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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保家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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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天气不错。
小丫头穿着一件漂亮的连衣裙,蹦蹦跳跳的从地铁口走出来,见了乞丐,便俏皮的转了一圈,对乞丐说道:“怎么样,漂亮吗?”
女为悦己者容,她却浑然不觉自己正在向一个乞丐炫耀。谁知乞丐却学着她平时的样子撇了撇嘴,似乎颇为不以为然,这下可惹恼了她,像一只被踩到了尾巴的花猫,大喊大叫道:“你懂什么,这可是秘密花园里女主吉罗琳同款的裙子。”
她的火气只持续了不到一秒,然后又自己岔开了话题,眼神迷离的问道:“你说,这世上真有像金洙元和吉罗琳一样的一见钟情吗?”
乞丐已经被她刚刚这顿一惊一乍搞得有些蒙了,他从没看过韩剧,哪里知道她说的那两个人是说,不过一见钟情他却是听说过的,便随口答道:“这一见钟情倒是有的,听故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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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家仙一般在东北地区比较普遍,通常写在纸上贴在墙上,或是用木板制作的胡黄常蟒仙的排位,是一种原始的仙堂崇拜。仙堂信仰与原始萨满教有着密切的血缘关系,在仪轨上,它继承了萨满教“神灵附体”的传统,只是由传统萨满教的“萨满法师”换成了“仙堂弟子”、“弟马”;在信仰论上,它同样强调万物有灵论,并在佛教道教理论的改装下显得更具生命力;在法器上,它仍保留着萨满教的传统,铃、鼓、镜等具有萨满教特色的法器还在使用。
保家仙:关于钟情
第二十一世,你是刑徒,我是罪人,执念化成了堂仙
厉风回到院子里的时候,天已经快要黑了,最后一道阳光正飞快的从篱笆墙上退去,只留下大片的阴影,让他的心情也变得阴郁起来,他在城里晃了一天,却没有找到什么活计。这杀猪宰狗的活,谁都喜欢用年轻力壮的。世人一贯以貌取人,觉得只有膀大腰圆、虎背熊腰的才是好屠夫,像自己这般身材瘦弱,又年纪大了,腿脚也不利索,自然不受待见。这让他颇为不忿,那些愚昧无知市井百姓不知道,在整个大汉的屠夫之中,自己才是最厉害的高手,无论多凶狠的畜生,只要一刀就能搞定,绝不拖泥带水,就算是见人就咬的恶犬,见了他也会瑟瑟发抖,瘫软在地任他宰杀。这是只有杀生无数的屠夫才有的本事,杀生杀得久了,自然有煞气随身,神鬼不侵,那些畜生们被煞气所震慑,就如见到了猛虎雄狮一般,自然不敢乱动,却是畜生的本能。不过没人知道,他这一身的煞气,并不是杀猪宰狗得来的。
像所有的老人一样,他也有一个秘密。在做屠夫之前,他曾经是一个刽子手,这一身的煞气,都是杀人得来的。别看他现在像个行将就木的老人,当年可是杀人不眨眼的,从秦末到汉初,他一直做着这个行当,杀过的人多得连自己也数不清了,大抵有上千个,便是当年的杀人王白起也不如他杀的人多,那白起不过是发号施令,假他人之手坑杀了几十万人,和他亲手杀人却是不一样的,要知道若不是亲手杀人,那人命也不过是个纸上的数字,和手起刀落砍掉别人的脑袋却是不一样的,那白起一生戎马,却是也不曾杀过千人,更不要说杀人的手艺了,要知道那杀人的法子五花八门,却并非人人都能精通,当年能将弃市、戮、磔、腰斩、阬、枭首、车裂、定杀这些酷刑统统做得炉火纯青的刽子手,全天下也只有他一人而已。
