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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背影 ...
长风早就查出城东种有竹林的人家,薛寄云又让长风在这几户人家附近转悠打听。
没有人家说夜中遭了贼人,加上每天忙着挖坑刺杀的薛寄云生活丰富,倒也是不急着去杀人灭口
今日刚好赶上了旬休,一清早,阮清秋就来搔扰薛寄云。
长宁公主今日出宫游玩,阮清秋非要拉着薛寄云陪着自己去找长宁公主,美名其曰“保护长宁公主的安危。”
阮清秋的母亲和淑妃曾是闺中密友,即便嫁了人也经常进宫去看望自己好友。
从小阮清秋和李长宁两人就是一块儿长大的,阮清秋打小闹腾,李长宁性格文静,两人刚好互补。
但长大后的阮清秋和李长宁一碰面就不对付,说两人不对付吧,两人又经常待在一起。
阮清秋自己也想不通,但只要长宁公主一出宫,阮清秋就像狗皮膏药一样贴上去。
薛寄云总是一刀见血。
“你去干吗,人家出宫玩不是来找不痛快的。”
阮清秋一回京城就摆出一幅翩翩公子的模样,到哪都有模有样地提着把扇子,闻言扇子也不忽闪了,眉毛皱得能夹死蚂蚁。
“再说了非让我去干吗,等你俩吵起来时,把你按在地上以免吵完后悔买醉?”
薛寄云一大早被吵醒嘴上一点也不留情,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把阮清秋气得跳脚。
薛寄云也不理他,独自走进书房,换上了一袭月白锦袍,然后不紧不慢地给自己绑上发带。
薛寄云虽然嘴上不留情面,但还是陪着阮清秋出了门。
——
沈悠今早也起了个大早,趁着汀雪忙着给自己梳头时,沈悠掏出游记继续翻看。
写这本书的人很有意思。
据说他每走到一个地方就住个一年半载,等游记写完了就再换一个地方住,所以书中内容很多,甚至连最有名的酒肆,茶楼都写得清清楚楚。
沈悠在书中找到了一家的制作兵器的店铺,店铺在城西。
写书人在书中极力吹捧,说什么刀利可削发,门庭若市,沈悠决定先去一看究竟。
小姐非说脖子受了伤带不了沉重头饰,汀雪在心里叹了一口气,找了一根发带给沈悠系上了。
这么多漂亮的衣服首饰,沈悠却从来不主动穿戴,可不是浪费了吗。
但是,管他呢,汀雪想得很开,小姐开心才是更重要的。
沈悠收拾齐全,又戴上帷帽才出了门。
到了城西,马夫根据书上所给的地方,七拐八拐总算找到了店铺。
和想象的完全不同,店铺很小,只有一个赤膊大汉在沉默地敲打地手中的玄铁,瞧上去有些木讷。
“小姐还要去吗?”汀雪犹豫着张口道,小姐毕竟是还是未出阁的女子。
沈悠明白汀雪的顾虑,安慰地拍了拍她的肩。
“你在车上等着,我自己下去就行。”
沈悠倒是不扭捏,利索地下了马车,独自走进了店铺。
打铁声停了下来,汉子出口询问道:“娘子可是要为郎君买刀?”
沈悠掏出图纸,递给对方:“这个能做吗?”
大汉看了一眼,就拒绝说:“我们这儿不接银饰的活儿,术业有专改,娘子还是找个银铺做吧。”
说罢,大汉用手巾抹了一下额头上的汗,又拎起锤头准备继续打铁。
沈悠倒也不急,又把图纸递给大汉,大汉略皱眉头不太情愿地接过。
大汉话说得诚恳,“小娘子,不是不能做,只是银铺做得更精美,大刀我倒是在行。”
“我的这个银铺大抵是做不了的。”
然而女子并不气馁,声音平稳有力,“您再仔细瞧瞧。”
“小娘子你要这干什么,你这…”话说了一半顿住了,抬起头细细地打量了眼前的女子。
眼前女子神色坦然,瞧上去倒也不像个会武功的,但行走过江湖的大汉什么没见过,多的是有奇能异术的人,这个镯子可不简单。
“什么时候要?”大汉收下图纸,郑重地折了几折攥在手里。
“最快吧,一周后来取行吗?”
