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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十章 沈春梨想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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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春梨住的地方很简陋,应该说是非常简陋,狭小的空间远比不上初家翻新后的宽敞明亮。
正是上午阳光大盛普照大地的时候,初闻却觉得眼前的屋子阴暗逼仄,甚至于落脚的地面都是凹凸不平的地砖。
初家翻新后,不至于像初闻在家时那样地面铺就精致异常的大理石,是一种水磨石地面,虽然看起来不是很漂亮,但完全可以满足家用,平整光滑,不需要刻意保养,不需要在意划痕,便宜实用,但她没想到沈春梨家的地面会是这个样子。
这件正屋分两个厢房,沈春梨住的右边这一间,这里的地面比门口好一些,但也没好到哪去,门口放着烧火的炉子,正对火炕的地方摆着沉重的深红色木柜,掉漆,陈旧,柜子上方有一个相框,一张彩色照片框在相框里。
照片里的女人穿着咖色大衣波浪卷发,大红唇精致漂亮,男人穿着黑色皮夹克头发三七分,两人怀里抱着一个包在襁褓里的婴儿。
“这个是给我的吗?”
初闻被声音拉回视线,她的目光落在自己手里的两个大碗上,点头,“对,外公特意给我们做了羊肉,本来以为你不在说给你留着,他出门遇上你了,让我给你送过来。”
实际上初外公也不是每次沈春梨回来都叫到家里一起吃饭,偶尔涮羊肉,炖排骨就会想着沈春梨,若是沈春梨不在那就等下一次,不刻意准备同时不会给人压力,这是初外公的处事原则。
初闻了解外公外婆,或者说每个她愿意深交的人都能摸个七七八八,她也看得清楚,沈春梨对自己外公外婆有一份小辈对长辈的孺慕,如果她离开了,她希望沈春梨能多照看外公外婆,哪怕沈春梨其实另有所图,所以初闻修改了一些传递出口的信息。
沈春梨果然很高兴,她觉得莫奶奶和初爷爷真的把她当作孙女一样疼,总是想着她,还给她准备好吃的。
浓香的羊肉入口,沈春梨闷不吭声低头吃,从那场大火带回来的委屈好像顷刻间就散了,每吃一口羊肉,沈春梨的委屈就能少上一分,因为她发现还有人爱她,还有人喜欢她。
沈春梨的眼前突然多了一根手指,莹白的手指出现了一瞬,接着被抽了回去,她听见对面的初闻轻叹,“有这么好吃吗?都好吃的流眼泪了。”
沈春梨更加不敢抬头了,尴尬,被戳破的羞耻,就像玻璃窗没有遮挡的阳光,无论往哪躲,都牢牢包裹着她。
初闻一定在心里笑话她吧。
好在那道令人羞恼的声音没再出现,沈春梨低头一口一口吃掉还散发余温的羊肉。
初闻就这么支着下巴看沈春梨,炕桌摆放在最中央的位置,桌上只有两个大碗,还有被沈春梨攥在手里暄白的大馒头,玻璃窗被擦的很干净,事实上沈春梨的屋子整洁干净并不让人感到难受,坑洼的地砖没有多余的垃圾,只有长久使用后显露出的破碎棱角,沉重的木柜掉漆,但上面一丝污垢也没有,被烧了炭火的炉子热暖,周围同样没有黑色的煤灰,她只是穷了点,不是脏。
正在吃饭的那个人很瘦,她穿了件黑色的背心,低头时能看见清晰的肩胛骨,仿佛即将展翅的蝶翼,脊柱往上,到快要没入头发的地方每一节骨头的轮廓都很清晰,两侧的胳膊却出乎意料的有些小肌肉。
“那间网吧失火了,你要怎么打工。”初闻的手指不规律敲着桌面,这么问着。
沈春梨咽下嘴里的馒头,这才抬头,“我还得找新的工作,不过我晚上还有一家打工的地方。”新工作没那么好找,现在到处都是因为金融危机下岗打工的人,已经很少愿意有人像前两年一样雇佣她。
“还有一家?据我见过的两家,你还有几家?”初闻难以想象这样纤薄的人,要干那么重的活嘛?她的生活好像过的很紧迫。
沈春梨吃掉最后一口馒头,露出一口整齐的白牙,“一共三家,不过现在就剩两家了。”
初闻突然说,“你笑一个我想看。”
“啊?”沈春梨收起白牙,不解,“什么?”