那时候自己威风的很。当年天下大乱,纷争四起,就算是位极人臣也朝不保夕,不定何时丢了姓名,他的刀下却是斩了不少大人物,什么三公九卿、皇亲国戚、沙场名将、绿林好汉、市井匹夫,都曾是他的刀下鬼,也不知杀了多少,那些被杀的人的亲人却都对他恭恭敬敬,送财送物,小心的伺候着。不为别的,只为这刽子手一明一暗两条行规。暗的那条,便是若这刽子手高兴,那犯人便能少受些活罪,就算是那车裂的刑法,也可以一刀先斩了首级,不受分尸之苦,但若是这刽子手不高兴,就算是枭首之刑,也能让你熬上一时三刻才死,平白的多受些折磨。厉风当年若是受了好处,便会给那犯人一个痛快,让他少受些苦楚,自己也得些实惠,却是皆大欢喜的事儿,但若是明的那条行规,便是送来再多的银两,他也是不肯的。
这条行规却是那犯人的唯一一线生机。若是那刽子手行刑的时候失了手,便是天意不可杀,绝不可以砍第二刀,往往会改判流放,保住性命,但那刽子手失手以后,却是不能再干这一行了。
厉风从不失手,他才不会为区区几个钱财砸了自己的饭碗,不过就算如此,他后来还是自己失手了,不但如此,还不曾收得半两银子,又砸了饭碗,由一个杀人的刽子手变成了杀猪宰狗的屠户,过起了隐姓埋名的日子,早就不复当年的威风,只是勉强度日。运气好的时候接到一些活计,对付几个银两买米度日,运气不好的时候便如今日这般,找不到活计,只能饿着肚子,若是孑然一身也就罢了,左右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但他却还带着个十多岁的孩子,总不能让他饿着,想到此处,便又踟蹰起来,在家门口来回徘徊,想着到哪里去弄些吃的来,好歹让孩子吃饱,正欲离开时,便听到一阵犬吠,紧接着家里的门便开了,一条黑色的大狗飞快的跑出来,在自己的脚边上蹿下跳起来,门口一个十多岁的少年冲自己笑着说:“爹,回家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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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风心中一暖,便跟着那孩子往屋里走,锅里正咕噜咕噜煮着不知道什么东西,飘出一阵阵肉香,他不由有些疑惑,家里早就没米下锅,钱也刚好花光了,哪里来钱买肉?那孩子冰雪聪明,见他投来询问的目光,不等他开口问就说道:“锅里炖着两只兔子,是娘亲在山上抓来的。”
“都说了阿虎只是条狗,什么娘亲,哪有人管狗叫娘的。”厉风看着那只正讨好的向自己摇着尾巴的狗,有些无可奈何的说。这狗是这孩子出生不久以后来的,说来也是奇了,寻常的畜生,看到自己便浑身发抖,要么瘫成一堆烂泥,要么跑得远远的,只有这只当时一瘸一拐,看起来就要死了的野狗不但不跑,还摇着尾巴挣扎着凑上来。那时候厉风的心硬得狠,本想一刀将它杀了,做成一锅狗肉汤,谁知道还没等动手,怀里那个一直哭叫不止的婴儿竟然不哭了,冲着那只黑狗笑了起来,那狗竟也似通人性一般,伸出舌头舔那婴儿的脸,厉风便没来由的心中一软,按下了杀那狗的心思。
然后那只狗便赖在他身边不走了,一直跟在他的身边。那却是他一生中最难的日子,刚刚丢了活计,积蓄又都花光了,还有不少做刽子手时的仇家要找自己报仇,他东躲西藏,又带着个刚回吃奶的孩子,还要找活计养家活口,若是没有那条狗,一个人还真的顶不住。那孩子没有母亲,他又请不起奶妈,饿的哇哇直哭,那狗便凑上来,让他吃自己的奶,那孩子便是喝着狗奶长大的;自己出去找活计,没时间带孩子,那狗便一直守在那孩子身边,说来也奇怪,那孩子非但不怕这狗,反而一见这狗便咯咯直笑,把那狗当成了亲娘一样。就这样一路走来,那条狗似乎通灵一般,做了不少自己想不到的事儿,等自己在这里落下了脚,那狗早已从原本微不足道的一只畜生,变成了和他相依为命的伴儿了,却是只有一点不好,这孩子稍微长大以后,便管那狗叫娘,厉风也曾训斥过他,告诉他人不能管狗叫娘,谁知那孩子却眨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说:“可是,她真是娘啊,她跟我说过的。”厉风只当是小孩子的戏言,笑骂道:“胡言乱语,狗哪里会说话,就算会说话,你又怎么能听得懂?却莫要乱说,不过除此之外,他也没多说什么,说实在的,若是没有这狗,怕是这孩子也养不活,那狗确实当得起这孩子半个娘亲,左右狗也活不长,愿意叫便叫吧。