沈悠心里明白这生意是做成了,自保的武器还是早点准备好才能放心。
沈悠可忘不了冰冷的刀刃贴着脖子的濒死感,这种受人胁迫的事她可再也不想经历了。
大汉思忖了一下,手镯倒也算不上太精密只是花纹有些繁琐,也不算大问题,便应了下来。
交完定金后,沈悠心里安定了下来,轻快地跳上马车,“回去吧,路上走慢点,在城里转转”。
车夫得了命令,驾着马车不紧不慢地在路上走着。
——
这边阮清秋和薛寄云两人与长宁公碰了面,两人骑着马走在长宁公主的马车旁。
话不投机,长宁公主和阮清秋隔着帘子又吵了起来。
还是因为小事:马上的两人本就张扬,长宁公主的车驾也是显眼,路上碰巧遇到了一群休沐的官员,新任探花郎也在其中。
李长宁平素喜好读诗文,就夸了几句新任探花郎写的一首小诗,阮清秋撇撇嘴似是准备说些什么。
深知阮清秋性格的薛寄云及时接话,语气懒散地和官员们随便聊了起来,都是官场上混饭吃的人,倒是识眼色,聊了几句就告辞了。
阮清秋敲了敲车窗,“你还是那么没品味,写的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还硬夸”。
“你倒是也写呀,你写得出来我也夸你。”
李长宁脾气其实算得上很好,每次吵起来都是因为阮清秋不停地找事。
“我看写诗倒是次要,探花郎才是主要吧。”阮清秋酸溜溜地继续说道。
“你真的很没意思,阮清秋。”李长宁声音冷了下来。
薛寄云暗暗叹了口气。
完蛋。
长宁公主喊阮清秋全名就是开始恼了。
“就是嘛,不然一群人你怎么偏偏只夸他一个人!”
阮清秋继续嘴硬,然后两人便又吵了起来。
聒噪。
薛寄云轻轻拍了一下马,与马车拉开了一定距离。
车子晃晃悠悠地前行,汀雪把帘子掀了起来。沈悠用手支着头往车窗外看去。
行人络绎不绝,卖糖葫芦的货郎不停地吆喝着,小孩举着糖人跑来跑去,很是热闹,沈悠不由自主地露出淡淡的笑容。
突然路上行人都往旁闪躲。
“给公主的车驾让行!”
前方有人叫喊着。
沈家马夫熟练地驾着马车靠在一边,在混乱的街市上算不上起眼。沈悠好奇地盯着窗外,想看看公主的车驾。
猝不及防地,一个少年郎闯入视线。
少年一袭黑衣其实和热闹的街市有些不搭,这是沈悠的第一感觉,然后沈悠便看清了少年的眉眼。
好漂亮的桃花眼!
沈悠在心里默默地感叹道。
可能是沈悠的视线过于直白,薛寄云微微转头,漫不轻心朝沈悠的方向看了一眼。
少年郎脸上挂着灿烂的笑容,但沈悠莫名地感觉到少年投来的目光冷冷地,没有任何温度。
沈悠果断收回视线并得出结论,桃花眼就没有好人,因为那夜的小贼也是桃花眼。
当时情况太紧急了,沈悠满脑子都是如何逃命,贼人的脸没有看清。
唯独那双眼睛在黑夜里像盛满了星光,沈悠记得清楚。
沈悠暗暗地在心中把刚刚看到的少年郎划到了坏人的行列。
汀雪打断了沈悠的思绪:“那个郎君和小姐一样扎着发带,但他扎起来没小姐你好看”。
汀雪的关注点很是清奇,沈悠被逗笑,便又往窗外看去。
刚刚那位少年郎只几句话儿的功夫就早已走远,只能看到马上少年高高束起的马尾一晃一晃。
公主的车驾很快便走了过去,路上又恢复了原样。耽误了一小会儿,沈悠倒也没继续转悠,赶回了沈府。
刚进门就看到阿爹正指挥着仆人挖水渠,一切在回归正轨,沈悠忍不住露出了笑脸。
扬州城沈府的庭院很小,但是是阿爹自己画的图让下人来布置的,阿爹最满意他挖的小水渠,里面还养了几条大鲤鱼。
兄长曾经和他的“狐朋狗友”比赛捞鱼被阿爹揍了一顿,沈悠总拿这件事嘲笑哥哥。
家中生意越做越大,阿爹阿娘也从未说过搬走换成大院子。阿娘总说小院聚财,其实是阿娘不舍得自己种的小花园。
阿爹也疼阿娘,总是附和说小院风水好,是沈家致富的秘诀。
沈悠也舍不得那个小院,自己和哥哥从小在小院里长大,小院的一砖一瓦都浸透着沈悠一家的过往。
沈悠边想边慢慢地走回自己的小院,虽然阿爹阿娘从来没讲过,但其实搬到京城的原因并不难猜。
无非是新皇帝现在上位不久,想要加强对地方的控制。
所谓麦高于禾,风必吹之。俗话说从商不如从政,从商虽然没有太大权利,但是地方富商往往掌握着地方的经济命脉。
尤其是像阿爹阿娘这种在收成不好的时候捐粮煮粥,平崇粮食的商人更是受到百姓的推崇和拥护。
当权者自是放心不下,让地方富商迁入京城既能体现自己仁德布施,又能切切实实地控制富商们。
只可惜了那个充满回忆的小院。
“小姐!”
