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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她主动认识他的 活儿干到一 ...

  •   活儿干到一半的时候,看到他发来的微信,让她帮他领奖。

      沈森森第一反应是,这人真烦,接下来马上点开那个游戏网页。

      手欠。

      她不止一次在心里这样骂过自己。

      凭什么他一条微信,她就什么事都照做?

      他说这电影好看。她写着大作业呢,关了word刷团购。

      他说那歌好听。她在剪音频,最小化窗口,买了VIP开始缓存。

      他说新拍了几张照片要修。她写稿已经三天没睡了,还不是立刻点开PS。

      他说他不在家,让她帮他领游戏奖品。沈森森这边网卡死,也耐心等着加载。

      不贱么?

      很贱吧。

      又没人逼她。

      手机响了,有电话打进来。

      肖翔说:“外面吃饭呢,今天电脑不在我这儿。”

      沈森森:“我这网速不行,页面还没打开。”

      肖翔:“那算了。”

      沈森森:“哦。”

      撂下手机,网页上download那圈儿还在转,看得她气不打一处来。

      大热天的,在屏幕前等的半个点,就这么算了。在他眼里,她沈森森的时间就不是时间是吧。

      他只在想听到“小的遵命”时,才会想到她。

      为什么不请她吃饭?她现在还饿着呢。

      想想,火更大。

      冰箱里只有方便面,用不锈钢饭盒接了半下水放电磁炉上。等半天也不开,检查来检查去,发现插完电源没按开关。

      都气傻了。

      气急败坏按到最大火力,一分钟内,水马上冒着白烟沸了。当她端着煮好的面走到电脑桌前,忽然觉得,就吃这个太对不起自己了。立刻打电话给楼下饭店,点三菜一汤。

      边吃边下决心,以后再也不让他白使唤了。

      决心下到一半,手机又响。

      还是他,发的微信语音通话。

      沈森森慌张地咽了嘴里的肉丸子,按下接听键,却噎得一时说不出话。

      肖翔:“喂?”

      翻遍客厅找水,竟没一口凉的。

      “嗯……嗯嗯。”他差不多要挂了,沈森森使劲挤出一声。

      肖翔:“怎么才接电话?”

      她咳了咳,“有事?”

      “你没吃饭呢吧?过来啊。”

      “哈?”早点吱声能累死啊他,“我,在吃。”

      “真的?吃泡面吗?”肖翔问。

      “……三菜一汤。”沈森森叹气。

      “你一个人?”

      “对。”沈森森忍不住扶额,“我一个人。”

      “会生活,行,那不打扰了。”

      沈森森听见肖翔在笑,他旁边的人也在笑。

      挂了电话,看着桌上摆开的一次性餐盒,她倒了胃口。

      看出来了么?

      这么明显的主客关系,当初的确是她主动认识肖翔的。

      暗暗观察很多次,搞清楚星期几他在哪个教室有课。算好时间,在他经常出现的楼梯口,默默演练两次擦肩而过。第三次,她鼓足勇气抱着一摞书迎面撞上去。

      用的是极俗套的方式。

      撞上去的时候,沈森森说了很多声“对不起”。肖翔蹲下帮她捡书的时候,她说了好多遍“谢谢”。

      然后,他抬头看了她的脸。

      9秒。

      不得不承认,这方法很管用。

      虽然事后沈森森才知道肖翔那天没带隐形眼镜,但这9秒,还是看得她惊心动魄。

      听着自己扑通扑通的心跳声,她想:我是真的很喜欢他吧。

      在这个场景里,他俩最近接的时候只有一本书的距离。

      肖翔潇洒地站在她对面,说:“同学,能加个微信吗?”

      笑着。

      是那种非常耀眼的笑法。

      此时的环境光、背景音、人物位置,一切都很完美。

      但沈森森的剧本不是这么写的。

      这镜头出现得太早了。

      她一时反应不过来,之前记好的台词全都忘了。只是,怎么好像忽然闻到了香草冰激凌的味道?

      这日剧一般浪漫的幻觉也没能持续多久,随着肖翔后来说的那句话瞬间消失了。

      他说:“这书怎么在你这?我找了好久啊。”

      应该能猜到了吧。

      还是沈森森主动发微信给他的。

      在图书馆门口,她抱着和上次同样的一摞书。怕他认不出她,连衣服都穿的和上次一样。

      肖翔迟到了,比约好的时间晚十分钟。

      等他走近,沈森森发现他戴了一副黑框眼镜,那是上课才戴的玩意儿。

      为此,沈森森心情变得很糟糕。

      因为她知道,肖翔是怕找不到她,继而错失了这本书。

      这时,她已经感到自己的卑微。

      就像张爱玲说的那样,遇见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一直低到尘埃里。

      可土都埋到脖子了,心里也没开出花来。

      沈森森心里很清楚,她和他根本不可能在一起。

      要不是她撞了他,肖翔这辈子都不会知道有她这个人。

      但人和人的相遇不就是这样吗?

      总要有人主动才行。

      假设她每天能遇到上百个人,那这二十多年里,为什么只对肖翔一个念念不忘?竟然遇到了这样的人,那她是不是应该为他,或者说是她自己做点什么呢?

