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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她初恋是民谣歌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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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天,他们启程回去。
夏时予征得南枝同意,陪她一起回家,见见冯女士夫妇。
回程前一天,他逛遍大街小巷,给他们挑礼物。
冯女士喜欢衣服首饰。
担心太贵重的她不太好收下,于是他仔细选了一条天然石手链,讨喜又不会太过昂贵。
南爸爸除了彩票,还喜欢打羽毛球。
他投其所好,去品牌店挑了一副十分顺手的球拍,还是他喜欢的蓝色。
像南爸爸这年纪的男人,很多都喜欢没事喝点茶,夏时予又给他买了一盒当地价格不菲的茶叶。
回程路上,他反复向女朋友打探她父母的性格喜好,问他们大概喜欢什么样的年轻人。
“就你这样的,放心。再说,也不是上门提亲,日常做客,像平时那样就行。”
做事一向谨慎的夏律师生怕有闪失:“他们比较忌讳什么话题。”
这题南枝太会了:“我那个妈,就我爸初恋。千万别在我妈面前提什么初恋,这是她一辈子的雷区。”
好的,了解。其实,这也是他爸夏风亭雷区。
路上无聊,他就给她讲起于蔚女士的感情史。
于蔚年轻时,追求者众多,之所以毫不犹豫选择夏风亭,是因为他笑起来很像她初恋。
还有,抽烟的样子也很像。
她初恋,是个比较小众的民谣歌手。
两人相识于酒吧。
当时他每晚在那里驻唱,于蔚第一次去,就被这个嗓音和气质独特的男人吸引。
于是,她便时不时就去酒吧坐一坐,点杯酒,静静听他唱歌,也不主动认识他。
二十岁出头的于蔚,美得不可方物。
这样一个貌美姑娘总坐台下听自己唱歌,他怎么可能视若无睹,也悄悄心动。
有天晚上,他唱了一首自己写的情歌,从头到尾盯着她唱完,其中深意不言而喻。
一向心如止水的她,心剧烈跳动起来。
演出结束后,他主动走到她身旁,笑着介绍自己。
他在台上弹吉他唱歌时,几乎不笑,这会儿笑起来,像变了个人。
面对他时,于蔚觉得自己仿佛喝醉了。
没有了平日的孤高骄傲,只想靠近这个充满魅力的年轻男人,跟他聊很多很多。
情投意合的男女,坠入爱河的速度不可思议。一个月后,他们就在一起了。
那段一年,她疯狂迷恋他,连他抽烟的样子,她都爱极了。
孤独、落寞、不羁,这世界上,怎么有人抽起烟来这么帅。
他对其他人总冷冷淡淡,却把所有笑容都留给她。
他高高的个子,偏瘦,气质干净,笑起来就是个阳光开朗的男孩。
第三年,她有了结婚的想法。
于蔚从来不认为结婚和生子是人生必选项,甚至一度觉得自己这辈子都无法走进婚姻。
在她看来,那是枷锁。
可爱上他后,她想结婚的念头越来越强烈,不顾父母反对,坚定地跟他站在一起,以为自己此生非他不嫁。
然而,他却从没想过成家,光想想就喘不过气。
他渴望并享受爱情,可一旦对方要让爱情开花结果,他只想逃。
离开时,他说的最后一句话是:可惜,如果你不是非要结婚的话,那我们还会继续在一起。
于蔚冷笑,他并不是真正爱自己吧。
真爱的话,即使知道婚姻可能是枷锁是牢笼,也会义无反顾地往里走。
后来,她遇到夏风亭,他也一门心思爱着她。
她就是个凭感觉活着的人,至少这个男人,有几分初恋的影子,已经很难得。
她不确定,还会不会再碰到更像他的人。
“是我妈妈,送我去学吉他的。前几年我才知道,就因为她初恋是个民谣歌手,谈吉他的时候帅得要命。”
你弹吉他的时候,也帅得要命。
不过,南枝目前不想告诉他自己的想法,怕他飘。
夏时予苦笑:“我爸不知道从谁那听说了我妈这段感情,这么多年,也听不得初恋这种话题,他还烦我弹吉他。”
“那说明他特别在乎你妈,怕她心里还难忘初恋,可以理解。”
那自家父亲有点惨,他之所以能娶到于蔚,也因为有点像那个民谣歌手,纯纯的莞莞类卿。
貌似,是这样,但南枝觉得,那只是一开始。
这么多年过去,于蔚女士想必已经真正喜欢上他爸爸了吧。
她见过夏时予爸爸,是个蛮儒雅的男人。
这边南枝爸妈两天前就收到女儿消息,当听到夏时予也一起来时,两人惊讶万分:
是她高中同学小夏?
