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76、我喜欢你,你呢? ...

  •   那大爷八辈子前就不想搭理陆暮西了,但他还欠兮兮地在旁边絮絮叨叨地“劝降”。

      林度怕他真被大爷抽,赶紧拿着水走过去。

      她把水递过去:“聊什么呢?”

      陆暮西立马噤声,眼也不眨道:“聊钓鱼。”

      林度看见那大爷百忙之中翻了个白眼。

      她问:“聊明白了吗?”

      “暂时还没达成共识。”,陆暮西坐在地上,非常不客气地伸出手,“我想去人少的那边吹会儿风,头晕,起不来,拉我一把呗。”

      林度也懒得拆穿,握上陆暮西的手,拉了一把。

      他毫不费力地就站起来了,林度感觉自己都没怎么用力。

      “走吧,溜达完你就赶紧回去休息。”,她边说边要松手往目的地走,走了两步却发现那温暖又干燥的掌心压根儿没有松开的意思。

      陆暮西用不轻不重的力道牵着她的手,林度愣是又被拽了回去。

      林度打量了眼两人紧握的手,又打量着他:“耍流氓啊你。”

      “我真头晕,这怎么能算耍流氓呢?”

      真是流氓耍无赖。

      林度被气笑了,也没吭声,就那么拉着他往前走。

      两人去的那边属于公园的偏僻场所,没什么大肆聚集的老年舞团和合唱团,只有幽幽的路灯立在石子铺成的小路两边,颇有些“曲径通幽处”的意味。

      林度牵着他……,不,准确的说,是被他拽着手走在前面带路,走了会儿,她突然轻轻握了握陆暮西的手心,头也不回地问:“这么不算耍流氓,那怎么算?随便认女朋友算不算?”

      陆暮西倏地停下脚步,紧急思考了两秒:“你听到了?”

      他问这话的时候手还没松开。

      林度只好就着这个姿势回头笑道,“嗯,全听到了。人家大爷都不想理你,你还在那儿可劲儿说。”,她往前走了两步,想借着光看清他的眼睛是不是红了,“陆暮西,你是不是真喝上头了?”

      林度离得太近了,陆暮西先是闻到了她的发香,接着,在细碎的月光下静静用眼神描摹了她的眼眸。

      从纤长的睫毛,到微微上弯的眼尾,瞬息间,仿佛已然经历了天荒地老,陆暮西心里竟然升出股“此心安处是故乡”的安定。

      她想看他的眼睛有没有红,而他,想吻她。

      陆暮西在情不自禁有所动作之前往后退了一步。

      “林度?”

      “嗯?”

      “其实今天我心情挺不好的。”

      “我知道。”

      “能不能按套路走啊。”,陆暮西无奈片刻,继续道,“那你知道是为什么吗?”

      “我……大概知道?”

      陆暮西笑了下:“今天之前,我一直不理解为什么有些男人不愿意让女朋友看见自己求人办事的那面。我心想,没偷没抢,都是靠自己本事吃饭的,有什么见不得人的是吧?”

      林度想了想,认真地点头:“嗯,是这个道理。”

      他又继续道:“但是吧,今天你在那儿看我喝酒的时候,我突然就理解那些人了。我感觉我这辈子都没那么丢人过。”

      陆暮西垂下眸,自嘲地笑了笑:“你也看到了,我现在就是这样,普普通通,跟以前你认识的陆暮西完全可以说是两个人。可这么多年,我只有一点没变,那就是……”

      “喜欢你。”

      抛开一切顾虑后,陆暮西反而变得释然了。他如释重负地长舒一口气,坦然地迎上林度的眼睛,笑容像少年时一样明亮而干净,不带任何杂质:“林度,我喜欢你,你呢?”

      成年人向来崇尚尽在不言中的暧昧,是以,林度已经好久没听到过这样直白的表白句式了。没有任何迂回试探,像青涩的少男少女一样,对喜欢的人剖白自己,然后大大方方地将心意捧到对方面前。

      十七岁的林度这么做过,但她没想到三十岁的陆暮西会这么做。

      “陆暮西,其实我是个挺喜欢纠结的人,所以为了治这个毛病,我给自己定了一条规矩。”林度突然说。

      陆暮西并不急着要回答,他只是认真听着,眉目被月光染得愈发温柔:“什么?”