那孩子便叫了十多年,便是今天也改不过来口,一边去掀锅盖捞那炖好的兔子,一边反驳道:“不是阿虎,是娘亲。”
“是你娘亲,怎么不和你爹睡觉?”厉风哑然失笑,随口打趣道。没想到那孩子反口说道:“那爹爹倒是找个能和你睡觉的娘亲啊。”
“找个屁,你愿意叫娘就叫娘,却别来算计你爹。”厉风呵斥了他一句,心里却没来由有些得意,不知不觉间,这孩子竟然已经长大了,便是那男女之事也知道一些,竟然为自己打算起来,不过他却是没有找个女人的打算,一来自己年老体衰,相貌又丑陋,怕是没有女子看得上自己。二来怕若是再找个女人,会给这孩子气受,三来寻常的那些女子,他却都看不上眼,这些年来他只对一个不知道名字的女子动过心,不过那个女人已经死了,除她之外,剩下的那些女子,对他而言还不如眼前的这条狗,所以他也不多话,接过孩子递过来的兔子,拔出刀子随手几下,便将那两只兔子切成了齐齐的薄片,这一手漂亮得很,便是用刀的一流高手见了也要忍不住啧啧惊叹,那孩子和那狗却似司空见惯,也不理他,一起坐在桌子上吃了起来,那狗似乎饿了多时,一边摇着尾巴一边扯着一只兔子的后腿大啃起来,弄得满桌子都是汤汁,厉风却不以为意,只是拿着抹布去擦。
这只狗一直以来都是上桌吃饭的。
两人一狗却都是饿得急了,这兔肉又香的很,不多时就吃了个精光,那孩子和狗都躺在一旁休息,厉风却又忧虑起来,他却不能像孩子和狗一样无忧无虑,还得为明天的吃食烦心,思来想去也没个法子,刚才的好心情顿时烟消云散,仍不住叹起气来,那孩子见他烦恼,哪里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便站起身来对他说道:“爹爹不必烦恼,若海已经十一岁了,也能做些事情,明天便和爹爹一起上街里去找活计,一定能挣到银子的。”
厉风正准备一口回绝,那狗却站起来冲着自己汪汪的直叫,像是要对自己说什么一样,他心中一动,想到自己十一岁的时候已经杀了第二个人,便把到了嘴边的那句不行生生咽了回去,轻轻的点了点头,那孩子便开心的跳了起来,那只狗也撒欢一样围着他直转,似乎颇为高兴。
厉风只是微微一笑,他却没指望这孩子能找到什么活计,不过是想着带他见见世面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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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天刚刚亮,厉风便带着厉若海一起到集市上去,那只狗被留下来看家。其实原本也没什么怕丢的,不过带着狗去找活计却是多有不便,所以也只能将它留下,那厉若海却是从来没那狗分开过,颇有几分不舍,但想到自己如今已经长大了,要做个顶天立地的小男子汉,便强忍着没有回头,做出一副雄赳赳的样子来,惹得厉风心中暗笑,却也有几分欣慰。
这集市之中,多是五大三粗的汉子,剩下些瘦弱老幼的,要么有手艺在身,要么是实在走投无路。这一老一小在中间颇为扎眼,不过虽然人来人往,却没人理会他们,那厉风早就习以为常,也不以为意,只是眯着眼睛假寐,厉若海却是少年心性,忍不住着急起来,一双眼滴溜溜的扫来扫去,却正看见一个商贾模样的人走进来,神色颇为焦急,似乎有什么着急的活计要找人来做,但刚刚还紧着往前凑的人们见他来了,却纷纷退了开来,似乎这人身上有瘟疫一般。厉若海不明就里,以为机会来了,便逆着人流挤了过来,上前说道:“老板可是有什么活要找人做吗?”
那人听得有人来问,先是一喜,等看到是个半大小子时,又失望起来,不耐烦的摆摆手道:“去去去,你个小毛孩子,添什么乱。”
那厉若海却是个死缠烂打的性子,嘿嘿陪着笑说道:“老板这话却是说得不对,我虽然是个毛头小子,我家老爹却是个有本事的,你怎么知道他做不得?”
