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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状元郎 ...

  •   天色尚早,幽暗的圆月嵌在夜幕之中。

      于若出伸出细白的胳膊轻揉了揉眉心,驱散纠缠不休的瞌睡虫。

      一发觉帐中有动静,落秋便带着洗漱的物品进来了,屋里的烛火被点燃的瞬间,火苗跳动着透过轻薄的白月纱映入帐内。

      落秋撩开幔帐,笑着打趣道:“还是看郎君这事,让人有动力啊。”

      于若出的生活作息规律,该是几点起就是几点起,晚不得也早不得,若是有什么事情扰了她休息,铁定一天都要闷闷不乐。

      落秋伺候着于若出梳洗,待她用完早点,将昨晚大哥于渐鸿差人送来的礼物一一呈给她看,“今日状元归家省亲,街上定有许多姑娘去看,您也要好好打扮,可不能落入下风。”

      于若出抬眼看过去,果然都是些又贵又精致的华物,价值不菲。可送来的这些东西太多了,她都看厌了,尽管她不止一遍的告诉大哥不要再往她这送这些东西了,但是于渐鸿依旧乐此不疲,我行我素。

      甚至觉得是这些东西不够好,于若出才看不上,便变本加厉的为她寻摸世间稀有的奇珍异宝。

      于若出移开眼,“不要这些。”

      落秋睁大了眼睛,“别呀姑娘,这些多好看啊,瞧这个清金蝶赶花簪,多衬您啊。”

      见于若出不理她,不甘心道:“姑娘就再瞧瞧嘛。”

      “有什么可看的,俗物一个。”于若出说完便懒得再理她了,径直选了一身月青色的素衣。“就这个了。”

      “给我梳配套的寻常发髻。”于若出话语坚决,在铜镜前坐下,让落秋给她梳妆打扮。

      落秋叹了口气,磨磨唧唧的走到她跟前梳妆,看起来依旧满脸的不情愿。

      落秋幼时就被买来给于若出当丫头,她性子不拘,落秋也被养得单纯无害。脑子虽不灵光,却也衷心可鉴。

      “怎么?你觉得我打扮素净,我就不能艳压群芳了?”

      落秋忙道:“不是这个意思。”

      “那你沮丧着脸做什么?我们此去的目的不是为了跟那些女子争奇斗艳,我是去瞧江游的,自然要低调些。”

      “我要是那么高调去瞧他,让人知道了,你也不怕我名声受损。”

      说到这里,落秋有些慌张,忙不迭点头,“我知道了,姑娘。”

      见落秋又过于的小心紧张,于若出细思又觉自己说得太严重了。

      话锋一转,拉长了音,“况且。”

      落秋睁大了眼睛,认真发问,“况且什么?”

      “我打扮那么美,要是被状元郎看上了怎么办?到时非要我二选一,真是徒增烦恼。”

      于若出佯装出沉思的模样,让人以为她真心有此困扰。

      落秋听着自家姑娘的玩笑话,有些心疼方才严肃郑重的自己。

      -

      天泛鱼肚白,于若出到达城门口,这里已挤满了人。

      状元省亲对于这边陲小城的百姓们来说可谓是稀罕,若是哪家姑娘能被状元郎看上纳进府里,说不定还能有机会进京做贵夫人,那可是满门的荣耀。

      即便是规矩森严,格外保守的家庭,在这个日子也允许姑娘们出来抛头露面。

      于若出带着落秋走进对面的阁楼里,店里小二一瞧见她过来,忙凑上去招呼。

      “我要楼上雅间。”

      这话一出口,小二便明白她此来合意,许是跟外头那些姑娘们一样,做着飞上枝头的白日梦。

      再定睛一看她的穿着,小二的热情便冷却下去许多,“不好意思,楼上雅间已经订满了。”

      他看人下菜碟,于若出也看得分明,不与他多说,让落秋拿钱。

      直到几片沉甸甸的金叶子落入手中,小二的脸上扬起了灿烂无比的笑容。

      “楼上雅间订满了吗?”

