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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忻愉 ...

  •   走到日落,方才进入城中,腹中生出异响,她摸摸肚子无奈叹气,一时间又添上了许多还活着的真实感,难免失笑。
      她径直寻了一处巷子,默默候着;若是真的全按照上一世的轨迹来过,那么……她暗暗想着,那人肯定每天都会路过此地数十次,果不其然,不到片刻便听见了说话声。

      “小莲,你说说我到底哪里不好?他连正眼都未曾给我一个?为何!”说话的人停了下来,气嘟嘟地原地狠狠跺了两脚。

      这人约莫还未及笄,圆脸圆眼,生得有些秀气,身穿鹅黄色短衫,下身同色百褶裙,脚蹬一双淡蓝色翘头缀珠绣花鞋。梳的是垂挂髻,簪着几朵珠花,随着她脚上动作,珠花跟着两个环髻也四晃起来。

      “姑娘,那穷酸秦秀才是个书呆子,哪知道你的好!”丫鬟小莲年纪还要更小一些,一身粉色衣裳,梳的是双丫髻,仅是缀上了两根衣服同色的粉色丝带。

      “你,你不许这么说他!”黄衣少女说罢瞪了那小莲一眼,
      “爹说了,他才十四便考上秀才,明年即可参加秋闱了,以后必定有好前程,况且长得又顶顶好看,哎呀……我就是喜欢他嘛!”

      “是是是!不过那是在姑娘眼里才顶顶好看而已。”小莲后面的抱怨主动变成了小声嘟囔。

      毋澍进城前便已打好了算盘,上一世,她在外出替养母跑腿时,时常发挥吃饭的旧本事,与一些乞丐朋友混在一起。
      小乞丐的身份,每天除了护食、挨打被骂以外还捕捉到了不少岩城的大事小谈。

      那秦秀才家徒四壁,每每晚饭后都要来此巷子出口对面摆上一个小摊帮人写字或者作诗、卖画换取银钱。

      这位鹅黄衣的女子是此处县令周另安的独女周忻愉,周忻愉每日都要找借口来此偷看那秦秀才;
      毋澍弯唇:今日嘛,秦秀才是来不了了。

      “奇怪,今日这个时辰为何还未见他来?”周忻愉又是一个驻足张望,生怕错过什么似得。
      “咳咳!”毋澍走近这两人,故作不经意清了清嗓子:
      “姑娘,是在等人吗?”

      周忻愉瞪着大眼睛没好气地问:“你是何人?”

      小莲更是一脸狐疑地看向这突然出现的人,看起来就是个小女童而已!声音更是稚嫩,语气却显得有些奇怪的——老成?

      “二位莫怪,我只是好奇,因我来的路上碰见一位年轻男子被一群人围了起来,我见旁的人称其为秦秀才,方才我见你们言语间谈及这位秦秀才,故上前一问……”

      果不其然,对方马上脱口而出:“他在何处?额,请问小姑娘,你是在何处看见他的?”一边给小莲递眼色一边换语气讨好似的靠近了来。

      毋澍挠挠头,小声回答:“我,我,我……”半天说不出来话又摸了摸肚子,腹中传来异响;
      周忻愉听罢,给了小莲一个眼神,又看向她腰间的荷包,小莲会意,但是有些不服气,拿出了一小锭碎银一副舍不得的模样。

      周忻愉道:“你看,小姑娘,这个够你吃十顿八顿的了,这下记起来了吗?”
      毋澍立刻接过,喜笑颜开道:“多谢姑娘,那人在东街的书铺门前撞倒了一位老人,秦秀才被其家人拖住了,好像说,说定要讨个说法。”

      听罢,周忻愉立时就要叫小莲一起前往那处。
      “姑娘最好是去将杏春堂的林老大夫请上一请,共同过去才最是好呢!”
      周忻愉听到此,回过头疑惑万分地看向了毋澍,思忖不过一下,便就动身了。

      毋澍掂了掂那粒碎银:“信不信由她,反正我说了!”
      待吃饱喝足,买了些东西,见银钱还剩下不少,毋澍背着包袱惬意地赶回道观去。
      及至观门口,明月亮如白昼,抬眼一瞧,上弦月悬空高挂,九月初二。

      进入观内,莫名有些令人感到阴森,毋澍又想,自己才是那阴森的存在吧如今?索性便放宽了心去。
      她放下肩上包袱,拿出火折子吹了吹将白蜡点燃,斜滴了些蜡油在供桌上将其固定,如此点了五根方使得屋内亮堂了一些。

      用白日在小溪端回的一盆水,将洗了把脸,在结满蛛网的门后拾得了一块看不清图案的布条,将供台面以及上面的鼎就着这水擦了一擦。
      这才发现中间的大鼎后放有一签筒,桶内已沉积了不少灰尘,毋澍一吹,泛起的灰烟立时呛进了口鼻。
      “咳咳咳咳咳!”呛得她连退几步,半晌才待到不适感退却;

      签身也被她一一擦拭过一遍,依稀看得清其上所注签言。
      概因年幼失孤,辗转流浪被人拐带于岩城,此千里之途中,挨饿受冻、打骂乃是家常,于是她知道此生无所依仗,命之如此,不问不求;善易者不卜,她自来只会帮他人卜算,况且道门中人皆知,命数不能尽算。

      又从怀中摸出了那枚旧荷包包裹着的石章,母亲临死前叮嘱她千万要拿好,可能是觉得那石头不过是平常石头,荷包又是破旧,拐带之人不屑拿走。

      至后来的养父母家,养母余氏特意偷拿去找了一个贩首饰的邻居看了看,毋澍清楚记得她尾随而去,离得远但听得十分清晰:
      “这不过一寻常石头,只上面通体刻画的纹路不知为何,但底部刻有一字,乃是‘毋’。”

      “大哥说的,我不识字,不懂,不过这个不值银钱是吧?”余氏满脸失望,但还是怕漏识锱铢;匆匆收起道了声谢大步离去。
      那人又补充:
      “据我所知,此古姓毋,相传乃是最擅长制乐器的一个家族所特有的姓。”余氏并不在意,但此话清楚落在了毋澍耳中。

      于是她那次趁养父母出门去商量阿姐婚事的时候偷偷摸走逃了出来,身上只带了些铜钱和这个荷包。
      记得那晚成功逃走后,她躲在一处黄土小坡背后,待到天微微亮,她用手指甲照着那石章底部的刻画,描绘出来一个象形字,不识字也不懂,便将之称为自己的姓。

      后来被人送去了那处,学文识字后,她才发现,两年间她以为的‘毋’是刻章上左右颠倒了的。想到此,不由觉得好笑,记忆里的自己是如此的无知又倔强。
      她与周另安不共戴天,周忻愉虽为对方之女,上一世的结局却让她觉唏嘘不已;况且与秦秀才有牵扯的另有一人;

      她想到那父女二人,眸中闪过一丝寒光,必须要早早除去才好,至少目前,决不能让那家人攀上日后定然会飞上枝头的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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