他这话说的也有几分道理,那商人又在这里呆了三天没有找到合适的人,也是着了些急,便问他道:“哪个是你爹?”
厉若海便用手一指,那人抬头望去,见是一个头发花白的瘦弱老头,便暗暗叹了一口气,但见这孩子难缠,便存着死马当成活马医的心思问了句“那老儿,能杀狗么?”
厉风微微一笑,刚才厉若海和他的对话却是字字听得清楚,知道他心里瞧不起自己,也生出了一股傲气,便低声答道:“只要是活的,就能杀。”
这口气却是有点大了。
那商人惯会察言观色,知道人不可貌相的道理,听了他这般大的口气,却是不愠反喜,心中多了几分希望,却又怕他是胡说大话,便又说道:“我却是把丑话说在前头,这畜生凶的狠,之前已经弄伤了三个屠夫,若是你有什么差池,却莫要来讹我。”
他说的却是实情,原来这人本是城中一家酒楼的老板,前几日低价收了一批狗,以为占了便宜,却不料那一批狗中,却混了一只狂犬,就算是用铁链子拴着,也凶得厉害,见人就要扑上去撕咬,那几个屠户却都是被它所伤。这城里的屠夫没有不知道这件事的,谁也不敢接这桩生意,那狗竟然愈加凶了,连带着其他的那些狗也变得凶戾起来,一个个双目赤红,见人便咬,像是得了那疯狗病一般,每天都在酒楼后面的院子里狂吠,搅得四邻不安,生意也冷清了不少,只想赶快把那些狗处理了。此刻却是病急乱投医,领着厉风便往后院走,厉若海想要跟着,厉风却摆了摆手道:“你且留在这酒楼里,莫要被那畜生伤到了。”
那老板也是个通晓人情事故的,虽然心中急切,也没忘了吩咐下人们给厉若海准备些吃是果子,才引着厉风往后院关狗的院子去,却是让厉风多了几分好感,也不在拿捏,从老板那里要了把刀子,径直进了院子,那院子里关了数十条狗,正嗷嗷的叫唤得正欢,其中最凶的却是一只拴在柱子上的细犬,听见开门声,便俯下了身子,似乎随时都要扑出来,那老板吃了一吓,便想要退去,却给厉风一把拽住问道:“杀哪一条?”
说来也怪,这些狗一见到厉风,便一下子老实起来,一只只耷拉着脑袋,伏在地上不动,便是最凶的那只细犬也向后退了几步,似乎对他颇为忌惮。见此情景,那老板才壮起了胆子,轻声的说:“都杀了罢。”
厉风便举起了刀子,那细犬见他逼近,便缩在角落里,将身子放低,头往下压,口中低声呜咽,却是做势欲扑,厉风也是一奇,这些年来还是第一次遇到敢反抗的畜生,仔细一看,才发现那哪里是什么寻常的笨狗,分明是一只军中的猎犬,心中却便觉有几分诡异。他却是个有见识的,知道这一条狗便值数十两银子,却不知为何被当成菜狗卖到了这里,不过他只是个屠户,也不多想,手起刀落,便将那刚刚扑起来一半的狗一刀斩为两半。这狗一死,其他的那些狗便更加瑟瑟发抖,任由他一个个宰了剥皮,却是忙了有半个时辰。
那商人看的目瞪口呆,知道遇见了高人,又岂肯失之交臂,自然是一番恭维,不但多给了些钱,又与他约定以后酒楼的牲畜都由他宰杀,这才一路陪着笑带他去酒楼接孩子。厉风找到了活计,心中也是高兴,想着以后再也不用为衣食担心,便是脚步也轻快了许多,谁知到了酒楼,那厉若海却不见了,一问之下,那跑堂却说刚才这孩子和一个客人聊了半天,那客人见他聪明伶俐,许了他一桩活计,刚刚带他离开,说是半日便回。
厉风却是有些担心,那跑堂便又说道:“你却是不必担心,那客人却是个熟客,平日里总来这里喝酒,出手也大方的狠,不是什么坏人,今日你杀的那些狗,便是他贩来的。”
听到这句,厉风心中咯噔一声,面上却不动声色,问那酒楼老板道:“如此甚好,却不知那客人住在何处?我也好去接一接孩子。”
“就在城北的三里的庄子里。”那老板却是有些忿忿“你见了那人,却是帮我带一句话,要是下次还把这疯狗卖与我,这买卖就不用做了。”