      “没有没有,都是特意给您这样的贵客留着呢。”

      于若出唇边勾起一抹轻笑。即便是俗物,却格外好用。

      金子这东西,你可以不喜欢,但你不能没有。

      小二给出的房间视野果然是极好的,正对城门的大道,状元郎进城的第一时间她就能看见。

      桌上的茶也被小二换了更好的来,落秋斟了一杯给于若出,“姑娘,喝杯茶暖暖吧。”

      手中的茶冒着热气,楼下的人群拥挤着,心头火热,自然也不觉着冷。

      于若出不想听,可周围人到处都在热烈的讨论着,这个传奇一样的状元郎。

      江家祖籍在江陵,往上查个十几代,也曾有过高官厚禄,只是时运不计,这么些年下来,原本就门第寒微的江家越发的落败,祖上积攒的家业早已挥霍殆尽,只能勉强维护着表面的空壳子,时局稍微动荡一些,过得还不如一些贫民。

      这也是为什么当初江老举人能与于家结亲的缘故之一。

      随着朝堂稳固,战乱偃息,江家也在于家的帮衬下日子渐渐好了起来。可江家期待光复门楣的心火又燃烧了起来,即便此时的科举制度仍然只是一个摆设。

      早些年,江家为了培养出来读书人,先是变卖田产,后来是典当细软,一番操作下来江家被再次搞得一贫如洗,日子艰难,甚至过得还不如战乱时期。

      可偏偏在这期间江家子弟中无一人出头,江家跻身贵族世家的路遥遥无期。

      到了江游和江沉年这一辈,想供养读书也供养不起了。

      这江沉年就是在这种情况下,白天下地干活给人做工,养家糊口,晚上熬油灯刻苦学习,在二十有二的年纪参加科考,一次高中,成了这平缙城中三十余年来的第一个状元。

      家族的兴衰可因一人堕,也可因一人盛。

      匍匐了半辈子的江家人,终于看到了挺起腰来的希望。

      临近晌午,城门口仍是没有动静,于若出等得都有些疲乏,手肘撑着靠在窗台边,遥望着远处直直耸立的佛塔尖。

      落秋轻声唤她,“到晌午了,姑娘要吃些什么吗?”

      于若出倒是不觉得饿,可瞧着落秋不停瞟向楼下摊贩上的吃食,低头浅笑,“你去看着点些来吧。”

      “好嘞。”落秋高兴着往外走,“那姑娘就在这等我会儿,我马上回来。”

      落秋不仅点了一桌子的吃食,还跑到楼下买了包灯芯糕,兴高采烈地让于若出品尝,“可好吃了,您一定要尝尝。”

      落秋睁着可怜巴巴的双眼望着于若出,“尝尝嘛。”

      于若出垂眸,只好伸手接过,靠近鼻尖,能闻到一股清淡的香甜气。

      落秋脸上笑得开怀,自己也拿起一条灯芯糕往嘴里送。

      于若出唇瓣轻启,耳边忽的刮来一阵凉风,再低头时,手中的灯芯糕已消失不见。

      于平铮没骨头似的倚在桌边,笑着看向她,嘴里正叼着方才她手里的那条灯芯糕。

      于若出没好气的用眼撇他,懒得搭理他这幼稚如孩童的行为。

      于平铮嘴唇微抬,在嘴里嚼了三两下便将灯芯糕吞如腹中,笑嘻嘻的凑到于若出面前,“开个玩笑嘛,我的好妹妹。”

      一旁的落秋看见于平铮的瞬间,就以弹跳的速度站起身。嘴里塞得鼓鼓囊囊的,没有空隙咀嚼,一时间站得笔直,吐也不是,咽也不是。

      于平铮回头冲她一挑眉,勾勾唇道:“慢点吃,别噎着。”

      于平铮长得身姿挺拔,容貌俊美,身上的衣料配饰都极为讲究,俨然一副世家公子的模样。偏生他举止风流,做事放荡不羁,眉宇间都透露着一股自信与狂傲。

      一举一动都能惹得那些单纯的女人为他争风吃醋,为此大哥可没少帮他收拾烂摊子。

      譬如此时的落秋,痴了一般的望着于平铮,忘记闭上塞满了食物的嘴巴,隐隐有条浑浊的涎水顺着嘴角往下淌。

      若说漂亮危险的女人是红颜祸水,她这三哥简直就是祸水中的祸水。

      于若出无奈起身挡在了落秋身前,手伸到背后悄声递给她了一只手帕。

      落秋猛地捂住脸,嘴里发出“呜~呜”的声音,慌里慌张的跑了出去。

      于平铮面露不解,“她怎么了?”

