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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   初六日,诸事不宜。
      走出沉闷恶臭且永不改其郁热的公寓,整个人瞬时曝晒在异常灿烂的阳光下。
      一刹那间,我不觉有点迷茫,找不到北的感觉铺头盖脸罩了上来。

      由着性子随便沿一条马路晃晃悠悠,呛人的汽油味让我找回些许身为大都市人的感觉。
      一群大老爷们攒一堆没正格的,这样的晴空丽日居然圈在龌龊的狗窝里算命。
      切,明明是那些个小女人们的无聊消遣!想想我这堂堂男子汉居然也没能站稳立场,愣被傻头傻脑地一并拉上贼船,实在可气又有点可笑。
      什么“七分气十分色”,我也得信呀。不过是一副破破烂烂卷边起毛的旧扑克牌而已,如果凭它就能决定我的命运,我还不如拽上一卷草纸赶紧去上吊。
      临出门前,死党楠居然还神秘兮兮地千叮咛万嘱咐:不要去东南方,大不利。直到此刻,我才意识到自己的这帮狐朋狗友真的是很无聊。

      尽管穿梭于川流不息的车阵中,我仍旧是气定神闲,像是在自己家后院散散步。全然不去理会那个形同虚设的交通灯,更不会惧怕那个气急败坏地从远处大步流星冲来的“黑猫警长”。
      不过说实话,不怕麻烦也不意味着喜欢麻烦。
      毫不在意地信手一挥,尽忠职守的taxi立时稳稳停在身边。
      我熟练地钻进不大的后排空间,随着一声令下:“开车。”正好险险躲过追捕。
      舒服地靠在座位上,我才发觉这原来是辆一块六的小甲虫。呵呵,现世报倒是来得快。
      “到哪?”司机冷冰冰的话语不带半点感情色彩,我于是也酷酷地丢出一句:“东南大厦。”
      车子在宽阔但却仍旧拥挤不堪的马路上穿插躲闪,仿佛是合着都市走调的节奏扭起了大秧歌。车内空调带来的片刻清凉让我的昏昏然的思绪渐渐沉淀下来,埋藏在心底的烦乱又悄然爬了出来。

      号称我未来贤内助的林是个好女孩,对此我从不否认。只是女人带来的大堆麻烦,她也未少有之。整日絮絮叨叨、时不时犯点小性子、总在为无关紧要的芝麻小事斤斤计较、阴阳怪气的脾气让人头大不已。
      如果没有记错,第一次见到林还是在岳的聚会上。
      我始终相信爱上她不是从第一眼开始的,因为那天我甚至根本没有记住她的模样。只是一如既往地喝得烂醉,据说还在一片混乱中当众热情地向岳求婚。
      当然有关于这一点,我是打死也不会承认的。男人可以犯错,但是绝对不可以承认。坦白从宽的结果只会是无法预料的悲惨结局,偶尔学会装傻不失为一个良策。

      不得不承认,在群星灿烂的夜空中,林的的确确是一颗超级闪亮的明星。因而此后多次频繁接触中,我这只大花蛾子终于还是不由自主受她的吸引,那也并非什么意料外之事。
      在某种肾上腺激素的作用下,我就像每一只喜欢炫耀自己的雄性生物一样,对着这位美丽的异性发起了一次又一次猛烈的攻击,只差没有展示给她看我美丽的尾翎,尽管事实上那并不存在。不过我想如果当时她想看我的银行帐户,或许我也会乐颠颠地拿出来show一下。
      直到有一天当她捧着多到让蜜蜂眼晕、让每一个女孩嫉妒得想抢劫、让鲜花店老板即使是梦里也会笑到醒的大堆玫瑰时,那双满是盈盈笑意的漂亮眸子里忽然潸然泪下。
      望着那成串的晶莹泪珠,我终于长长吐出了一口气。这场属于男人间的艰苦对决总算是结束了,赢得了胜利荣耀和美丽战利品的人——是我!

      但那时的我真的是太稚嫩也太天真了,也或许是被胜利的激动冲昏了头脑。
      很久很久以后,当我在与林一次又一次大大小小的摩擦争执中,反复被众人口诛笔伐时,我才终于迟迟明白过来:胜利永远属于女人,男人不过是她们用来装点生活的闪亮收藏品。
      凭心而论,林对我不算是不好,起码朋友们羡慕的眼光一遍遍这样向我证明着。
      只是每每跟在女王般趾高气扬的女友身边时,我总觉得少了些什么。
      我想或许是自由,可能还有一些些传说中被叫做“男人尊严”的东西。
      面对林灿烂明媚的笑靥,我反而常常有种莫名的失落和怅惘。她实在是太过明亮了,这样明艳动人的珍宝是我这样一个破纸盒装得起的吗?
      然则我别无选择,线始终是握在她的手上,我不过是只听话的风筝而已。时不时松松紧紧地胡乱扯拽两下,那也仅只是她的乐趣,在我至多只能是小声在心里咕哝着抱怨两句。