他现在还以为那条细犬是条疯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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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他妈简直是条疯狗,也不知道怎么找来的,竟然比前几天的那只猎狗还要凶。”一名彪形大汉随手撕了快破布包住刚才被咬伤的胳膊,血很快便又浸了出来,刚才那狗一口咬住了他的小臂,若不是他闪的快,恐怕这条胳膊就废了。
“折了几个兄弟?”黑衣男子皱起了眉头,心中颇为郁闷。本来他早已设计的天衣无缝,只等那人自投罗网,谁知这条狗不知道从哪里找了上来,一进院子见人就咬,他的手下虽然都是杀人不眨眼的江洋大盗,却给这狗弄得乱了阵脚。
“两个。”那汉子恨恨的答道:“这畜生下口狠,专门往喉咙上咬,丁武和翟义不小心着了道,看来是不成了,一会儿我他妈非把这畜生扒皮抽筋,炖了吃肉。”
黑衣男子心中咯噔一下,那丁武和翟义都是跟随自己多年的好手,手下各个有数条人命,没想到今天竟然折在这条狗口下,只觉得颇为晦气,怕是什么不好的兆头,便又嘱咐道:“且仔细着,别出什么岔子。”
“放心吧二哥。”那汉子眼露凶光,狠狠说道“就算那厉风当年再怎么厉害,如今也已经老了,更何况,他儿子不还在咱们手上?”
他边说边把用刀子划开脚下的袋子,露出一个五花大绑,蒙着眼睛的孩子来。
却正是厉若海。
“看紧了。”黑衣男人正欲转身回到屋子里去,却突然眯起了眼睛,反手拔出了腰间的剑。
厉风来了。
厉若海被五花大绑着,眼睛蒙着黑布,一个彪形大汉手中拿着钢刀,压在他的脖子上;阿虎躺在院子里,它被砍断了一根前腿,身上也被捅了一刀,流了不少的血,似乎已经不行了;两个汉子躺在地上,喉咙上血肉模糊,已经没了气息,还有三个持刀的汉子,站在一个黑衣男子的后面,恶狠狠的看过来。
厉风只扫了一眼,便眯起了眼睛。除了自己,院子能动手的人还有五个,每一个都是江湖上的好手,手中又有人质,对方是有备而来,自己却投鼠忌器,若是此时出手,恐怕是一分胜算也没有,心中也没有什么主意,便开口道:“不知道是哪位朋友,与厉某人有什么过节?”
那黑衣人听他说话,似乎颇为愤怒,厉声道:“厉风,你莫要装傻,难道你杀了谁自己还不知道吗?”
“我记不住杀死的人的名字。”厉风淡淡的说。这句话确实一点没掺假,那些被他杀死的人对他们的亲人是全部,对他来说却只是微不足道的千分之一,那些当年他杀死的人,如今早已记不清了,不过那些人的亲人朋友,却永远都不会忘。
“那你可曾记得,曾有人愿意用全部家产,换你失手一次,保住我大哥的性命?”那黑衣男子浑身颤抖道“你可记得我成无忧曾在你门前跪了三天,最后你还是一刀斩了我大哥的首级?你可记得我曾说过,便是千刀万剐,早晚也有一日要杀了你这无情无义的冷血之人?”
厉风抬起头来,他却是想起来这人是谁了。
二十年前,朝廷抓住了当时天下最厉害的游侠田仲,判了个枭首之刑,侩子手便是他。当时天下的游侠纷纷前来相救,却哪里是朝廷大军的对手,不是给当场杀了,便是给拿了问罪。这成无忧却是最后来的,他不像那些飞蛾扑火的游侠直接去劫狱,反而带着千两黄金找到了厉风,一开口便道:“这些钱你做侩子手一生也赚不到,只要明天肯失手一次,便是你的了。”
见厉风不为所动,他以为是嫌少,便又说道:“也罢,我还有几十亩地,一处马场,只要你答应,便都是你的。反正你早晚都要退休,明天失手,不但能得了许多好处,还能让天下游侠欠你一个人情,岂不是名利双收?”