      于若出不答,反问:“你来这里做什么?”

      于平铮嬉笑道:“你来这里做什么,我便来这里做什么喽。”

      于平铮眉眼中的逗弄明晃晃,赤裸裸在展现在于若出面前。

      于若出可不敢嘲弄他“三哥原也是来看郎君的吗?”,于平铮多半会不要脸皮的说,“是啊,来看妹妹的好~郎~君~~”

      忽然,楼下人群中喧哗声渐盛,隐隐能听到其中夹杂着清脆的马蹄声响,于若出和于平铮同时向城门口望去。

      只见城门大开,男子骑着高头大马,一身大红色蟒袍,头戴状元帽,帽插宫花,周身华丽且庄重。

      来迎接祝贺的人流前呼后拥,将道路堵得水泄不通,鼓声震天响,道贺声不绝于耳。众星捧月一般的男子,端坐于马上,脊背挺拔,神采奕奕的微笑着,任官府的人为他旗鼓开道,实谓意气风发。

      于若出顺着在他周围寻找江游的身影,却不想那状元郎于人声鼎沸中,竟抬眼朝她看了过来。

      剑眉星目,面如冠玉,目光沉静安然,似有一汪湖泊,引人沉溺。全然不若书生那般的文弱儒雅,却有将士的雄马英姿。比之她的五位兄长,毫不逊色。

      “姑娘。”落秋着急忙慌地跑进来,指着楼下的一处,对于若出疯狂示意,“那个就是江游。”

      于若出顺着她手指的方向望过去,确实瞧见了一个俊朗的男子。

      见自家姑娘没什么反应,落秋着急地问“姑娘,瞧见了吗?”

      不过片刻,于若出的视线再移向状元郎,他已驾马翩然远去,遗留一地欢声雷动的余音。

      落秋不知所以,轻声唤她,“姑娘。”

      “那状元郎叫什么名字?”

      “江沉年。”

      -

      江沉年一行人好不容易走到城中会馆,足足用了有两个时辰。

      城公馆原来并不属于私人,原是打算建来给来往的官员们住的,可战乱频仍,平缙城里根本没有什么官员来往,自然也就空置了下来,被胡掌柜用二十袋粮食买走。

      如今平缙城贸易繁荣,居民安定,来往的人流繁多,胡掌柜就将其改造成了高级旅馆。

      江家老宅实在破旧,其母方锦不愿在那里宴请宾客,便将住处暂定在了城中会馆。

      前一夜还住不起这里一间房,后一夜便能将整座房子盘下来宴请宾客用。谁能不说一句今非昔比呢?

      会馆内张灯结彩,酒宴丰盛,方锦守在门口看着一堆一堆的礼品往里送,笑得合不拢嘴。

      又瞧见小厮搬的酒水,便叫来了公馆的掌柜的,面带怒色的质问,“怎么不是我要的伯酒,今天可是我儿子的大喜日子,你怎敢以此充好!”

      掌柜的卑微躬腰,“夫人莫气,实在不是我们耍滑,是那伯酒属实难买啊!”

      方锦顿时瞪大了双眼,“呵,难买!这平缙城里如今还有比我儿子高中状元还大的事吗?”

      “我还就不信了。”话毕,便唤来了身旁的江游,“你去。”

      “我?”江游伸手指着自己。

      方锦点头,“对,你。”

      江游摇了摇头,公馆的掌柜都不行,他又凭什么可以,“婶母,我不行”。

      方锦一把把他拉近了,说道:“你可是跟那于家姑娘有婚约的,如今你大哥高中状元,你的身份也得跟着提一提啊。”

      “她不过一个商贾之女,巴结你还来不及呢,你不过是找她买些酒,她岂有不应之理。”方锦这话说得理直气壮,给了江游一些莫名的自信。

      江沉年喝得几乎站不住脚,差点撞到江游身上,方锦连忙差小厮把他扶回房里。

      抽空回头对江游催促道:“趁天色未晚,你快些去吧。”

      江游看着已经黝黑的夜色,只得硬着头皮前往。

      小厮扶着江沉年,身子还是止不住的往下坠,嘴里嘟囔着,“喝,今天高兴,继续喝。”

      小厮替他盖上被褥,江沉年眼看着他关上门出去,混沌的眼神瞬间变得清明如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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