“我说,你笑一下,我想看你笑。”
这是什么奇怪的要求?不过沈春梨还是笑了一下,她已经尽量笑得好看了,却还是察觉到自己笑的有点僵硬。
初闻摇头,抿唇否认,“不是这个笑,开心一点的笑。”
沈春梨坐直身体,想象自己开心是什么模样,然后一颗颗展露出洁白的牙齿,心里却紧张的不得了,初闻为什么要自己笑?一定笑得很难看吧?真糟糕,我该怎么笑才是她想看的?
脑子里纷纷乱乱,原本就担心自己做不好的沈春梨就听初闻叹道:“不行,这笑得太难看了,太僵硬了。”
沈春梨收起笑容,变得忐忑,她很想讨初闻的欢心。
沈春梨重新整了整后背,腿盘起来,双手乖乖放在两侧,深吸一口气,“我们再来一次,我觉得我这次能做好。”
初闻被她正襟危坐的样子逗笑,扑哧笑出声来。
这么一下沈春梨也跟着放松下肩膀。
初闻双肘支着桌面,明亮的阳光将她半侧发丝照的莹润发亮,沈春梨被空气中细小的尘埃吸引,眼睛随着尘埃晃动,一直到那粒尘埃轻飘飘浮在发丝上,找到了依托,然后,被初闻的目光抓了个正着。
“这次能做好啊?”初闻声调懒洋洋地,“那我想看什么笑都可以吗?”
她只是想起了早晨那个笑想再看一遍,现在倒是有些好玩。
“嗯!”对待朋友,尤其是初闻这样的朋友,她应该无限包容,沈春梨这么想。
初闻想了想,她说,“我想看尴尬的笑。”
沈春梨想了想,嘿嘿做了个表情。
有点像,好像更有趣了,初闻又说,“那愤怒呢?我想看愤怒的表情。”
沈春梨紧抿嘴唇,眉头皱起来,眼神故意做的很凶。
“腼腆羞涩。”
沈春梨垂下眼眸,唇角对称勾起弧度。
“难过地笑。”
“啊?这也太难了吧”
“这有什么难的?想想电视里什么样。”
“那,那我试试。”但她想,难过了还能笑得出来吗?
小小的屋子里不断洋溢出笑声,初闻赞扬沈春梨,“我觉得你以后想的话可以当演员,模仿的很好。”她只是随口一说
沈春梨有些脸红,“我,我不行吧。”电视机里的人和她距离太远,远到她从没渴望过更不曾幻想过。
“怎么不行,人只要想,什么都可以做。”漫不经心的语气从初闻嘴里过一遍却非常地令人信服。
沈春梨没反驳,这句话却带给她内心深深的震撼。
初闻卷起沈春梨的一绺头发,“你为什么要把头发染成这个颜色。”
沈春梨自己抓起飘在空中的那绺绿色,不假思索道“可能因为它能让我避免很多麻烦。”
——
“哎,这沈春梨还真挺好看,我今天就想去问问她想不想谈对象。”
“你可别,漂亮是漂亮,你也不看看她和谁玩,这种人你也敢谈。”
“那有什么,玩玩呗,玩完再分,谁不是这样。”
“那也比找她们好,前天还听人说那个田甜和人开房被对象撞上打了一架,你不怕三天十顶绿帽。”
“……也是,她俩头发还挺搭,花红柳绿,不愧是好姐妹,好混子。”
“哈哈哈......”