但厉风还是不搭理他,他便自去门外跪着,直说若不答应便不起来,可怜堂堂游侠中有名有姓的无忧公子,在区区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侩子手门前一跪就是三天三夜,厉风知道他是个义薄云天的好汉,这田仲与他只是结拜的兄弟,原本非亲非故,却能做到如此,不光舍得钱财,便是面子也不要了,若是换上第二个人,恐怕都答应了他,可惜他自己却是个无情无义的冷血之人,到了行刑当日,竟然提着刀从他眼前走过,看也不看他一眼,他还记得当时他手起刀落斩落那田仲首级的时候,那田仲拼命侧着头向自己看来,眼中凶光毕露,似乎想要威胁他,不过刽子手这一行早有规矩,不可以与那人犯对视,厉风便别过头去,手起刀落,让他满眼的恨意落在了空处,不过转过头来的时候,正看见那成无忧就躲在人群中间,冷冷的看着自己在脖子上比划了个砍头的姿势。
当时他毫不在意,这并不是第一次有人恐吓他了。
但是现在他却不得不在意。
所以他便轻声说道:“冤有头债有主,你大哥田仲确实死在我的刀下,你要为他报仇来找我便是,要杀要剐悉听尊便,却是与这孩子无关。”
“怎么无关?”成无忧的声音中满是恨意“你以为我真的什么也不知道吗?当年我苦苦哀求,你却不肯为我大哥失手一次,却为了一个女子失了手,不都是为了你跟她的这个孽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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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若海不是厉风亲生的儿子。
不过他不打算解释,因为他知道多说无益。厉若海的身世一直是他的秘密,他从来没有跟别人说过,当年自己就是因为他失了手,丢了刽子手这份营生,才会潦倒至此的。
不过他从来没有后悔过,只因这孩子的娘,便是他一生唯一爱过的女人。
那时候天下已定,却是不像秦末楚汉争霸时那般纷争四起,犯案杀头的也少了许多,刽子手们也大都闲了下来,改行做了捕快,有的干脆离了公门做起了生意,这刽子手也渐渐成了贱行,没什么人愿意做,只有厉风出了杀人之外在没有别的手艺,依然还干着这行当,不过也比当年清闲了许多,常常是几个月也杀不了一个人,虽然拿着朝廷的俸禄,不愁吃穿,却总是觉得手痒,要知道这杀人久了,心就会硬,血也会冷,只觉得世间的一切都无所谓,什么功名利禄,情义冷暖,统统不能再让那刻铁石心肠泛起一点波澜,只有看到血从被砍断得脖颈里喷出来时,才会觉得浑身的血又热了起来。
杀人是会上瘾的。几个月不杀人,便觉得自己变成了一块石头,好在这时终于有一个犯人判了弃市,要又他来行刑,他便兴冲冲的拿着那把鬼头刀去菜市口,那里早已围满了等着看行刑的百姓,说来也是好笑,这乱世的时候,百姓们看到杀人全都怕的不行,避之唯恐不及,如今天下太平,却又对这血腥的行刑趋之若鹜,生怕看不到人头落地的一幕,就如自己现在一般,生怕丢了这杀人的活计。
然后他便看到了那个等待处决的女人,她披头散发,安静的跪在那里,低着头不说话。
她和自己杀过的所有女人都不一样,他杀过的人很多,其中女人也不少,她们临刑的时候,要么大呼小叫的喊冤求饶,要么哭天抢地的哀嚎,要么浑身瘫软屁滚尿流,要么便干脆两眼一闭昏了过去,却没有一个向她这般安安静静的。
但厉风还是举起了刀,鬼头刀冷冷的反着光,监斩官照例问那女子还有什么遗愿,那女子却回过头来,一言不发的向他看过来。
然后他看到了她的眼神和高高隆起的小腹。
那一刻他所看见她的眼神,至今仍然无法忘记,她的眼神和他以前斩杀的那些人不一样,那些人的眼中除了恐惧、仇恨便是绝望,而她的眼中却没有那些东西,他不知道那是什么,似乎是对生命的厌倦,又似乎是活下去的希望。那一刻她他的眼神叫做什么,至今他依然没有答案。只是还记得她安安静静的跪着,猛地侧过头来来时微微翻起的眼白,和瞳孔中深不见底的黑暗。
他在她的眼中看见了从来不曾看见的万丈红尘。