又反复跟南枝确认,真的是那个长得好看的学霸小夏。
当时两人喜不自胜,好像自家闺女马上要跟人家领证一样。
怪难得的,高中毕业差不多十年了,这丫头还能跟他走到一起。
想都不用想,肯定是小夏有心。
就南枝那牵着不走,打着倒退的脾性,甭管多惦记人家,也挺难主动迈出一步的。
家有喜事,这夫妻俩班也不上了,跟领导说女婿初次上门,连请两天假,打扫卫生、买菜。
冯女士甚至抽空去理发店烫了个蛮时髦的卷发。
南枝他们到家,已经下午三点。一进门,夏时予拘谨地打招呼:“叔叔阿姨好。”
这小伙子,还那么帅。
冯女士越看越喜欢,赶紧给他拿拖鞋:“哎呀小夏真是一点没变,还跟高中时一样精神。”
“阿姨也是,真显年轻,跟十年前差不多。”
艾玛,嘴真甜,冯女士爱听。
一旁的南爸爸看自打夏时予进门后,妻子笑得嘴都没怎么合上,不禁犯嘀咕:
平时咱俩一起,你跟更年期似的。今天的笑,比之前一个月都密。
坐下聊了一会儿,夏时予把礼物分别给两位亲切热情的长辈,他们有些不好意思又很开心,可爱极了。
快四点钟,冯女士准备做饭,南爸爸也去厨房搭把手,嘱咐自家闺女好好招待小夏。
南枝带夏时予进了自己房间。
一进去,他就注意到书桌上那只紫色水晶猫,高中时他送她的那只。
原来,她一直摆在房间里,也放在心上。
“那只水晶猫,你还留着。”
她有点脸红:“它好好看,当个摆件很不错,不是吗。我的口红印,你还留着没。”
口红印?她怎么知道的!
见他如自己预想般惊讶,南枝有种得逞的满足感。
她告诉他,大学时她去南方找他那次,在出租屋书架上那本《小王子》里,发现自己擦过口红的纸巾。
夏时予顿时很佩服她,当时怎么能忍住不马上问自己。
真沉得住气,能成大事。
“为什么当时没戳穿我,不好奇怎么那么巧,我就能捡到你擦过口红的纸巾。”
南枝开玩笑般回答:“不好奇,原因显而易见,就是你喜欢我,总偷偷看我呗。”
说得一点没错,那时候他已经特别喜欢她,总忍不住偷看她,百看不厌。
心想这女生好耐看,越看越好看。
那,当时的她呢,对自己是什么样的感觉。
她想让他开心,便如实交代。
那时候,觉得他会发光。她很清楚,这不是因为自己的滤镜,而是他本身就特别好。
她双手搭上他后颈,毫不闪躲地望向这个至今仍发光的年轻男人:“我选男人的眼光,你别质疑。”
夏时予满眼宠溺:“我选女人的眼光,你也别质疑。”
相互喜欢十年,真的太长了。
长到足以将喜欢变成执念,又足以将执念变为释然。
好在,他们是幸运的一对。
哪怕在人生旷野上曾口是心非地弄丢彼此,因为心有眷顾,重新并肩而立,不必强迫自己释然。
晚饭时分,满满一桌子菜,让第一次登门的夏时予倍感温暖。
色香味俱全的家常菜,有家的感觉。
“小夏别客气啊,当自己家,想吃啥就夹。这么大个子,多吃点。”
“尝尝这个溜肉段,南枝说你可爱吃这个菜了,有一回生病嚷着要吃。”
夏时予夹溜肉段的筷子一顿,恍惚记得,是有这么个事儿。
上回感冒,好像跟她提了下想吃溜肉段,最后吃的面。
她,就还挺关注自己的。发烧随口一句胡话,还记心里了呢。
该说不说,冯阿姨厨艺可比老夏强多了。
这盘红烧肉炖鹌鹑蛋也让他爱不释手,肉香而不腻,入口即化,鹌鹑蛋也炖得入味。
头一回来,除了刚进门时略觉拘谨,之后那是相当亲切自在。
不然,他也不能暴露实力,连干两碗饭。
吃饱喝足,真心实意夸奖冯女士:“阿姨,你手艺太好了,每个菜都特好吃。”
得到肯定,冯女士心花怒放:“好吃就常来,想吃什么菜跟我说,阿姨都给你做。”
夏时予还真就想起个想吃的东西,红豆饼。
他立马跟冯女士说起她做的红豆饼有多好吃,口感比外面的好,高中时就爱吃。
小夏爱吃红豆饼?
高中时就爱吃自己做的红豆饼?
破案了。
她这才知道,南枝高中时拿了好几次红豆饼去学校,原来是给小夏吃。
挺好,马上吃成一家人了。
来得早不如来得巧,冯女士说明天也休息,上午就给他做。
一旁的南枝看着两人相谈甚欢,心里却有点慌。
夏时予这个吃货,闲得没事吃什么红豆饼,这下好了,冯女士什么都明白了!
她以为冯女士会找机会问罪,谁知道人家根本没这打算,直到第二天下午他们出发回L市,也只字未提。
路上,南枝告诉夏时予,当年冯女士以为他是女生,有一次还特地做了红糖酥饼带给他,说女孩子多吃红糖好。
他觉得好好笑。
他女朋友可真机灵。为了不引起怀疑,在阿姨那里,竟然把自己说成女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