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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破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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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萍舒没说什么,转过身背对杨初厌,从抽屉里拿出了一沓子厚厚的东西。
“阿姨也没有什么东西可以给你们,这是这些年我存下来的一部分积蓄,不知道你们两个人有没有买车,拿着这些钱去装修下房子,剩余的应该够买辆凑合的车了。”
杨初厌微张着嘴巴,被震惊的一时半会说不话来,她茫然地看着,叶萍舒递给她一沓子鼓鼓囊囊用牛皮袋子包着的钱,心里莫名的想流泪。
叶萍舒被杨初厌这反应逗笑了,“愣着干嘛拿着呀。”她把钱塞进杨初厌手中,豪放的笑道:“钱不算多,别嫌弃我呀。”
杨初厌不着痕迹的掂了掂自己手中的钱,沉甸甸的,牛皮纸袋的边缘被撑得都快裂开了,看得出来是真的装了不少钱。
“阿姨,这钱我不能收。我和顾锦都是成年人了有赚钱的能力,更何况您是长辈,无论是以法律还是以道德层面来讲,都应该是我们小辈去照顾您。这钱,我真的不能要。”
杨初厌真诚的看着叶萍舒,语气坚定而诚恳。
叶萍舒对于杨初厌的这番话没表现得很意外,她不猜也能知道,杨初厌肯定不会收自己的钱,于是她说:“那你给顾锦吧,就跟她说,是这些年她打工给我转的钱,帮她存了起来,没花,都在这了。”
意思是:你不收,我就给我闺女,让她收了。
杨初厌抿着唇,没回应,内心满是纠结。
她有些束手无策,不知道该如何面对这些钱,也不知道该如何面对叶萍舒那番话。杨初厌觉得很陌生,一切都很陌生。
时光境迁物是人非。
叶萍舒显然不需要杨初厌的回答,她拉着她的胳膊,笑脸盈盈的把杨初厌往屋外推了出去。
门发出声响,顾锦迷蒙的抬起眼,撞上了杨初厌那有些懵逼的眼神。
顾锦视线下移,看见了杨初厌握在手里的那沓子东西,顿时笑了。
杨初厌迈着步子坚定的走向顾锦,她刚坐到顾锦身边,那人就凑了过来。
“什么东西?”顾锦笑着指了指杨初厌手里的东西。
杨初厌指关节有些发白,为难的开口道:“阿姨给我的钱,太多了,我不好意思收着。”
“为什么不收?”
杨初厌转过头,终于愿意看顾锦一眼了。她手肘撑在膝盖上,盯着那没关上的门,小声道:“没资格收啊,我是成年人,按道理不应该收长辈给的钱。”
顾锦咬着下唇,挪挪位置,贴在杨初厌身侧,低垂着眼胡乱地搅着手指,慢吞吞的说:“如果我说这里的钱是我包给你的,你会收下吗?”
杨初厌明显愣住了,大脑迟钝的消化着这句话,她伸出手摸了摸顾锦的脑袋,半晌,才开口:“为什么要给我钱?”
顾锦心情有点好转,她抬起头,抱住了杨初厌,下巴抵在她的肩头处,说的很轻巧:“上交工资啊,这里面有一部分是我妈的积蓄,有一部分是我前几年打工赚的,我妈没花,全给我留着了。”
杨初厌没说话,回报住了顾锦,沉默几秒,问道:“累吗?”
顾锦没反应过来杨初厌这话什么意思,脱口而出地问道:“什么?”
杨初厌说:“这几年累吗?”
这次顾锦听懂了。
顾锦将头埋在了杨初厌的颈窝里,柔软的头发在颈侧来回蹭了好几下,情绪不高,沉闷闷的说:“累啊,但想起你就不累了。”
杨初厌顺毛抚摸着顾锦脊背,在大脑宕机的刹那间,脑海突然里浮现出一句话,“你刚才说上交工资?为什么要给我?”
顾锦心情变好了好多,她抬起头,在杨初厌唇角落下一个痒痒的吻,嗓音轻缓,语气里带有点撒娇的意味:“同居了,你管钱好不好,我把工资全部上交给你。”
见杨初厌没有任何表态,只是紧抿着唇憋着笑,顾锦有些急了,她晃晃杨初厌的肩膀,急迫道:“你不要笑,我说的是真的。”顿了顿,顾锦低下头,委屈说,“而且你不收这钱,我妈会怪我的,毕竟在里面也有我妈给你的。”
杨初厌挑挑眉,抓住顾锦的手与她十指相扣,试探性的问:“真的?”
顾锦毫不犹豫的重重点了两下头。
杨初厌思考了几秒,开口问:“只能管钱吗?”
顾锦一下子就明白了杨初厌这句话的意思,两个人鼻尖相蹭,顾锦眼眸里盛着笑意格外清晰,她眨着眼睛,不掩饰内心情绪的说:“管我,好不好。”
杨初厌半信半疑地看着顾锦,问道:“不服管的人愿意让我管着你?”