他知道自己本来不该看的,从入行的第一天起,行里的前辈便告诉他绝不能看犯人的眼睛,因为若是你盯着犯人的眼睛看,就有可能陷入其中而失手,可是现在已经晚了,他已经陷入其中不可自拔。
当他看到她眼中倒映着的刀锋时,就知道自己退休的时候到了,所以那把刀抬高了一寸,擦着她的头皮掠了过去,只割断了她的一缕头发。
他失手了。
不过他已经无所谓了,失手便失手吧,反正他已经不想再杀人了。他哈哈大笑,随手把那把鬼头刀一丢,也不管那些因没看成热闹而失望骂嚷的百姓们,抬起腿边走,他此刻心中满是欢喜,只觉以前杀一千个人,都比不上此时救了她一个。
然后他便听见她在人群的嘈杂中小声的说道:“谢谢。”
他没答话,却打定了主意要和她过一辈子,刚刚的一瞬间,他觉得自己已经爱上了这个刚刚见到的女人,他不知道她的名字,也不知道她有着怎样的过去,是罪大恶极还是含怨带雪,这一切对他都不重要,他只想以后的每一天她都在自己身边。
但似乎一切都是命中注定一样,该死的人是留不住的,她还是很快就因难产死了,只留下一个嗷嗷待哺的男孩,他把那个孩子抱回了家里,为他起了个名字,叫厉若海。
从此他的生活便波澜不惊。
他再也没有杀过任何人,也再也没有爱过任何人。
但这孩子是他的命,所以他便毫不犹豫的拔出刀,向着那黑衣人扑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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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当年的话,区区这几个人绝不是他的对手。
但他早已不是当年的那个厉风。当年他的出手果断,从不拖泥带水,只要出刀,便是三公九卿的首级也会还不犹豫的斩下来;如今的他年老体衰,又投鼠忌器,只要那汉子手中的刀稍稍往厉若海的脖子上一压,动作便会慢下来,这一慢不要紧,却是犯了与人争斗的大忌,三招两式便被砍翻在地喘着粗气,却是一时半会儿爬不起来了。
那成无忧便阴阴的笑了起来,大声说道:“厉风啊厉风,你不是当年天下第一的刽子手吗?你不是杀人不眨眼吗?你倒是来杀我呀?你要是不杀我,可别怪我要杀你了!”
“成无忧,你要杀要剐悉听尊便。”厉风道:“我只求求你放过那个孩子。”
“放过那个孩子?”成无忧桀桀笑了起来:“当年你放过了我的大哥吗?你可还记得我当年是怎么求你的?”
厉风知道他的意思,便勉力爬了起来,向着成无忧跪了下去,此时此刻,他却是和当日的成无忧一样的心情,只要能换厉若海平安,要脸要命都无所谓。
那成无忧哈哈大笑起来,似乎出了一口胸中的恶气,得意的说道:“想不到吧,你也有今天?”
“谁都有今天。”厉风说。
“可惜,我像你这般样子,你却是再也看不到了。”那成无忧笑的更加狂妄,恶狠狠的说道:“你以为跪下来求我,我就会放过那个孽种,别忘了我当年跪了三天三夜,你并没有看我一眼。”
说完这句话,他便狠狠向下挥了一下手,厉风目呲欲裂,眼睁睁的看着那汉子抡起了刀,向厉若海的脖子上砍去,当年这样的事情他做过无数次,但这一次,他突然明白了成无忧当年的心情,便叹了口气,闭上了眼睛。
但所有的人都忘了还有一条狗。
阿虎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突然从地上一跃而起,迎着那把刀扑了过去,那把刀砍在了它的身上,它回头发出一声惊天动地的嚎叫,引得所有人都向它望过去,那一刻厉风恰好转过头来,看见了它的眼神。
那不是狗的眼神。
那眼神,和十一年前他曾经见过的那个至今难忘的女人一模一样,不过他没有时间犹豫,而是反手抄起了刀,一跃而起。
它争取来的这一刻时间已经足够了。
刀光闪起。
五刀。
五条人命。
厉风看也不看那一地的尸体,一瘸一拐的走到厉若海身边,解开绑着他的绳子,去了眼罩,那孩子一眼看到阿虎的尸体,登时便扑了过去,大哭起来。
厉风站在他身边一言不发,良久,才轻声问道:“你真的听她说她是你娘?”