初闻坐在角落,耳边是隔壁桌两个男人在议论,这间被称为“胡杨迪厅”的地方,人流拥挤,躁动刺耳的音乐不间断回荡,正中央有一个高了几十厘米的高台,她看到很多人拥挤舞台边缘,摇摆扭动身躯,脸上尽是或迷醉或嚣张的表情。
初闻坐的位置是沈春梨为她安排的,不容易被人注意到,却能纵观全场,这里味道不太好闻,烟味,劣质啤酒味,还有有人经过时浓烈呛鼻的香水味。
舞台最前方,也就是门口正对最高的位置,上面有两个女孩,头戴格纹布,上衣紧身长袖,一条紧裹长腿的黑色裤子,透过五彩迷离的圆形灯柱,初闻被沈春梨深黑色的眼线吸引了目光。
这又是初闻不曾接触过的地方。
舞台上的沈春梨好像有点不一样......或者说,很不一样。
这个沈春梨正在放肆的大笑,手下的仪器在她指尖跃动出某些让人兴奋的音符,她的一只手指着半空摇晃,而她旁边的女孩嘴里衔着一根烟,两人对视过后,一波震颤的音乐将地面高高地抛起,又狠狠地落下,然后所有人高声呐喊。
“嗨,你是春梨的朋友?看起来不太像啊。”一看就不是一路人。
田甜嘴角的烟燃尽,鲜红长甲下的烟头被拧灭,神色倨傲。
“她是我朋友,所以你不要在她面前吸烟。”沈春梨从田甜面前过去,一矮身坐到了初闻对面,她手里拿着三瓶水,一一分发下去。
“切,又不是什么大宝贝。”接过水田甜指了一圈,嘲讽道:“怕吸二手烟别进来呀,矫情。”
沈春梨原本还是笑模样,如今冷下脸,“你别这么说,我不高兴别人说她。”
田甜撇嘴,“那你们玩,我可不乐意待这里。”离开的时候她甚至都没拿那瓶刚开口的水。
沈春梨没吭声,看样子默许了,等人走了,她才对初闻说:“你别生气,以后离她远点就行。”
初闻不想开口说话,这么嘈杂的环境她需要很大声才行,她取出手机打字,“她不是你朋友吗?这样对她可以吗?”当然可以,沈春梨如果不维护她,她会很生气,她生气就要惩罚沈春梨,还有那个对她出言不逊的人。
初闻手段不多,但被惩罚过的人没有不痛的。
沈春梨摇摇头,“她是我朋友,但你不一样,况且,即便我们关系好,她也不能那样说你,谁都不行。”沈春梨对维护初闻这件事很认真,语速也很慢,像是许诺一般,这让初闻心里舒服了不少。
初闻瞧着她,指尖放到了手机键盘上:“你这么维护我,如果别人说你坏话我没有维护你你会生气吗?”
沈春梨看到后没有第一时间回答,而是认真想想了,继续摇头,“我不会生你气,怎样都不会。”她没有说这种情况不会生气,也没说什么样的情况会生气,她说初闻怎样她都不会生气,但这并没有让初闻心情变得更高兴。
没有人会无条件对另一个人好,除非他另有所图。
明月夜,寒凉如水。
初闻从小到大没受过这么多苦,而沈春梨的自行车后座也是她坐过最差的车,又冷又颠的屁股疼。
心里不痛快,初闻拽了拽沈春梨发尾,她倒也没用力,万一两个人摔倒谁都捞不着好,“沈春梨,你染头发是因为今天那个人吗?”
沈春梨秒懂初闻指的是谁,“对,找到那样的工作,有很多人来打扰,她告诉我头发染成这样,化个浓妆,再假装和她玩的好就行了。”
说起来沈春梨能有这份工作很戏剧化,现在想想和小说差不多。
沈春梨之前有一次领完工资被人盯上,那人带了两个帮手半路堵截和她要钱,刚好遇上田甜,那时的田甜刚出网吧,凑巧是沈春梨打工的那家,前一晚田甜手头钱不够,想提前一个小时进网吧通宵,那时人少,沈春梨很痛快同意了,于是在遇见这一幕的时候田甜就帮了她,之后两人就没什么交集了。
有一天下雨,沈春梨骑自行车冲到市中心街口,田甜背着一个老人在雨里走,步伐很慢,满脸雨水,额头黏着湿发,偏偏那天雨很大,她后背的老人浑身湿透了,沈春梨冲进去问她需不需要帮忙,那天是沈春梨掏出身上所有的钱帮她给老人看病。
田甜和奶奶相依为命,父母离婚双方都不管她,她也是个及时行乐的人,只要有钱基本存不了三天,关键时候连给奶奶看病的钱都没有。
后来田甜知道她找地方打工,就介绍了这个工作,两人也熟了起来,不过沈春梨打工时间排得很满,从不像田甜那样生活。
她没把前因后果都告诉初闻,只告诉她自己能有这份工作全托田甜,而且钱还不少。
初闻抱着她的腰,手上是沈春梨特意新买给她的毛绒手套,清润的声音透过后背传到了沈春梨的胸腔,沈春梨能感觉到后背的温热,像一个温暖的小火炉,让她全身不至于冻僵。
“你们看起来很不一样呢,她看起来更潇洒一些,也更大胆一些,你为什么没有被影响?你看起来很乖。”
初闻说的很委婉,事实上沈春梨听过不少议论,比如“不学无术混迹街头”、“这辈子毁了”、“女孩子没有女孩子样,以后谁敢要”、“惹事生非不是好东西”种种加在她们身上的名词,她其实也是这么认为的,自己没什么前途,自己是个坏孩子。
但她又和田甜她们有区别。
沈春梨想了想,偏头说:“因为莫奶奶说过我是个好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