汀雪的喊声把沈悠从思绪中拉了回来,沈悠快走了几步,屋里透出的暖融融的光也让沈悠的心安定了几分。
“小姐又站外面发呆,也不知道那几条鱼有什么好看的。”汀雪一边嘴上数落着自家小姐,一边给沈悠盛梨汤。
“好了,这不是回来了吗,今天的梨汤我一定给喝完。”
沈悠看着自己的“小跟班”气鼓鼓的样子笑着说。
汀雪是阿爹之前出门捡回的小孩儿,阿爹说这个小女娃的爹娘没能熬过饥荒,给了银钱她不肯白要非要给阿爹他们干活。于是阿爹就把她带了回来,说让她和沈悠做个伴儿。
沈悠更多地是把汀雪当成自己的姐妹,汀雪唯一令沈悠“不满”的地方是总喜欢絮叨着监督自己喝各种汤药,沈悠每次都找各种借口不喝。
沈悠用勺子搅动着梨汤,梨汤的热气升腾又散开,淡淡的甜香气在空中弥漫开来。
喝罢梨汤沈悠又让汀雪从书房里找来有关京城游记。
沈悠很喜欢读这种书,从小就立志做一个游山玩水,行侠仗义的女侠,她收藏了很多这种书。
每次阿爹和兄长出远门,沈悠都会拜托他们给自己带书回来,还央求阿爹给自己设计了一个小屋专门来放书,阿兄为此还酸溜溜地说阿爹阿娘偏心。
来了京城也不例外,沈淮山专门留了一间小屋给沈悠做书房。
沈悠坐在桌边翻看起来,京城的游记自己很早就看过,京城有很多有趣的节日和美食,风土人情和家乡有很大的不同,沈悠在书上做过很多小记。
京城的九城城阙,车马如龙,笙歌鼎沸,灯火楼台,都深深吸引了沈悠,但是长住,沈悠是没想过的。
“小姐该睡觉了”汀雪把窗户关上又来催促沈悠去睡觉。沈悠应着把书合上。
夜深了,躺在床上,听着外面雨水滴答滴答。
沈悠又失眠了,皇命不可违,既然已经到了皇城就该安定下来。
“月色灯山满帝都,香车宝盖隘通衢。”繁花似锦的地方往往也藏污纳垢。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所有人皆道皇城是一个好地方,权力像一块诱人的点心。
名利场中,过客匆匆,换代如潮不息,会有人成功,但更多的人败落,人们总会认为自己就是那个幸运者,初心化尘泥,兴亡受苦的皆是百姓。
京城,可是一个吃人的地方,无论如何一定要护好阿爹阿娘和这个家,沈悠默默地在心里盘算着。
——
薛寄云也没陪着阮清秋多久,长宁公主出宫无非是出来透透气,和其他京城女子一样逛逛银楼,胭脂铺之类的,无聊至极。
一个熟悉的口哨声传来,夹杂在在熙攘地街市里听得不甚清楚,但薛寄云敏锐地捕捉住了。
薛寄云状若无意地朝声音传来的方向瞥了一眼,果然看到长风身影在人群中一闪。
“走了!”薛寄云朝阮清秋抬了抬下巴,驾马离去。
阮清秋耸耸肩。
太正常了,每次让寄云陪着逛街他总会中途先走,阮清秋丝毫不把此事放在心上,转头又伸手戳了戳长宁公主的帘子,“吃不吃小孩子才吃的糖葫芦”…
比起在街上闲逛,还是杀人更为有趣,其实现在薛寄云很少在组织里露面了,但仍会接组织的任务。
无他,杀人能得赏金,又有趣不好吗。
薛寄云全然忘了接了杀人任务每次都会受伤,但或者说他根本不在意。
长风在巷子里追上薛寄云,“他一个人进了广进楼。”。
长风蹲守了十几天终于等到了时机。
薛寄云“嗯”了一声翻身下马,巷子很偏没有人经过。
“我一个人去。”
薛寄云语气平淡,长风深知主子说一不二的性格,应下后攥着马绳走出巷子。
广进楼里宾客如云,薛寄云从侧门进去,轻而易举地避开人流上了二楼,楼下打令的声音隐隐约约传上二楼。
广进楼做得好的地方正是这里,一楼多为辛苦劳作的平民百姓,三五成群地坐在一桌,让小二上点儿散酒就凑合凑合。
而文人士子会选二楼的房间,安静清闲,听个小曲,作点小诗最为惬意。二楼还有单单为达官贵人留的雅间。
长风行事靠谱,薛寄云快速找到房间,利落推门进去。
“再上一壶酒!”
桌边的人背对着门头也没回。
直接杀了挺没意思的,薛寄云心中叹气,见小二迟迟不应,桌前的大汉恼回头,身后没有人,门也关得好好的。
“听错了?”男人嘀咕了一句。
十几天前收到了一封奇怪的信说自己会被人刺杀,可算是把自己吓破了胆,雇了一群人保护自己。
好在大难不死必有后福,自己在家躲了十几天不敢迈出门,今天实在是馋那口酒才出门来。
男人转过头端起酒杯想喝,和坐在对面支着头的薛寄云对上了视线。
月色灯山满帝都,香车宝盖隘通衢。出自唐-李商隐的《观灯乐行》
皇帝让富商进京,来加强对地方的控制在历史上是有原型的。此处只参考此手段,不考究历史嘿嘿~“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一一司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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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公告
感谢宝宝们的喜欢,也谢谢宝宝们读到这里。 不会弃坑的!很对不起大家,感觉自己这篇文的节奏和情节发生了很大的问题,我会先开其他的文,等找到自己真正的问题后我会回来的!!!再次感谢大家的喜欢,也再次道歉~
……(全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