厉若海早已哭的说不出话,只是不停的点头,厉若海便叹了口气,轻声说道:“那她便是你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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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年前。
张婷芳听到一声清脆的婴儿啼哭,缓缓的闭上了眼睛。
她知道她就要死了。
苍天有眼,造化弄人。她从没想过自己能在鬼头刀下逃得性命,却意外活了下来,如今好不容易逃过了一劫,却死在了难产上,虽然有些不甘心,却知道自己已经是偏得了,若不是那个看起来颇为冷血的刽子手发了善心,恐怕这个孩子根本没机会到世上来。
那一刻她看得清楚,那把刀本来是要砍到自己脖颈的,却在就要落下时抬高了三寸,那个刽子手放了自己和孩子一条生路。
她本该好好报答他的。这一辈子她走了许多许多路,吃了许多许多苦,被人祸害过,也祸害了不少人,却只有那个侩子手是真心对自己好的。她本该死在他的刀下,却害他丢了饭碗,他却还要帮自己抚养这个跟他没有一点血亲的孩子,像这样的好人,她从来没有见到过。
可是只能来世再还了。
然后她便死了,一缕魂魄浑浑噩噩的入了六道轮回,等再睁开眼睛的时候,突然发现自己变成了一条狗,她并没感到诧异,自己前生做了不少坏事,做不了人,做条狗也算是报应。
不过她还要找一个人。
那个人却早就不在原来住的地方了,它却不肯放弃,费劲了千辛万苦去找他,它去了县衙,又去了原来他住的地方,一路走着他走过的路,受了不少的苦,挨饿挨打是常有的事,后来又给人打断了一条腿,眼看着要挺不住了,却在路边遇到了抱着孩子的他,它拼命挣扎着起身,摇着尾巴向他身边凑过去,他却对它举起了刀。
他认不出它来。
眼看着那把刀就要落下来,那个刚才拼命啼哭的孩子却对着它笑了起来,纵使是隔了轮回,换了样子,他还是认出了妈妈。
然后那个男人也笑了,他丢掉刀子,走过来抱住了它。
那是他第一次抱她。
假使有一天,你脚边有一只小狗久久徘徊不肯离去,或者有群拖着饭粒的蚂蚁,别厌恶的扬长而去,那是我,是我仰着头,换了另一幅面孔,从遥远的地方走长长的路,回来看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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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便是你说的一见钟情?”小丫头撇了撇嘴“跟我想的不太一样,口味蛮重的。”
“我觉得很平常呀。”乞丐耸了耸肩,小丫头便又问道:“所以那张婉婷便是姜海平,厉风便是杨德威?那为什么来世姜海平还要害杨德威呢?”
“厉风救了张婉婷一命,张婉婷也救了厉风一命;姜海平害了杨德威,杨德威也杀了姜海平。”乞丐叹了口气“今生的恩以还完,来世的债也两清,如此也好。”
“什么恩呀仇呀我不知道。”小丫头歪着脑袋说“倒是那保家仙我挺感兴趣,我家里也能有吗?”
“不要随便和动物结缘。”乞丐突然严肃起来“否则无论是报恩还是报仇你都消受不起,要是报仇还好说,无非是请人来斗法;若是报恩却比报仇更可怕。你想要的,它未必能给你,它给你的,你却未必能承担。”
“切,我才不信呢。”小丫头翻了个大大的白眼。
乞丐便无奈的说:“你却莫要不信,很多人都是开始不信,等伤透心了才懂的,到那时候,后悔却也晚了。”
他话还没有说完,那小丫头便蹦蹦跳跳的走了,却是赶着回去看今天的韩剧。她身后的黑暗中,一只细犬浮现出来,轻轻的对乞丐说道:“大人,你不就是她的保家仙吗?”
“我是保家仙的祖宗。”乞丐笑骂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