      “就是在干什么事儿前跟自己约法三章。决定放弃,那就干干净净地放手,永远也别想‘要是没放弃会怎么样’。要是决定继续做,那就别在路上东张西望怀疑自己,想往前走就绝不回头。这约法三章对我来说特别好用,就跟起跑前的鸣枪一样,枪响的那一刻,什么纠结就都烟消云散了。”

      陆暮西听懂了她的言下之意,沉默了几秒,问道:“现在枪已经响了,所以,你选择的是起跑还是弃权?”

      林度笑了声:“我跑步还挺厉害的啊,为什么要弃权?”

      陆暮西愣了几秒,久久望着林度,将那句话在心里反复剖析了几遍,终于缓缓笑了出来。他眼睛微弯,瞳孔簇着细碎的光芒,笑容清冽的像一阵山间的风。

      不知为何,陆暮西心里总有种失而复得的恍惚感,他指尖自上往下,缓缓沿着林度的掌心将两人牵着的那只手改为十指相扣。

      渐渐的,两人掌心紧紧相贴。随着手上的动作愈发纠缠,他人也离林度越来越近。

      就在两人呼吸相绕,唇间只距离咫尺时,陆暮西动作突然一顿。

      林度还没来得及惊讶,就感觉到自己唇角一热——那一吻并没有意料之中落在她唇上,而是蜻蜓点水般轻轻落在了唇角。

      世界一片寂静,陆暮西在她唇角安静地停了两秒,然后离开。

      不知道为什么,林度觉得唇角这轻轻一吻,似乎出乎意料地比单纯的接吻让她心跳加快。

      “你这是报复吗?”林度问。

      陆暮西这一吻,跟当年分别时她主动的那一吻简直一模一样。

      “我这是礼尚往来,女朋友。”他笑着伸手将林度拥入怀,“你也可以还回来啊。”

      林度搂着他的腰,还没适应这个称呼,一时觉得实在有些神奇:“女朋友?”

      “是啊。”他胳膊威胁似的紧了紧,“怎么你还想反悔?”

      还没等林度说话,陆暮西就蛮横地用脑袋蹭了蹭她的肩窝:“反悔也没用了,你要是敢甩我,我就到你们公司门口举牌子去。”

      颈间被头发蹭得发痒,林度笑着摸了摸他的后脑勺:“你打算在牌子上写什么啊,背信弃义还是渣女?”

      他埋在颈间,声音嗡嗡地答:“林度是个感情骗子。”

      害的他好多年都忘不了。

      ————

      隔天是周末,林度跟余斯清约了饭,吃饭时还跟许久未见的汤林和打了视频。

      毕业后,汤林和留在了南方,进了一家游戏大厂。

      他依旧没后悔当年半路出家走艺考,但每每画图画到崩溃的时候骂的还是很脏。

      林度总在他喷天喷时问:“画画不是你追寻的理想吗,况且你也说了不后悔,那你这日天日地的是要干嘛?”

      他总是义正言辞地回:“我在大方向上的确不后悔,但我必须要无条件地咒骂这条路上每一个傻逼的小细节,不然我活不下去。这两者并不矛盾。”

      这段话说完,他通常会祭出那句至理名言:“其实,理想两个字,根本就是驴前面那根看的着吃不着的胡萝卜,属于精神意象。而现实生活中的人们,活着通常都是在拉磨,因为驴总天真地想,拉着拉着总能吃到胡萝卜的。”

      林度是完全理解不了这段半人半驴的比喻的,但这不妨碍她觉得汤林和真是越活越他妈哲学啊。

      平常三人连线基本都是吐槽大会,但今天的吐槽量几乎被余斯清一人包圆了。

      “我就出差半个月,没想到就这么水灵灵地被戴上绿帽子了。卧槽,那女的在电话里耀武扬威地跟我说,她什么都没干,就发了两张照片,随便了撩他两句。”余斯清抓狂道,“我他妈当时就觉得我这张老脸都丢他太奶奶家去了,就几张照片,他竟然就这么屁颠屁颠跟人开房去了?我靠,我真想自戳双目,当初怎么就看上这么傻逼一男的,真他妈丢人啊。”

