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野哥嫂的剧情,对应的大概就是三次元《彩画集》的出版经历。
因为哥一开始的起诉,嫂被比利时逮捕入狱,出狱后,哥将散文诗的手稿交给嫂,自己则计划在欧洲各地进行长时间的流浪——因为哥的背刺,嫂重伤失忆,流落异国,哥则是在世界各地游荡;
各方阻拦下,嫂在长达九年的时间里无法接触手稿——从中也六岁到十五岁,嫂失忆了九年;
嫂为诗集的出版作序——嫂的死亡和中也的存在吸引来哥的注意;
嫂遵照哥的愿望,给诗集定名《彩画集》,并使这部作品得到了赞扬和研究——嫂用彩画集读取自己,代替心脏,延续着哥的生命。
三次元嫂为诗集作的序言:“……他写下了世界上最美丽的诗句……尽管天各一方,但我仍把他视为朋友。”(此处是健康阳光的理解方法,原文et并没有“尽管”和“但”的意思,其实更让人心痛了……)
无论三次还是二次,这段经历都很让人觉得胃疼,但好磕也是真的好磕……朝雾是会挑血糖来磕的。
(最后再吐槽一句:扯着“朋友”当幌子是一种嫂特有的欲盖弥彰——我请问,全世界还有谁不知道你俩的爱情故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