      可是,如果不是happy ending怎么办?岂不是浪费时间?

      沈森森想了想,干脆不想了。

      管它呢,先做了再说,总比后悔强。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那本书的关系。那天下午,她觉得肖翔对她还不错。

      像她这样的空想派,能迈出如此狗血的一步非常不容易。

      撞他只需要1秒钟,但为了那1秒,她蓄谋了两个月。

      你以为撞上去很容易吗?

      要想撞得不经意又有美感,是需要仔细研究和大量练习的。

      什么时候走过去,抱几本书合适;哪些开本和厚度的书掉到脚上也不会疼,什么角度撞不令人反感;撞完了是先说“对不起”还是先蹲下,说“对不起”的时候是低着头还是抬头看他,为了加深印象说什么话不显得突兀又觉得有趣……

      这弄得沈森森常有患得患失的心情。

      一会儿觉得自己有勇有谋,聪明绝顶。一会儿又觉得自己像小丑,猥琐至极。

      到最后,期待变成了负担,只想着赶紧撞了吧,撞完她就解脱了。能不能有后来不重要,只要现在别让她活在焦虑中就成。

      这时期,她简直就是个精神病。

      她也不知道为什么非盯着肖翔不放。

      是,他长得好看,还挺高的,又是校园风云人物。

      但这样的人很多啊,至少好几个,怎么就是他了呢?

      为了找到一个合理的解释,沈森森看了好多书。

      从遗传学角度到心理学范畴,凡是图书馆里有的,要借来翻翻。

      其中有一本叫《第六感官:爱的气味》。

      多么浪漫的书名。

      书里却说,爱情是信息素通过犁鼻器传入下丘脑的一种感应。

      对此,沈森森深信不疑。

      因为她回想起了那阵香草冰淇淋的味道。

      但所有书里的解释,她都不愿意相信。

      太不浪漫了。

      写的都什么玩意儿。

      于是,她只好强迫自己给出浪漫结论:越是原因不详,才越对肖翔着迷。

      着迷是一回事,长久是另一回事。

      以她还书、他借书为由的会面,结束了。

      沈森森想,他俩的交集到这儿也该差不多了,往后更不会再有见面的必要或借口。

      要是那时有人问她:“如果给多一次机会,你会不会做同样的事?”

      她一定会说:“不。”

      狗血洒一次是有胆识,洒两次就是想不开。

      尤其在学校这种半封闭的空间,大庭广众下采取任何形式的告白,都会被理解为一场满怀目的性的表演。

      而作为告白的前奏,类似撞翻书便邂逅美丽爱情的桥段,她真是脑子坏了才会照葫芦去画瓢。

      自从那天下午在图书馆二楼办完转借手续,沈森森大概有一个月没见到肖翔。

      不知道那本书他后来又交接给了谁。

      如果她那时借的是另一本,可能不会是现在这样。

      她只是单纯地喜欢一个人而已,何必弄得这么复杂呢?

      还是年轻吧。

      才会用最浪费时间的方式去喜欢一个人。

      ……

      再见到肖翔,是在英语四级考场。

      属于纯自发性偶遇,开始沈森森都没瞧见他。

      快发卷子的时候,肖翔跑来讲台跟监考老师借签字笔,路过沈森森的位子,还碰掉了她新买的橡皮。这才发现。

      太巧了吧。

      她也觉得。

      肖翔穿了件特旧的牛仔外套,敞着怀儿,袖子挽到胳膊肘,又戴着那副黑框眼镜,连对不起都不说,晃晃悠悠往阶梯教室后面走。

      可能没看见她。

      没看见?还是压根不记得?

      顷刻,沈森森怒火中烧,翻卷子涂答题卡都特别用力。

      回想到这儿,她发现自己总为这种事儿生气。

      有时是气肖翔,没良心的,对他再好也白搭。

      多数时候是气自己。

      明知道不该有期望,却在看到他的那一刻动摇了,涌出“就算他不理我,也不影响我喜欢他啊”的傻劲儿。

      以为会有奇迹发生,以为他至少会跟她说声“嗨”。

      听没听过一个笑话?

      有个白痴去看电影,演到黑马飞跃悬崖的时候,他十分激动,嘴里念叨着:“加油!加油!加油!”

      旁边的人嫌他烦,就说:“别嘀咕了,跳不过去。”

      “你怎么知道?”他不乐意。
      “我看过一遍。”
      “切,那有什么,我看过六遍。”
      “那你加什么油?”
      “谁知道它这次能不能跳过去!”

      她沈森森就是那个白痴。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是她主动认识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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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公告
    本文随机更,下本开《甜蜜不过是》欢迎甜心提前收藏~ 文案:庄乐尘在大街上遇见了一个漂亮女人。 28个小时后,他在去的饭局上再次遇见她。 玩游戏和她挺有默契。 他说,是喝一杯,还是留个电话? 钟见悦举杯干了。 他倏然有点黯然。 然后,她撂下杯子,说,电话当然也要留。 女老板和男dancer邂逅,他先恋上漂亮姐姐。 两人有过什么,然后他对她印象深刻、充满想象。 后来,她渐渐喜欢上了这个新鲜的帅哥。
    ……(全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