本科同届的同学,也是我老战友的孙子。以前他在学校可是个风云人物,追他的人听说能绕操场几圈。这话都传到我耳边喽。”
林目森淡然一笑,“教授,别打趣我。都是一些陈年往事了。”
宋醒也听过这句流言,可能不是流言,只是一句夸张点的事实。
教授说完,林目森向宋醒迈了一步,彰显邀请的姿态。“所以老同学,一起吃个饭吧。”林目森换个称呼,没叫“您”了,显得亲近一些。“不喜欢社交,可以直接去餐厅吃饭。”
一点选择和不答应的余地都不给宋醒留。
宋醒的脸浮现热意,他缺乏和林目森正常对话的最基本的能力。他也不知道如何拒绝林目森的请求。
脑子乱成一团浆糊,最终点了点头。
“那我们走吧。”林目森见他答应,面色未变,回头搀扶教授。
教授高兴,爽朗地大笑。
两人走在前,宋醒跟在他们身后,隔着并不远的距离。
“还是目森你说话管用,我这几天劝他好几次了,就是不愿意和我一起来。”教授话说的大声,明显是故意让宋醒也听到。
“不喜欢社交,可以理解。”林目森替宋醒开解。
“那也要适应,哪能所有社交都避免。这点你擅长,回头有机会给他传授点经验。”
“好。”林目森答应道。
宋醒现在有机会好好看一看林目森了。林目森看不到的地方,是宋醒的舒适区。
今天的穿着比上次更考究,但还是黑色的西装,宋醒看不出太多变化,只知道林目森穿起来都好看。头发应该被特意打理过,很蓬松柔软的感觉。可能喷了一点香水,宋醒闻不到独属于林目森的海洋的味道。
……
虽然林目森说不喜欢社交可以直接去餐厅吃饭,但事实哪有那样做的道理。宋醒知道那样不合规矩,自觉在一行服务人员的指引下到达会场。
见到教授,一行人蜂拥而来。宋醒最后提醒他务必不要喝酒后,就不跟随他和林目森,自觉往角落里走。
他刚找到光没那么亮的角落,往会场中心看时,林目森和教授身边已经围满了人。
宋醒看不见林目森,他只能看到花花绿绿流动的衣服,有些失落。
他低头认真看起今天自己的打扮。白色T恤,胸前印着几个幼稚的线条小人。蓝色牛仔裤,膝盖那块有点掉色。白色的运动鞋,出门时随便系了鞋带,现在已经有点散。
和这里所有的一切都格格不入。
宋醒现在不是很自卑的人,但他难免想起自己现在这样站在林目森身边的场景。
像天之骄子和路人甲,太不搭了。
为缓解不舒服的感受,宋醒小范围地活动起来。会场被布置成开放的酒会环境,宋醒有点渴,找了半天并没有看到水。
最后,他捧了一杯橙汁,鲜榨的,很苦。宋醒喝的直蹙眉。
原本一切都很好,宋醒安静待在角落,发呆冥想。会场太大,他早看不见林目森在哪里。
直到一位不速之客的到来。
“宋醒,好久不见。”
宋醒抬眸,愣了片刻,认出面前之人。
裴闻,同界另一位很出名的人物。B市本地房地产大亨的儿子,典型的纨绔子弟,男女通吃,换枕边人如换衣服一般。
当年,死缠烂打地追过宋醒一段时间。
“好久不见。”宋醒打了声招呼。他对裴闻没什么好感,想起往事,有点不悦。
“在国外就听说你留校做老师了,恭喜。”裴闻端着酒杯,笑着道。
宋醒不想很直接地驱赶他。小声说了谢谢,态度却是冷淡的。
裴闻知道他不待见自己,没关系,他喜欢。他顾自端着酒杯和宋醒橙汁的杯沿碰了碰,随即一饮而尽。
“橙汁?怎么不喝酒,开车来的?喝点没关系,我让助理送你回家。”裴闻很殷勤。
“不用了。”宋醒冷冷回绝。
裴闻当年就在宋醒这儿屡屡碰壁,早学会死缠烂打。
“这么多年谈男朋友了吗?要不要考虑考虑我啊,我不比那个姓林的差。”
“裴闻,别说胡话。”宋醒急切打断他,语气不善。
裴闻噗嗤笑出声,“也就提起他,你才有点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