      余斯清谈了四个月的男友出轨了,她现在非常懊悔,因为她引以为傲的看人眼光与审美史上出现了浓墨重彩的一败笔。

      典型的一颗老鼠屎坏一锅汤,她现在非常忧虑,如果以后别人知道那是她前男友,会不会觉得她八成也没什么脑子——这种心态,大概跟“傻逼的好朋友多半也是个傻逼”一个逻辑。

      汤林和在那边出招:“这种时候,你就应该先下手为强啊。先让大家知道你分手是因为他是个傻逼,这样大家最多也就同情你识人不清,绝对不会觉得你也是个傻逼。”

      余斯清深以为然,并且迅速开始寻找体面的实践方法。

      两人话太密集,林度几欲插嘴都没找到一个合适的机会,干脆作罢。

      等余斯清找了与渣男共友中最八卦的那几个,“不着痕迹”地透露了事件始末,并且确定这个事儿将会广为流传,林度才喝着水轻描淡写地说道:“我谈恋爱了。”

      还在慷慨激昂咒骂的两个人默契地住口,整张桌子鸦雀无声。

      余斯清反应了两秒,很快就明白过来了。她全然忘记自己刚刚那一腔愤怒,拨了拨头发,意味深长地笑道:“成年人的速度就是快啊。”

      没有被同步到消息的汤林和在手机里满头雾水,跟个无头苍蝇一样,完全不知道从哪里问起:“什么东西?恋爱?林度?林度跟谁谈恋爱了?真的假的啊卧槽。”

      余斯清一边“啧啧”,一边冲林度挤眉弄眼地问道:“你快跟汤林和说说是谁啊。”,说完,她又想了想,“按理来说,他怎么也算你半个初恋吧。”

      被两个人吊着的汤林和在杂乱无章的对话里get到关键信息,灵光一闪,猛地一拍桌子,眼睛都瞪大了两圈:“陆暮西回来了!?”

      当年林度跟陆暮西两人有点儿暧昧,说没看出来,那绝对是假的。

      但当时两人迟迟没什么动静,他和余斯清也就没多问。后来陆暮西走了,他也离开学校去参加集训,就更没机会问了。

      直到毕业后三个人一起出去玩,当时是在青岛的海边,日落时分,海面上的浮光都是跳跃的金色,等太阳渐渐没入海平线后,天空又被浓郁的蓝色笼罩。

      后来汤林和才知道那个时刻还有一个独特的名字,叫做“蓝调时刻”。当太阳没入地平线后,天不会完全变黑,光线“回光返照”的折射构成了那么梦幻的一刻。

      那一刻,汤林和突然鬼使神差想起来这件事,转头问林度:“陆暮西是喜欢你吧?”

      其实陆暮西当时已经表现得很明显了,汤林和心里早有了答案,没等林度回答,继续问:“那你喜欢他吗?”

      林度愣了愣,没有转过头,只是笑着望向海面的尽头,任由海风吹乱她的长发,轻声道:“喜欢啊。”

      汤林度离开学校时,林度剪了头发,一年过去,她的头发几乎又跟他走之前一样长了。

      那次,是他第一次听林度说自己喜欢谁,也是最后一次。

      兴许是当时的景色太美,又或许是林度笑着说“喜欢啊”的神色太令人动容,汤林和对那一幕一直记忆犹新。

      后来,他再也没听林度说过“喜欢”两个字,再也没见过她那副神情。

      林度不是害怕寂寞的人,更不是可以将就的人。所以,这么多年她什么都尝试过,就是没谈过恋爱。

      汤林和一开始不理解,但后面又隐约有些明白。世界上有那么多人,能擦肩而过就已经是少数了,更别提相识,相知,相互欣赏,相互喜欢,相爱。这每一个“相互”都要筛一大波人,到朋友那一步,就已经是凤毛麟角了,找到一个相互喜欢的人又谈何容易。

      现实中,错过了往往就是一辈子,所以他们谁也不曾天真到相信童话中的“久别重逢”。

      可林度好像真的遇到了那童话中万分之一的几率。

      “是啊,陆暮西回来了。”林度无视汤林和快瞪出来的眼睛,微微弯唇,淡定地回。

      她的笑容很淡,几乎转瞬即逝,仿佛只是在笑他一惊一乍。

      但汤林和还是感觉到了股似曾相识的感觉。

      他愣了愣,随即想起了什么,慢慢在心里笑道:这么多年了,林度说喜欢的神情还是没变。

  • 本文当前霸王票全站排行,还差 颗地雷就可以前进一名。[我要投霸王票]
  • [灌溉营养液]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