顾锦听到这话瞬间不乐了,脸上可怜巴巴的表情全然不见,立即反驳道:“哪有,我哪不服管了?”
杨初厌心里顿觉神奇。
顾锦握起杨初厌的手,贴在自己脸颊上,软下声音,敛下眸子慢慢地说:“我想让你管我。”
杨初厌俯身在顾锦的额头上落下一个吻,两只手紧紧握在一起,难舍难分。
迷糊之际,顾锦听见杨初厌含糊不清地说了句:“这是我的回答。”
杨初厌松开唇,舔了舔嘴角,声音有点哑:“我想回七巷七户看看,你跟我一起去吗?”
顾锦微愣,脸上的潮红还未褪去,她微微歪着头,重新凑上前吻了吻杨初厌颈侧的那颗小痣,“嗯,和你一起去。”
虽然她不理解杨初厌为什么要突然回去看,但既然她想回去,那自己就陪她。
杨初厌嗤笑一声,刮了刮顾锦的鼻尖,温声道:“小尾巴。”
顾锦朝叶萍舒的屋里喊了声:“妈,我和杨初厌出去一趟,一会回来。”
叶萍舒的声音从屋内传来:“行,早点回来,注意安全。”
杨初厌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她觉得叶萍舒这句话有点哽咽,还带着点哭腔,似是哭了。
不过杨初厌也没细想,把钱先放在了茶几上,随后拉着顾锦的手一起走出了门。
这条巷子的原住民几乎搬走的都搬了,剩余的几所空房子该租的租出去了,该卖的也卖掉了。原先热闹非凡的巷子,现在已经看不到多少人影了,冷冷清清。
“欸,巷子里的人越来越少了,流浪猫也没之前多了。杨初厌,你说它们是不是都找到家了。”顾锦左看看右看看,似乎在寻找小猫的身影。
杨初厌手插着口袋,目视前方,不咸不淡的问:“这么喜欢猫?”
顾锦耸耸肩,说道:“还好吧,就是怕小虎牙一个人太孤单,这不是想给它找个伴吗。”
“那回江舟去买两只。”
顾锦放空了会,想象了下一个面积不大的家里每天三只猫跑酷的场面,光想着就头大。
“还是算了吧,每天三只猫在家里来回蹿,太吵了,就小虎牙一只也挺好的。”
杨初厌偏过头,看着被阳光映照出来的顾锦侧脸轮廓,不易察觉的勾唇笑了下,“为什么要给它起名为小虎牙?”
顾锦也偏过头真挚的注视着杨初厌,一字一句道:“因为你啊,你有虎牙。当初取名的时候鬼使神差的想起了你,所以它就叫这个了。”
杨初厌不语。
两个人慢慢悠悠的走到了七巷七户,掏钥匙的时候,杨初厌突然开口问:“很喜欢我这颗虎牙吗?”
顾锦从背后抱住了杨初厌的腰,眼睛亮亮的盯着杨初厌看得出神,在她耳边低声嗯了句,“喜欢,特别喜欢。”
杨初厌瞥了一眼搭在自己肩膀上撒娇的顾锦,嘴角存留着淡淡的笑意,手里还不停倒腾着门钥匙,叮零当啷的阵阵作响。
“那以后只给你看。”
顾锦觉得这话似曾相识,几秒过后,她想起了在卫生间把人抵在门板上的画面,脸登时一红,忽而笑了。
门打开了。
一股子阳光和木地板的味道扑鼻而来,不知名的小飞絮飘在空中,杨初厌皱皱眉,提步走了进去。
阳光的暴晒把整个房子晒出了一种独有的年代感的味道,墙壁上已经出现了裂痕,从底下开裂一点点裂出一条长长的道子。
“杨初厌,你多久没回来过了?”顾锦扫视一圈,蹙眉问道。
“大二,把他接到江舟后,就再也没回来过。”杨初厌平静地说。
顾锦没看脚下的路,大步就要走到杨初厌身边。刚走两步,面前就倏然出现一只胳膊把她拦了下来。
“怎么了?!”顾锦惊呼一声,诧异的看着双眼空洞的杨初厌。
杨初厌阴沉着一张脸,蹲下身,用手指捻起了大大小小的玻璃渣子,冷笑出声。
玻璃渣子藏在暗红色木板上,不仔细看还真看不出来。
顾锦看着杨初厌的举动,瞬间明白过来,连忙同杨初厌一起蹲下身,拍掉了她手掌的玻璃渣子,小跑到厨房拿上扫帚,把蹲在地上的人扶起来,自己扫干净了地上的渣子。
也是在扫地的时候,顾锦才注意到赫然伫立在两块木地板夹缝中的一根尖锐无比的针头,以及不远处一片又一片细小的壁纸刀上的刀片,和茶几上闪烁着渗人光芒的菜刀!
如果不是被阳光照射下来,她真的没注意到那根针。
视线转移,顾锦瞪大了双眼,满眼错愕的看着,坐在沙发上似是没回神的杨初厌,她的声音都有些抖:“杨初厌,为什么会有刀?”