      今天的阳光格外灿烂,今天的林也分外妩媚。
      随着路人惊艳的目光,我的心情指数一再狂飙high过高点。其实有个亮眼的女友也不错。
      “我们去吃冰?”难得小鸟依人的林撒娇状挽住我的手臂。
      受宠若惊的我于是也嘻皮笑脸地一把搂住她纤细柔软的小蛮腰:“小丫头,总也长不大。”
      “你希望我越来越老吗?”林浅笑着眨动她亮晶晶的大眼睛,长翘的睫毛俏皮地跳动,立刻把我任何一个反对的念头全部制服住。
      宠溺地紧紧拥住她,我明智地选择了举白旗投降:“好,吃冰。”
      诚如前人的总结:女人是水,她们非常了解要怎样把我们这些百炼钢化为绕指柔。

      冷饮店很凉爽,不太多的零星几个客人散落在不大的店内空间。
      罗曼蒂克的背景蓝调音乐烘托下,店内气氛浪漫而又温馨。
      爽到心底的冰点也确实很美味,但今天显然不是一个好日子。
      不等我随意的言谈尾音落定,像是突然被踩到尾巴的猫,不知哪根筋搭错了的林再次没来由地无名火起,气呼呼地瞪视着我:“你干嘛总提起他们?小心眼!我一直忍着你,你就非得怀疑他们和我有什么的?无聊!”
      目瞪口呆地看着林的怒气火山爆发般喷涌而出,我却不知道该如何去灭火。
      真的很好笑,明明是她一直在向我不断炫耀她和那些张三李四王二麻子如何如何的熟络,一起出去玩时如何如何的开心。而我不过是顺着她的兴头随便调侃两句,怎么又都成了我的罪过,和自己的女友说两句笑谈也有这么罪大恶极?
      FT,这是什么世道?!
      心头动了一下嗔意,可在面对林的咄咄逼人的注视时,又立时萎靡下去。
      唉,爱情是没有道理的,和女人对峙就更没有什么道理可言了。

      呆呆望着她一脸不依不饶的忿忿神情,我有点后悔没有一开始就直接回去那个腌臢的公寓。
      生性并不好斗的我,也实在不适合当消防员。因此也只能是眼睁睁看着某人突然迸发出的某名怒火,瞬间把我们之间所有的快乐烧了个一干二净。
      之后像个二愣子一样呆呆地注视着美丽身影飓风一样地刮出店去,渐渐消失在我的视线之外。

      少了林的冷饮店一下子空寂许多,连呼呼的冷气都让人感到一阵阵不寒而栗。
      又怔了半晌,我还是选择低下头去继续和冰点奋战,假装就像是什么都没发生过的样子。
      可是原本甜甜的冰淇淋此时吃到嘴里冷到心底,只剩下木渣还不如的味道。
      “不去追她吗?”一声近似天外之音的问话轻轻飘进我的耳朵里,回荡了很久才唤回我吃惊得瑟缩进骨子里的三魂六魄。
      我幡然回过神来,一个小时前还曾不经意间想起的岳,此时正如假包换地含笑立于我身边。
      真是应了那句老话:人在点儿背的时侯,喝凉水也会塞牙。
      和我本来就一直有点小小尴尬的岳,怎么偏偏挑在此时出现?!
      倒不是说我们之间有什么深仇大怨,说到底只不过是一次出乎意料的表白,却让我们很难再回到过去普通朋友的状态,又不可能有什么更多发展。
      男人和女人间真的有真正的友谊么?我不知道。
      最少有了女友的男人是货真价实的囚徒,一切和其他雌性相关的交往都是被严令禁止的。
      也许这正是我相簿上全部女同学的照片,都忽然间一起人间蒸发的真实理由吧?

      苦笑着猜测方才的混乱一幕她究竟看到了多少,我从对方轻笑的眼底已然得到了答案。
      讪讪地摸了摸鼻子,我仍旧改不掉从小养成的习惯性动作。
      尽管林常说这个小动作很帅,我却更愿意自己变得真正厚颜无耻些。
      “要不要一起去喝酒?”
      搜肠刮肚地想了大半天,我不假思索脱口而出的确实完全在考量之外的邀约。
      岳的表情看上去比我还要吃惊,以致于足足愣了有三分钟,才又施施然重新绽出笑颜:“怎么,受刺激了想卖醉街头?”
      我不喜欢岳淡定了然的微笑,这也许正是我无法接受这样一个好女孩的缘由。
      太聪明的女人,带给人的压力也愈加沉重。我需要一个傻妮子来让自己感觉放松,而不是整日面对一双若有所思的丽眸。
      顿了顿,显然我的提议让对方颇有些为难:“还是不要了。去追她回来吧,她会生气的。”
      “她已经生气了!”
      我闷闷地加重语气纠正她的错误结论,姗姗来迟的气愤不期然一起被夹杂进去。
      没有什么可以瞒得过岳敏睿的眸珠,她微现思索状注视着我,又迟疑了一阵,才缓缓轻柔地吐出自己的建议:“还是去喝茶吧,平平气。”
      “嗯。”不甚在意地轻哼了一声算做回应,其实我不过是想挽回被女友撂单后尊严扫地的尴尬下场。至于去哪里,那根本不重要。
note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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