杨初厌额头冒着虚汗,三十七八度的天气却浑身发冷,她咬紧牙关,满脸写着惊恐。
见状,顾锦心觉不对劲,她忙单膝跪地在杨初厌面前,温暖的手一下下拍打着她的后背,指腹温柔的为杨初厌才去鬓角的汗珠。
看着杨初厌这副摸样,顾锦心里仿佛系成了一团死结,滋味很难受,她轻声开口:“杨初厌,别怕,我在这,一切都过去了,别怕。”
杨初厌眼神漆黑看不出情绪,似是无底的黑洞,她幽幽地开口:“他想杀了我。”
顾锦慢慢地安抚着杨初厌的情绪,都不敢大声说话,大口喘着气,只能努力的组成一句相对完整的话:“没事了,没事了杨初厌,我在这,我在这,别怕。”说着,顾锦按着杨初厌的脑袋,将头埋在自己颈窝里。
杨初厌额头抵在顾锦热热的肩窝处,貌似回了神,张开双臂将顾锦搂在自己怀中。
“他为什么要杀你?”顾锦嘴唇都在打颤。
杨初厌眼神如一潭死水,平静地说:“他恨我,那年他得了病精神也出了问题,怕他伤及无辜,我只能回来,结果一进门他扬着刀就要砍我,后面报了警才平息。”
顾锦听后倒吸一口凉气,半天大脑都还是一片空白。
当初杨初厌也不过才二十出头,一个人面对这些的时候在想什么。
会感到无助吗。
这么平淡的讲出这些得需要多大的勇气,顾锦甚至不敢想象。
“不怕了杨初厌,你逃出来了,不怕了。”顾锦努力安慰着这个情绪貌似濒临至极点的人,她摸上杨初厌的手,冷的冻人。
杨初厌抿着唇,脸上挂着淡淡的笑意。还在自顾自的说着,语气里没什么起伏,像是在说无关紧要的东西:“当然不怕了,他活不久了,他快死了。”
顾锦没有回应,只是抱着杨初厌抱了许久许久,直到太阳快落山,俩人才松开彼此。
杨初厌情绪好多了,她站起身把簸箕里的垃圾倒在垃圾桶里,随后放回了厨房。
杨初厌拉着顾锦来到了自己的房间,她站在衣柜前,侧过头朝顾锦甜甜的笑着说:“我看看有什么东西需要带回去,你先坐会?”
顾锦坐在杨初厌床铺上,乖乖的盯着杨初厌看,“我坐这等你吧。”
杨初厌笑了笑,打开衣柜门收拾了起来。
顾锦百无聊赖的坐着,看着杨初厌那忙碌的背影也不忍心打扰她,满脑子都是刚才的画面,整得她心神不宁的。
阳光暖暖的照在顾锦脸上,她微眯起眼,站起身走向杨初厌的书桌前。
“杨初厌,我可以看看吗?”顾锦看着书桌的抽屉问道。
杨初厌没回头,所以也不知道顾锦要看什么,但她还是同意了。
“随便看。”
得到允许后,顾锦小心翼翼的打开了抽屉,瞬间怔住了。
抽屉里面映入眼帘的是一根棒棒糖,一串风铃,一张皱巴巴叠成小方块的纸条和一本破破烂烂的本子。
风铃旁还有当年与自己同样的护身符,锃光瓦亮的,能看出来是经常擦拭才能保持的干净。
顾锦不知道杨初厌还有收集这种不起眼小东西的癖好,她拿起那根棒棒糖才发现已经过期很久了。
风铃和护身符被保护的很好,一尘不染,干干净净的,与抽屉里的其它东西极具违和感,仿佛不应该出现在抽屉里。
顾锦心底泛起酸涩,那串风铃是她送给杨初厌当作生日礼物的。
她居然还一直存着。
顾锦捏起正方块小纸条,打量了会,实在想不起来这条纸条的来源,她将纸条舒展开,平铺在桌子上,盯着纸条上的那行字,一时哑声。
字迹是顾锦高中时期的字体,纸条上的内容正是当年她督促杨初厌吃胃炎药的话。
纸条四个小角被撕烂了,周围有点泛黄,但字迹仍然清晰依旧。
顾锦盯着纸条看了许久,鼻头一酸,差点流出泪。
自己都快忘了的事情,这个人却保存了这么多年。想到这,顾锦内心又欣喜又心疼。
也不知道杨初厌这些年有没有好好照顾自己那脆弱的胃……
正想着,顾锦余光瞥见那本破烂不堪的本子,内心充满着不解。
这么破的本子,杨初厌留着干嘛?
顾锦心生怀疑的拿起本子,来回看了看,封面颜色单调,看起来是很多年前流行的本子配图和颜色了。
既不好看还破的一批。
杨初厌审美也不差啊?怎么会留着这个东西?
顾锦看着这本子陷入了沉思,半晌,她抱着看看玩的心态翻开了本子。
一个少女的青春心事毫无防备的撞进了顾锦的视线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